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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世间慨(3)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理解“救赎”这个词的真正含义到底是什么。甚至单从字面上看,这两个字都让人感觉相当抽象。如你此刻扪心自问:我的救赎之路在哪?你有答案吗?千万别对我说你不需要救赎。因为我们早已在茫然不知间踏上了自我救赎的道路,唯一的区别在于,有的人越走越近,而有的人越走越远。

  再到后来,我学过英语,写过代码、建过网站、做过动画、炒过股票,当过游戏代练。就像史铁生老师当年拿着纸和笔在地坛偷偷练习写作一样,这些东西也是我偷偷学的。不过后来都被我放弃了,因为那真的不适合我。我无法在那些事情上获得自我认同。我感觉自己仿佛穿越到那座萧条破败的地坛古园,虽然来来往往地走过很多路,做过很多事,却找不到一个目标,看不到路的尽头。

  那段日子让我迷茫了很久,也浪费了许多时间。但还好不是一无所获,至少我终于想明白了何为“救赎”。

  如果说,失败意味着梦想的破碎,那成功就意味着梦想破损后的再次聚拢。这番缓慢的过程,即是一场“自我的救赎”。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沙海拾贝。

  你见过贝壳吗?外表坚硬,里面藏着珍珠,一枚枚地埋在沙滩底下。人们都希望找到最大最亮的那颗珍珠,所以必须亲自动手,刨开粗粝的沙子,撬开坚硬的贝壳。但是,不是所有贝壳里面都有珍珠,绝大多数贝壳其实都是空的。那怎么办呢?只能放下,再找下一个贝壳。于是,人们只能不断地重复这一系列动作--刨开沙子,撬开贝壳,再刨开沙子,再撬开贝壳……可能你永远也找不到一颗黄豆大小的珍珠,但是你知道--贝壳里面有珍珠,不是这一个就是下一个。

  史铁生老师当年将大段的生命与时光漫布在地坛的每一处角落,我想就是这样一个沙海拾贝的过程。后来我看过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当我看见安迪用二十年的时间洞穿监狱的围墙,细碎的石子从他口袋里滑落时,我更加坚信--所谓“自我救赎”,即是一个沙海拾贝的漫长过程。

  我和老妈那些事儿

  我受我老妈的影响很深,但从性格到习惯,从爱好到志向,我们都大不相同,甚至完全是反着来的。

  老妈怀孕时,不沾荤腥,炒过肉的锅子再炒菜,她闻了一准犯恶心。外婆万般无奈,只得另买一只锅子,给她单独吃小灶,还一边炒菜,一边数落老妈,说:“肚子里欠下肉,将来保准生个肉大王……”没想到这句话真的应验在我身上,弄得我现在吃饭都是无肉不欢。

  那时,我们家住在平房。每家每户都隔着一道砖墙,门外一处小院,可以种点花花草草。老妈喜欢摆弄这些东西,即使挺着肚子,也不忘给她养的那点儿瓜果蔬菜浇水施肥。别看地方不大,老妈却着实花了不少心思。小菜不说,单讲那两株挺拔的李子树,不知费去老妈多少心血。一到了上肥的日子,老妈就要骑着自行车去很远的地方拉肥料,往往是早晨去,下午才能回来。每次给树浇水,老妈都用花洒,不敢用水管,说是怕水压太大,喷坏了树根。有句老话叫“好树要好土”,老妈特别看重这一点,所以每过两年,她就要给李子树换一次新土。那土都是老妈自己骑自行车一袋一袋驮回来的,她本就身材瘦小,从车上搬运一袋黄土,就显得更加单薄。这般小心伺候着,终于等到了结果之日,树上长出了紫红鲜亮的李子。那又大又圆、又红又甜的,都分给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我,还有旁的兄弟姐妹。而那又小又酸的,老妈也舍不得扔,摘下洗净,搁在锅上蒸,加点儿蜂蜜,放几块冰糖,做成了水果罐头,酸酸甜甜的。老妈说:“这就叫化腐朽为神奇。”

  老妈对这两株李树能如此费心,实在是因为她对这种树之人,有极深的感情。听说,这李树原本只有一棵,是太姥爷与太姥姥成亲时栽下的。可惜太姥姥去世得早,族中后辈对她几乎全无印象,家里甚至连一张她的照片都没有留下。太姥姥走后,太姥爷舍不得将她的骨灰送回老家,便将它撒进了土里,上头又栽了一棵小树苗。太姥爷说,将来自己死了,骨灰就埋在另一棵李树下,活着过了一辈子,死了也得过一辈子。可能是太姥姥的魂灵有感,那后栽下的李树,竟比前一棵长得更加粗壮,结出的李子也更大更甜。

  外婆总共生了五个孩子,上面两个女儿,下面三个儿子,我妈排行老二。那时,外婆刚刚生下最小的两个舅舅,双胞胎。家里人口多,粮食短缺,再加上老一辈人都有点儿重男轻女的思想,所以外婆就将老妈和大姨送去那些条件宽裕的亲戚家。正逢太姥姥病故,太姥爷一个人孤苦无伴,当即老妈就被外婆打发了去。这个看似偏心的决定,实际上让我老妈的童年过得十分滋润。

  太姥爷每月都有工资,除了吃饭,一个单身汉再无别的花销,所以这点钱都花在了老妈一个人身上。老妈每天早晨上学都能得到一毛钱,那时的一毛钱可以买七颗牛奶糖,她就和班里另一个女生约好,两个人每天轮流掏出一毛钱来买糖,那天轮着谁掏钱,谁就能分到四颗,对方吃三颗,第二天则反过来,这样两个人就每天都有糖吃。据说太姥爷一个人会讲四五个民族的语言,他跟那些少数民族的关系极好,时常能从外面带回来一些特色糕点,给我老妈大饱口福。太姥爷栽花种地、宰杀牲畜,无所不通,无所不会。每次帮那些当官的人家宰杀一只羊,都能分到一个羊头或者一块羊排。老妈现在经常念叨:“那羊头汤做得……唉,现在再也吃不着了!”

  老妈12岁那年,太姥爷因为肝硬化去世,老人家死时肝脏腹水,肚子圆得如同皮球一般。自知大限已到,太姥爷拖着沉重的病体,不顾家人反对,执意去照相馆拍了一张正规的遗像。他把自己的照片连同口袋里的十几元钱,一并交给了我老妈,说是留给她买糖吃。老妈颤颤巍巍地接过照片和零钱,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说她当时一直以为太姥爷的病只是暂时的,一切还会恢复如常。却没想到,当天晚上太姥爷就一言不发地离去--他是在睡梦中死的,没有一丝痛苦。家人遵其遗愿,将他的骨灰撒在另一株李子树下。

  太姥爷走后,老妈学着他的模样,也伺候起那些花花草草,虽然弄得不好,但是那两株李子树倒也活了几十年。要知道,普通的李树活个三五十年,早已被虫吃鼠咬得衰败不堪。而这两株李树却反其道而行,势头越长越好。虽说这品种是李树当中寿命最长的“血樱桃”,但是老妈却一直坚信,此树之所以能长盛不衰,全都仰仗亲人的灵魂庇佑。

  后来老妈怀了孕,粗重的活儿便不再干了,只是每日在院子里晒晒太阳,或者给花草蔬菜浇浇水。有一回,她坐在院里,手上提着花洒,人却一动不动,一双眼睛直勾勾地朝院墙外眺望,阵阵出神。她看的不是别的,是隔壁人家葡萄架上还未成熟的酸葡萄。老爸看出了端倪,一个平常宁死不讲半句软话的男人,此刻竟也拉下脸来跑去求人,向从前不怎么打交道的一户人家,讨来一串酸涩难当的青葡萄。旁人吃上一颗,酸得立马吐掉,老妈却将整串葡萄分分钟就填进嘴里,连籽儿都未吐,只留下一句:“味儿是够了,就是少点儿,没吃过瘾……”

  老妈从来不是一个娇气的女人,直到临产的前一天,她还挺着大肚子坐在那种旧式的小马扎上洗衣服。别人家的孕妇去医院,那都是前呼后拥的,而老妈始终是独来独往。若不是医生要求必须有家属陪护,她一般都不爱麻烦旁人。我经常觉得自己就是大人们常说的那种“讨债鬼”--生下来就是给别人找麻烦的。这一点似乎在我还未出世就已经有了预兆。别的孕妇做产前检查,往往只需一遍,而我却让老妈白白做了两回。那是临产前的最后一次拍片,老妈一个人拿着片子,从CT室回到妇产科。科室的女医生接过片子,匆忙扫了一眼,便说片子拍错了,没见过这么大的头。没办法,老妈不得不大着肚子,回到CT室再重拍一次。过了一会儿,片子出来了,CT室的医生说,没拍错,就这么大。老妈听了,又回到产科,拿出第二次拍的片子,讲了确切的结果。女医生摇摇头:“那生不出来,准备剖腹产吧!”

  老妈生我时,羊水浅。手术刀下去,我那未见天光的脸颊上,留下了三道鲜明的伤口。护士把我抱出手术室之时,特意用被单盖住脸上的刀伤,可是鲜血还是透过被单,染得一片红。当年的人,法律意识淡薄,旁的未敢多想,只是担心这孩子会不会就此破相,将来讨不上媳妇儿。幸而随着年岁的增长,伤痕慢慢淡去,几近于无。否则,以我自尊心之重,断然无法允许自己带着一张卡西莫多般的丑脸继续生活。

  说来也巧。在我出生之前,育婴房里的婴儿,将近百人,却无一名男婴。于是在医生和护士之间,我就被冠以“花花公子”的称号,此后二十年一直深受其累,常以此为由,遭人戏谑。后来有一次,老妈隔着育婴房的玻璃,对我说:“小皇帝,你总算出来了!这后宫三千佳丽等你等得好苦啊……”

  长到六个月的时候,有人发现我与寻常人家的孩子稍显不同。说这孩子太老实,不踢不蹬不翻滚,不是好兆头。老妈说,老实了好,老实孩子带着省心。那人忧心忡忡地说:“只怕省心在前,费心在后。”

  再往后的事情,不必一一细说了。陌生与茫然、痛苦与隐忍、希望与失望的治疗过程,如同一支支画笔,描绘了我幼年时期的全部时光。那时,族中长辈劝解老妈,让她再生养一个,其言下之意就是放弃对我的抚养。许是生意人的天性,大概认为投入和回报不成正比吧。只是老妈听完,转身便走,她说:“不管孩子怎样,既然我把他生下来,我就要把他养大。老天夺走他多少,我就用爱来弥补他多少。”老妈说这句话时,她心里下了多大决心,做了多少准备,我这支笨笔写不出万分之一来。我只能告诉你,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而且,她做到了。直到我六岁以后,家里才添了一个妹妹。彼时,我已能用简单的方式向这个世界表达自己的喜好。

  记得那时,家里没有空调。一到夏天,屋子里热得如同蒸馒头的笼屉。电风扇即使开到最大挡,吹出的风依旧带着一股令人虚脱的热流,能把人闷得冒出烟儿来。实在热得急了,我就坐到院外的李子树下。浓浓的树荫泛着凉意,空气中还飘散着李子酸甜的香气,动动鼻子就能知道这是夏天的味道。我光脚踩在晒得滚烫的石阶上,沙砾粗糙,痒痒地硌着脚心,老妈说可以按摩穴位。到了晚上,空气潮湿,蚊子也比白天多了不少。老妈点起一支蚊香,挂在树梢上,然后搬把摇椅坐在旁边,一边扇着扇子,一边说:“来,给妈讲个鬼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一边讲着故事,一边仰头看着天上的星星。那时的夜空,纯净如水,繁星密布,如同水晶漂流在深色的湖面。我慢慢说着,慢慢看着……慢慢地,我就睡着了……做一个“有品有趣有范儿有腔调”的木偶2000年夏天,我第一次花钱买了一张真正意义上的正版唱片《Jay》,它的演唱者也叫JAY,中文名叫周杰伦。那时的杰伦,没名,没钱,没女友;生活习惯邋遢;不会攀岩,不会骑马,更不会打高尔夫;他没去过盐湖城,也不知道******;因为在单亲家庭长大,他性格沉默而孤僻,终年穿着一件旧旧的“黑色毛衣”,走起路来更是低着头;他逛街买不起昂贵的,却也看不上便宜的;家里唯一的收藏品就是母亲买给他的吉他和自己弹断的一根根琴弦;自知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儿”,他从不花费时间去做跟音乐无关的杂事,比如摘抄文章或者收集冷知识;他不喜欢领导别人,更不喜欢被别人领导;他是独自生活在“威廉古堡”中的音乐王子。

  杰伦第一次参加选秀节目,评委批评他唱歌时口齿不清,第一轮就惨遭淘汰。下台之前,坐在评委席的吴宗宪提出要看看参赛选手写的谱子。别的创作型歌手,谱子画得一团乱麻。唯独杰伦,连草稿都写得干净而整洁。因为认真,他得到了人生的第一次机会。他听见吴宗宪对自己说:“下周来我公司报到。”

  那一年,杰伦18岁。他一无所有,只有对音乐的热爱和一丝不苟的认真。

  在公司的第一年,杰伦遇见了同样怀才不遇的填词人--方文山。两个人一拍即合,从此成了搭档。他们给当时红极一时的歌手写歌,却没有一首歌得到保留;他们给刘德华写了一首《眼泪知道》,华仔却因为歌词古怪而拒绝演唱;他们为了向李小龙致敬,给张惠妹写了一首《双截棍》,阿妹却认为曲风怪异,因此不接受。

  杰伦在公司坐了一年的冷板凳,始终毫无建树。有一天,吴宗宪找到他说:“如果你十天之内能写出五十首歌,我就从中挑出十首歌,给你出一张专辑。”

  杰伦知道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他先去买了一整箱的方便面,然后把自己关进工作室十天十夜。后来方文山回忆道:“他那次完全拼了,居然写歌写到流鼻血……”

  十天之后,同名专辑《Jay》横空出世,当年在台湾拿下五十万张的销量。自此,周杰伦的名字,一炮而红。

  如今,距离《Jay》的推出已经过了十三年。才华横溢的杰伦,似乎也到了“江郎才尽”的尴尬境地。但是,他的这段经历,却一直让我记忆犹新:一个男生,可以不帅,可以不念书,可以没钱,可以不善言谈,但是一定要对自己所钟爱的事业认真!否则,你的一生也就这样了。

  就像杰伦后来在《四面楚歌》中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