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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世间慨(4)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勇气拆下他们的面具我只知道好像认真的男人最美丽(故事讲完了。对故事细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当年的采访视频。)这是一个跟主题毫无关系的故事,我只是想用它来引述一个观点:一个“有品有趣有范儿有腔调的男生”是什么样儿,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一个“有品有趣有范儿有腔调的男生”,绝不应该是靠有意识的、甚至是极其刻意的外在行为装点出来的。而且所谓的“有品有趣有范儿有腔调”,实际上就是一种不可复制的个人魅力,是一张极具个人特色的名片。如果这种个人魅力是具有可复制性的,是能够用“一二三四五”的行为准则来具体化的,是每个人“照猫画虎”都能学出来的,那“有品有趣有范儿有腔调的男生”岂不是变成了流水线上的标准化产品?若能够成为合格的标准化产品已然是最幸运的结果,怕只怕到时变成“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残次品,那可就再难“回炉重铸”了。

  一个男生,干净卫生,热爱运动,打扮得体,合理消费,醉心收藏,热爱读书,有领导意识,脚踏实地,这些都是难能可贵的优秀品质。但是,一旦把这些细则提升到一个“优质(暂时把有品有趣有范儿有腔调统称为优质)男生”的应有高度,就会出现一个很大的问题:是不是只要做到这些就能成为一个“优质男生”?如果真是如此,那这样的“优质男生”未免显得太过浅薄,太过流于表面。

  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过于重视自己外在行为的优雅与否,必然带来内心世界的空洞与贫乏。

  那真正的“优质男生”应该是什么样儿?这个问题其实不可能有一个公认的标准答案,就像你永远不可能从“川鲁淮粤”四大菜系中,选出一道全国人民都爱吃的菜。因为每个人的口味不同,审美情趣更不同。但是我想,总有一些本质上的东西是不会变的,比如认真。而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很大程度上也是由认真指数的多少来决定的。尤其对于男生而言,认真这点则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对人对事的认真程度,直接决定了你对其投入的时间、精力和感情的多与少;对工作的认真程度,决定了经济与物质;对感情(亲情、友情、爱情)的认真程度,决定了人际关系;对爱好的认真程度,决定了层次和趣味。还有很多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在我的价值观里,从来不会认为一个人口若悬河地谈论几句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就觉得对方是一个有品有趣的男生。这个世界上,你不知道的东西,总比你知道的要多。知道的少,自己去学、去了解就好,这与一个人是不是有品有趣无关。如果以谈资的多与少来作为评判依据,那人人都是有品有趣的,因为你知道的东西,总有人不知道。如果有品有趣是攀比心如此强烈的东西,那这样的品,只能是低品;这样的趣,只会恶趣。

  站在知识的维度上,这世间没有谁敢说自己是一个有品有趣的人。

  有人喜欢拿陈丹青和秦晖(虽然我不知道这两个人有什么可比性)作比较,认为“陈丹青的学识和声望不如秦晖。但是因为他言语犀利,气质优雅,外形俊朗,有民国范儿,所以在广义上他比秦晖要厉害”。关于这一点,我实在是不敢苟同。虽然我对陈丹青了解不多,但尚且读过几本他写的书,如《纽约琐记》、《音乐笔记》和《退步集》等等。拜读之后,深为折服。但是,如果说陈丹青在学术圈的优势与长处,在于他的“言语犀利,气质优雅,外形俊朗,有民国范儿”,那我现在立马把这三本书扔进炉子里烧火取暖--一个如此浮夸的人写的书,读之何用?

  陈丹青厉害吗?当然厉害!他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他的反叛和放下。在如今这个时代,能够有勇气反叛和舍得放下的人,已经少之又少。有的人,敢于反叛,却是因为他们舍不得放下;有的人,舍得放下,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勇气反叛。但是陈丹青两者兼而有之;拿得起,放得下;敢于反叛,享受失败;所以他厉害。像陈丹青这样的人,自然与生俱来地带有一股超然的气质,一种令人望尘莫及的洒脱范儿--这就是不可复制的人格魅力。

  一个人是不是有范儿有腔调,这一点永远无法通过主观意识表现出来。换言之,你越是想成为某一种人,你就越是无法变成那样的人。因为你始终束缚在一个条条框框里,它就像一个说明书,告诉你什么是潇洒,什么是幽默,什么是文化,什么是气质。可是,即便你真的做到了又能如何?你表现出了潇洒的气质就意味着你真的潇洒了吗?你只是演得潇洒,装得潇洒而已。

  在我看来,想要变得“有品有趣有范儿有腔调”是一个挺难的目标。难点就在于,这个评价权不在你的手里而在别人手上;别人说你太张狂,你就要夹紧尾巴;别人说你太冷漠,你就要笑脸相迎;别人说你不幽默,你就要满嘴跑火车;别人说你懂得少,你就要背冷知识。想获得“有品有趣有范儿有腔调”的评价实在太难了。因为这个评价的第一步就是先把自己变成别人嘴里的提线木偶,而不是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

  伯爵写给女巫的一封信

  当我写下这封信时,我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我从未牵过你的手,搭过你的肩,咬过你的唇,闻过你发梢残留的香。我只是于凌晨三点钟在失眠的大海里,捕捉到你依稀的笑。我盼望与你相遇,就像盼望一场美梦永远不会醒来。可惜人们常说,美梦终会清醒,相遇终有分离。我想他们说得对。美梦和相遇是甜的,而现实和分离却是苦的。但我就是这样一个愚人,甘愿为了一时的甜,尝尽一生的苦。

  我想把自己过往的生命,折成一架自由翱翔的纸飞机,载着童年所有的秘密,奋不顾身地飞向你。这样就能让你在见到我的那一刻,拥有我们彼此分离的全部时光。原谅我就是一个如此贪心的人。不仅盼望与你的相遇相守,还渴望与你的记忆相织相融。

  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我只是单纯地喜欢两个人做一件事儿。无论做什么,我都会感到很幸福。我想请你喝一杯咖啡。如果你喜欢甜的,那我们就喝香草拿铁;如果你喜欢苦的,那我们就来一杯曼特宁;其实我更希望你能点一杯卡布奇诺,那样我就可以替你擦拭唇角上沾染的奶油泡沫。我想买一款超大的音乐耳机。这样我们就可以脸贴着脸,带相同的耳机,听相同的情歌,连心跳都是同一个节奏。我想和你一起熬夜看世界杯。我们穿着相同或不同的球衣,脸上画着五颜六色的国旗,桌上摆满零食和大杯的扎啤,为各自喜欢的球队呐喊助威;我们一起为他们的胜利而欢呼,我们一起为他们的失败而落泪。我还要在阁楼装一架天文望远镜,指向那无尽而深邃的夜空。我希望在璀璨的银河中找到一颗闪亮的无名星,给它取你的名字。这样我可以独自守望着夜空,就像我一直守望着你。

  我每天都在学习绘画,但只是为了画你。我画山,画水,画人间,却始终不敢画你的眼睛。我不知该把你的肖像挂在何处,就像我不知该将对你的思念安放在哪里;说出口来,太轻;放在心里,太堵。每次想起你,我就会发现自己所在的城堡,原来不过是一座囚禁思念的地牢。

  我穷毕生之力翻遍世间所有的书籍,却找不到一段文字能来形容我们的爱情。也许,我永远无法陪伴如此明媚的你;也许,你终究不会属于两手空空的我。分离,既是落下的帷幕,亦是相遇时的序曲。

  此刻,我的信纸下垫着一本书。王小波的《爱你如同爱生命》。

  我没有那样一支生花妙笔,写不出那般艳绝千古的情句。我只能默默地告诉你:若能爱你,命何足惜。

  我相信

  两年前,在某卫视一档职场招聘类节目中,一位面试官冲着摄像机的镜头,对如何发展人际关系的话题侃侃而谈。他说:“当年邓文迪就是在一场没有收到邀请的舞会中,故意将红酒泼洒在默多克先生的西装上,并且借着替他擦拭酒渍的机会,跟对方攀谈、相识,最后成了他的枕边人……想让别人记住你,一定要主动创造机会,而且方式一定要特别。”

  面试官说完这番话,台下的观众掌声雷动。镜头里面,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仿佛自己找到了人生目标一般。可是镜头外的我,听了这番话却深深地不以为然。就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而言,人与人交往的第一先决要素,毫无疑问应该是真诚为先。难道随着时代的“进步”,有意、刻意,甚至是蓄意地表演“无巧不成书”的相遇桥段,也进化为“真诚”的表现方式之一了吗?若是如此,无疑会使我对人际关系的不信任感大大增加。因为我无法判断这场相遇究竟是上天安排还是有人编排。

  的确,从某种角度上讲,我是一个不太容易相信的人。我不相信主流媒体,也不相信小道消息;我不相信专家教授,也不相信网民分析;我不相信公开示威,也不相信匿名揭露;我不相信公权力,也不相信多数民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怀疑论者。我也有自己一直相信,且愿意为之付出生命的坚定信仰。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和自己的梦想。试想一下,如果有一天,你和自己所爱之人的相遇,这样美好的记忆都会为日后彼此怀疑留下充足的想象空间,那这样的世界未免太过阴暗,这样的人心未免太过险恶;这样的爱情,我们拿什么理由去相信?

  此刻我才终于明白,三十年前,诗人北岛那句悲怆的呐喊究竟从何而来:

  告诉你吧,世界,我-不-相-信!

  --北岛《回答》

  在我卧病在床的二十年间,除了家人的悉心照料外,陪自己度过少年时光的,就是那些不同时期的不同偶像。所以我一直认为,每一个偶像的存在,对于我们的少年时代都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那是一种精神,那是一种感动。就像如今我再听到《灌篮高手》的片头曲,依然会热泪盈眶一样。而相较于过去,偶像的存在在今天可能显得更加重要。因为对于一个失去信仰的社会,一个失去信仰的民族来说,偶像本身就是一种容易拥有、且安全“无公害”的信仰替代品。身处在一个信仰缺失的时代,我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越来越贫乏,我们的幸福指数甚至还比不上六十年前。所以我们总是在迫切地寻找偶像,寻找我们丢失的信仰。以至于任何一个稍有成就的人,都会被我们拿来崇拜和效仿。记得有人说过:“看一个人的志向,首先看他拿什么人当偶像;拿雷锋当偶像,至少说明你有了善良的品质;拿乔布斯当偶像,至少你已经有了改变世界的前提。”如今,当新闻媒体大肆渲染邓文迪是如何通过自身的努力,从两手空空的女学生,摇身一变成为身家十亿的贵妇人时,果然又有人在问:“新世纪女性是否应该向邓文迪学习?”

  看见了吧,我们又发现一个可以效仿的偶像。好吧。对于邓的行为,我们姑且不做任何动机揣测,也不做任何价值判断,只需要问一个问题:我们拿邓来做学习的榜样,意图传达什么?是想告诉那些年轻女孩,你们一定要努力学习,想尽一切办法跻身上流社会,认识优秀的男人与其结婚,拿到大城市的户口(绿卡),也许将来还会分到一笔巨额的赡养费……可是然后呢?大功告成了吗?或者我们换一个问题:假如此刻上帝赐予你美貌、智慧和野心,你将如何使用这些得天独厚的优势,并且完成怎样的终极目标?难道还是嫁一个事业成功的男人吗?呵呵。我本以为,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越来越开放,信息越来越多元,女性应该比之前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加自立,更加自强,更加明白自己对于社会的重要性。可是,当我看到很多人依然把一个女人的成就与她嫁一个什么样的男人联系在一起时,我才发现,原来那些整天嘴里喊着男女平等的人,其实内心早已向男权社会俯首称臣。女人最大的悲哀就在于,误把征服一个征服世界的男人当成实现自我价值的终极目标。人们对邓的认可,我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她的身上看到了现今多数年轻人所缺少的性格特质--自立自强、学习勤奋、有进取心、从不拖延、待人热情、目标明确--没错,这些听起来老生常谈的个人标签,足以使邓成为那些自诩“资深**丝”、“御宅腐女”的年轻人学习追赶的超级偶像。可是,任何事情都是一把双刃剑。就像拿雷锋当偶像的人,并不一定都是助人为乐,有的只是想当雷锋而已。这样的后果就是一切“善举”最后都无一例外地变成“假肢”。所以,我并不认为邓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对象。无论邓本人有多么优秀,至少对于今天的中国社会而言,她的成功是起不到什么正面作用的。

  其实,类似于“谁应不应该向谁学习”的问题,根本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我们总是习惯借鉴别人的经验,效仿别人的成功,重走别人的老路。我们何时能够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活一次。不管是作为男人还是作为女人,热爱生活,热爱家庭,热爱事业,热爱梦想,更重要的是,热爱真实的自己,这就已经足够了。向谁学习都不如相信自己。也许是我太过天真,总是妄图用真实、善良、美丽的“血肉之躯”来冲击冰冷、黑暗、丑陋的“现实围墙”。我当然明白自己的想法是多么苍白无力,但是我始终在坚持,始终在相信。不管这个世界有多么现实,你的心中都应该保留一份天真。

  还是几年前,中央二套的《对话》栏目中,一位大四女生提问说:“现在社会上都说‘学得好不如嫁得好’,请问这一点是否有道理?”当时担任主持人的王利芬老师听了,对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