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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生活与信仰(8)


  那时候的世界,还没有“国进民退”的争论。因为有国字招牌,同样是卖淫,总免不了厚此薄彼。在古罗马,卡里古拉皇帝便是在皇宫里当起了妓院的老板。这位暴君把一些大人物的结发妻子和一些贵族子弟安排在那里,撮合他们卖淫嫖娼。除此之外,卡里古拉还派专人扮成妓女到各公共广场和神庙拉客,“与民争利”。为了创收,皇家妓院甚至答应给寻芳客放高利贷,且有专人将他们的名字记录在案,因为他们为提高皇室收入做出了贡献。而嫖客也意足心满,因为他们的名字很快就会登上皇宫门口写着“为政权做了好事的成员”的光荣榜。

  在古罗马历史上最为身体力行捍卫娼妓行业者,当属克洛德皇帝的妻子梅莎丽娜。梅莎丽娜不仅是个有着无数情人的皇后,更是整天想着性爱花样的女人。最有意思的是,她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带上一位贴身宫女溜出禁苑变成妓女“丽西斯卡”去拉客,上夜班,尽享天上人间的欢乐。

  梅莎丽娜皇后卖淫显然不是为了钱财。妓院老板在她身上尽得好处,因为每一次她都只给自己留下一个铜板。这些铜板没有货币的功能,皇后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结绳记事般汇总与她睡过的嫖客的数量。厌倦与国王做爱的这位罗马皇后,不愿苦捱那死气沉沉的婚姻,而将自己的身体献给四海之内的寻芳客,在人类娼妓史上的确是件稀罕之事。

  谈到“妓女国家化”,中国“官妓”鼻祖、主张“利出一孔”的管仲就不得不提。管仲的一系列改革使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的首位霸主。其中一项改革就是建立“女闾”这一国家妓院制度。

  “女闾”开了中国国家经营娼妓业的先河。由于比梭伦创立雅典国家妓院还要早大半个世纪,管仲也因此被好事者称为“世界官妓之父”。有人曾经分析,作为政治家的管仲创制“女闾”不外乎四个目的:其一是为了收花粉钱增加国家收入,扩充军费;其二是为了缓解社会矛盾,既能有效安置女奴隶,又避免讨不起老婆的齐国男子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其三是招揽游士、网罗人才——套用现在的话来说是“改善投奔环境”,提高“软实力”。毕竟,精力充沛的游士、人才也需要性生活。当时诸侯争雄,齐桓公为了能够称霸天下,必须借助佳人引诱并且留住才子。至于最后一个目的,当然也是为了满足热爱淫乐的齐桓公。

  我看过一则资料,但并不确切。据说在清代以前,中国的妓院多为官家开办。清代康熙年间,官家废除官妓制度,妓院开始由私人开设。从清代到民国,官家由直接经营妓院改为向妓女抽收捐税,纳税给官家的叫“官娼”,否则为“私娼”。因私娼逃避赋税,则遭到官家取缔。公娼和妓院则受法律的保护。民国时期,政府依然允许妓院和妓女存在,政府向妓院收取“花捐”,作为政府的一项财政收入。从这个角度来说,那时候的女人们操持这种皮肉生意,在某种程度上说也算是“为国卖淫”了。

  当然,此“为国卖淫”并非出于高尚或者爱国,而是为生活所迫。如果像有的不长进的中国男人一样,认为在日本妓院消费就是报仇雪恨,那爱国也太花钱了。

  青楼里的“灰太狼”

  伴随着新政权的确立与新社会的开创,作为“万恶旧社会”的点点滴滴,这些风花雪月的事在建国前后被陆续取缔。经过近三年的时间,到1951年年底,全国各地的妓院全部被查封,延续了几千年的妓院和娼妓制度被彻底清除,在中国存在近三千年的娼妓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在1949年以前,妓院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重庆等地,据说仅上海一地登记在册的妓院就有800多家,妓女9000余人(另据上海旧政府调查,妓女的实际人数在10万人左右)。

  而妓女云集的地方,嫖客自然也不在少数。清末民初,最负盛名的嫖客非辜鸿铭莫属。作为一位通晓九国语言、学贯中西、博闻男女的著名学者,辜鸿铭最为后代人津津乐道的,不是他的盖世绝学,而是他离经叛道的盖世言行。

  清朝灭亡、民国初立之时,中国还保有两条著名的辫子。“一辫”是搞政治复辟的张勋,“二辫”是搞文化复古的辜鸿铭。对此,辜鸿铭曾经自嘲,说他和张勋是“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意思是清朝的大盖帽虽然丢掉了,但在他们哥俩这还保留了两根辫子。

  关于辜鸿铭,有两件事常常为人们所提起:

  一是有外国贵夫人问他中国为什么有纳妾制度。对此,辜鸿铭“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男人好比茶壶,女人好比茶杯。夫人见过一只茶壶配四个茶杯,可曾看到过一只茶杯配四只茶壶啊?”

  二是喜欢嫖娼。有个掌故是:曹锟当年贿选,辜鸿铭曾收了他八百大洋。在得知辜鸿铭没投他票,曹锟怒而派人质问,辜鸿铭很为不屑:“行贿行到老子头上?你的钱没收了!”至于这笔钱的去向,转天便被这辜汤生在天津逛窑子时给花掉了。除了这份“特殊津贴”,作为民初国会里的著名议员,辜鸿铭平时每次参加会议还能得到三百大洋的出场费。仗着这笔费用,这根文化辫子几乎拂遍了京津一带的秦楼楚馆。

  倘使民国时期的娼妓看过《喜羊羊与灰太狼》,她们一定会将这位模范嫖客比作“青楼里的灰太狼”了。一则因为辜汤生温柔体贴,善待女性,“你有铁锅底,我有天灵盖”;二则因为每次散尽钱财,这风流倜傥的老男人都会对着青楼的女人们说一声——“我一定会回来的!”

  岁月流逝,人事代谢。时至今日,辜鸿铭和他的那条辫子显然是不会再回来了。真正回来的是一度几近灭迹的“世界上最古老的行业”。改革开放的几十年间,从城市到乡镇,今日中国已有数以百万计的女子沦落风尘。

  “黄色娘子军”

  某年在日照旅行,在一个超市里我看到几排VCD。有意思的是,在四排架子上,上面两排都是革命题材,如《红色娘子军》,而下面两排则都是一丝不挂的女人。时代真是变了,由上而下看这几排架子,你会觉得中国人由革命走向生活。我逛巴黎的烟草报刊店,最常见的杂志便包括情色杂志。只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这些杂志通常都放在了最顶层。所以,即便加上“疯马”与“红磨坊”中的艳舞,我也很少听人说巴黎是一座“低俗城市”。在心底里,我情愿相信,检验一座城市是否低俗,不在于低俗本身,而在于代民行政者定义“低俗”的水平,在于它是否正视人性对爱与美的追求。

  我了解自己由少年变成男人,始于夏日中学放学时在野外的一泡尿。当时风吹稻浪,阳光正好,我对着太阳浇水,偶然发现不仅万物生长,我身体里的野兽也在为它新生的黑草地排兵布阵。年少时蓬勃的生机,身体里蕴藏的无限能量与不安,隐隐约约告诉你它可能会犯罪。

  当然,更真实的情况是这世间无以数计的男人,从农民到官员,大多都还没来得及被自己的野兽牵着跑——“牛走前来我走后”,来不及犯罪,便开始忙着为那野兽“打工”了。否则,农民怎会日夜想着传宗接代,官员怎会一个个为“二奶”丢了前程?

  而有些女子,从事世界上“最古老的行业”,直接靠着下半身“打工”,也不是什么秘密。几年前,有人在网上发帖感慨:“车过县城,车过乡镇,当地的知情人一一指着那些漂亮的三四层楼房说,这是谁家的妹子挣回来的……一个高中毕业,甚至初中毕业的农村女孩,一个几乎没有特长的打工妹,凭什么在繁华的城市立足,又靠什么让故乡的高楼平地而起?”其给出的答案是,“为了生存,为了面子,为了在更多贫困乡亲之中显示富裕的迹象,父母与女儿达成了‘默契’。他们已经习惯在父老乡亲的冷眼、羡慕与偷笑之中,享受这种‘从灯红酒绿之中邮寄回来的生活’”。

  这样不乏想当然的文章难免会引起轩然大波。毕竟,无论男女,绝大多数人在城里做的都是正大光明的正经营生,乡村的楼房更不都是这样建起来的。然而,与此同时,你又不得不承认,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中国城市,活跃着一支“黄色娘子军”。她们有的来自城市,有的来自农村,分别效力于不同城市的夜总会、歌舞厅、按摩院、洗脚屋、桑拿吧、理发店……有专家估计,目前从事商业化性服务的从业人员不下500万人。

  2008年前后,一篇《妓女追悼会》的帖子引起国内各大网站论坛的关注。新闻的主角殷彩霞是甘肃某县的一位农村姑娘,高中毕业后,19岁的她成为一名民办小学的教师。为了让孩子能够继续上学,殷彩霞仿照同村一些姐妹的办法,走进繁华的大都市,在发廊里卖身,并且将卖身得来的钱源源不断地寄回学校。在一次接客过程中意外死亡后,殷彩霞所在的小山村和民办小学为她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并降了半旗。校长老泪纵横地朗读她的日记。她在日记里说:“卖一次淫,可以帮助一名失学儿童;当一回二奶,可以拯救一所希望小学。”这则新闻感动了许多人,事后证明为假新闻。

  有意思的是,一年后的《小康》杂志做了一个信用度调查。在网民排出的信用排行榜上,高居榜首的五个群体是“农民、宗教职业者、性工作者、军人和学生”,而信用最差者包括“房老板、秘书、经纪人、演艺明星和导演”。

  “万户千门开闭时,流莺飘荡复参差”。这年年底,我在北京的一家排版公司排《重新发现社会》的书稿,紧邻公司的一条街上到处都是“潇湘夜雨”一般暧昧的门脸以及橱窗女郎。恍惚之间,我感觉自己已置身于荷兰阿姆斯特丹。不同的是,荷兰的红灯区里有巡警保卫性工作者,而且还为她们塑了铜像,刻上“不要歧视性工作者”等铭文。

  “鸡店”老板为什么从良?

  不唯北京及其他大城市。据我了解,小堡村附近的一些小镇,皮肉生意也曾盛极一时。至于性工作者的来源,主要是邻近风气比较开化的某个县。人的经常说起的是,某某县有“男人在家打麻将带孩子,女人出门卖身赚钱”的风气;有的男人甚至在外面娶个“小姐”回家,待生完孩子,让她重操旧业,穷尽其下半身以从事两种性质的生产活动。除此之外,还有些“小姐”是本地混歌厅误入歧途的女子。

  在乡下,我曾遇到一位开过“鸡店”的老板,如今他已经“金盆洗手”,在县城做起了本分生意。谈到自己当年之所以改行,他简单列了以下几点理由:

  其一,皮肉生意名声不好。做“鸡店”老板虽然能赚些钱,但终究不是一份体面职业。

  其二,和过去相比,现在赚不了大钱。早些年,由于紧靠国道,各地官宦商旅往来方便,镇上的皮肉生意还算红火。而现在,情色场所遍地开花,因留不住什么“人才”,揽不到顾客,生意也日渐萧条了。再加上现在的“小姐”要求分成比例高,老板们渐渐觉得已无暴利可图。

  其三,“小姐”和老板的权利意识都有所增强。两者之间的关系,更不像上世纪八十年代内地刊物所描写的香港地下色情场所一样,充满了黑暗、强迫与暴力。据说镇上的老板通常都不会强迫“小姐”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若发现是被人骗来的,还会劝她们离开,以免惹是生非,后患无穷。

  除此之外,“扫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用这位老板的话说:“既然无暴利可图,谁还愿意为此过提心吊胆的日子。”更何况,“色情场所,捣毁的都是地下的”,“我们竞争不过那些明目张胆的”。所谓“明目张胆”的,指的是像北京“天上人间”一样威风八面的风月场所。

  几年前,附近某镇有家酒店诱骗少女假扮处女卖淫,被少女的家长找上门来,私了未成,最后报了案,店主因此被判了重刑。据当地媒体报道,这家酒店老板“为了拓展卖淫业务,竟然跨省批发处女”,宾馆的墙上“贴满了四川、江苏等全国各地发廊、宾馆的电话,这里成了名副其实的假‘处女批发中心’”。此案在当地曾经轰动一时。我在县城查找土改时期的资料时,还有女馆员建议我将该镇继续“曝曝光”。良家妇女对情色场所通常都是怨恨的,一是因为这些女子“不劳而获”,可以赚大钱;二是可能带坏男人。

  养鸡生蛋

  说到“扫黄”,邻近某县一位作风正派、了解内情的警察朋友向我透露,他所在的县里色情行业抓得比较紧,既为净化社会风气,伸张正气,息民怨,同时也可以“创收”。“说到创收也有点学问,但由于多是听说,也难太具体。卖淫嫖娼案大多发生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城和一些宾馆里。一般重罚嫖客(罚款),轻罚卖淫女,大家笑称‘养鸡生蛋’。一旦有领导关注的或社会影响较坏的,这些人也会被拘留或劳动教养……当公安查得紧时,拉皮条的会展开游击战,通过现在先进的通讯、交通工具,送货上门,或送到宾馆、旅店,有时甚至是游船。因此,许多拉皮条的在各宾馆散发名片,招揽生意。”

  据这位朋友说,和以前不同的是,现在一些县城对嫖娼一般是有告状才查,否则不查;原则上不允许查房,要查也得请示县主要领导。否则,难免“上下不讨好”,既会被理解为“不尊重人权”,重蹈“夫妻看黄碟案”之覆辙,同时可能被理解为“破坏地方投资环境”。

  虽然有“养鸡生蛋”一说,基层警察在“扫黄”时也难免被“小姐”们奚落。尤其是那些见过世面的性工作者,面对警察,她们看上去一点也不紧张,反而会嘲笑警察可怜。某位嚣张的“小姐”甚至胆大妄为,敢用自己接客的次数来计算警察一个月的薪水。

  主人公死了,作者大功告成

  并非所有“小姐”都可以这样“指点警察,意气风发”。在乡下,我听到一个辛酸的故事,讲的是一位妇女在县城宾馆里接客,谁知那男子激动过度,当场毙命。可怜这女子身材娇小,腿脚又有些不灵便,哭哭啼啼一夜,转天才被人从那男人肥硕的身体下救出。而男方家属也不依不饶,前来闹尸。无奈之下,该女子为此赔了数万元。

  这个细节不禁让我想起曾经读过的一部名为《沦落风尘的村姑》的小说,它讲述的是十八世纪中叶法王路易十五时期,一位叫吕赛特的乡村女子如何在城里沦落为娼妓的故事。尽管此时的法国社会淫糜无度,但在观念上还是保持着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小说结尾,在和同乡情人双双悲惨离世之前,吕赛特对从乡下赶到病床前的母亲与乡亲表示忏悔,“我们应该受到大家的憎恨,朋友们,你们看见,乡村的日子比城里头好多了,你们生活在平静与纯洁之中,而我,而我……”

  我敢断定这是一部装模作样的小说。这个结尾让我读到了常见于作家笔下的虚伪与恶毒,就像《蜗居》的编剧因为反对“小三”而让海藻失去生育能力一样的恶毒,一个字的慈悲也没有。而这部法国小说的作者,一边透过自己微张的指缝,兴致勃勃地向读者直播他人的性爱,一边又像卫道士一样诅咒那双男女应该为不洁而死掉——“这就是纵欲过度的最后下场”。而小说最后一个标题是——“主人公们死了,作者大功告成”。

  回到现实,真正恶毒的仍是现实。2007年一则最让人心痛的新闻是,一中年妇女为了供养儿子读大学,从江西老家只身到厦门卖淫。在一次性交易中,因为五十元嫖资被一位嫖客活活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