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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生活与信仰(7)


  这位妇女是现在村里唯一一位“信了主”的人。因为性格开朗,开得起玩笑,这孤零零的“姐妹”难免时常为村里的其他妇女们善意嘲笑。比如,当她走向正在说笑的一群时,人群里常会有人朝她大喊:“‘阿门’来了啊,快来坐啊,快来坐!”引得在座的一阵哄堂大笑。至于这些人为什么没有同入“阿门”,她们的理由多是自己平时玩性重,要打麻将,没有时间参加这些仪式。除了现在还不需要信教之外,还有一种可能是等别人信得真有效果了自己再信也不迟。就像赫胥黎所说的,让我信教不难,不过麻烦你先拿出上帝存在的证据来。而这些乡下人所需的“证据”,简单说就是我信了上帝,能得上帝什么好?

  从整体上看,在当地农村“信主”的人主要是一些妇女和老人。除了上述“病急乱投上帝”的人,还有一些完全是出于精神或情感的需要。尤其对于那些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而言,家庭教会不仅给他们带来非亲缘性的脉脉温情,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他们日常生活中的空虚与无聊。有的人之所以入教,就是被信徒们在祈祷、读经、唱诗时同气连枝的场面摄住了魂魄。此外,为基督教徒举行的葬礼也让当地一些村民感动至深。据说,如果有“兄弟姐妹”过世,附近教会点的乐队会来参加葬礼。新式葬礼上,过去一路停棺跪拜的仪式以及吹得透心凄凉的唢呐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漫长的祷告,以及小提琴、手鼓和各式叫不上名字的号。每个葬礼同时是布道的机会,通常会举行几个小时。手上宽裕的人家会按自己的心意多出点钱,而对于有家庭困难的,教会点的乐队不但不收钱,用当地人的话说是,“他们还要带钱去吃饭,留下点钱”。

  礼拜日

  早些年附近几个村庄的信徒们凑足了几千元钱,买了一个废弃电厂的房子,当作临时聚会的场所。平时的礼拜,无论是上午还是下午,通常都在善男信女的家里完成。刚开始,都没什么经验,大家只知道唱灵歌,也就是在《圣经》上找些句子,而且都哼成流行歌曲的调子。信徒们如此“卡拉OK上帝”,难免时常为旁人取笑。到后来,仪式渐渐步入正轨,主事者经常带人去十几公里外镇上的教堂去学唱赞美诗。礼拜的质量也因此大为提升,让那些曾经嘲笑过他们的人不得不刮目相看。更别说到了后来,我甚至听说信徒们还凑钱让资质较好的“兄弟姐妹”到北京学习神学。

  乡居期间,我曾遇上当地家庭教会在邻村一户人家做礼拜。因为熟识,且知道我对乡村生活变迁很感兴趣,主事者便通知我去现场看看。印象中参加当天活动的只有八九人,由于一位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兵临时未能到场,来的全是清一色的女性——据说当地男人的很少参加是因为平时农活多,“没有时间信主”,而这位老兵之所以“信了主”,主要是因为血压不好,晚上总睡不着觉。当然,在当地并不是所有地方都是女性居多。主事者告诉我,在附近小镇上也有不少男人入了教,他们多半是一些下岗工人,平日无事可做,生活质量甚至都不如农民。

  虽然过去了很多天,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日下午村民们做礼拜时的场景。当时阳光正好,堂屋亮堂堂地敞着大门,几位妇女围坐在高低不一的小板凳、长条凳或椅子上,专心地维持着她们神圣的仪式。负责讲道与领唱的是一对母女,虽然只读到了初中,女儿对《圣经》中有关爱的解释足以让我惊叹她有做乡村牧师的天赋。回想整个场面,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些女人站在一起,手捧《圣经》齐唱赞美诗。尽管其间有妇女俯身去安慰摇篮里啼哭的婴孩,为他倒水把尿,而且不时有各家的母鸡、小猫、小狗、小孩穿梭其中,一派繁杂景象,然而这里的气氛又是这般宽容和谐与融洽,没有谁会觉得他人或者这些猫猫狗狗破坏了礼拜的秩序。我不是基督徒,但当我看到这些生活在荒僻山庄的妇女为了一个古老的信念聚在一起,共同领悟人心向善,在这不为人知的山坳上,过一种超越凡俗的精神生活时,还是感动不已。

  信上帝,还是信苏格拉底?

  生活总是充满幽默。比如同是“沐浴”之所,在欧洲我看到的最古典庄严的建筑是教堂,而在中国却是澡堂。

  2003年前后,我在欧洲农村有过一段短暂的旅行,惊心于在一些村庄看到的教堂和图书馆。虽然在欧洲宗教的影响力早已式微——否则萨科奇哪有机会在主持市民婚礼时看上别人的新娘——但是高耸入云的教堂尖顶总还是会给人以某种超越俗世的想象。刚到巴黎的时候,我也常在巴黎圣母院里点燃烛火、流连不出——不因为信仰,不因为屋外雨水涟涟,而是为了临时安顿自己飘摇的身心,为了寄托自己对远方亲人的牵念,为了感悟或沉浸于一种向上的精神生活。然而,今天回想起来,我在关门闭户又气派非凡的巴黎圣母院里能看见的更像是一种与世隔绝的“剧场宗教”。而在这山坳上的村庄里,我所见证的却是农民在生活中修行。在这里,我所看见的是他们对一种拙朴而真切的精神生活的努力;我所听到的是一种没有仪式重压的,由沉闷而入清脆的乡音。而这一切,是我当年在乡村度过童年与少年时期从未见到和听到的。

  回想上世纪初的传教热,一切仿佛昔日重来。清末民初,有无数西方传教士来到中国,他们试图在中国的“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五伦”关系之外建立起第六伦,即人与上帝的关系。传教士批评中国人既没有公共精神,也没有宗教精神。前者,如孔子所说的“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后者,明恩溥在《中国人的素质》中这样写道:

  在中国,多神论与无神论是骰子上相对的两个侧面,不少受过教育的中国人都或多或少地相信两者都对,根本没感到有什么矛盾。中国人本性上就对最为深奥的精神原理绝对冷漠,这是中国人心灵中最可悲的特点。他们随时乐于接受一个没有灵魂的肉体,接受一个没有心智的灵魂,接受一个没有生命的心灵,接受一个没有缘由的秩序和没有上帝的宇宙。

  说到是否信仰基督教,上世纪初的中国知识分子也多有思索。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林语堂和胡适。林语堂出身于牧师家庭,他小时候也曾接受基督信仰,但成年后,开始对中国圣哲思想深切爱好,极其推崇乐天知命、清静无为的生活境界。直到四十岁,自称是异教徒的林语堂仍斩钉截铁地认为世间“没有永生”、“没有天堂”、“尘世是唯一的天堂”。谁知在经过几十年的艰苦跋涉,充分考察了佛、道、儒、基督教等多种思想之后,林语堂货比四家,到晚年觉得最信得过的还是他爹地信的上帝。

  有人感慨:“中国知识分子容易把基督教当迷信,而一般群众又容易把迷信当宗教。”林语堂晚年向上帝投诚,不是因为某种迷信,而是因为文化上的忧虑。在《信仰之旅》一书中,林语堂有这样一番表白:“三十多年来,我唯一的宗教是人文主义,相信人有理性的指引就什么都不假外求,而只要知识进步,世界就会自动变得更好。可是在观察二十世纪物质主义的进展后,我发现人类虽然日益自信,却没有变得更好。人越来越聪明,却也越来越缺少在上苍之前的虔诚谦恭。我不知不觉地逐渐转向童年时代的基督信仰。”如此拨云见日、返璞归真,颇似进入“见山是山,见水是水”之修禅第三境了。

  胡适则不然,其对宗教的态度似乎可以用“执悟不迷”四字来概括。虽然在赴美之初也信过几个月的“见习基督徒”,还没来得及转正,胡适便已决定改弦更张,同“阿门”说“Bye-bye”了。据《胡适口述自传》记载,1911年6月18日,在宾夕法尼亚“中国基督教学生联合会”的一次宗教集会上,有一个叫摩西的教徒现身说法,胡适为之“堕泪”,被感动了。他写道:“会终有七人起立愿为耶稣信徒,其一人即我也。”胡适后来也回忆说:“我留美的七年间,我许多课外活动,影响我的生命和思想,说不定也与我的大学课业一样。当意气颓唐的时候,我对于基督教大感兴趣,且差不多把《圣经》读完,一九一一年夏,我出席于宾雪贝尼(Pensywania)普柯诺派思司(Poconopines)举行的中国基督教学生会的大会做来宾时,我几乎打定主意做了基督徒。”

  不过到了1914年11月,胡适在与一位传教士的辩论中指出,苏格拉底之死比耶稣之死在世人心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他把基督教和哲学进行了对比,最终他选择了哲学。胡适认为:“耶稣之死建立了一种宗教,而苏格拉底之死建立了一种哲学。苏格拉底哲学对于希腊和罗马世界造成了巨大影响,这种影响一直影响至今。现今世界的理想不再是耶教的克己,而是希腊人的扬我;不再是耶教的信仰,而是苏格拉底的真理,苏格拉底为这奉献生命的真理!”正是根据这段话,人们认为胡适对基督教的批判从形式到内容,从本国到世界,从个人到社会,完成了信仰的涅槃。准确地说,在宗教与哲学之间,胡适选择了哲学;在静止的教义与在路上的真理之间,胡适选择了真理;在上帝与苏格拉底之间,胡适选择了苏格拉底。

  唐德刚在《胡适杂忆》中提到胡适是近代中国唯一没有枪杆子做后盾而思想言论能风靡一时,在意识形态上能颠倒众生的思想家。应该说,胡适“颠倒众生”,既没有靠着没有枪杆子,也没有找上帝撑腰。但他对《圣经》却没少研究。在《胡适口述自传》中,胡适谈到自己不仅读遍《圣经》,而且为了研究各地方言特意搜集了很多版本的《圣经》。“后些年在北京大学时,我开始收集各种方言所翻译的《新约》或《新旧约全书》的各种版本的中文圣经。我收集的主要目的是研究中国方言。有许多种中国方言,向来都没有见诸文字,或印刷出版,或作任何种文学的媒介或传播工具。可是基督教会为着传教,却第一次利用这些方言来翻译福音,后来甚至全译《新约》和一部分《旧约》。”

  更有意思的是,据说在“中国圣经学会”为庆祝该会成立五十周年而举办的“中文圣经版本展览会”中,胡适的收藏高居第二位——仅略少于该会本身的收藏。胡适由此感慨——“我这个位居第二的圣经收藏,居然是属于我这个未经上帝感化的异端胡适之!”不信上帝,却利用上帝,把《圣经》从宗教典籍变成语言学工具书,胡老夫子真是憨顽得可以!

  胡适并不全盘否定基督教。即使是在中国国内舆论对基督教大加鞭挞的时期,即以收回教育权运动为核心内容的第二次非基督教运动时期,胡适仍然顶着压力为教会学校和基督教作了一定的辩护。只不过,胡适强调教会学校从事社会教育不能以传教为条件。

  2008年的一次旅行,我在飞机上偶然了解到英国作家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和他的作品。当时,他刚出版了一本探讨死亡问题的自传性随笔集,书名为“没有什么好怕的”(Nothing to be frightened of)。书中有一句话让我感念犹深:“我不信上帝,但我想念他。”如果没记错,这句话最早引自他写给在索邦或牛津研究神学的哥哥的一封信。巴恩斯曾经为福楼拜立传,在《福楼拜的鹦鹉》中他还说过另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对宗教信徒来说,死亡毁坏了肉体但是解放了精神;对艺术家来说,死亡毁灭了人的存在而解放了作品。”

  两句话都很深邃。不过显然我更偏爱前一句,不仅因为它琅琅上口,更因为它触及我的内心。我之所以至今对这句话念念不忘,恐怕是除此之外,没有什么能更准确表达我对宗教信仰的态度了。

  是啊,上帝不可靠,可是谁不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信仰呢?区别也许只在于:有些人信仰了各式的神,有些人以自己的良知为上帝;有些人的信仰在教堂,有些人的信仰在书斋、农田、厂房或在故乡。当然,你也可以说,良心与宗教其实并不矛盾,这世间大凡能称得上是伟大宗教者,首先需要完成的必是“良知上的自责”——吾日三省吾心。

  7. 沦落风尘的村姑

  若干年前,当我路过荷兰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心中一直有个疑惑,为什么在红灯区的中央有好几座教堂?在肉欲与精神之间,妓女与教堂究竟有着怎样的关联或者冲突?直到后来,当我偶然了解到有关妓女起源的一些历史,这个谜团才终于得以解开。原来,在职业娼妓产生之前,神不但不阻止卖淫,而且还尽得女人们“为神卖淫”的好处呢!

  本书断断续续写了几年,到现在也没有“讲述老百姓自己的风流韵事”,有读者一定失望了。他们会说,像你这样写作与回忆,简直就是对人类生活的蔑视!是啊,我何尝不这么想。所以,从这一节开始我便试着悬崖勒马,直接谈论让许多人欲言又止的娼妓。而且我相信,如果不试图了解与其相关的背后的历史,你也很难理解今日这个时代。

  美好的娼妓

  被各种观念武装起来的现代人,不知道在人类历史上妓女有着怎样的荣光。比如,在古时候的亚美尼亚,根据当地的法律,纯洁的少女是要为神去卖淫献身的;在吕底亚,作为“庙奴”的女祭司同样要在寺院内卖淫,并把所得收入奉献给神。最繁华的是古希腊时期的科林斯。今天的人们对这座古老城池已经知之甚少,不足三万的人口更撑不起它往日“宗教卖淫时代”的风流与威仪。遥想此地当年,每位当地妇女在其一生中至少要同一位外来的陌生人在阿芙洛狄特神庙里性交一次。有钱的妇女,更是气势非凡,她们会坐着带顶篷的马车,带着众多仆从直奔内殿。平日,在神庙的围墙内,妇女们一群群坐着,头上都系着饰带,让过往的男人挑三拣四,像是专为游民服务的“神仆”。

  根据当时的规定,一个女子只有同外人结合,完成了她对女神的义务,才可以回家。漂亮苗条的女孩自然不愁客源,可以很快回到家中与亲人团聚;可怜的是那些脸黄腰粗的丑女人,她们要等很长时间才能完工。有的女人甚至因此等了三四年之久,像宫廷里的姑娘一样任韶华老去——有这时间,都够她们在这庙里攻读一个神学的学位了(如果有的话)。

  这个沐浴神恩的仪式也会给一些人带来好处。同是妓女,在普通街区拉客时会被人看不起,而一进神庙并在那里同外来者交合之后,立即身价百倍。在神庙里卖淫,也因此被一些娼妓视为一种镀金方式。

  回顾人类娼妓史,在“为神卖淫”之后,又有了“为国家卖淫”。比如雅典的妓院和其他娱乐场所便是置于国家控制之下并向国家纳税的。至于梭伦当年之所以为雅典开设国家妓院,“一举多得”的理由是:它既可以满足年轻男子的性要求,保护了良家妇女不受骚扰,同时也可以保护妓院和妓女们。更重要的是,国营妓院可以为国家带来滚滚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