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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基因缘分


5月2日,程峰的21岁生日。

一早,他和苏悯出发去自家的杨梅林。那是一座黛青的小山,漫山遍野的杨梅树舒展着枝条。只是,程峰和苏悯无语地发现,程妈妈的那句“今年杨梅成熟得早”,委实只是一句把儿子和女朋友骗回家过五一的谎话,十几米高的杨梅树上,绝大多数杨梅还都是青里透红的模样。

程妈妈递给苏悯一个手工别致的小竹篮,就和老公一起坐在进门处乘凉,程妈妈略带歉意地对苏悯说:“采杨梅嘛,乐趣主要在于采,玩的开心点!”

程峰的脸色,也有点郁闷得发青,但又不好对老妈发作,只好交代苏悯:“小的青的不要管它,采大的红的,最好是红得发紫、红得发黑的那种,估计也不太好找……当心别蹭在衣服上,不好洗。”

走出了父母的视线,程峰叹了口气,情绪明显有点低落。

“往年,杨梅都什么时候成熟?”苏悯小心翼翼地问他。

“最早的一年,我记得是5月中旬,一般来说,都是5月底、6月初。”程峰望了眼空无一人的杨梅园,“到了成熟季节,这边树上都是紫红色的果实。不少游客乘着大巴车来采杨梅,不用交门票,可以边采边吃,临走的时候,把小竹篮里采好的杨梅论斤买走就行。”

“原来杨梅小时候长这个样子……”苏悯端详着一颗通体青色的杨梅。

“是啊……本来是个刺球,后来长熟了,刺也软了、平了。”

苏悯莞尔一笑:“原来你是一颗杨梅。”

程峰愣了一下,但很快就领悟了苏悯的意思。他们俩刚相处的时候,他确实是个刺球,但是现在,他已经渐渐学会圆融、平顺地和她沟通了。此时此刻,她的乐观快活传染了他,他才放下了之前的些许怨念,决定开开心心地陪她走这一遭。

苏悯往嘴里塞了一颗好不容易找到的红杨梅,立刻露出了陶醉的表情,真的没有毛刺刺的感觉,只是觉得细腻而柔软,新鲜红嫩的果肉和汁水充斥在唇齿之间。

“你知道那个关于杨梅的传说吗?”程峰不经意地问。

苏悯皱皱眉头,“‘望梅止渴’里面的‘梅’,应该不是杨梅吧?”

“当然不是,你们北方没有杨梅!曹操那时候在北方行军,拿梅子忽悠部下呢!”程峰又开始卖弄他的博闻强记,“相传2000多年前,范蠡帮着勾践打败吴国之后,带着西施到一个叫湖西岙的地方隐居,你说可能吗?范蠡那么有钱,怎么可能沦落到只和西施采野果充饥?他们又不是西天取经的孙悟空!这传说实在不靠谱,还说这野果超级难吃,西施吃得皱眉捧心,范蠡发疯似的摇晃果树,摇到满手是血,西施看了心疼,哇哇大哭,简直是一对二货嘛!西施的眼泪滴在被范蠡鲜血染红的野果上,这种野果呢,就有幸变种成了杨梅……”

好好一个爱情传说,被程峰讲得这样不伦不类,苏悯听了哭笑不得,“好了好了!真看不出来,你还是块说相声的料,下次去天津,带你去听茶馆相声,让你拜个师!”

走个半个小时,苏悯的竹篮才只装了一篮底,于是程峰开始爬树,他爬上结实的枝桠,把高处的成熟杨梅扔进苏悯的竹篮里,才终于装了小半篮,她边走边吃,满嘴都是红色酸甜的杨梅,但程峰一个也没有吃,只是笑看着她。

“牙齿要酸倒了吧?”被他这么一问,苏悯才觉得牙根都软了,程峰突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我还忘了,杨梅里是有虫的,要洗了才能吃,你今晚多半是要拉肚子了!”

苏悯开始追着打他:“你明明知道我肠胃不好,还不安好心!”

程峰笑着回嘴:“你从进了山,嘴巴就没停过,谁拦得住你这馋猫!”

后来,程峰被苏悯抓住,塞了一颗大大的杨梅在嘴里。

“有虫的,吃不吃?”苏悯扬起了眉毛。

他微笑着吃掉了这颗杨梅,吐掉了果核。在斑驳的树影里,他突然抱住苏悯,给了她一个又酸又甜的吻……他们很久都没有亲热过了,前一天在程峰的家里,他十分克制,拒绝和她同床,而在这幽静的杨梅园里,他却突然抑制不住自己,他把苏悯推靠在一棵粗大的杨梅树上,手也不老实地伸进她的衬衣,抚上了她的酥胸,苏悯有点慌乱,连忙推挡,这时,她感觉到自己的小腹被他的某个部位顶到了,更加窘迫……

这个季节,杨梅园人迹罕至,但苏悯仍旧担心,万一有路人经过,看到这亲昵的一幕,总归不成体统。这光天化日的,难不成是想要把她“就地正法”吗?

还好,程峰没有继续出格下去,等他放了手,苏悯喘着气,狠狠掐了他一把:“你这人,怎么回事啊?抽风似的,想起一出是一出!”

“现在饶了你,晚上等着我,我要吃了你!”他坏笑的样子,并不多见。

“我只是给你吃了颗杨梅,你怎么就变成这样?”苏悯蹙紧了眉头。

“你不喜欢我这样?”程峰戏谑地说。

苏悯打他一记,才发现刚才在挣扎之中,竹篮脱了手,辛辛苦苦寻到的小半篮杨梅都滚落在地,程峰无所谓地说:“掉地上了,别要了。”

苏悯却不答应,把这些得来不易的果实全部捡回了竹篮,“反正我现在不吃了,回去洗干净再吃,再让我去找那么多成熟的,我可是走不动了。”

一颗一颗捡完,苏悯想起刚才程峰的话,脸上的红云烧得更盛,她感觉自己踩在软塌塌的棉花上,这样被爱着、宠着,就好像微醉的感觉,可她的心里,却始终有那么一个疙瘩:“你不和我说清楚向岚的事,我是誓死不从的。”

程峰停下脚步,认真地盯着她看,“从或不从,由不得你!”

“你!”苏悯甩开他的手,气鼓鼓地往相反方向走。

程峰几步追上来,伸出手臂挡住了苏悯的去路:“你们女人真是麻烦……好吧,你想听,我就说……”他拉着苏悯的手,在一块还算平整的大石头上坐下来,开始讲这个他十分不愿启齿的故事,“我和向岚,不只是高中同学,初中也是同班,这6年,我一直是班长,她一直是团支书。我知道她对我有好感,但那时候,我的心思不在谈恋爱上面,他们说我不正常,也许我真的不正常,反正,就是一直没有对向岚动心。高中毕业前后,向岚为我做过许多事,我很感动,也很感激,但是,如果我只是因为感动和感激就和她在一起,对她也是不公平的。”

苏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以为程峰会讲一个缠绵悱恻、跌宕起伏的故事,没料想,他不到两分钟就交代完毕,而且全程没有任何高潮和亮点。苏悯张了两次嘴,才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感受,“将来有一天,你和别人讲起你和我的事,会不会也是这样三句半就概括完了?”

“我一个大男人,干嘛要去和别人说这些?”程峰淡淡地说。

“依我看,你确实不正常……向岚很漂亮啊,对你一往情深的,看得我都心疼,而且胸还那么大,和她一比,我真是寒碜……”苏悯越说声音越小。

“你脑子有病啊?”程峰受不了她这样鄙薄自己,“你一女的,整天盯着人家胸干什么?”

苏悯被他一吼,更加气结,顿时就眼泛泪光。

程峰才柔和下来,安静地说,“小悯,你相信缘分吗?我以前不信,后来遇见你,就信了。我听大头说过,不知道他从哪个报纸夹缝里看到的,他说,在这个世界上,平均每个人死心塌地爱上一个人的次数,只有两次,你看那些滥情的人,其实只是迷失了,没有找到真心所爱的。”

苏悯专注地看着他,脑中却在想着:难道,我的份额已经用完了?

他却带着恬淡的笑容,继续自顾自说着:“爱特别奇妙,甚至是可以用科学来解释的。两个人是因为基因互补,所以才会被彼此身上的气息所吸引,产生化学反应……”

“我也听过这种理论,实在是太不浪漫了!”苏悯打断了程峰。

这理论来自于一个著名的实验。1994年,一位名叫韦德凯恩德的瑞士动物学家,分析了一组学生的DNA,特别研究了他们的“组织亲和性基因”。他要求44个男生穿着普通的全棉T恤度过两夜,不能喝酒,也不能涂香水,只是让T恤上留下他们最真实的体味。

两天后,这些T恤被分别放进一个个有孔的纸板箱里,让49个女生一个个去闻这些衣服的味道,并根据“烈度”、“愉快度”和“性感度”这3种判断标准给出打分。研究结果显示,人们在选择伴侣的时候,可能无意识地追随着基因差异性,从而让后代拥有更大的基因优势。

“可是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条件差异很大的男女会爱得很深。每个人,无论多么不漂亮、不聪明,都能找到欣赏、契合自己的人。”程峰仍旧在不遗余力地说服着。

苏悯辩不过他,只好使出杀手锏:“我不漂亮,也不聪明,但你还是看上了我。”

程峰一把将她揽进了怀里,用脸颊摩挲着她的发心:“小悯,我不许你再这样说自己了。你真的不知道你有多好,以前在环保协会的时候,你的好,我都看在眼里……不过,我不是一点一点爱上你的。我第一次遇见你,是在大一社团招新的那天,想想真的很神奇,那天傍晚,我看见你,当时就觉得周围的一切都被‘霍’地一下点亮了,一点也不夸张,真的,我还记得当时的感觉。我看到你选了环保协会,也才跟了去……”

苏悯听着他“扑通扑通”越来越快的心跳,似乎能分享到他那一刻被爱情击中的兴奋,即使是在回忆那么久之前的往事,他也仍旧心潮澎湃。苏悯却记不清那天的事了,她不记得自己穿了什么衣服、戴了什么发饰,也不记得自己具体说过些什么、做过些什么。现在,她倒是开始相信程峰之前力推的那种理论了,也许,基因只是缘分的另一重身份。

一阵春风吹过,杨梅林响起美妙的沙沙声,苏悯和程峰拥在一起,心底一派安然宁静,他们都想着,一生一世一个人,时间若是能停在这一刻,还有什么好奢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