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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4章 白衣绿沉


  北国深秋,洁白的云朵映衬着蔚蓝的天空,分外辽阔。

  茫茫戈壁滩上,朔风苍劲,黄沙飞舞,粗糙的沙砾打在人身上,带来的是厚重的沧桑。一家酒肆孤零零地坐落在戈壁上,酒招子被大风吹得猎猎作响,上面的“酒”字被黄沙遮盖,只能看见寥寥笔画。说是酒肆,其实只是一排三间砖石房子,门前搭了一个凉棚,摆着两张脏兮兮的桌子,大风掠过,便是一桌黄沙。

  酒肆的掌柜是个四十多岁的落拓汉子,他这间酒肆开了二十来年,每个月会去八十里外的祁水关采购一次,买到足够的肉食和酒水。他平时招呼的都是江湖草莽,偶尔也有过路的旅人来歇脚,但后者只是极少数,毕竟这里位于大唐和北苍的边境线上,又极为荒凉,很少会有人路过此地。

  不过,今日仅有的这位客人很不一般。

  落拓汉子随意地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壁,好奇地打量着坐在门前桌上的男人。

  桌上摆着两盘熟牛肉,一壶烧刀子。牛肉很硬,味道很差,毕竟放了很久,就像一团加了调料的棉絮,吃在嘴里半天撕扯不开。酒倒是很烈,透着戈壁滩上独有的冷冽劲儿,一口下去,能从喉头一直烧到小腹,如同吞下一团火。男人一块牛肉,一口酒,在嘴里细细地咀嚼着,他吃得很认真很仔细,仿佛面前是什么美酒佳肴。

  落拓汉子有点看不懂这个男人,他在戈壁滩上生活几十年,见过太多草莽中的豪杰,也见识过不少卑劣的败类,但是没有一个人像眼前这个男人一样,身上仿佛笼罩着一团雾,让人看不清他的面容。

  他的目光微微移动,看着靠在桌边的那杆长枪,以他的眼光不难看出这是一把传世的好枪,通体乌黑的枪身泛着点点亮光,漆黑混沌的枪尖杀意凛然,即便他没有丝毫恶意,也能感受到这把枪的敌意。他不是什么好人,以前遇到落单的旅人,也干过杀人越货的事情,可是今天面对这样一杆难得一见的好枪,他竟生不出半点贪婪之心。

  因为他明白,这个男人要杀自己,恐怕比杀只鸡还要容易。

  在西北方向几百丈外的一个沙丘上,出现一个身影,她骑在一匹骏马身上,冷眼看着远处孤单的酒肆。

  她给人的感觉很冷,从内到外散发着冷漠,紧抿的嘴角,薄薄的双唇,冷峻的眼神,尽管她长得不错,但是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让人不敢轻易接近她。

  她右手握着一杆长枪。

  朔风起,飞沙走石,黄沙遍地。

  她催动骏马冲下沙丘,速度越来越快,如风驰电掣。

  一袭白衣,身骑白马,手握长枪,她从远处急冲而来。

  朝长衫端坐在桌前,将两盘牛肉全部吃进肚里,然后掀开壶盖,将壶中剩余的烈酒一股脑倒进嘴里,那股燥热瞬间冲上脑门,他快意地笑了起来,然后从怀里摸出一个银角子,丢到了落拓汉子的手里。

  将此时,白衣女子已经杀到。

  她从马背上跃起,双足在马头上轻轻一点,便冲朝长衫凌空跃过来,这一跃足有六七丈之远,眼见距离朝长衫还有一段距离,她忽地长枪朝下,以枪柱地,身体在半空中一个旋转,其状飘飘若仙。然而这优美的姿势中,蕴含的是无穷的杀意,她借着旋转之势急速靠近朝长衫,然后双腿一弹,脚尖踢向朝长衫的额头。

  这一脚足有千斤之力,势头凶猛无比。

  朝长衫伸手在桌上一拍,整个人坐在长凳上向后平移三尺,避开了白衣女子的这一脚。

  甫一落地,女子手腕一翻,长枪一个横扫,杀向朝长衫的腰间,枪尖上泛着若有若无的白光。

  靠在桌边的涯角枪仿佛得到召唤一般,飞快窜入朝长衫的手中,枪身发出畅快的嗡鸣。

  枪对枪,枪尖相击,擦出一片璀璨的火花。

  攻势连续受挫,白衣女子毫不气馁,她站定身形,如山沉稳,手中长枪一刺便如蛟龙出海,气势澎湃。只见她手腕一抖,枪尖便在虚空中划出七朵梅花,封住朝长衫的前胸要地。

  朝长衫依旧没有站起身来,涯角枪从他身后绕出,后发却先至,敲向白衣女子的手腕,这一往无前的决绝气势,让对方不得不避。

  他的眼神里有一抹淡淡的无奈。

  白衣女子的枪法十分纯熟,所用招式并不复杂,基本只有拦、拿和扎三个动作,但是她的基本功异常扎实,即便攻不破朝长衫的守势,却也不会留下什么破绽。若她的对手换做别人,或许她的枪尖早已在对方胸口扎出一个血洞。

  但是她面对的是朝长衫,这个人从小与枪为伴,哪怕是睡觉都跟涯角枪躺在一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就是涯角枪,涯角枪就是朝长衫。论对枪的体悟,半路出家的她又岂是眼前男人的对手,能跟坐着的朝长衫堪堪战成平手,已经说明她的天赋是何等出众。

  她手里的长枪沉重密实,笔直如切,表面泛着淡淡的绿色。

  枪名绿沉,她是第三任主人。

  绿沉枪再度来袭,枪头剧烈地颤抖着,这次没有绽出太多枪花,只有一朵攒心梅花。

  朝长衫的神情却凝重起来,因为他从这一刺里感觉到疯狂的杀意。

  抬眼望去,白衣女子眼中一片死意。

  朝长衫心中微微一叹,长身而起,脚步后撤,涯角枪横架,任绿沉枪狠狠砸了上来,枪身竟是微微弯曲,他猛然一声暴喝,力从地起,握枪的右手突然撒开,然后急速欺身而进,反手一掌,拍向白衣女子的肩头。

  白衣女子压根没想到朝长衫竟会弃枪,她一股凶狠力量顿时落到了虚处,反噬的力道震得她心中气血翻涌。来不及喘口气,朝长衫的右掌就拍了上来,她几乎是同归于尽地迎上去,绿沉枪反面一弹,砸向了朝长衫的后背。

  朝长衫这一掌狠狠地拍到了实处,绿沉枪也砸中了他的后背。

  白衣女子如同断线的风筝一般飞了出去,而朝长衫只是身体微微一颤,随即站直了屹立在风沙之中。

  这场厮杀极为短暂,看得那落拓汉子还未醒神便已结束。

  天地间只剩下朔风的怒吼声,寂寥的酒肆附近,一个人站着,一个人坐着,还有一个人躺在地上。

  落拓汉子眼神一凝,那个白衣女子竟又缓缓爬起身来,她压根没理会嘴角的血迹,一瘸一拐地走到朝长衫身前,俯下身捡起自己的绿沉枪,看向朝长衫的眼里只有深沉的恨意。

  “第七次。”朝长衫面无表情地说道。

  “那又如何?”白衣女子眉眼一挑,冷漠地回道。

  “你杀不了我。”朝长衫平静地叙说着事实。

  白衣女子忽地冷笑,摇头道:“不过是早晚的事情。”

  她并不是在狂言,从两人在幽州附近第一次交手,到今天是第七次,她的进步连朝长衫都有些惊讶。那时朝长衫刚刚取回马车离开幽州,便遇到她的第一次刺杀,那次朝长衫只用了一枪,就将她击飞出去。然后便是漫长的跟踪,反复的刺杀,两人从幽州一直到这里,几乎踏遍了大唐与北苍的边境线。

  她从一开始的脆败到如今的相持,这种进步的速度即便是见多识广如朝长衫,也没见过几个这样的怪胎。

  朝长衫微微皱眉,道:“你真以为我不会杀你?”

  白衣女子眼底没有任何波动的情绪,只是淡淡道:“请便。”

  朝长衫当然能杀了她,莫说她进步再快,也不可能是自己的对手。但是,他终究没有杀她,这里面有很多原因。

  “今日是你最后一次机会,可惜你还是杀不了我,如今我要返回长安,你便是想近我的身也很难,而且你不怕落入太史台阁的手里?真要是那样的结果,想必引起的动荡不是你所能承受的。”朝长衫很少会这般长篇大论,但是此时此刻,他并不介意多说几句。

  “此去长安一千二百里。”白衣女子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给出这样一个答案。

  一千二百里,朝长衫不可能飞回长安,既然还要走一段时间,那她还有出手的机会。

  她略顿了顿,一字字道:“杀父之仇,岂敢或忘?我一定要带着你的头颅,去祭奠先父的亡魂。”

  朝长衫听出来她话里的死志,知道说什么也无用,这几个月来七次交手,每次面前这个白衣女子都会受伤,但是从她眼里看不到一点退缩。

  “那我就给你个机会,将你的师父叫出来,咱们来个了断。”朝长衫有些意兴阑珊地说道。

  白衣女子第一次动容,她诧异道:“你看出了我的师承?”

  朝长衫道:“若不是枪王曾末,又有谁能教出你这样的徒弟?他跟着我们这千余里地,想必早已手痒,不如你们师徒一起上,试试看能不能将我的脑袋留下来。”

  白衣女子消化片刻,才坚定地摇头道:“师父是在左近,但是他答应过我,杀你,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朝长衫看着她片刻,见她不似作伪,出奇地笑了笑,笑容中满是沧桑。

  然后他便拿着涯角枪,从酒肆一旁解开自己的马儿,缓缓踏上了辽阔的戈壁滩。

  白衣女子望着他渐渐变小的背影,想起自己这么多年的艰辛,想起当初父亲战死沙场之后家门受辱的情形,想起自己毅然决然地不顾他的劝阻离开风雅学宫,远赴西南荒原拜在白马盟主枪王的门下,那一天天与长枪相伴,用汗水洗面,练断了一根根长枪,浑身上下没一处完好肌肤的往事,她的眼泪就那般流了下来,滑过有些干涩的肌肤。

  她任由眼泪流着,任由心里痛着,天空很高很宽广,风儿很劲很刮人,而头顶的阳光,太刺眼让她眼睛酸疼。

  她忽地伸出手一把抹干脸上的泪水,用一个很轻的声音,仿佛在诉说,在劝慰,在告别那个懵懂纯真却早已远去的自己。

  “叶白桂,你不能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