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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都快记不得恋爱是怎么回事了。你了解么?我的意思是,哪怕我看见不错的人、优秀的人,但已经没有以前的冲动了,我会欣赏敬佩,但没有心动,或许最初的确怀有好感,但它生长不下去,它就停留在那儿,那个一丁点儿的地方。什么是恋爱呢?这个问题是不是很傻?或许我能问出这个问题,便早已说明我确实完蛋了?”汪岚举起桌上的钢笔握在手里,只露出顶端一弯金色的盖顶,“那个功能像是消失了一样。像一个电波频率,接收不到了就是接收不到了,发送它的外星人坐着飞船走了。你说,这是不是说明,也许我确实出问题了?”

  我身体很僵硬,汪岚手上那抹微小的金色令我无法愉快起来:“……也许你只是还没碰到真正合适的人。”

  “可能吧。”她垂下肩膀,做了一个与无谓的声调背道而驰的动作,“我姐以前也这么说过,还有我父亲,包括像你这样的朋友,很多人都这么说,所以听的次数多了,这话就不像事实,更像走投无路式的安慰了。我很明白,别人是找不到更有说服力、更有证据的言论,才把这最后一张牌反复地打。”

  “……”我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却还是找不到可以扭转局势的回答。

  早在《泰坦尼克号》问世的时候,大众纷纷被剧中跨越了阶级和身材差异的爱情所打动。历经半年的持续上映,大约有几亿人都记住了凯特·温丝莱特的胸形,而十年过去,所有曾经哭红了眼的年轻人走出浪漫的黑暗大厅,迎接他们的是现实社会的七月烈日,毒花花晒得人一身食用盐。

  我理解汪岚所说的那番陌生,我必须承认自己也感受着那份日渐可怕的健忘症正像病毒一样吞噬着温热的细胞,它们要被变质成硬的、黑色的部分。我会失去每一次被打动时的蠢样,上身汽化,下身液化,像根遭遇事故实验失败的不幸的香蕉;我会失去过往所有那些日剧也好电影也好,或者小说漫画等,它们在我内心引起连锁反应,最后让我在饭桌上地铁里旁若无人地突然乐着,一脸“咱们老百姓,真呀么真高兴”的病入膏肓;我会失去曾经被它深深打动的文字,好比一度滚瓜烂熟的王小波的名篇,他描写恋爱中的自己,是个傻乎乎的却无限可爱的少年,“我喜欢你爱我又喜欢我呢”。

  “你要多出去走动走动呀。”章聿的世界里,男人们都是会从天而落的馅饼,“猥琐男们都知道去网上下载毛片,自寻出路。”

  “我明白你的意思,不用你比喻了……”没错,我也强不到哪儿去,我和汪岚压根儿属于同一级别的凄惨: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没有尾巴,一只没有耳朵,真奇怪,真奇怪。

  “诶对啦,说到这个,我交了个男友。”话筒那头突然蹦出一句。

  “是么?”可我并不吃惊。

  “之前在QQ群里认识的,搭了几句感觉还不错。”

  “见过面了吗?”

  “刚吃完饭回来,除了他喝啤酒时呛了一口让我稍感反胃之外,别的还行吧。”

  “好啦,祝你成功。”我习惯性看眼墙上的挂历。

  如果说常人的恋爱是马拉松,怎样也要折腾个百八十里,那么章聿的恋爱就是游泳,并且为蝶式,并且五十米,世界纪录保持在二十三秒之内,比“不要离开,马上回来”的广告插播更加简短。经常我登机前她还是个快乐的单身女,飞机降落后便收到她的短信汇报刚刚认领了新一任男友,而两个星期过去,灿烂在机场迎接通道尽头的,仍旧是章聿单身女的快乐笑容,正和身旁操着毛主席口音的大叔热络地聊天。

  她一边帮我将行李扔进后备箱,一边诉说自己是如何遭遇前男友的背叛:“他居然有脚臭。”

  “……你以为你的脚有多香?”

  “但不妨碍我嫌弃别人的臭啊。”

  我被她的逻辑折服。事实上,这绝非章聿历史上最莫名的分手理由,“他居然两次约会都穿同一条牛仔裤”“他原来是金牛座,我最讨厌金牛”“他的聊天字体颜色太娘”“他脖子上有个黑肉球,你说倘若大一点儿就算了,偏偏那么丁点儿小,就跟不知谁弹了坨鼻屎在那儿一样”。

  “可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人呢?”有一次我实在按捺不住。

  “说不上来,感觉对了就行。”

  “能和你对上感觉的人种,大概早在白鳍豚之前就灭绝了。”

  “你不觉得白鳍豚光溜溜的也挺恶心的么?就跟全身裹着个避孕套似的。”

  “……我说你呀!快向国家保护动物道歉!”

  然而章聿相信“广播种,精收粮”的方针,她拥有不屈不挠的意志,永远不会被那些花样百出的敌人击退。她宛如全副武装的斗士,誓将企图瓦解她、折损她的病毒全数摧毁。时常我陪伴章聿穿梭于各个服装专柜前,看她津津有味地挑选着新款的皮包或外套,转过头来征询“这个怎样,下次约会时穿”。那一刻,她在我眼里像只只能生活在卡通世界里的猫那样,快乐毛躁,能不知疲倦地在一百集、两百集、三百集里追逐那个怎么也抓不住的老鼠——我愿意认可那仍然是部让人愉快和轻松的动画片。

  到了下一个周末,我面临该不该回家拜见父母的难题。八成老妈也同我一样,怨气虽然消了,但治标不治本,我们就像是家奄奄一息的鞭炮厂,再也承受不起零星火花来做客。有鉴于此,我给老爸打去电话说明由于上级前来视察,这周便不回家吃饭了。

  “一点儿时间也抽不出了么?”

  “嗯,忙得都快失忆了。”

  “我还特地买了你爱吃的螃蟹呢。”

  “算了,没什么,你和妈吃了就行。”

  “好吧。哦,我听她说了,你和她大吵一架。”因为与朋友出门,那次老爸并不在场,“我在这里偷偷跟你讲哦,其实这回我也不那么赞同她的做法。”

  我得到大力支持,来了劲:“就是啊!你说她是不是疯了?她开什么玩笑?我没见过其他做妈的这么残忍,我到底是不是她亲生的?你是不是以前在插队落户的时候和当地某个傣族姑娘好过?你告诉我真相吧,我能承受住!”

  老爸哈哈笑一阵:“是吗?那我回头查一查去。不过反过来,你也要理解你老妈。她真的病急乱投医,是为了你考虑。”

  “……我不需要!”

  “呵,你说归说,但心里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吧。你的婚姻是家里眼下最大的事,我和你妈可能真的说不管就不管了?”

  “那也用不着什么人都往我身上扯啊!我就是气她那副恨不得拿我打个三折,放在菜市场去叫卖的样子。她把我当什么了?”

  老爸在那头轻轻笑起来:“你们娘儿俩啊。”随后他变换了口气,话语间满是怜惜,“可是你听我说,也许一天天过去后,你会觉得自己越来越没法谈恋爱了。想要和以前那样——年轻人式的浪漫的恋爱——会变得越来越难。”

  大学时代我并没有结交男友,偶尔有一两个也只在暧昧过后迅速完结。但大学校园里数量最多的不是梧桐树,而是随处可见的恋人们。

  有一天我坐在操场旁的台阶上,这个看起来跟微缩版罗马竞技场似的地方,台阶有三层楼那么高,一圈椭圆形的红色跑道在我脚下,聚集了不少人在踢足球或嬉戏玩耍。很快,我的视线里,一个人影从跑道上飞奔而出,几秒后他撞上站在草地那头的一个姑娘——我几乎能听到从那个拥抱中发出的“嘭”一声。我几乎能听到这个温情而动人的声音。

  大概有几分钟,我凝视着他们,并拢的膝盖中间夹着那本王小波的书,他写的每字每句宛如从印刷中站出了身体,一个个发着刺眼却鲜美的光,它们仿佛自己是天使,可以只管说令人害羞的话:“你不在我眼前时,我面前就好像是一个雾沉沉、阴暗的海,我知道你在前边的一个岛上,我就喊:‘爱!爱呵!’好像听见了你的回答:‘爱。’以前骑士们在交战之前要呼喊自己的战号。我既然是愁容骑士,哪能没有战号呢?我就傻气地喊一声:‘爱,爱呵。’你喜欢傻气的人吗?我喜欢你爱我又喜欢我呢。”

  那也不过是十年前的事——可那竟然是十年前的事了,十年后,时间已经无可争议地把关键字一个个抹去,留在我脑海里的,满是空白的横线,一条条,一条条,蚕食了我曾经百般迷恋的世界里,最丰盛的那一些:“我——你——我又——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