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热闹的人行道上总会有很多成人在场,不好好利用这个条件,而把希望放在雇用他人和使用一些设备(无论有多理想)来替代他们(街上的成人),这种做法在社会效应和经济方面都极端轻率,因为在比那些玩耍空地更为有意义的场所的建设上,城市极其缺乏资金和人力———在为孩子们生活服务的设施方面则更是如此。比如,今日的学校系统一般每个班有30到40个孩子———有时候还要更多———这包括各种各样的问题孩子,从对英语一字不识到情绪非常不稳定。城市里的学校需要增加50 的教师以应付一些棘手的问题,也需要减少班级里的学生人数,从而让孩子们得到更好的教育。1958年纽约市府下辖的医院有58 的专业护士职位空缺,而在许多其他的城市,护士的缺少程度更是达到惊人的地步。图书馆,尤其是博物馆缩短开馆的时间,专为孩子开放的部门更是如此。在一些新出现的贫民区和城市公共住宅区里急需增加住宅的数量,但是却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即使是现有的住宅区域也缺乏资金以满足项目的扩展和变化以及人员的增加。公共和慈善资金应该首先把重点放在诸如此类的需求上,不仅是在目前这种资金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应该如此,日后资金数目大幅上涨时也应如此。
城市里有些人,他们有自己的工作和责任,但缺乏一些专门的训练,不能去做教师、注册护士、图书管理员、博物馆讲解员和社工等工作。但至少他们能监管和指导孩子们随意的玩乐活动,在一些热闹的人行道上他们也正是在这么做。在完成他们自己工作的过程中,把孩子们引入城市社会中。
城市的规划者们似乎没有意识到孩子在无拘无束玩耍时需要多少成人在场,他们也不会理解仅有空间和设备是不能让孩子长大的。这些东西可以是一些有用的辅助品,但是唯有成人才是抚育孩子长大和引导他们进入一个文明社会的主力军。
在城市建设中,浪费这种正常的、随处可得的人力资源,要么对这种重要的基础性的工作不予理睬,以致产生可怕的后果,要么就认为有必要去雇用一些替代的人力或物力,这是一种愚蠢的行为。那种认为玩耍空地、草地和雇用来的保安或监管人员对孩子们来说是必然有利的,而普通人来往的街道则对孩子们有害的看法说到底是对普通老百姓的深深的蔑视。
在实际生活中,只有从城市人行道上的那些普普通通的成人身上,孩子们才能学到(如果他们要学的话)成功的城市生活最基本的东西:人们相互间即使没有任何关系也必须有哪怕是一点点对彼此的公共责任感。这样一种经验没有人可以通过别人的告诉学到手,只有通过让不是你亲朋好友、对你不承担任何正式责任的人为你承担哪怕是一点点的公共责任这样的事,你才能学到这种经历。比如,锁匠莱西先生冲着我的一个儿子大声嚷嚷,告诉他不要跑到马路上去,后来在我丈夫经过他的店,他把此事告诉了他,这个时候,我的儿子不仅仅在注意安全和顺从方面得到了一种公开的教益,更多的是,他还非直接地得到了一种体验,即莱西先生这位与我们非亲非故的街坊近邻认为自己为他承担着某种责任。在“要么共享一切要么什么也不共享”的住宅区里,那位被关在电梯里没人理睬的孩子得到的体验则正好相反。同样,住宅区里的那些向人家窗户和过路人身上溅水的孩子,他们的感觉也是同样的———没有人呵斥他们,因为在那些互不相识的住宅区的庭院里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
城市里的居住者有责任面对城市街道上发生的事,生活在有着各个地区色彩的人行道公共生活里的孩子们一次又一次学到这样的教益。他们可以在惊人的年幼时就吸取这种教益。他们的行为表明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他们也是这种生活的一分子。他们会主动(在别人向他们打听以前)告诉迷路的人该怎么走;他们会告诉某人如果随便停车就会挨罚;他们会主动告诉楼房看守人要用石盐而不是砍刀来破冰。城市里孩子们身上是否存在这种街道主人意识很好地反映了人行道上的成人们是否对孩子们负责的态度。孩子会模仿大人的态度。这与收入的多少没有关系。有些城市里最穷的地方,他们的孩子在这方面却是做得最好的。而有些却是最差的。
这样的城市生活体验不是花钱雇来照看孩子的人能传授的,因为这种尽责任的态度本质上不是花钱能够买来的。这样的教益也不是父母亲能够传授的。如果在一个社区里父母亲为陌生人或邻居尽了一点小小的责任,而其他人没有一个这样做的话,只能说明父母亲与别人有点不同(甚至让孩子感到不好意思)或多管闲事,而并没有表明这样做是对的。这样的教导只能来自社会本身。在城市里,如果有这种教导存在的话,它几乎是全部来自孩子们在人行道上玩耍的偶然时刻。
在热闹的、形式各样的人行道上的玩耍与现今美国的孩子们每天进行的随意玩耍的形式有着根本的区别:前者是一种不在母亲管制下的玩耍行为。
大部分城市的建筑设计师和规划者是男人。奇怪的是,他们的设计和规划却把男人排除在人们居住地的日常生活之外。在规划住宅生活的时候,他们的目的是满足预先设定好的无所事事的家庭主妇和学龄前儿童的需要。简而言之,他们设计的是严格意义上的母系制社区。
伴随着母系制理念的必然是住宅与生活的其他内容分割开来。这样的理念也体现在为孩子所做的设计中。按照这种设计,孩子们的玩耍活动被分裂出来并限定在一定的范围里。有了受到这种设计影响的孩子的日常生活,任何一个成人社会都会成为母系制。查塔姆,这个匹兹堡花园城市生活的典型无论是在理念还是在实际操作方面都完全是母系制的方式,就像最新的郊外住宅区一样。所有的住宅项目都是如此。
一方面,把工作和商业场所放在住宅区的附近,另一方面按照花园城市理论定下的传统设置一个与住宅区隔离的缓冲区,这完全是一种母系制理念的做法,似乎居住区与工作地和男人们要相隔千里之远。男人不是抽象的物体。他们要么在附近,要么不在。工作地和商业场所必须在住宅区的中间,如果在日常生活中男人要想和孩子们在一起的话———举个例子来说,就像在哈得孙街或附近工作的男人那样。男人应是正常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与此相对的情况是,有些男人只有在替代妇女或做妇女做的工作时,才偶尔在孩子们的玩乐场地露露面。
对在活跃的和丰富多彩的人行道上玩耍的孩子们来说,在既有男人也有女人的世界里嬉戏和长大的机会是可能的和平常的(在现代生活里,这已经成了一种特权)。我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样的安排会受到规划和城市区划理论的抵制。相反,现在应该做的是考察促使工作和商业场所与住宅区混合在一起的地方,从而进一步支持这样的安排。此话题将在本书的后面再做讨论。
娱乐专家们早就注意到城市孩子们对于街道的迷恋,但通常他们对此持否定态度。早在1928年,纽约的地区规划协会就做了如下的报告,它也成为迄今为止关于美国大城市娱乐的最详尽的研究:
在对很多城市里的半径为四分之一英里的条件不一的嬉戏场所进行的仔细考察后发现,大约七分之一的孩子,年龄从5岁到15岁不等,在这种场地里玩耍……而街道是一个很强的竞争对手……要想成功地与充满活力和冒险的城市街道展开竞争,嬉戏场地再好,但组织得不好的话,仍然还是不行。应把嬉戏场地上的活动搞得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以便把孩子们从街道上拉过来,让他们每天都把兴趣放在这里,这是一种罕见的指导娱乐方面的才能,是一种最高水平的个人能力与技术的结合。
还是这个报告接着哀叹孩子们为什么这么顽固,喜欢“到处瞎逛”而不是喜欢玩一些“被认可的游戏”(被谁认可?)。代表“孩子组织”的那些人希望把孩子们的嬉戏活动圈起来,而孩子们却顽固地倾向于在充满活力和刺激的城市街道上闲逛,如今这种情况与1928年的如出一辙。
“我了解格林尼治村就像了解我的手一样。”我的小儿子向我吹牛说。他带我走下一个地铁的台阶然后再走上另一个,给我看他在一条街下面发现的一个“秘密通道”,还有一个位于两楼之间的大约9英寸大小的秘密贮藏地。早晨上学的时候,他会沿路从人们扔掉的等着公共卫生车收取的废品中淘出一些宝贝,然后把它们藏在这里,放学时再取出来(像他那么大的时候,我自己也有这样一个类似的秘密窝藏地,为了同样的目的,但我的宝地是上学时经过的一个峭壁上的一条裂缝,而不是两个楼之间的一个洞,当然他发现的宝贝要比我的更加稀奇和珍贵)。
为什么孩子们总是发现在热闹的城市人行道上玩比在封闭的院子里和休憩玩乐场地要有趣得多?因为人行道要有意思得多。问题这么问也同样切合实际:为什么成人们会发现热闹的人行道要比休憩玩乐场地更有意思?
城市街道非常方便这一特点对孩子们来说也很重要。孩子们比任何人,除了老年人以外更容易受便利的支配。他们很大部分的户外活动,特别是上学之后,在他们找到了一些有组织的活动(体育运动、艺术活动、手工或他们感兴趣的活动和当地提供的一些机会等)后,都是在一些零碎的时间里发生的,因此必须要见缝插针地进行。孩子们很多的户外活动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在午饭后的一点点剩余时间里,在放学后他们考虑要做什么,以及和什么人一起玩的时候,在他们等着被叫回家去吃晚饭的时候,在晚饭后与做家庭作业前,或做家庭作业与上床睡觉前的一点点空隙里,他们会抓紧时间进行玩乐活动。
在这些时间里,孩子们使用各种方式玩耍或自娱自乐。他们在水塘里踩水、拿着粉笔乱画、跳绳、滑旱冰、弹弹子、炫耀他们的宝贝东西、聊天、互换卡片、玩街头棒球、踩跷跷板、在像肥皂箱一样的助动车上涂鸦、拆卸旧的婴儿车、爬栏杆、跑上跑下等等。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他们玩的内容是什么,也不在于找一个正式的地方,正儿八经地玩。他们那种玩耍方式的魅力在于随处不在的自由自在的感觉,那份在人行道上跑来跑去的自由,这与把他们限制在一个圈起来的地方完全是两码事。如果他们不能做到随时随地玩,他们干脆就不去玩。
孩子们长大一点后,这种随意的户外活动———比如,在等待被叫唤吃饭的时间里———不再是莽撞的奔跑,而是更多地变成了与他人一起闲逛、对大人评头论足、互相调戏、闲聊、推推搡搡和起哄喧闹。青少年经常由于这些消磨时光的行为而遭受指责,但是不这样他们就不会长大。问题是这样的行为如果不在一个社会圈子里进行的话,就很可能变成违法行为。
这种形式多样的随意玩耍活动需要的不是各种浮夸的设备,而是一个直接的、方便的和有趣的地方。如果人行道过于狭窄,上面的活动太多,这样的活动在人行道上就会拥挤不堪,特别是当人行道上建筑线过于规整,拥挤的情况就更会突出。许多闲逛和玩耍的活动是在行人的脚步达不到的人行道的凹陷处进行的。
没有必要在规划时,专门为人行道上的玩耍活动做出安排,除非人行道还有别的各种用途,或为其他庞大的人群之用。各种用途各自需要,以产生适度的监视和充满活力的公共生活,以及一般意义的人行道上生活的趣味。如果街旁的人行道足够宽,那么孩子的玩耍活动可以和其他的活动热闹非凡地一起进行。如果人行道不够宽,跳绳则会成为第一个牺牲品。接下来的会是轮滑、骑三轮车和自行车。人行道越是狭窄,孩子们随意的玩耍就被禁止得越多,而孩子们对车行道的骚扰也会越多。
30或35英尺宽的人行道就足以承但任何形式的随意玩耍———与此同时,还可以种些树木来为这些活动遮阳,行人也有足够的地方可以行走,成人们也可以拥有自己的人行道上的活动和闲庭漫步的空间。但却很难见到这样宽的人行道,部分的原因是传统上人行道被认为纯粹是行人走路和连接房屋的地方,而其特有的作为城市安全、公共生活和孩子成长的地方这一至关重要和不可替代的功能却没有被认识到,也没有被给予重视。
20英尺宽的人行道———在这上面排除了跳绳的可能性,只刚刚可以够玩轮滑以及其他一些带轮子的玩具———现在仍旧可以看到,尽管每年因拓宽车行道其空间被一点一点地吞噬(通常,人们相信有着挡棚的中心购物区和“行人散步道”是人行道有用的替代者)。人行道越热闹,来的人越多,活动的形式越丰富,需要的整个宽度就越大,目的是让上面的活动能更加愉快地进行。
但即使是空间的大小不够时,位置的方便和街道对孩子的吸引力依旧重要———另外,对父母来说足够的安全监视是那么的重要———以致孩子们会去主动适应狭窄的空间。这并不等于说我们这样毫无原则地利用孩子们的适应能力的做法是对的,事实上,这样不仅对他们有害,对城市也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