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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四签名(7)


  透比是一只外形奇丑无比的长毛垂耳的狗——混血种。黄白相间的毛,走起路来摇头摆尾的。在我从谢尔曼手中拿了一块方糖喂了它之后,我们之间就建立了友谊,它这才随我上车。我回到樱沼别墅时刚好三点。我发现那个当过拳击手的麦克默多已被定为同谋,已经和舒尔托先生一起被逮捕到警署去了。两个警察戒备地把守着大门,我说出侦探的名字后,他们才让我带着狗进去了。

  福尔摩斯就站在台阶上,两手随意地叉在衣袋里,口里叼着烟斗。

  他说:“噢,你终于把它带来了!好样的,好样的,埃瑟尔尼·琼斯刚走。自从你走之后,我们大吵了一架。他不仅把我们的朋友塞笛厄斯逮捕了,并且还把守门人、女管家和印度仆人全都带走了。楼上除了留下警长一人之外,这院子就是属于咱们的了。就把狗留在这儿,咱们赶快上楼去。”

  我们把狗拴在门内的桌子腿儿上,就直接上楼去了。房间里的一切仍保持着之前的样子,只是在死者身上蒙了白色床单,一个疲惫不堪的警长斜靠在角落里。

  我的伙伴说:“警长啊,把你的牛眼灯(译者注:牛眼灯是前面装有原形凸玻璃罩的警察使用的灯)借我用用。把这张纸板帮我系在脖子上,把它挂在胸前。谢谢你哦!现在我还要脱了靴子和袜子。华生啊,麻烦你把靴袜带下楼去,现在我要尝试一下攀登,好久没用了。你把这条手巾稍微蘸些木馏油就可以好了,蘸一点儿就行。请再跟我到屋顶室来一趟。”

  我们小心翼翼地从洞口爬上去。福尔摩斯再一次用灯照着灰尘上的脚印说:“请你格外留意这些脚印,你能看出这里有什么特别的情况吗?”

  我说:“这应该是一个孩子或一个矮小妇女的脚印。”

  “除了脚的大小之外,再没别的了吗?”

  “似乎和一般的都一样。”

  “肯定不同。来看这儿!这是灰尘里的右脚脚印,现在我在他旁边印上我的赤脚的右脚印,你仔细看看有什么不同?”

  “你的脚趾全部都合拢在一块儿,这个小脚印的五个指头是一个一个分开的。”

  “完全正确,没错,记住这一点。现在请你到吊窗前闻闻窗上的木框。我就站在这边,我手里拿着这条手巾呢。”

  我按他说的去闻闻,觉得有一股刺鼻的木馏油气味。

  “这肯定是他临走前用脚踩过的地方,倘若你能分辨得出来,那透比识别这气味就更不成问题了。现在就请你下楼,放了透比,等我下来。”

  我下楼来到院里的时候,福尔摩斯刚好到了屋顶。他胸前挂着灯,就像一个大萤火虫在屋顶上缓缓地爬行。到烟囱后边就不见了,之后又忽隐忽现地绕到后面去了。我也跟着转到后面去,瞧见他就坐在房檐的边角上。

  他喊说:“是你在那里吗,华生?”

  “是我。”

  “这里就是那个人出入的地方,下面那个黑东西是什么?”

  “是一只水桶。”

  “有盖子吗?”

  “有的。”

  “你附近有梯子吗?”

  “没有。”

  “混账透顶的东西!从这里下来是最危险的了。可他能够从这儿爬上去,我肯定就能从这里跳下去。这个水管似乎很牢固的样子,就随他去吧,我现在就下来了!”

  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那灯光也沿着墙边安安稳稳地降了下来,之后他轻轻地落在马桶上了,之后又跳到了地上。

  他边穿靴袜边说:“找寻这个人的足迹还算容易,一路上的瓦片全都被他踩松了。他在惊慌中,落下这个东西。按你们医生的说法就是:它证明了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他拿给我看的东西是一个口袋,这个口袋是用有颜色的草编成的,如同纸烟盒一般大小,外面镶嵌着几颗廉价的小珠子,里边还装着六个黑色的木刺,一头是尖的,一头是圆的,和刺在巴索洛谬·舒尔托头上的刺是一样的。

  他说:“这是特别危险的凶器,当心不要伤到你。我拿到这个高兴坏了,因为这有可能是他所有的凶器。咱们两人这才有可能免除被刺的危险。我宁愿让枪打我也不想中这个刺的毒。华生啊,你是否还有体力再跑六英里的路吗?”

  我回答:“完全没有问题。”

  “你的腿还受得了吗?”

  “受得了。”

  他把浸过木馏油的手巾放在透比的鼻子上闻闻说:“噢,透比!好透比!来闻闻这个,透比过来,闻闻!”透比叉开多毛的腿站着,鼻子向上翘着,就好像酿酒家在品佳酿一般。福尔摩斯把手巾丢开,在狗脖子上系了一根牢固的绳子,牵着它走到木桶下面。这只狗即刻就不停地发出高而颤抖地狂叫,鼻子在地上嗅来嗅去,尾巴高高地耸立着,循着气味一直朝前奔去。我们就拉着绳子,紧跟在后面。

  此时,天微微亮了,在灰色的寒光里隐隐约约能看得见远处。我身后的那所四方的大房子,窗里黑乎乎的一片,光秃秃的高墙上,惨淡孤清地耸立在我们身后。院里散乱地堆放着垃圾,遍地都是灌木,这凄凉的景况似乎象征着昨夜的惨案。

  我们穿过院内错综复杂的土丘土坑,来到围墙下面。透比跟着我们一路小跑过来,在墙脚的阴影里焦躁地嗥嗥叫着,最终我们来到长有一棵小山毛榉树的墙角。低矮的地方,砖缝都被磨损了,砖的棱角也被磨圆了,好像是常用作爬墙的落脚之处。福尔摩斯蹭蹭地爬上去,从我手里把狗接过去,又在另一面把它放下来。

  当我爬上墙头的时候,他说:“墙上还留下了木腿人的一个手印,你瞧那留在白灰上的血迹。幸而昨晚没有下大雨,纵然隔了二十八小时,气味都还留在路上。”

  当我们经过车马川流不息的伦敦马路的时候,我心中暗暗琢磨,透比究竟还能不能够循着气味找到凶手。看到透比一个劲儿地嗅着地,摇摇晃晃朝前奔去,马上我也就放心了,可以想见这强烈的木馏油味比路上的其他气味更为强烈。

  福尔摩斯说:“你不要以为我只是依靠着在这个案子里有一个人把脚踩进了化学药品,才可以侦破这个案子。我掌握的其他几个方法也可以捕获凶犯。不过既然上帝把最便捷的方法送到咱们的手里,如果咱们没有把握好的话,那可就真是我的过失了。不过还需掌握一个高深的学问,才能把问题简单化。从一个简单的线索来入手,很难显示出来我们的功绩了。”

  我说:“还是有很多功绩呢。福尔摩斯,我觉得你在这个案子里所用的方法比在杰弗逊·侯波谋杀案里所用的方法更为玄妙惊人,更为深奥费解。举例来说吧,你怎么能信心满满地形容那个装木腿的人呢?”

  “嗨,老兄!这事本来就很简单,我并不想夸大事实,整个情况是显而易见的。两个负责指挥看守囚犯的部队的军官知道一件藏宝的秘密。一个名叫琼诺赞·斯茂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一张地图。你还记得吧,这个名字就写在摩斯坦上尉的图上。他自己签了名,还代他的同伙签了名,这就是他们所谓‘四个签名’。这两个军官按照这个地图——或是他们之中的一个人——找到了宝物就带回英国。我猜想或许是这个带回宝物的人,对于当初谈好的条件,有的并没有履行到位。那为什么琼诺赞·斯茂没有拿到宝物呢?这个答案是很明显的。画那张图的日期,是摩斯坦和囚犯们接触的日子。琼诺赞·斯茂之所以没有得到宝物,是因为他和他的同伙都是囚犯,没有行动自由。”

  我说:“这不过是推测罢了。”

  “不是的。这不仅仅是推测,而是唯一合乎情理的假设。咱们暂且看看这些假设和之后的事实是怎么吻合吧。舒尔托少校携带宝物回国后,曾愉快地生活了几年,可是有一天接到从印度寄来的信,就把他吓得失魂落魄,你说这又是为什么呢?”

  “信上说:被他欺骗的囚犯已经刑满出狱了。”

  “与其说是刑满出狱,还不如说是越狱逃跑更为合理,因为舒尔托少校清楚他们的刑期。若真是刑满出狱,他肯定就不会惊慌害怕了。他那时又采取了什么行动呢?他对装木腿的人格外小心。装木腿的人是白种人,因为他曾开枪误伤了一个装木腿的英国商人。在图上仅有一个白种人的名字,其余的都是印度人或回教徒的名字,那么咱们就可以确定这个装木腿的人就是琼诺赞·斯茂了。你来看看这些推理是否存在漏洞?”

  “没有漏洞,很清晰,而且简明扼要。”

  “那好吧,现在咱们就来设身处地地站在琼诺赞·斯茂的立场上来分析当时的情况吧。他回到英国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获得他应得的宝物,一个是对欺骗了他的人报仇。他找到了舒尔托的住所,还极其可能买通了他家里的一个人。有一个名叫拉尔·拉奥的仆人,咱们没见过他,博恩斯通太太说他的品行极差。斯茂并没有找到藏宝物的地方,因为除了少校自己和一个死了的忠实仆人之外,没人知道。

  “这一天,斯茂忽然听说少校病危,他害怕藏宝的秘密会和少校的尸体一同埋入黄土,所以一怒之下,他顶着被守卫抓住的危险,跑到垂死之人的窗前。又因为少校的两个儿子还在床前,所以没进到屋里。他对死者记恨在心,当天晚上又来到屋里,翻阅文件,希望找到藏宝的线索。失望之余,留了一张写有四个签名的纸条作为标记。在他计划实施的时候,无疑是准备把少校杀死之后在尸体旁边留下一个相同的标记,表示这并不是一件稀松平常的谋杀,而是为了伸张正义而替同伴们报仇。诸如此类稀奇古怪的办法是很常见的,有时还可以点明凶犯的一些情况。这些你都明白了吗?”

  “明白了。”

  “可琼诺赞·斯茂现在还能怎么办呢?他只能暗地观察别人寻找宝物的行动。可能他有时会离开英国,有时也会回来打听消息。当屋顶室和宝物被人发现的时候,马上就有人报告给他。这就更加证明了,他有内线是确定无疑的了。琼诺赞装着木腿,要想爬上巴索洛谬·舒尔托家的高楼是绝对办不到的,所以他带了一个奇怪的同谋,让他先爬上楼去。不小心他的光脚踏了木馏油,因此才找来透比,让一个脚筋受伤的半俸军官跛着走了六英里路。”

  “那就是说,杀人的凶犯就是那个同谋,而并非斯茂了。”

  “是的。从斯茂在屋里顿足的情形来判断,琼诺赞还是不支持这样干的。他和巴索洛谬·舒尔托之间并没有仇恨,最多把他的嘴塞起来再捆起来就够了。杀人偿命,他一定不肯以身试法的。没想到他的同谋一时狂性发作,竟下毒刺杀人。他已没法挽回,因此琼诺赞·斯茂就留下纸条,盗走宝物,就和同谋一块儿逃走了。这就是我所能推测出来的一些情况。至于他长什么样,自然从他在奇热无比的安达曼岛关押多年,就可以知道他肯定是人到中年而皮肤黝黑了。他的高矮胖瘦从他步子的大小可以判断出来。他的脸上胡须很多,这是塞笛厄斯·舒尔托从窗内亲眼看到过的。除此之外大概没遗漏下什么了。”

  “那个同谋是谁呢?”

  “噢!这个问题也没多神秘,马上你就会知道了。这早晨的空气可真清新呀!你瞧那朵红云,就像一只红鹤的羽毛一样美丽动人,红日已经穿过伦敦的云层。被日光照射的人,何止千千万万,可像咱们两个身负使命的人来说,恐怕算是凤毛麟角了。在大自然界里,咱们这一点儿雄心,是多么渺小啊!你读约翰·保罗的著作有什么心得吗?”

  “多少能领会些,我先读了卡莱尔(译者注:卡莱尔是英国有名的论文家,写过两篇推崇瑞奇特的名文)的著作,回过头来才研究他的作品的。”

  “这就像由河流回溯到湖泊一样。他曾说过一句奇妙而饱含深意的话:‘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你看这里边还谈论到了比较和鉴别的力量,此种力量本身就是一个崇高的证明。在瑞奇特(译者注:瑞奇特是德国有名的作家,笔名约翰·保罗)的作品里,能找到很多精神食粮。你带手枪来了吗?”

  “我有这根手杖。”

  “那咱们一找到匪穴,或许就要用这些兵器了。我把斯茂交给你,假如他那个同伴不老实,我就用手枪一枪击毙他。”他顺手掏出左轮手枪,装上两颗子弹,又放在他大衣的右边口袋里。

  我们跟着透比走在通往伦敦市区的路上,两旁全是半村舍式的别墅,已经快到人烟稠密的大街了。劳作的人们和码头工人正准备起床,家庭妇女们正开门打扫台阶。街角上四方房顶的酒馆才开始营业,粗壮的汉子们从酒馆里走出来,用他们的袖子抹去胡须上沾着的酒。野犬在街头瞪大了眼睛望着我们,可我们忠心耿耿的透比一点都不东张西望,鼻子直冲着地,一直往前走,偶尔从鼻子里发出一阵迫切的叫声,说明要找寻的气味还很浓厚。

  我们经过了斯特莱塞姆区,布瑞克斯吞区,坎伯韦尔区,绕过许多条错综复杂的小巷,一直走到奥弗尔区的东面才来到肯宁顿路。我们所要找的人好像是专门走弯曲的小路,或许是为了避人眼目,他们就只能避开大道走弯弯曲曲的小路了。从肯宁顿路的尽头,他们转左而行,经过证券街,麦尔斯路来到骑士街。透比突然就不再往前走了,只是来来回回乱跑,一只耳朵耷拉着垂下来,一只耳朵直直地竖立,好像在迟疑不决。之后又打了几个转,抬起头来,似乎在向我们请示。

  福尔摩斯呵斥道:“这只狗是怎么啦?罪犯们是不会上车的,也不会坐热气球逃跑。”

  我说:“他们可能会在这里停了一会儿。”

  我的伙伴安心了,他说:“噢!好啊,它又走啦。”

  狗的确是重新往前走了。它往周围闻了闻之后,好像是突然间下决心,用尽所有力气跑起来。这气味好像比之前更浓重了,因为它已不再需要鼻子着地了,拼命地牵直了绳子往前奔跑。福尔摩斯两眼发亮,预感已经快到匪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