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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血字的研究(11)


  正当他们即将出发的时候,队伍中一个目光敏锐的年轻小伙发出了惊呼声。人们顺着他的手指望去,只见他们头顶的上方有一个粉红色的小点,在旁边灰色岩石的映衬下格外引人注目。

  看到这个粉红色的小点,走在前面的骑兵们便勒住了马缰,然后取枪在手,好像即将有一场恶战似的。后面的骑兵接踵而至,人们发出吃惊的呼声:“肯定是红人。”

  “不对,这里按说不该有红人的。”一位领袖模样的老者斩钉截铁地说道,“这不是波尼红人的居住区,咱们早已经出了他们的领地了。翻过前方的大山之前没有其他的部落。”

  他们中的一个人开口说道:“斯坦节逊兄弟,让我上去看看吧!”

  他刚说完便有十几个人回应道:“我也去,我也去。”

  老者回应道:“好吧,你们去吧,小心点,把马拴在下边,我们在这里接应你们。”

  立刻,那个年轻人便下马向那个粉红色小点走去,十几人紧随其后,一步一步向目标爬去。

  他们的动作十分敏捷,悄无声息地向山上爬去。他们在峭壁间如履平地,健步如飞,没过多久,他们便到达了顶峰。那个最先发现情况的年轻人仍然走在前面。其他人在后面紧跟着。年轻人走到那块大石头边停了下来,接着只见他举起了自己的双手,很吃惊的样子。后面的人走近看到眼前的景象时也愣住了。

  在这块荒山顶上的小小平地上,伫立着一块大石头。一个身材健硕的男子躺在石头旁熟睡,胡子看起来已经好久没有清理了,不过相貌还算英俊。他睡得很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神情,十分安详。男人的怀中静静地躺着一个小女孩,搂着男人的脖子,白白胖胖的小胳膊与那人黝黑消瘦的脖子形成鲜明的对比。女孩金黄色的头发紧紧贴在男人的胸膛。她的脸上洋溢小女孩特有的微笑,饱含着稚嫩与童真。红色的小嘴唇与洁白的牙齿使得她的笑容看起来更加甜美。一双白色的短袜套在胖乎乎的小腿上,脚上的鞋子在太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与旁边男人瘦长的四肢一比,简直让人不敢相信他们竟然是存在同一世界的人。在他们头上的岩石上,站着三只虎视眈眈的巨雕,它们看到人们的到来,失望地飞走了,虽然心有不甘,但也无可奈何。

  秃鹰的叫声把睡梦中的他们惊醒了,他们一脸迷茫地望着站在他们眼前的人们。男子站起身来,勉强支撑着自己虚弱的身子,迈着蹒跚的步伐走向悬崖边。只见下边人迹罕至的广阔沙漠此时出现了大队的人马。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太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了。他揉了揉自己的双眼,自言自语:“看来我已经开始出现幻觉了。”小女孩跟了上来,站在他的身边,小手紧紧地攥住他的衣角,好奇地张望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来救他们的人们很快就使这两个落难人相信了,眼前的一切并不是幻觉。一位年轻的骑手抱起小女孩放到了自己的肩上,男子在另外两人的搀扶下一步一步向山下的大部队走去。

  疲惫不堪的男人说道:“我叫约翰·费瑞厄,是一位探险家。我们本来是二十一个人,现在就只有我们两个了,其他人都因为缺少粮食和水而死在南边的荒原了。”

  有人问道:“你是这个小女孩的父亲吗?”

  男人坚定地答道:“是的,从现在开始,我就是她的父亲。我们两个已经在鬼门关走了一遭,现在我们已经离不开对方了。她就是我的女儿,从现在开始,她的名字要改成露茜·费瑞厄。但是,你们是什么人呢?”男人一脸迷茫地看着站在自己眼前这些体格健壮、皮肤黑黑的救命恩人,接着说:“看样子你们好像有很多同伴。”

  其中一位年轻人答道:“是的,差不多有近万人,我们是被陷害的上帝的儿女——天使梅罗娜的子民。”

  男人说道:“虽然我没有听说过这位叫梅罗娜的天使,但是我真为她有你们这样淳朴真诚的子民感到高兴。”

  另外一个人义正词严地说道:“提到神的时候要有一颗虔诚之心,不能发笑,这是对神的不尊敬。我们按照摩门(摩门教系约瑟夫·史密斯于1830年在美国纽约州所创立的基督教的一个流派)经文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行为,这是我们虔诚的信仰。这些用埃及文字写在金叶上的经文后来在派尔迈拉交给了伟大的约瑟·史密斯。不过后来史密斯变得蛮横专制,根本不再把神放在眼里。所以我们便从伊利诺伊州的瑙伏城逃了出来,我们放弃了那里的教堂,去寻找我们的圣土,即使在沙漠里长途跋涉,我们也心甘情愿。”

  一听到瑙伏城,费瑞厄便恍然大悟似的说道:“我知道你们是什么人了,你们是摩门信徒吧?”

  “对,我们是摩门信徒。”大家不约而同地说道。

  “那你们现在打算去什么地方?”

  “我们也不清楚,但是有先知引领着我们前进。现在我们带你去见先知,他知道怎样安排你们。”

  说着他们已经走到了山脚下,一看到他们一大群移民便蜂拥而至,把他们围个水泄不通。有面目和善、干净白皙的妇女,可爱顽皮的孩童,更不乏真诚质朴的男子。大家一看到他们不禁心生怜悯,十分同情他们的遭遇。这两个人真是太可怜了,小女孩那么娇小,眼前的男子又是那么的疲惫不堪,好像一阵风就能吹倒。他们走过围在四周的人群,向一辆马车走去,后面跟了许多摩门信徒,人们依然用悲悯的目光注视着他们两个人,好像他们随时都会倒下,再也站不起来似的。这辆马车与其他的马车有着很大的差别,光从体形上来说就比其他马车大了好多。另外,装饰富丽奢华,做工也十分考究。除了极个别的马车配了四匹马外,其他的大多是两匹马,可是这辆马车却由六匹马拉着,想必里面坐的是个大人物,或许就是他们的先知吧。车夫旁边,一位三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正在翻看一本棕色封皮的书。不过他脸上刚毅的神色和不同寻常的大脑袋,显示着他在这支队伍中具有极高的地位,很有可能是一个领袖。看到他们走了过来,他便放下了手中的书。当了解到事情的大概后,他上下打量着他们。然后用极其郑重的口气说道:“如果你想要和我们一起上路的话,那么你就必须成为我们的教徒,否则,我们宁愿把你们丢在这儿,让你们自生自灭。因为我们是不会因为你们两个而违背我们的教义的,你们好好考虑一下吧,是去还是留,决定权在你们。”

  “我答应你,只要能让我们走出这片沙漠,不管什么条件我们都会照办。”费瑞厄急切地说道,唯恐他们把自己和女儿抛下,看到他这副焦急的样子,一些德高望重的长老也忍不住笑出声来。不过,那位首领却依然表情严肃,显得庄重而不可接近。他对身边一个长老说道:“斯坦节逊兄弟,他们就交给你了。先给他和这个孩子弄点吃的,让他们吃饱。另外,你要让他弄懂咱们的教义。好啦,现在出发吧,向郇山进发。我们已经浪费太多的时间了。”

  “前进,向着郇山出发。”他们高声喊道,然后这句话便向后传去,声音此起彼伏,就像是大海中翻滚的浪花,一级一级地向远方传去,最后消逝在人潮中。接着,人群又开始流动起来,车轮滚滚,人头攒动,就像是一条行动迟缓的巨蟒。斯坦节逊长老把他们带回了自己的车里,给他们端上了可口的食物。

  斯坦节逊对他们说道:“你们就暂时住在这里吧,把这儿当作你们的家,等过一段时间你们身体恢复了我再和你们详谈。不过有一点你们要永远铭记,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我们的一分子了,卜瑞格姆·杨既然这样吩咐我了,那我一定会照办的,因为他代表着约瑟·史密斯来向我们传达上帝的旨意。”

  九、犹他之花

  我们在这儿不打算一一说明摩门教徒们最后定居之前在移民过程里所经历的磨难。从密西西比河两岸开始,一直到落基山脉西麓的这片土地上,他们基本上是凭着史无前例的百折不挠的精神勇敢前进的。他们以盎格鲁撒克逊人身上那种坚忍不拔的精神,打败了野人、野兽、饥渴、疲劳和疾病——这些上苍降下的所有困难阻碍。可是,长途的跋涉和无尽的恐怖,就算是最坚强的人都免不了会害怕。所以,当他们看到那沐浴在阳光下的广大宽阔的犹他山谷,听到他们的首领宣称,这片未被开垦的乐土就是神赐给他们的家园,而且永远归他们所有的时候,他们全都虔诚跪下,感激不已。

  没过多久,事实就表明:杨不仅是一个在处事果断的首领,还是一位能干老练的行政官。制定了很多规划图之后,城市的未来面貌也就有了大概的轮廓。城市周边所有的土地都依据每一个教徒身份的高低,按照比例来分配。商人依旧经商,工人仍然做工。城市里的街道、广场如雨后春笋般先后产生。在乡村,凿沟挖壑、修篱笆、立界碑、栽种培育、开垦养殖,到处一派忙碌;到第二年夏天,整个乡村就是金黄一片,麦浪翻滚的景象。在这个地处偏远的移民区里面,不管是人还是事物全是一派朝气蓬勃;尤其是城市中心那座宏壮雄伟的大教堂,也逐渐高大起来。每一天从晨曦微露到夜色降临,教堂里斧锯声从未间断。这座建筑是这些移民用来缅怀那个引导他们度过数不清的艰难险阻、终于抵达安全地界的神。

  约翰·费瑞厄与小女孩相依为命,小女孩不久就被费瑞厄收为义女。这两位落难人跟着这一群摩门教徒到了他们伟大历程的最后一站。露茜·费瑞厄被安置在了长老斯坦节逊的篷车里面,非常讨人喜欢。她与斯坦节逊的那三位妻子以及他那淘气、年仅十二岁的早熟的儿子住在一起。露茜很快就恢复了健康。因为她年纪小、性情和顺,而且这么小的年纪失去了母亲,所以马上就获得了这三位女士的疼爱。露茜面对这样四处漂泊、以帐幕为家的全新生活也慢慢适应了。与此同时,费瑞厄不仅摆脱了困苦,而且还显示出他不仅是一个合格的向导,还是一位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猎人。因此,很快他就赢得了新伙伴们的尊重。所以,在他们流浪生活结束之后,所有人都同意:除了先知杨和斯坦节逊、肯鲍、约翰斯顿还有锥伯这四位长老,费瑞厄应该和另外的移民一样,得到一大片富饶肥美的土地。

  就这样,费瑞厄得到了属于他的一大片土地。他在这片土地上建造了一座坚固的木屋。在逐年扩增下,这座木屋慢慢变成了一幢宽敞的别墅。费瑞厄是一个看重现实的人,处事精明,精通技艺。因为他有着非常强健结实的体格,所以他就可以不知疲倦地整天在他的土地上进行劳作。正因为这样,他的田庄极其兴旺。不到三年,他就比他的邻居有钱了;六年之内就成为小康之家;到了第九年,他就非常有钱了;过了十二年以后,盐湖城(译者注:盐湖城是美国犹他州首府,地濒盐湖之滨)这地方上的人,可以与他媲美的就只有五六个了。从这个叫盐湖的内陆海开始,一直到距离遥远的瓦撒齐山区,没有人的名声可以超过约翰·费瑞厄。

  可是,有一件事却伤害了他同教人的感情。那就是不论人们怎么跟他争论,无论怎么劝他,都没办法让他以他的伙伴们那样的方式结婚。他一直都没有说过他到底为什么这么做,只是态度坚决地一意孤行。所以,有些人斥责他并不是虔诚地对待他所信仰的宗教;有些人则觉得他是因为吝惜财产,不愿意花钱;还有一些人猜想他之前肯定是经历过一番惊天动地的爱恋,或许是在大西洋沿岸时曾有一位金发女子因为他的缘故憔悴至死。不论是什么原因,费瑞厄还是一如既往严谨地独自生活。除这点之外,其他的任意一个方面,他对这个新兴殖民地上的这个宗教是坚决信奉的,而且被公认为是一个笃信正教、作风规矩的人。

  露茜·费瑞厄在这个木屋中慢慢长大,也开始学会协助她的义父打点所有的事务。山区洁净的空气还有松林里面充溢的脂香,都好似慈母一样抚育着这个年少的女孩。时间一年年地过去,露茜也一年年地成长了,她长得亭亭玉立,婀娜多姿,她的脸颊越发娇嫩,她的脚步也一天天轻快。很多人在经过费瑞厄田庄旁的那条大道的时候,看见露茜那纤细的少女倩影轻巧地穿过麦田,或者看到她骑着她父亲的那匹马,纯粹的西部少女所拥有的那种灵活且优雅美好的身姿,昔日的情形不经意间就在人们脑中浮现。昔日含苞待放的花蕾如今已经长成一朵美丽的花。这些年以来,时光一边让她的父亲变为最有钱的农民,与此同时,也促使她成长为太平洋沿岸整个山区里难得的一个标致的美洲少女。

  可是,最先察觉到这个女孩子已经成长为大人的人并不是她的父亲。这样的事情基本上不会是做父亲的最先察觉到。这种神奇的变化非常玄妙,它的诞生进程也十分缓慢,没办法用时日来衡量。最不容易察觉到这种改变还是少女本人,除非她听到了某人的嗓音,或者碰触到了某个人的手之时,她觉得心脏急速跳动,出现了骄傲和恐惧交织起来的情感。只有这时,她才明白,一种新鲜的、更加豪迈的人的最原始的性情已然彻底醒觉了。这世上很少有人能不忆起自己昔日的场景,几乎没有人会回想不起来启发他新的生命已然来到的那件细小隐微的琐事。而说到露茜·费瑞厄,暂不说这件事情对她还有其他人将来的命运轨迹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就从这件事自身来看,就已经很是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