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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D大学座落在西山脚下。从山上流下来的一条宽约十米的小河,绕过西院墙,在北门附近钻围墙底流入校园,蜿蜒曲折地将校园隔成东西两半。D大学最著名的教学一至四楼便坐落在东校园的南端。这四座楼是由四座古庙改建的。古庙已有五六百年的历史,据传是一家四个兄弟的祖业,一人一座,纵连四厢。四座庙长相近似,一样的方砖铺就的七级台阶,灰瓦双层飞檐,红墙,只高度略有差别。古庙被改成教学楼大约在八十年前。

  正文的专业课大部分是在第二座古庙里上的。不知何故,这座楼前的树最多,尤其多柏树和桧树。门前的一棵古柏主干已经断裂,成了空腹,但顶上依旧森然,栖着不少乌鸦,太阳下山后会飞出来“嘎、嘎”叫成一片。

  教室内的柚木地板已被踏磨过好几十年,又秃又亮,踩上去总是吱吱乱响。木窗框又老又沉,凑近能闻出水味儿。原先估计是黑色,现在已褪落成深褐色。朝西的几扇窗印着远处西山的轮廓,也印着近处两棵银杏的明暗光影。从窗口射进的光线很短,里面飘着颗粒粗大的浮尘。头顶偶尔有小型军用飞机飞过,声音不大,可木头窗还是会“嗤嗤”颤动。

  D大学虽老却一点也不陈旧。

  正文下了课,常常骑上车,往北,穿过一大片或高或低、红砖灰瓦的教学楼,再骑下一个铺满草皮的缓坡,从坡底冲上对面的小山丘。小丘上矗立着D大学最现代的建筑物,也是他最钟爱的去处——一座六层楼高的图书馆。楼分两翼,像一本打开的书,银灰色的金属屋顶跳耀着冬日的阳光,整面的落地玻璃窗上映着蓝天白云和瑟瑟抖动的杨树叶。

  跨过河往西,是学校的运动区。400米跑道中间环着个国际标准的足球场,再往西,高高的铁丝网整齐地隔开六个篮球场、四个排球场。继续往西,是一座二层灰砖楼,从敞开的大窗里不断传出“刺刺喇喇”音质差但旋律优美的音乐声,那是体操房,一楼的窗外总会有几个男生跳着脚偷偷地往里窥探。一条狭长的碎石路从灰楼的外侧向后蜿蜒而去,顺着这条路骑到底,一个五十米长的游泳池便横在眼前。池里那时是干的,犄角里积着黑树叶,从最深的一面池壁上伸出两个生锈的铁架跳台。

  为什么要转学到D大学?正文说不出太多的理由。也许是因为D大学比Y大学离家更远些,也许是那四座古庙打动了他,要么就是那座带十米和五米跳台的游泳池让他下了最后的决心?也许,潜意识里,和毛榛在这所学校不无关系。他原本以为他能很快在校园里见到她,也骑着车在他认为有可能遇见她的地方兜过很多次,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他想象中的种种巧遇却一直没有发生。

  除了古庙和图书馆,正文还有一大块时间是在宿舍里过的。他的宿舍在运动场北面,八栋工字型三层小楼中间的一栋,三层,把角的一间,推开窗户便看得见操场。宿舍人员比较混杂,像是不同系、不同专业甩下的零头凑在了一起。六个人中两个北京人,住校的时间不多。另外两个外地人高他两级,都有了女友,宿舍只是他们半夜回来歇歇的地方。只有来自广西的一个,跟他同系、同语种、同年级,但不同班。这人原姓平,因为长得细长、胳膊上还隐隐地长了一串小肉瘤,被称作“扁豆”。他是他们的舍长。

  这个舍长脾气有点倔,有许多关于合理和不合理的认识,这些认识大多基于“对身体的影响”好坏。他有个“合理”的作息时间表,详细到几点睁眼,几点下床,早晚各在水房呆多久,每天每顿饭花几角钱饭票。他认为合理的事,有不少需要舍友合作,比如门背后有两根铁丝,脸巾和脚巾一定要分开挂,每月要用苏打水洗毛巾,剩饭剩菜不得留过夜,每半个月要洗一次球鞋,每周做一次扫除,每天早晨六点半准时开窗换气。头几条,正文勉强可以接受,实在接受不了,也可以一躲了之;唯有最后一条,他忍了一个星期,两个星期,到第三星期,不得不跟他商量:

  “能不能你先出去跑步,拔双杠,等回来再开窗?没听见我冻得直打喷嚏?”

  “不能,”他回答得很干脆。

  “为什么不能?”

  “你想想,我从外面回来,宿舍里的空气和外面的反差太大了,又腥又臭,我一闻就想吐。”

  “怎么会呢,又没人在屋里撒尿。”

  “还用尿啊,睡了一夜,口腔里的囤积物早沤成粪坑了。要是我们宿舍六个人都在就是六口坑。而且,谁知道谁夜里还做了什么恶心的梦呢。”

  见正文看他,他愈发严肃起来,“知道么,你的习惯非常错误。人的深度睡眠其实只有夜里十二点到两点这三个小时,错过这三个小时,你睡再多都是白睡。”

  “我就这习惯。”

  “习惯是可以改的。”

  “那你改啊。”

  “我是合理的为什么要改?需要改的是你。”

  “怎么改?”

  “像我一样,早睡早起,而且要持之以恒。”

  正文探出头问他,“你妈是医生吗?”

  “不是。”

  “那你爸是炮兵司令?”

  “也不是,怎么?”

  正文没说怎么,倒头接着睡,但从此也不再提窗户的事。

  D大学开学以后,正文连着几个周末都没回家。有几次从食堂吃完午饭,进宿舍看见窗户关着,扁豆仍蒙着被子在睡。有一次他甚至觉得他的身子在被子下面一抖一抖地动,像是在哭,听听,却又没了声音。等他从被子里钻出来,他想安慰几句,不料扁豆却对他瞪起眼睛:

  “你们家对你不好吗,干嘛你老呆在学校里?”

  这一问,倒弄得正文无话可说了。

  扁豆睡上铺,他在屋顶贴着一幅黑白摄影画,每天,他一睁眼,必先对那画念念有词一阵才能从铺上下来。正文觉得奇怪,有天趁他不在,便爬上他的床仔细研究过那幅画。不过是一座西式庄园,无论从摄影学还是从建筑学的角度,都看不出多大名堂。

  还有几次,他从图书馆回宿舍,一进门便闻到一股酸烂味儿。他故意似的“咻咻”猛吸鼻子,扁豆却坐在桌前,若无其事、摇头晃脑地背着课文。终于,一个周日下午下起暴雨,到晚上七点多,雨仍未停,正文正犹豫要不要去食堂吃饭,扁豆说:“你得保证不跟别人说。”

  正文问他什么事。

  他于是开开抽屉的锁,从里面拿出一只小电炉,通上电,用一只小锅做上水。然后打开窗户,从外面的窗台取进一只饭盒,里面是他中午吃剩的菜。他把菜倒进锅里,再爬上床,从书架顶端取下一个牛皮纸包着的玻璃罐。拧开盖,用筷子从里面勾出几根细长的东西放进汤里。等汤再开,扔进去一包方便面。抬头看一眼正文,又扔进去一包,随后邀正文跟他一起吃。那是正文这辈子吃过的最有滋味的方便面了。

  “玻璃罐里是什么啊,那么神秘?”

  “酸豇豆,广西人顿顿都要吃的。”扁豆告诉他,豇豆是他母亲在自家院子里种的,然后再自己腌的。就带了这么一罐,要吃一年,所以他上个学期几乎没敢吃,这个学期,还剩几个月了,他必须算好日子,既不能太早吃完,也不能吃不完。说着,他用筷子的另一端再夹出一条,用小刀割断一小截,递给正文。有点酸,有点辣,但很爽口。

  “你妈很会做饭吧?”

  “其实我爸更会。我爸在桂林一家很有名的饭店作大厨,不过,我们很少能吃上他做的饭,家里都是我妈做。我妈老说,人要是一辈子把兴趣当职业,其实很吃亏。还不如我爸干点别的,这样我妈至少能享点福。现在可好,他做了好吃的都是给别人的。所以我就想,我这辈子一定要把兴趣和职业分开。”

  “那学外语是你的兴趣,还是你以后打算从事的职业?”

  “当然不是兴趣,我还没有由着性子来的资本嘛。”

  “这么说,你不喜欢学外语?”

  “谁真的喜欢学外语?外语就是工具,除非你想当外交家。就是真当外交家,光会说几句外语也是不够的。”

  “那你不想当外交家?”

  “我?我这个长相?我从来不做这种有损心里健康的梦。外交家都要是美男子,而且要果断一点。我不行,我妈对我的评价是,细致有余,果断不足。”

  “那你以后想干什么?”

  “我也正在考虑呢。也许去一个外国人家里当管家?”他抬头看看贴在他房顶的画。

  “哦?”

  “我喜欢十九世纪英国小说,以及所有根据那些小说改编的电影。不是喜欢别的,就是喜欢里面的庄园。喏,就像那张照片里那样的。”

  “老想问你,那照片是哪儿啊?”

  “曼德里庄园。”

  “曼德里?是哪儿?听着挺熟的。”

  “《蝴蝶梦》里的,你忘了?@[‘Last night I dreamt Iwent to Manderley again……’](“昨夜,我梦见我又回到了曼德里。”)这个电影,我都看了不止十遍了。”

  “哦,那你每天一睁眼都在背电影台词呢吧?”

  “咦,你知道?”

  “猜的。可这好像不是十九世纪的吧?”

  “对,不是,只是像十九世纪的。十九世纪的,《简·爱》,小说我看过不下五遍,电影不下十遍。《呼啸山庄》《傲慢与偏见》《名利场》,我都看过好几遍。对了,还有《尼罗河上的惨案》,也不是十九世纪的,可是我喜欢林内特小姐家那个大房子……”他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儿,又说,“我总想,到那样的庄园里当管家,一定是最适合我的工作。”

  “为什么?”

  “首先,我面善,给人安全感。其次,那种地方的管家,内心孤独,但外表高傲。”

  “也都挺阴暗的。”

  “阴暗,也是因为高傲和孤独。”

  他闭着眼睛又想了一会儿,然后问正文,“你呢?你以后打算干什么?”

  “我?想到处走,作独行侠。”

  “怪不得呢,整天看你一个人骑着车东奔西忙的,还以为你在找什么人呢,原来你是在享受独行的快乐。这就是你独行的意思吗?”

  “当然不是。”

  “那什么意思?”

  “我也说不好,但总要走得远一点,人少一点,象美国西部片里的,方圆多少里都没人。”

  “那是美国,中国还有没人的地方?”

  “有,也有。”

  “什么地方?”

  “比如有鬼的地方。”

  “什么地方有鬼?”

  “人看不见的地方就是鬼出没的地方。”

  扁豆立即瞪大眼睛,“那你应该去学考古!学外语跟你的理想有点南辕北辙了。你当时转学,为什么不转到考古系或历史系呢?哦,对了,一直没问你,你为什么要转学?Y大学不好吗?那可是全中国学外语最好的地方了。”

  正文沉默了一下,说,“我不指望把外语学得多好,够用就行了。”

  “够用?你要是不跟人打交道,甭说外语了,连汉语都用不着。”

  “那倒是,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学外语。可能就像你说的,选不出别的,就选了外语。”

  “那你可惜了,你那么爱看书,应该学一门真正的专业。”

  “外语不是专业吗?”

  “当然不是,就是个技能。你不觉得学外语的人都头脑比较简单吗,跟学唱歌、跳舞的差不多?”

  “倒没注意。不过要真是这样,我觉得也不错。”

  “我同意,简单点最好,对身体健康有益,想太多的人总要生病。”

  D大学各种各样的讲座很多,校园里每栋楼前都立着告示牌,上面总是贴满红红绿绿的通知。无论是哪个系的讲座正文都愿意去听听,他也偷偷溜进过其它系的大课教室,听过中文系的当代文学,历史系的魏晋南北朝史,考古系的考古悬疑,甚至跑进英语专业大三的选修课教室听了几堂欧洲文明史。

  过了清明,更是进入讲座的旺季,几乎每天都有热点题目,到晚上,整个校园一下子就静下来,只偶尔从大教室敞开的窗户里传出热烈的掌声和笑声。那天,正文吃过饭匆匆赶去第四阶梯教室,听一个叫“新时期小说”的讲座。七点半开始,他七点十分进去,里面已经没了空位,连过道的阶梯上、两边的窗台上都坐满了人。幸亏扁豆到得早,先占了座位,也给他留了一个书包大小的空地。

  这次讲座是由校文学社主办的,演讲人的名字他没听说过,既不是本校教授,也不是知名作家,不过是外校的一个年轻老师。人不高,寸头,穿一身还算合体的藏青色中山装,领口敞着,开着第一个扣子,如果不是那副眼镜,看上去很像个结实的农民。他穿过人群大踏步走到讲台上时,还带着几分羞涩。然而,等他一张口,教室里原来沸沸扬扬的喧嚣声立刻像潮水一样退了下去。

  可奇怪的是,对于那次演讲,正文现在已完全没有任何印象了。他在学校记过四本半的笔记,对这次演讲也都只字未提。不过他能记得的,是他的声音,那种像打磨过的粗砺的音色;也记得那天灰亮的天色,女生涨得发粉的脸,以及阶梯教室里热气腾腾的温度。虽然只是四月,他的感觉却完全是盛夏。演讲人声音不高,却口若悬河,教室里每隔几分钟便爆出一阵大笑和掌声,学生的情绪好像一直保持在沸点。他还记得在沸点后的短暂沉默里,演讲人从桌上拿起一根粉笔,一边继续低声讲着,一边背向黑板,恰到好处地露了一手倒写板书的绝活。之后,他轻轻将粉笔扔回桌上的粉笔盒。台下沉默了片刻,随即一阵雷鸣般的掌声,伴随着女生的轻声尖叫在教室的每个角落炸开来。演讲人抬起头,羞涩地看着大家。掌声持续了整整两分钟,他的憨笑也持续了两分钟。那次,正文却没有鼓掌。他慢慢从书包里拿出他常带在身上的《棠棣之花》,直接翻到聂政自杀那一页。掌声平息下去以后,他感觉后面有人拍他的肩膀,他扭过头,那人问他:

  “看什么书呢?”

  正文把书立起来,给他看封面。

  他没再说什么,又拍了拍正文的肩膀,让他继续看。十分钟后,讲座还没结束,那人站起来走了。等正文再见到他,已是两个星期以后,在图书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