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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海洋、海权、海魂(6)


  3海里的领海界线得到了英、美、法、荷、日等海洋大国的坚决支持,因为他们可以利用海军舰艇、商船等方面的优势,到世界各国海域自由活动而不受限制。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大炮射程到了19世纪已提高到十几海里,20世纪已达二三十海里,而“武器力量终止之处”的距离则已达到上千甚至万里之遥,显然,3海里的陈旧概念已经过时。尽管如此,美国、英国、德国、丹麦等国仍顽固坚持其3海里的主张。但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纷纷独立,他们在谋生存、求发展的过程中率先向海洋霸权主义者发起了攻击。

  “二战”后,埃及、埃塞俄比亚、沙特阿拉伯、利比亚、委内瑞拉等国首先采用了12海里的领海界线。1950年,萨尔瓦多、智利、秘鲁、厄瓜多尔等国则宣布了200海里领海的界线。

  “二战”结束后不到一个月,美国总统杜鲁门就于1945年9月28日发表了大陆架和沿岸渔业政策的两项公告,对“处于公海下但毗连美国海岸大陆架的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提出了要求,并决定在本国海岸的公海水域内建立渔业“保护区”,保护近海水域的渔业资源。

  杜鲁门的渔业资源保护政策引起了连锁反应,以渔业为经济命脉的秘鲁、智利和厄瓜多尔等拉美国家继而宣布了距岸200海里的管辖权。到20世纪70年代,宣布建立各种宽度渔业保护区的国家已达75个以上。

  第三世界国家经过长达20多年的斗争,终于在第三次国际海洋法会议上确立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新制度,因为《国际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有权在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建立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的渔业、油气、矿藏等自然资源拥有主权权利,并对该区域内的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和人工岛屿及其他构造物拥有专属管辖权。

  专属经济区是一笔巨大的财产,对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就渔业而言,绝大多数鱼类和贝类以及浮游植物群都栖身于200海里的海域。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上已有48个国家宣布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其中,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和苏联的专属经济区面积最大,达三四百万平方公里。一般群岛国和宽大陆架国所获面积较大,根据条约规定,划归我国管辖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面积有200多万平方公里。

  在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一位代表直言不讳地说:“谈判界线,就是谈判资源。”根据已探明储量,在海底碳氢化合物中,有87%的储量处于各沿海国的管辖区内,公海和深海洋底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非常小。

  20世纪40年代中期,世界海洋石油工业尚处于萌芽状态和摇篮时期,所以杜鲁门总统的大陆架政策和拉美国家200海里的划界声明并没有促使世界矛盾的激化。1954年,世界石油产量还不足100万吨,12年后则上升到5亿吨。1973年,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爆发了十月战争,从而导致石油禁运和油价飞涨。石油危机给世界敲响了警钟,人们开始认识到控制石油和天然气这样的战略资源对世界经济和国家发展是多么的重要,从而激起了人们占有更多的资源,摆脱受制于人这种窘境的要求。

  中东发展中国家是富油国,1973年世界生产的4.83亿吨石油中有78%都出自他们的管辖区域。到1975年,尼日利亚的海洋石油产量每天已达4亿桶、马来西亚达1亿桶、印度尼西亚则达2亿桶,加蓬、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安哥拉、墨西哥、巴西和突尼斯等国的石油产量也在大幅度增长。第三世界开始以石油为武器向发达国家公开宣战,从而拉开了世界资源大战的序幕。

  为了保护大陆架资源、保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第三次国际海洋法会议就大陆架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论战,大会通过的《国际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对大陆架的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这种权利是专属的,它不取决于沿海国是否进行勘探和开采,是否发表过明文公告。任何人未经沿海国明示同意,均不得进行勘探和开发。大陆架最远可由领海基线扩至350海里,它专指领海以外的海底,不涉及上覆水域。

  海洋权益的纷争

  15世纪“地理大发现”的结果,导致了后来长达数百年的瓜分世界大陆、强取豪夺的连绵战争。20世纪中期以后的“海洋资源大发现”,又和向15世纪一样,成了历史进程中的一大转折和契机,今后会否因此而诱发连绵不断的海上争战呢?回答是肯定的。利益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是诱发战争的重要动因。哪里有利益,哪里就有力量,哪里就会产生战争的温床。海洋是地球上最后一个未知领域,海洋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的巨大财产。为了获取更多的资源,海洋正在面临瓜分、侵吞和掠夺的威胁。人类目前和将来对海洋的争夺,将不亚于昔日海洋强国瓜分世界大陆、划分势力范围的激烈竞争。谁都明白“捷足先登”和“先入为主”的道理,谁都想提前打一个“技术差”和“时机差”,谁都想在世界海洋这块大蛋糕中夺得较大较好的一块。

  200海里海洋法新制度的确立,把世界推入了一个崭新的海洋时代。沿海国获得了占海洋总面积1/3以上的广阔海域和海底资源,然而,剩下的另外2/3的公海和海底却又成了发达国家拼力相争的肥肉。

  按照《国际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公海是指沿海国内水、领海、专属经济区和群岛国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任何国家不得有效地声称将公海的任何部分置于其主权之下”,“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公约指出,国际海底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国际海底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用于和平目的,并接受国际海底机构和制度的管理。

  尽管国际海底有了立法依据,但各发达国家之间争夺海底资源的斗争和竞争却越来越激烈。美、苏、日、法、英、德等发达国家以国内立法、联盟协定、“公海自由”及“先下手为强”等方法率先向国际海底的富矿区进军,企图让“谁先投资谁占有”、“谁有能力谁开采”的现实合法化。1984年,美国的4个财团在太平洋多金属结核的富矿区进行了勘探;苏联及东欧几国在太平洋靠近赤道的15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进行了综合地质调查;苏、法、日、美4国都以“先驱投资者”身份准备开采太平洋富矿区的海底资源,印度也积极准备开发印度洋的海底资源。到21世纪,海底矿物资源的经济收益将不亚于石油资源的收益。

  除公海和海底这些归属未定、共同享有的领域之外,地球上还有一块最大的“公陆”——南极洲。它是世界上六块大陆中最后被发现的一块大陆,也是唯一没有发生过战争、唯一没受核武器威胁的大陆。

  由于南极的特殊地理环境和多国海军及科研人员的介入,使南极主权、开发等问题变得复杂起来。为了缓解矛盾,达到和平开发和利用这块人类最后一块大陆的目的,苏联、美国、英国、法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挪威、比利时、日本、阿根廷、智利和南非等12个国家于1959年10月在华盛顿签署了《南极条约》,确定了南极仅用于和平目的,禁止在南极进行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活动及核爆炸和处理放射性毒物,保证在南极进行科学考察自由、促进科学考察中的国际合作及冻结领土等原则。

  《南极条约》于1961年6月23日生效,有效期30年,到1991年6月23日废止。南极的主权问题、领土问题、军事占领和资源争夺问题将可能再次成为各国斗争的主要焦点。

  海上岛礁的争夺

  世界公海、深海洋底和地球“公陆”为世人所争似乎在情理之中,因为那里是资源之争、科学之争、技术之争和力量之争的战场。然而,茫茫大海之中那些巴掌大小的看来分文不值的明岛、暗礁和沙洲如今却也成了当今世界海洋之争的一大热点。历史遗留下来的争议岛屿双方当然不让,据理力争,甚至以武力相威胁;历史上向无争议、归属已定的岛礁也成为海洋之争的一个目标,各国纷纷发表声明、谈话、地图,派人登岛上礁,构筑临时或永久性设施,企图先入为主、先下手为强,让“谁占有归谁”

  的强盗理论变为既成事实。位于南美大陆东南的南大西洋水域的马尔维纳斯(福克兰)群岛,面积12000平方公里,由346个小岛组成。1760年英国人发现该岛。18世纪初,法国、西班牙又先后占领该岛,1816年,阿根廷脱离西班牙统治宣告独立,同时宣布继承西班牙对沿海岛屿,包括马岛的主权,并自1820年起,开始移居马岛。1833年,英国重占马岛,为此,开始了阿英马岛之争。阿英马岛之争虽持续了一个半世纪之久,但未曾发生过武装冲突。

  随着英国、阿根廷在南极势力范围的扩大,双方对这个处于南大西洋与南极洲之间最为理想的前哨阵地和物资补给基地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海洋调查结果表明,马岛海域的石油储量可能相当于北海油田储量的3~10倍,它将是一个储量极为丰富的石油基地。1982年《国际海洋法公约》的向诞生,也使马岛获得一两百万平方公里的大面积海域。重要的战略地位、海底资源的新发现和200海里经济区的建立使这个气候严寒、人烟稀少的不毛之地顿时变得生气勃勃,英国、阿根廷加快了争夺的步伐。

  1982年2月,双方谈判破裂;3月18日,阿根廷断然强行登岛,插上了国旗;3月28日,阿军奉命武装攻占马岛,来了个先下手为强;3天后,英国政府便宣布了武力收复马岛。于是,英国皇家海军几乎倾巢出动,奉命远征。就这样,一场历时74天的“二战”结束以来最大的一次现代大海战爆发了。战争中,英国海军参战舰船达120余艘,飞机270余架,投入兵力35000余人,终于将马岛全部收复,处于英国的武力控制之下。于是,这些进行过无数次谈判、磨了150多年嘴皮子的群岛在海军的武力威胁之下,仅两个多月就解决了问题。马岛争夺战向人们展示了实力外交的巨大作用和影响。

  日苏之间的北方四岛之争,也是一桩历史悬案。位于日本北海道东北方的齿舞群岛、色丹岛、择捉岛和国后岛在历史上属于日本,但“二战”后被苏联占领,并在岛上构筑了固定设施。北方四岛东临太平洋,西濒鄂霍次克海,总面积5000平方公里。群岛及其周围海域资源丰富,水产品种类繁多,岛上还有闻名于世的珍禽异兽。北方四岛地处远东地区边缘和太平洋西北隅,因而还是苏联海军出入太平洋的重要战略通道。战时,如对马、津轻和宗谷三海峡被封锁,被围困于日本海内的苏太平洋舰队别无出路,只有在距日北海道20公里的北方四岛之间寻求一条东出太平洋的通道。

  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使俄方坚定了固守四岛、加紧在千岛群岛及其周围海域屯集重兵的战略决心。因此,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双方虽多次谈判,但久谈而无判。俄罗斯强调,北方四岛是“二战”的结果,是雅尔塔条约指导下的一个既成事实,按照“谁先占有就归谁”的逻辑理应归俄罗斯所有。

  2010年,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登岛视察,引起日本的激烈抗议。2011年,俄罗斯高官先后多次登岛,勘察、研讨和落实对南千岛群岛(北方四岛)的开发规划,日俄岛屿之争再掀波澜。由于南千岛群岛是一个产量巨大的渔区,也是俄罗斯太平洋舰队直接出海前往太平洋的海洋通道,所以俄罗斯绝不会轻易放弃对南千岛群岛的开发和占领。

  传统的国际法认为,国家领土的变更有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和征服等五种形式。其中,时效制度认为,不管是合法还是非法,只要占领较长的时间,就可取得对领土的主权。国际法尊重岛屿的实际管辖权和占领权,不管岛屿的历时归属如何,只要长期保持军事占领和行政管辖,久而久之,宣称拥有主权的别国将很难将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