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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一章 回忆与现实


  罗良才独自走在华英街上,已经是晚上11点了,这座城市丝毫没有因为夜晚而安静下来,反而处处充满着嘈杂声、喧闹声。

  这条街被人们称之为“酒吧一条街”,密密麻麻的大小酒吧和红红绿绿的招牌组成在一起让罗良才这个密集恐惧症患者看着头皮发麻。

  掏出了自己皱皱巴巴的钱包,罗良才这才发现身上仅剩下一张百元纸币。

  “钱,终于花光了么……”罗良才似乎刚刚意识到这点。要知道他几年前在京城还有一套学区房,银行卡里还有多达七位数的存款。

  罗良才深吸了一口气,陷入到回忆之中……

  说起这一切,还要回到七年之前。

  当时的罗良才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罗良才的父亲罗岚是京城“1990”酒吧的大股东,身家早就过千万甚至上亿了,名下在京城的豪车就有三辆,房产也有两套,一套精装复式小洋楼,一套三环内的学区房。罗岚只有罗良才一个独子,对他溺爱有加,从小锦衣玉食,什么东西都给罗良才买最好的。

  天有不测风云,七年前在罗良才的生日酒会上罗岚意外的摔了一跤把肋骨摔断了两根,罗良才和母亲急匆匆的把罗岚送去市医院,顺道还给罗兰做了个全身检查。第二天主治医师却告知罗岚已经是肝癌晚期,没几个月好活了。摔了这么一跤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如果罗岚突然离世,罗良才和他母亲会更加无法承受,留下的资产也根本无从交代。

  想起自己的母亲,罗良才不禁撇着嘴发出一声冷笑,要不是出了这么一场意外,罗良才可能一生都不知道他这个亲生母亲的为人是这般虚伪。

  罗良才的母亲叫高晓月,比罗岚小6岁,父母经营着三线城市的一家小卖部。是当地有名的小美女。

  从小艰苦的生活使高晓月极为迷恋财富,自从高晓月考上了京城大学来到京城见识过这里的灯红酒绿之后,虚荣心也不知不觉的作祟了,父母东拼西凑给她去京城读书的学费还没开学就被高晓月买各种衣服和包包给花光了。无奈之下,高晓月只能选择去借高利贷。

  说起来,高晓月认识罗岚也算得上是某种缘分了。

  她借高利贷的债主正好是罗岚的好兄弟狗哥。狗哥是罗岚初中同学,自小一起玩泥巴长大的,和罗岚在小县城读完初中辍学之后跟他爸在当地开了家小赌场。

  罗岚虽然文化不高,五大三粗的,可对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可从来都讲义气。罗岚独自一人去京城混出了名堂之后衣锦还乡,也没忘了把开赌场被抓的狗哥从看守所捞了出来。狗哥自然是对罗岚感激涕零。由于从小到大就混社会,耳濡目染之下多少有点道行。后来他也跟着罗岚到了京城,依靠着罗岚的丰厚的流动资金,也就做起来放高利贷的生意。

  高晓月用借来的五万高利贷交完了一年的学费,又滋润的体验了一年的大学生活后,发现这钱是永远还不了了。利滚利之下,这笔借款达到了10几万,就算她跟自己父母坦白,自己家也肯定拿不出也借不到这笔钱。于是,高晓月自作聪明的离开学校玩起了失踪,躲上几个月应该自己会被忘记吧,毕竟5万块钱对那种人来说不值一提。

  确实,5万块在狗哥眼中不算什么事,可他是规矩的人,借钱不还可以慢慢来,但是玩失踪又算什么回事,混这道上的面子上过得去吗?特别是看到高晓月的身份证后,“乖乖,证件照都这么美,这么大个美人可一定得找到!”

  狗哥找到高晓月也就用了2天时间。当高晓月半夜在小旅馆被咚咚的敲门声惊起,打开门看到几个身穿黑色皮衣、戴墨镜、拿铁棒、满嘴烟臭的社会青年之后,忍不住就吓哭了,落在这帮人的手里能有什么好下场,说不定自己清清白白一个女孩子就要从此就有被毁了。高晓月心里略为挣扎了一下就放弃了抵抗,被狗哥亲自架上了一步黑色的面包车中。

  狗哥点燃一只烟,心里默默盘算着该怎么处置面前的这个小美人儿。叫她还钱吧,那是肯定指望不上的,敢这么躲起来的人家里肯定也负担不起这些钱。让她帮自己打工?放高利贷用得着这么个娇滴滴的美人儿去做么?

  抽完一根烟后,狗哥心里已有了打算,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收了她做自己的情人,这笔账也不用她还了,总之有这个把柄也不怕她不从,玩腻了以后送到岚哥的酒吧陪陪酒也不错呀。

  这时,狗哥的手机突然响了,狗哥拿起来一看,原来是岚哥。

  “喂,岚哥,找我有事吗?”

  “哦,好的好的,我这就过去清理场子。“狗哥放下电话,对司机招呼了一声,“马上去1990,他妈的有人砸场子!”

  当狗哥赶到1990的时候已经是半小时以后了。

  走进1990,没有见到预想中的一片狼藉,只是门口几块没来得及清理的碎玻璃瓶和几处殷红的血迹证明了刚刚这里确实出了事。狗哥低头正纳闷着,罗岚的声音就出现了。

  “府后街那边的人来砸场子,结果和陆大公子干了一架,已经被公安局的带走了。”

  “陆大公子?公安局局长陆大城的儿子?府后街的脑子有病了去动他?”狗哥有点疑惑,敢情是自己胆子变小了么,这年头混道上的都敢和警察斗了?

  “嘿嘿,说起来也巧得很。那帮小瘪三不知怎么地就对一个女学生动手动脚的,恰好是陆公子带来玩的马子,这不就杠上了。陆大公子被啤酒瓶子扎伤了,他朋友就打电话给了他老子,没几分钟就来了几辆警车。”罗岚笑着解释完恰巧看到了狗哥身后高晓月。

  纯白的吊带衫加上过膝的格子小裙,一头乌黑的秀发慵懒的披散在肩头,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瞪着罗岚。只是脚上穿的拖鞋和脸上未干的泪痕代表着她并不是来酒吧玩乐的。

  也许这就是一见钟情吧。待到狗哥说出高晓月的来历后,罗岚立刻拍板说这钱他来还了。

  狗哥也是察言观色的老油子,明面上收了罗岚的钱,好让这女的欠罗岚个人情。说起来还算罗岚的半个媒人。

  罗良才从记事起就对她的母亲印象不太深刻,喂饭、打扫房间、买衣服、做饭这些琐事都是家里的保姆和罗岚一手操办的,甚至于每学期一次的家长会高晓月都从来没参加过。

  虽然家里面这两口子很少吵架,但罗良才看得出来他父亲和母亲之间隔着厚厚的一堵墙。也许是嫌弃罗岚没文化,长相又五大三粗的,穿着打扮更像是一个暴发户,偶尔在外面介绍起自己的丈夫,高晓月总觉得抬不起头来,就像是自己为了钱攀上个大款。

  罗岚对妻子的感情某些方面来说甚至超过了对罗良才这个独生子的感情。生命最后的几个月,罗岚把名下所有资产,包括银行卡的存款都交给了高晓月。大概是自己也觉得他就是那头猪拱上了高晓月这么一棵白菜吧,心里多少有着那么一种愧疚。

  罗岚的突然离世,虽然对罗良才的打击很大,但也不至于击垮了这个男人。但是随后母亲高晓月的不辞而别实在是让罗良才无法接受,他根本无法想象自己的亲生母亲为何可以这么义无反顾的丢下他一个人不管。罗良才已经记不起来那段日子他是怎么度过的。后来狗叔告诉他,高晓月私下几乎变卖了罗岚的所有资产接了父母跑到了国外生活,只留下一封信、200万存款的银行卡和那套学区房,还有一封只有几个字的信:对不起。

  这个世界是现实和残酷的,罗良才明白了自己的母亲可能从来就不曾爱过自己的父亲,唯一支撑着她没有离开的借口仅仅是那“钱”而已。

  自从父亲离世,母亲出走以后,罗良才就整日生活在醉生梦死中,他白天不修边幅的窝在租来的小房子中打着电子游戏,不想见到任何一个人。晚上则收拾的整整齐齐,穿戴着名牌去酒吧买醉、泡妞。那时的他对女人都有着一种莫名的仇恨,只要在酒吧看上的女人,他都会不惜一切代价弄上床去。

  靠着高晓月留下的200万现金和卖了150多万的学区房再加上狗叔的接济,罗良才这种糜烂的生活也维持了将近一年。当狗叔不再理他,身上再也没有一分钱的时候,罗良才才彻底明白过来,这一年,我他妈过的究竟是什么日子!

  罗良才不是没有才,恰恰相反,人如其名。罗良才从小就聪明过人,罗岚又是生意人,从小耳濡目染之下,罗良才从小透漏着一丝和同龄人不相称的精明和成熟感。

  但罗良才那一年的表现,罗家所有亲戚和狗叔都是看在眼里的,早就把他当成了一具行尸走肉,谁也不想再去管他。虽然说罗良才心里已经有了重新做人的打算,但他心里残留着的那份傲气,自始至终都没有让他回过头去向罗家和狗叔他们忏悔。

  他已经决定好了随便找个工作,浑浑噩噩的过完这一生,结婚,生子?早就不去想了。罗良才就抱着这么个想法,把手机卡扔掉,断了和其他人的联系,在京城的一家网咖里当起了网管。

  至于为什么选择当网管,罗良才当初真的没想太多。一来当初自己无资无产的,无法去学习父亲去做生意,再者自己从读书开始就喜欢玩电子游戏和上网看新闻。于是,自然而然的罗良才找了当时一家新开的网咖当起了夜班网管。这一当,就是5年!

  “辉煌”网咖的老板叫钱宁,去年在“酒吧一条街”又新开了一家分店,偶然去了老店视察视察工作,发现竟然店里有一个孜孜不倦当了5年的夜班老网管,立马聘了罗良才当分店店长。

  这年头,人才好找,忠心的员工可是难寻啊!罗良才有时候打心底也嘲笑自己,这年头,当个网管也能“连跳三级,升官发财”了?罗良才当上“辉煌”新网咖的店长也没干什么事,平时就窝在网咖自己专属的座位上上上网,看看电影,基本上吃住都在网咖里。

  只是今天,刚过了10点,罗良才就早早回到自己租的那间小房中洗了个热水澡,换了套得体的衣服出门来。这6年以来,每年都会有那么一天罗良才会请一到两天的假来好好犒劳自己,不是什么别的日子,今天是罗良才的生日,而且今年他恰好满30岁。

  罗良才这些年来的积蓄,除了用于吃饭和租房子以外,几乎都花在了他的几身行头上。他早已无欲无求了,只是偶尔心里莫名有些病态的怀念以前光鲜亮丽的生活和外表罢了。罗良才愿意每年有这么一天能够真正的抬起头来看人。

  罗良才慢慢的收回脑海里的回忆,蹲下身子用手轻轻弹开皮鞋上的几点灰尘。

  “该死,买这身行头的时候也没仔细看看价格,今天怎么就剩100块了,叫我怎么玩啊。”罗良才心里暗骂道。罢了,凭这身行头,酒吧难道还会不让我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