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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赡养双亲,四十出仕


  包拯(公元999年-1062年),合肥人。包拯从小天资聪颖,读书勤苦。他最喜欢《孟子》的一句话:"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每次诵读,包拯都感到新鲜和激动。

  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二十九岁的包拯考中进士,被授以建昌知县。由于包拯父母的年纪大了,包拯请求在庐州任职。朝廷派包拯到与庐州相邻的和州担任矿税官,父母不愿让他离开,包拯辞职回家赡养双亲。

  许多人劝他尽早出仕,包拯说:"一个人如果对父母都不尽孝,怎么能对国尽忠呢?"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守丧期满后,仍然不愿离去。

  在家乡父老多次劝慰下,将近四十岁的包拯于1037年出任扬州天长县的知县。

  有个小孩,爸爸死了以后,妈妈又病了,日子非常不好过。小孩每天一早就起来,提着一篮子油条,一边跑,一边喊:"卖油条啦,卖油条啦!又香又脆的大油条,两个铜钱买一根啦。"

  一天,他把油条全都卖完了,坐在路边一块大石头上,把篮子里的钱一个个地数了一遍,正好一百个。

  他太高兴了,心想:今儿卖了一百个钱,能给妈妈买药了。

  小孩卖了一个上午的油条,累坏了,他把头一歪,躺在大石头上,一会儿就睡着了,睡了很长时间才醒过来。

  "哎哟,我得赶快给妈妈买药去啦。"

  小孩子站起来一瞧,糟啦,篮子里的铜钱一个都没有了。小孩既着急,又伤心,竟然呜呜地大哭起来。

  这时,正赶上包拯带着大队人马从这里走过。包拯是一个大官,黑脸黑胡子,人们全都叫他"包老黑",有的人还叫他"黑包公",不过他不仅办事公道,而且还很聪明。

  包拯看见小孩哭得很伤心,于是问道:"小孩子,你为何哭泣呀?"

  "我卖油条的钱找不到了,啊......"

  "谁偷了你的钱呀?"

  "不知道呀!我靠在这个大石头上睡着了,醒来时,钱就都不见了。啊......"

  包拯想了一会儿,说:"我知道了,肯定是这块大石头偷了你的钱,我来审问这块石头吧,让它把钱还给你好吗?"

  人们听说包拯要审问石头了,感到非常奇怪,全都跑过来瞧热闹。包拯对着那块石头吼道:

  "石头啊,石头,小孩的铜钱,是不是你偷的呀?"

  石头会不会说话呀?不会。

  包拯又问道:"石头啊,石头,你不讲真话,我要打烂你的头。"

  瞧热闹的人都笑了起来,议论纷纷地散开了。有人还说:"他真是一个糊涂官儿,一点都不会断案。"

  包拯听到以后非常生气,就说:"我在审问石头,你们为什么说我的坏话呀,哼,你们每个人都必须罚一个铜钱!"

  包拯命令手下人借来了一个盆子,倒上一些水,叫看热闹的人每个人都往盆里扔一个铜钱。

  "扑通,扑通,扑通......"

  有一个人刚刚把钱扔进盆子里,就被包拯带来的衙役抓到了。

  那个人丢下了铜钱以后,水面上立刻浮起了一层油花,原来他就是那个小偷。大家全都赞扬包拯很聪明,很快把小偷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