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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篇说说“发”“伐”“罚”“法”


说说“发”“伐”和“法”“罚”

柴埠溪,山奇树荣水秀,是国家确定的要开发的旅游区。偶得闲暇,我沿溪而行,欲尽览其美丽风光。

所行不远,只听得远近陆续传来“砍砍”、“砰砰”、“隆隆”、的响声。向知底细的人打听,才知“砍砍”者乃伐木之斧声;“砰砰”者乃猎兽之枪声;“隆隆”者乃炸石之炮声。

我止步细问,方知目前这里接纳的游客人数甚微,原因是登山的石级、歇息的亭榭尚未曾建设,就连客栈、食店、货铺也无一家。

旅游事业是门新兴产业,需要加快速度发展,而自成风彩的天染资源,则更应该倍加保护。然而,“发”,不见起色,“伐”却大显声威:对苍老遒劲的佳木,砍伐;对珍奇希罕的鸟兽,杀伐;对嶙峋峻峭的山石,炸伐。长此以往,如何了得?

发挥自然优势,发展山区旅游事业,“发展”而字谁都会说,然而,做起来就是难。地方主管部门对这地方旅游业的发展,有没有规划,有没有措施,笔者不知;旅客闻“伐”止步,来而不游,却令人担心。对戕害自然资源的现象不制止,不惩罚,则“发展”二字又从何谈起!

我认为:要“发”,不要“伐”;要“发”,须有“法”;对“伐”,必须“罚”。

说在后面的话:

本文1986年2月1日发表在地级市宜昌市的《宜昌日报》上。那一年,这个旅游风景区被上面重视,修了栈道,修了宾馆,车道、亭榭一应俱全的修起了,景区还增设了很多服务项目,加进了土家族特色餐饮,土家歌舞,土家特产纪念品,后来溪底修通了水泥路,山上山下,有了索道缆车,观光的人由原先的潦潦无几,发展到后来日接待量过万人,它是张家界景区的姊妹景区。它的称呼叫“湖北五峰柴埠溪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