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587年,穆罕默德·胡达班达的次子,呼罗珊的总督阿巴斯进入首都,强迫其父逊位,并将自己的两个弟弟弄瞎后囚禁起来。阿巴斯上台执政时才17岁,他在位的43年间使伊朗的权力达到了顶峰。故被称为阿巴斯大帝。阿巴斯清楚地看到了他的国家所处的危险情况,因此在即位之初就与奥斯曼人缔结一项屈辱性的和约,割让大片领土,以便集中精力处理内部问题。他遏抑大封建主的势力,加强王权,巩固统一。他没收半数以上大封建主的土地,逐步变其为王室所有。他没立咨询性的中央最高会议,由国王指定各游牧部落的军事贵族、官吏和伊斯兰教长者的代表组成,但国王则为绝对的统治者。各省没有总督,但又派驻受中央节制的官吏,以便对地方实行监督。他还将首都从卡兹温迁到地处伊朗中心的伊斯法罕,并整修旧驿道,开辟新路,加强中央与各地方以及各地之间的联系。他选拔伊朗人担任政府要职,逐渐抑制阿塞拜疆和突厥贵族的势力。他把宗教作为巩固统一的旗帜,极力支持什叶派,确定马什哈德的礼萨陵墓为伊朗信众朝拜的圣地,以维系国内各族人民之间的团结,增强对逊尼派土耳其的仇恨。
在军事方面他也进行了大胆的改革。这就是逐步削弱由酋长直接统率的部落军,另建正规军。过去各部落酋长往往拥兵自固,互争雄长,甚至废除君主。阿巴斯将突厥部落骑兵人数由8万减为3万,另建包括骑兵和步兵的正规军,骑兵由亚美尼亚、格鲁吉亚等地招来的少年组成;步兵则大部分从伊朗人中征募。另募突厥各部落人成立“翊戴军”,由国王直接统辖。军事装备也有很大改善,还借用外来技术铸造了大炮。这些无疑大大加强了他对外扩张和对内镇压的力量。
经过一系列的改革,伊朗国内形势趋于稳定,于是阿巴斯便开始了对外战争。在东部,公元1597年的赫拉特之役,他打败了乌兹别克汗,夺回呼罗珊地区,并乘胜前进,直达巴里黑,使阿富汗西部尽归伊朗。在西部,公元1603年重新开始了对土耳其的战争。由于奥斯曼帝国已陷入对奥地利的长期战争,小亚细亚又面临教派起义的威胁,力量大为削弱,因而使萨法维人屡屡获胜。公元1612年伊土双方缔结和约,伊朗收复了恪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库尔德斯坦,以及摩苏尔和巴格达等地。土耳其不甘失败,先后对埃里温和大不里士再次进攻,但均被伊朗军队击退。公元1618年双方再次对公元1612年的和约加以确认。公元1622年3月,阿巴斯夺取了波斯湾的霍尔木兹岛,并建立了一个商业基地阿巴斯港。阿巴斯大帝在内外事务中都坚定不移地遵循什叶派的方针,为此甚至不惜采取极为残酷的手段。例如,在夺取巴格达时,他曾下令屠杀了数万名逊尼派穆斯林。
(四)萨法维王朝的衰微与纳迪尔的第五法学派
公元1629年春阿巴斯国王去世,由其孙萨姆·米尔扎继位。从这时起,萨法维王朝逐渐衰落。这个无能的君主企图以暴力来维持在国内的统治。对外他虽然击退了土库曼人对呼罗珊的侵犯,但却被德里的沙贾汗占去了阿富汗境内的坎大哈。土耳其人乘机再次浸入,公元1630年深入伊朗内地,占领中部的哈马丹,5年以后,攻占埃里温和大不里士,公元1638年攻占巴格达后,强迫萨法维人签订和约。根据和约,伊朗收回北部的埃里温,但巴格达却归属了土耳其。长期的战争,削弱了伊土双方的力量,欧洲殖民主义者乘虚而入。公元1642年阿巴斯二世继承王位以后,伊朗虽然又经历了短暂的繁荣,但衰败的趋势已难以挽回。公元1694年,苏丹·侯赛因继承王位后,把国家大权全部交给了什叶派教士,逊尼派穆斯林遭到无情的迫害。这时,一位名叫米尔·瓦伊斯的坚定的逊尼派人在坎大哈举兵起义,并在军事上取得对萨法维人的胜利之后,公开宣布独立。但他的继位者又与萨法维国王签订和约,承认伊朗国王的宗主权,结果于公元1717年被推翻,另立米尔·马茂德为王。公元1722年米尔·马茂德率巴坦入侵入伊朗,直指伊斯法罕。侯赛因被迫让位,米尔·马茂德当仁了伊朗国王。侯赛因的儿子塔玛斯普逃至马赞达兰,继续组织抵抗。阿富汗人反对占领者的斗争是正义的,但他们侵入佛朗之后,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阿富汗人入主伊朗,残暴的统治引起了人民的强烈不满,他们迫切需要一个人能领导对侵略者的斗争。公元1726年一个叫纳迪尔·亚甫沙尔的人带着自己的亲军投效塔玛斯普。他英勇善战,率领军队迅速击败阿富汗人,并将其赶出伊朗。这样一来,他在人民的心目中就成了将伊朗从外敌手中解放出来的英雄,威望越来越高。自公元1730年起,纳迪尔成了伊朗的真正统治者,他自称为塔玛斯普的“奴隶”,实则将塔玛斯普变成了他的傀儡。公元1736年,纳迪尔下令召开封建贵族会议,与会者达2万人。就在这次会议上,纳迪尔强迫人们选举他为伊朗国王;同时又假意地宣称:自己已经很疲倦了,不愿再过问政事,但由于幼童阿巴斯不能治理国家,他可以接受王位和王冠,不过有一个条件,全体与会者必须效忠于他和他的儿子,不再拥护萨法维人和什叶派。纳迪尔要另组逊尼派第五法学派即扎法尔学派作为伊朗的国教。他这样做并非完全出于宗教上的原因,而主要是基于政治上的考虑。“意在求得居住在伊朗的逊尼派教徒和什叶派教徒信仰上的融洽,而消灭他们之间的敌对,从而便于和土耳其缔结和约。”①不但如此,国王纳迪尔甚至准备担负起一位先知的角色,创立能联合现有各种宗教的新的混合主义宗教,因此在他建立的大帝国内不仅有穆斯林,而且还有基督教徒、印度教徒、拜火教徒和犹太教徒。新的宗教可以成为他统治的一种辅助手段。但是,纳迪尔建立的庞大帝国缺乏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基础,他的政策引起了人民的不满,也遭到了波斯封建上层特别是什叶派的反对,奥斯曼土耳其人也拒不承认他的所谓第五教法派。公元1747年纳迪尔被阴谋分子杀害,他所建立的帝国顷刻瓦解。
①〔苏〕伊凡诺夫:《伊朗史纲》,第82页,三联书店,1958年版。
四、大莫卧儿帝国
在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和伊朗萨法维王朝日益强盛的同时,亚洲兴起了第三个伊斯兰帝国——大莫卧儿帝国。这个帝国的创立者是巴布尔,从父系讲,他是帖木儿的六世孙,从母系讲是成吉思汗的后裔。他自称莫卧儿人,实为蒙古人的变音。
(一)莫卧儿帝国的建立
公元1370年,帖木儿建立王朝,但帝国的强盛为时不久。由于国内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民族成分复杂,阶级矛盾日趋尖锐,帝国很快就衰弱下来。到公元15世纪后半期,统治阶级内讧,帖木儿的子孙和有势力的部将各据一方,国家陷入分裂。北方游牧的乌兹别克人乘机入侵,于公元1500年占领其全部领土,帖木儿帝国灭亡。巴布尔在费尔干纳继承其父业,并由此地出发去争夺撒马尔罕,想从乌兹别克人手中夺取河中地区,未获成功。于是他在公元1504年南下夺取喀布尔、加兹尼等城市,在这里执政20余年。在此期间,他仍企图以喀布尔为根据地恢复在中亚失去的权力,但未能达到目的。公元1525年,他越过开伯尔山口浸入印度。穆斯林远在公元8世纪就征服了印度的西北部,即今日巴基斯坦的许多地方。以后在印度北部建立德里素丹国,统治达300多年。它名义上承认阿巴斯人的宗主权,实际是独立的。到公元15世纪,国家日益衰微,边远省份的总督们便脱离中央而独立。巴,布尔正是乘德里素丹国分裂之机侵入印度的。公元1526年在德里北面不远的帕尼帕特会战中,巴布尔拥有先进的火枪和大炮,以少胜多,打败了德里素丹伊卜拉欣·罗德的军队,占领德里,建立起莫卧儿帝国(1526—1857年)。
巴布尔死后,其子胡马云继位(1530—1556年),面临一种十分混乱的政治局面。他的兄弟们在玩弄权谋,贵族们在勾心斗角,被征服的拉吉普特人还在进行反抗,而威胁最大的则是叛乱的阿富汗人。公元1532年,觊觎德里政权的马茂德·罗德率领一支新招募的阿富汗军入侵莫卧儿帝国东部边疆。胡马云出兵迎战并将其打败,以后又出征占吉拉特。但在他对比哈尔统治者阿富汗人希尔汗的反叛进行征讨的关键时刻,他的兄弟们背弃了他,胡马云被逐出德里。他逃到什叶派当政的伊朗寻求避难和支持,受到塔马斯普国王的厚待,据说他付出的代价是接受什叶派教义。公元1544年胡马云率领1.4万人的军队返回阿富汗,于公元1545年9月和11月先后攻克坎大哈和喀布尔,又成了阿富汗的统治者,并积极为重返德里进行准备。希尔汗把胡马云赶出德里后,在印度执政5年(1540—1545年),其后裔发生内讧,这就为胡马云的再征服造成了有利条件。他渡过印度河于公元1555年2月攻克拉合尔,四个月后占领德里和亚格拉,恢复了他的统治。然而,胡马云没有来得及重新征服整个帝国,于公元1556年不慎在德里图书馆楼梯上跌倒致死,其子阿克巴继位。
(二)阿克巴的改革和宗教政策
阿克巴(1556—1605年)开始执政时,继承的只是一块狭小的地域,因为这时帝国分裂成许多独立的小王国,由其兄弟和其他实力人物分别统治着;同时教派起义不断,外患频仍,人民生活在战乱和贫困之中。情况表明,不经过一系列的征战,莫卧儿帝国是难以得到巩固和扩张的。年仅15岁的阿克巴得到了英勇善战的帕拉姆汗的辅佐,公元1556年11月开始的第二次帕尼帕特战役,打败了阿迪尔·沙·苏尔和他的希姆将军,为以后的胜利奠定了基础。在阿克巴在位的头20年,帝国的版图迅速扩大,边境也得以巩固。到公元1576年,形成了一个北起中亚南境,南达温德亚山,东自阿萨姆,西至信德的统一帝国。阿克巴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割据。“莫卧儿皇帝在各种意义上说都是政府的首脑。他将全部权力都集中于自己手中。”①中央政府没有宰相及财务、宗教事务等大臣。全国分为15个省,省以下设县和区。各省设总督,专理军务;另设直属中央管辖的司法、财务等官吏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阿克巴大兴水利灌溉工程,注意农业生产。他改革税制,下令丈量土地,规定按产量分等级征收地租。租额为土地收获量的三分之一,按最近10年(以后改为5年)的平均价格折成货币缴纳,从而使税率固定下来。他还取消包税制,改由财务官征收,从而收税弊端大减。采取这些措施主要是为了保证财政收入,巩固帝国的中央政权,但对社会生产也起了促进作用。阿克巴还依据伊斯兰教法典和习惯,对印度社会的陋习如寡妇殉葬、杀婴、童婚,神灵裁判等加以禁止,承认寡妇再嫁为合法。这些改革无疑都具有进步意义。
①《剑桥伊斯兰教史》第2卷,第53页,1870年英文版。
阿克巴当政时期最引人注意的还是他的宗教政策,在帝国的版图内居住着许多不同的部族,他们中相当大一部分人不信仰伊斯兰教而信仰印度教,耆那教和祆教。穆斯林中间也存在着不同的派别。各部族首领和封建贵族为保持其独立性或实行割据往往以宗教为工具;被压迫人民的反封建斗争同样也在宗教外衣下进行。公元16世纪在莫卧儿帝国的领土上至少发生过三次这样的运动——罗施尼亚派运动、马赫迪派运动和虔信派运动。前两次都有穆斯林参加,最后一次是在印度教徒中掀起的。阿克巴从他执政之日起就对异教徒表现了不寻常的宽容。他协调伊斯兰教与印度教之间的关系,任命印度教封建主为高官,对地方官吏的任用也采取穆斯林与印度教徒相互间杂的方式。他娶信奉印度教的拉吉普特公主为后;废除为印度教徒所反对的圣迹巡礼税。公元1564年,阿克巴废除伊斯兰国家长期实行的向非穆斯林征收人丁税的制度;公元1593年又颁布敕令,允许被迫改宗伊斯兰教的人恢复原来的宗教信仰。他在自己的宫中建立了一座礼拜殿,时常在这里召集穆斯林法学家、婆罗门教士、耆那教士、祆教和耶稣教教士们举行宗教讨论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辩论。他认为各种宗教都有长处,但又往往为他们之间那种教条似的武断和严重分歧而感到苦恼。公元1582年,他宣布对宗教和仪式实行彻底改革,糅杂各种宗教教义,创立一种混合主义的“神圣宗教”,企图以此来解决各宗教之间的矛盾。“阿克巴在某些异端的苏非派和他也许只能部分理解的其他派别的非正统观点的基础之上建立起一种折中主义泛神论的上层建筑。”①“新宗教的基本要求是敬神,神的标志是天上的太阳和地上的火光。皇帝本人作为‘公正的统治者’也应当是尊敬的对象。”②阿克巴这样做所追求的政治目的是明显的,并且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它缓和了印度群众反伊斯兰教的情绪,使外来的和土著的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得到调和,因而在一个时期内帝国的统治得以巩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①《剑桥伊斯兰教史》第2卷,第62页,1970年英文版。
②〔苏〕约·阿·克雷维列夫:《宗教史》,下卷,第23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
(三)帝国的内讧和奥朗则布的宗教政策
阿克巴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的改革暂时巩固了莫卧儿政权。但帝国强盛的基础是脆弱的。莫卧儿帝国始终是一个封建专制的国家,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公开的和隐蔽的斗争从未间断过。他在世时,封建主之间的内讧已经开始公元1605年阿克巴去世,其子查罕吉尔继位后,叛乱迭起。沙杰汗(1628—1658年)在位时期,奢靡之风盛行,他为死后的皇后建筑的泰姬·玛哈尔陵,历时20年,耗资4000万卢比。封建主的内讧给农民带来深重的苦难;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和高利贷的盛行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削;统治阶级大兴土木,繁重的劳役使农民难以负担。公元1630年开始,古吉拉特连续三年大饥馑,继而瘟疫流行,致使田园荒芜,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各地不堪压迫剥削的农民,纷纷揭竿而起,为生存而斗争。公元1657年,66岁的沙杰汗身染重病,各据一方的四个儿子为争夺皇位展开了斗争。他们的冲突实际上是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两大封建集团之间的斗争。翌年,沙杰汗退位,奥朗则布战胜他的兄弟们继承了皇位,自称“阿兰吉尔”(世界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