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艰苦创教20余年,他在世的时候,伊斯兰教是统一的。《古兰经》告诫穆斯林:“你们应当谨守正教,不要为正教而分门别户”(42:13)。穆罕默德还劝诲穆斯林说:“在我之后,你们切勿像异教徒那样相互残杀。”①然而,这种美好的愿望并未被付诸实现,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观点来考察,也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在阶级社会中,各个阶级和集团之间在政治,经济生活方面存在的矛盾必然引起它们之间的斗争。而在宗教意识形态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这种斗争往往采取宗教分裂的形式表现出来。穆罕默德去世后不久,伊斯兰教内部就出现了不同的派别,发生了战争。正如恩格斯对宗教战争的社会性质进行分析时所指出的那样:“这些战争,同稍后时期英国和法国的国内冲突完全一样,都是阶级斗争。如果说这许多次阶级斗争在当时是在宗教的标志下进行的,如果说各阶级的利益、需要和要求都隐蔽在宗教外衣之下,那么这并没有改变事情的实质,而且也容易用时代条件来加以解释。”①随着伊斯兰教的发展,它在中世纪就逐步分裂成大小不等的教派和支派。今天存在的教派大部分都是那时形成的。当然,以后也有新的教派出现。伊斯兰教究竟有多少教派,没有精确的统计。不过,现在学者们有一个大致相同的意见,从大的方面讲,认为伊斯兰教分为两大派——逊尼派和什叶派;或者分为三大派——逊尼派、什叶派和哈瓦利吉派,即把哈瓦利吉派从什叶派中单独分出来。这三大派下面又分成许多支派。同属一个大派的各个支派之间,有的在教义方面十分接近,有的则相距甚远。下面我们分别加以论述。
①《布哈里圣训实录精华》,第5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①恩格斯:《德国农民战争》,第400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
一、哈瓦利吉派
前面我们已经讲过,穆罕默德逝世后,穆斯林内部发生了争夺哈里发职位的斗争。阿里即哈里发位后,脱勒哈、祖白尔、穆阿维叶等人拒不承认他的权力。阿里先在“骆驼之役”中战胜前两人,然后集中兵力与穆阿维叶展开斗争。公元657年,在幼发拉底河畔隋芬战役中,胜利明显地属于阿里一方。这时,穆阿维叶为挽回败局,取得喘息时间,以备再战,于是施展计谋,让士兵枪挑手抄《古兰经》,高喊停止战斗,以《古兰经》为裁判。对于是否接受对方停火建议,阿里阵营内意见不一。阿里在一部分人的要求下接受停火建议,另一部分具有不妥协精神、坚持斗争的人,主要是泰米姆族人,则起而反对。1.2万名战士离开阿里在库法附近的兵营,来到哈罗兰村,另行组织起来。所以,一开始他们被称为哈罗兰派。但最通行的名称则是哈瓦利吉派,意为“出走者”;又称军事民主派,这是因为起初他们是穆斯林中平等思想的捍卫者和氏族贵族的激烈反对者,提倡原始的民主和平等,主张在普通士兵中平均分配土地和战利品,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
阿里一开始就力图挽留他们,但未成功。这一派成了阿里的死对头。公元658年,在决定性的纳赫拉万(Nahrawān)战役中,阿里依仗其军事优势打败了哈瓦利吉派。这样一来,那些最虔诚的哈瓦利吉派穆斯林就更痛恨阿里。公元661年,阿里在去库法清真寺礼拜时,被一个名叫阿卜杜·拉赫曼·穆尔哲姆的哈瓦利吉派人所杀。
阿里死后,穆阿维叶夺取政权,建立倭马亚王朝。在整个倭马亚王朝时期,哈瓦利吉派反对统治者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他们的部队主要由英勇善战的骑兵组成,机动灵活。起初,伊拉克南部人口稠密地区的库法和巴士拉是他们起义的两大基地,有时也在底格里斯河中游东岸集结,从这里出发袭击哈里发治下的农村和城镇。如果形势对他们不利,就躲进美索不达米亚那人迹罕至的沼泽地或毗邻的伊朗山区。公元7世纪末,当争夺哈里发的斗争再次爆发,各部落之间的冲突兴起时,哈瓦利吉派运动迅速从伊拉克扩展到阿拉伯半岛的许多地区,各地在哈瓦利吉派的口号下举行了一系列起义。有一个时期,哈瓦利吉派不仅在普通阿拉伯人中间,而且在其他各族人民群众中间,都享有很高的声誉。很多非阿拉伯人都积极地参加他们的起义。所以,正如艾哈迈德·爱敏所说:“哈瓦利吉派为倭马亚王朝的劲敌,不断地以稀有的勇敢同倭马亚人战争,威胁着倭马亚人,在好几次战役中,倭马亚朝险些被消灭了。”①
①〔埃及〕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1册,第273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公元7世纪末,随着哈里发政权的日益巩固,倭马亚王朝加紧了对哈瓦利吉派的镇压,凡被怀疑协助或同情他们的人都被关进监狱乃至处以极刑。在这中间表现特别残酷的是当时的伊拉克总督哈查志。然而,无可争议的事实是,正是哈瓦利吉派的反抗,削弱了倭马亚王朝,加速了它的灭亡。
到阿巴斯王朝(750—1258年)时期,哈瓦利吉派的武力已被摧毁,势力已大为削弱。但它依然存在着,其中一个支派至今仍在一些地方占据优势。
哈瓦利吉派最初是一个政治性的派别,到了哈里发马尔万(683—685年)时代,才将一些神学方面的内容掺进他们的政治主张中去。它不是一个统一的、组织严密的集团,也没有制定出统一的教义。但作为一个派别,它必然有特定的共同的思想基础,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哈里发问题;二是将笃信宗教的行为看作信仰的不可分的组成部分。
哈瓦利吉派最初就是民主思想的体现者,他们从穆斯林应绝对自主的政治原则出发,认为哈里发既是信众利益的代表者,就应该由大家选举产生。任何一个穆斯林,不管他是否是阿拉伯人,也不管他出身于哪个部落和氏族,哪怕是不久前刚刚皈依的外部落的奴隶,只要他笃信宗教并熟知其教义,表现最为忠诚和勤奋,都可以被推选为哈里发。如果他被选为哈里发后执行的政策不符合多数穆斯林的利益,那么随时都可以废除他;如果他与广大穆斯林群众严重对抗,甚至可以处死他。这种主张显然是与逊尼派和什叶派的主张相对立的。哈瓦利吉派从自己的信念出发,承认前两任哈里发艾布·伯克尔和欧默尔;对于奥斯曼,认为他执政的前6年是应支持的,后来他背叛了安拉,那就应加以反对;对于阿里原是拥护的,到他接受“仲裁”建议以后就不再拥护他了,因为他也背叛了安拉。也正是从这一原则出发,他们在离开阿里的兵营后,就拥立一名普通的战士阿卜杜拉·瓦赫布为哈里发。此人不是古莱氏人,而是拉西布人,他除笃信宗教和勤奋之外,没有什么特别出众的地方。瓦赫布以后的哈瓦利吉派首领也是推选出来的。总而言之,他们反对最高权力的继承原则,认为只有选举产生的哈里发才是合法的。“他们提出的目标是重建理想国,在这个国家里,占统治地位的将是最高的正义;当然,由于帝国疆界的扩大,要做到这一点是不容易的。”①
①〔法〕昂里·马赛:《伊斯兰教简史》,第146页,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
哈瓦利吉派捍卫伊斯兰教初期的纯洁性。他们认为,穆斯林笃信宗教的行为,即履行必要的宗教仪式,诚实和公正,也是信仰的一部分。一个人如果只是内心相信“除安拉外,别无神灵;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而不同时恪守伊斯兰教法典,履行礼拜、斋戒等宗教功课,信仰就不发生效力,未来也不能得到拯救。他们要求礼拜之前不仅要净身,而且要绝对净心,所以被称为“严行斋戒和礼拜仪式的人”。他们反对一切形式的奢华,禁止音乐、赌博和烟酒,对违犯教规者毫不宽恕,把犯大罪者甚至犯小罪者都视为叛徒。所以,有时他们又被称为伊斯兰教的清教派。“值得注意的是,哈瓦利吉派对基督教徒、犹太教徒和拜火教徒表示宽容,同时却对不接受他们教义的同教的穆斯林越来越不加容忍。”①“相传有一次穆阳台及勒派的领袖瓦绥尔·伊脱落在他们手中,自己只好假意承认是多神教徒,他认为承认是一个多神教徒比承认是一个反对他们的伊斯兰教人还容易得救。哈瓦利吉派对异派伊斯兰教人,异常虐待,虽老弱妇孺,也毫不怜惜。”②
①〔苏〕叶·亚·及利亚耶夫:《伊斯兰教派历史概要》,第32页,宁夏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②〔埃及〕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1册,第279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由于执政当局的迫害和该派组织内部的分歧,导致了哈瓦利吉派的分裂。有的学者认为,总共分20余派,但著名的为数不多。
阿扎里加派系哈瓦利吉派最大的法学家纳佛尔·本·爱兹莱格(Nāfi‘b.al-Azrak,?—683或684年)所创,又译爱兹莱格派。这是哈瓦利吉派中最极端的一个支派,他们把犯下所谓“不赎之罪”的穆斯林都归入叛教者之列,认为这些人不可能再回到伊斯兰教的怀抱;把有能力打仗而逃避所谓“圣战”的哈瓦利吉派人也视为叛徒。他们反对塔基雅原则(即内心保持信仰,表面与敌人妥协),认可对反对派实行诈术。不允许本派信徒跟随别派人礼拜,不吃别派人的宰性,也不和别派人通婚。认为哈瓦利吉派以外的穆斯林都是叛教者,必须重新举行入教仪式方能再成为穆斯林。“他们赞成进行宗教和政治杀害,认为必须将每一个叛教者连同他的妻子和孩子一起从肉体上加以消灭,其理由是病树不可能结出好果。”①这个支派曾在伊朗南部建立独立的国家,造成对哈里发国的严重威胁。但它那极端思想的表现,妨碍了自身的巩固和发展,7世纪末被哈里发的军队所消灭。不过,这时哈瓦利吉派的学说已经在阿拉伯半岛得到较为广泛的传播。
①〔苏〕叶·亚·及利亚耶夫:《伊斯兰教派历史概要》,第34页,宁夏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易巴德派是哈瓦利吉派中的温和派,其创始人和最初的宗教首领是阿卜杜拉·本·易巴德(Abduallah ben lbad,?—约748年),形成于7世纪末至8世纪初。当时哈里发国的伊拉克总督哈查志对哈瓦利吉派实行残酷的镇压,一些人主要是市民出身的信徒,主张放弃武装斗争,对哈里发政权采取妥协方针。所以,这些人不参加哈瓦利吉派的起义,甚至同哈查志保持联系。对待哈瓦利吉派以外的穆斯林也较为温和,允许与别派人通婚和发生继承关系,认为同哈瓦利吉派以外的穆斯林的战争,或用阴谋手段俘虏别派的人,均属不义。
可能正是由于这种较为温和的方针,加上广泛的宣传工作,使该派于8世纪上半叶在阿拉伯半岛和东非取得相当大的成就。他们的势力壮大后,在倭马亚朝末代哈里发时期发动了大规模的起义,这无疑削弱了倭马亚王朝,帮助了正在夺取政权的阿巴斯人。起义失败后,他们被排挤出各个圣城,但在阿曼站住了脚。他们在这里建立了独立的教长国,努力恢复咨议制,按照伊斯兰教初期选举制的原则进行统治,伊玛目从不同的部落成员中选出。这个独立的国家自公元746年以来断断续续地存在着。现在该派信徒仍占阿曼人口的大多数,易巴德派伊斯兰教为阿曼的国教。该派穆斯林主张生活简朴,禁止吸烟;坚持伊斯兰教的基本原则,礼拜时严格遵守《古兰经》明文,认为小净时说话会坏净,诵读《开端章》后不说“阿敏”,礼拜中诵作证词时不树起右手的食指。①
①参阅〔巴勒斯坦〕穆斯塔法·穆提德·代巴额:《阿拉伯半岛》,下册,第134-135页,贝鲁特先锋出版社,1963年阿拉伯文版。
易巴德派曾在北非取得很大的成就。在倭马亚王朝时期,他们就积极地参加当地柏柏尔人反对阿拉伯人统治的斗争。公元8世纪70年代,在阿尔及利亚建立了易巴德派罗斯图姆王朝,其政治和宗教中心是位于今日奥兰省提亚雷特市西南方的塔赫尔特。这个结构简单的神权制国家存在130余年,它的执政者宣称,他们是根据《古兰经》和“圣训”的规定来管理国家的。公元10世纪,法蒂玛人在北非开始得势后,消灭了易巴德派的罗斯图姆王朝,其中心塔赫尔特也不复存在。以后,易巴德派在北非的信徒大大减少,且处于分散的状态,再没有选出统一的领导。现在只是作为各个单独的宗教社团存在于游牧民中,分散于一些绿洲以及杰尔巴、穆扎卜、祖瓦赖和内富萨山的某些居民点里。
苏福利叶派是介于阿扎里加派和易巴德派之间的一个派别,其创始人是基雅德·艾斯法尔。这一支派是哈瓦利吉派中最早试图系统阐述其宗教观点的人。他们认可暂停反对别派穆斯林的战争,接受塔基雅策略,认为杀害不信道者的子女是不能容忍的行为。在许多方面都表现得比阿扎里加派温和一些。可能正是由于这一点,这一派得到了较为迅速的扩展,在某些时候还能与易巴德派合作。到倭马亚王朝末期,该派信徒散布于哈里发国各个地区。在北非,他们与易巴德派一起支持和参加了柏柏尔人反对哈里发国当局的斗争。后两派之间展开了对凯鲁万统治的争夺,伊朗出生的易巴德派人伊本·罗斯图姆获胜,在塔赫尔特建立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王朝,苏福利叶派也逐步为易巴德派所吞并。
二、逊尼派
逊尼派,全称“逊奈和大众派”,自称为“正统派”,与什叶派相对立。该派是伊斯兰教中人数最多,分布最广的一个流派,其信徒约占全世界穆斯林总数的百分之八十。“逊尼”一词是阿拉伯语Sunni的音译,意为“遵守逊奈的人”。它是穆罕默德去世后在争取哈里发(继承人)权力的过程中出现的。前面我们已经讲过,穆罕默德去世前没有指定自己的继承人,也没有说明怎样来确定他的继承人,于是在他死后穆斯林内部就为哈里发问题展开了长期而激烈的斗争。在斗争中拥护阿里的人屡遭失败,逐步形成一个特殊的派别——什叶派,又称阿里派。其他多数穆斯林从9世纪开始就被称为逊尼派。据说,这是因为他们既承认《古兰经》又整个地承认逊奈的权威。其实,这并不能作为它区别于什叶派的主要标志,因为“什叶派人比所谓逊尼派人更为‘逊尼’得多”①,只是他们重视的内容有些不同,解释不同,“圣训”的传述人有所不同罢了。
①《伊斯兰教百科全书》,莱顿1961年版,见世界宗教研究所伊斯兰教研究室编《什叶派》,第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