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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前线与后方(3)


  阎锡山,虽然擅长“在三个鸡蛋上跳舞”,晚年还是和蒋介石一起退避台湾,十年后病逝,终未能“将这把老骨头活着回太原”。阎在晚年主要忙于著书立说。反思国民党为什么兵败时,阎锡山认为国军不是兵力不够,是政略不够,“国民党辛亥革命推翻满清,是民族革命的胜利。打倒袁世凯称帝与北洋军阀,是民权革命的胜利。今日民生革命国民党未实行,被共产党拿起来,使国民党失去存在的根据。这可说明能适应时代需要,表现革命效用者,一定成功,否则自难存在。”此前的1950年12月31日,阎锡山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对本半世纪之感想与今后之展望:今日为本半世纪最终之一日,亦为后半世纪开始之前夕……我的展望,是愿将本半世纪毁灭的前夕,变为安和人类的开始。人事全在人,只要有领导世界的资格者,领导安和,全世界即能得到安和。政治与人民亦如同农夫与禾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3. “不建设,毋宁死”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眼见农村日益衰败,许多知识分子、社会贤达与政府官员都热情投身于地方自治与乡村建设。

  而江西,在进入三十年代后,为“剿匪”所付出的惨痛代价使国民政府更知“深入民间”、“到农村去”乃当务之急。1932年11月,江西省政府组织王枕心、苏邨圃等人考察各省乡村建设,并派员分驻邹平、定县、无锡、俞塘等处见习取经。几个月后,由省长熊式辉任理事长的江西省农村改进社成立,开始筹建实验区。

  在此前后,蒋介石已授意全国经济委员会,请派国联专家赴赣考察农村问题。很快,江西在国联专家的建议下设立了10个农村服务区,开展农村教育、农业实验、农村卫生与合作社会组织工作。至1936年,各服务区更名“实验区”,加上两年前建成的五个重点实验区以及九江师范、南昌师范的两个农村实验区,江西共有17个农村实验区。短短几年间,江西由中国的“剿匪”中心转为乡建中心,成为考察对象与舆论焦点。

  董时进便是在这一时期受熊式辉邀请,由沪入赣,当上了江西省农业院首任院长。在为此“农忙”消失近两年后,当董重新为《独立评论》撰稿时,胡适还不忘在编后特别提到“独立的老友董时进先生现在江西办农村复兴的事业”,欣然之情,跃乎纸上。

  “乡建大跃进”

  为更好地了解江西乡村实验的这段历史,有必要重点回顾1934年先后设立的五个实验区,包括江西农村改进社创办的安义万家埠实验区和湖口走马乡实验区,江西基督教农村服务联合会创办的黎川高寨洲实验区,江西省特种教育处创办的南丰白舍好实验区以及江西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周作孚等人创办的临川鹏溪实验区。

  根据农改社的说法,江西农村因受“匪患”深浅不同,社会情况各异,大体可以分为“匪区”、“半匪区”及“安全区”三种。而为建设新农村,就必须在各区先行实验。囿于人力、财力缺乏,三区不能并举,农改社先在安全区建立首个实验区。应省长熊式辉“竭力要求”,农改社最后将地址选在熊的家乡万家埠。好处是熊式辉私人出资赞助了该实验,缺点是该实验区因为“村落星散”、“人口不多”和“农田过少”而“不是我们理想中的区域”。

  紧随其后,农改社在同年十月筹办湖口县走马乡实验区,由苏邨圃负责主持,旨在帮助农民“自治、自卫、自给、自强”。苏邨圃毕业于北京大学,时任职于国民党江西省党部。其最为人称道的是主张服务式管理,反对官民间的“主奴”关系,要求工作者具有热情而又谦恭的精神和态度,特提出在工作中要坚持“温良恭俭让”之五字方针。

  按上述三区划分,农改社筹办的两个实验区分属“安全区”与“半匪区”。余下的高寨洲、白舍坪以及鹏溪县政实验区皆可归为“匪区”,主办方也各不相同。

  高寨洲实验区位于黎川县,由中华基督教协会发起建设,燕京大学教授、基督徒徐宝谦任总干事。该实验区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是接受了蒋介石夫人宋美龄的动员,希望通过基督教文化改造当地的民情,以“消灭赤祸”。为此,中华基督教协会还组织了江西农村服务联合会,负责农村服务的设计。

  南丰白舍坪实验区直接隶属江西省特种教育处,主要目标是在“特种地区”行“特种教育”。所谓“特种区域”,是指“曾被赤匪扰害区域”或“受赤化较深区域”。国民党认为苏区农民之所以“死心塌地闹共产”,是因为“中共产党的毒太深”,是故要以“特种教育”来纠正广大农民的错误思想,同时达到救济农村的目的。本质而论,“特种教育”的首要目的就是给共产风潮接种免疫。

  相较其他实验区,位于临川的鹏溪县政实验区受到更多关注。该实验区由江西省第七区行政专员周作孚与临川县县长夏承纲筹办。周曾留学日本,归国后并在江西从教三十余年。其子周浑元是国民党的高级将领,蒋介石追剿红军的一张王牌。1932年,作为第七行政督察区行政长官,周作孚到临川“协剿”,两年后国军收复临川,周即开始集中精力进行实验区的规划。在他看来,定县、邹平等地的乡村建设皆是“太平盛世之研究事业,不能应贫苦难区之急迫需要”,像江西这样饱经战乱的“残破之区”,需要的是一场疾风骤雨式的改良,即:“一、用最简单之方法。二、花最少数之金钱。三、用最短促之时间。四、从浅近平易处着手。五、使男女老幼皆有组织。六、要乡村生活一概刷新。七、要各处推行可以无碍。八、要革命事业达到乡村。”(李璜,《江西记游》)在此精神指引下,实验区决定在每一乡村必建公园一所,间设运动场、苗圃、养蜂养鸡场。而且说到做到,短短26天内,周作孚在全县同时建设公园120多处。

  如此“乡建大跃进”,真应了国民党大员李宗黄的一番慷慨陈词:“政权未夺获以前,应以革命为生活;既夺获以后,应以建设为生命。‘不革命,勿苟生;不建设,毋宁死’”。(李宗黄,《农村自治实验记》)几乎与此同时,李宗黄回云南老家逢密镇搞地方自治,同样创下纪录,“余去年回滇省亲,并奉中央命,顺便视察云南等处党务,回至田间,即将故乡之农村‘逢密镇’地方自治,于十日以内全部实现”。

  不得不承认,在当时有许多人和周作孚、李宗黄一样,他们有着改天换地的热情,近乎天真地希望能以最经济的办法,求最大的效果。基于自己在故乡“十日以内全部实现”的自治经验,李宗黄还在《农村自治实验记》一书中谈到自己的一个梦想:“以中国二十四行省而论,每省约八十县,全国共约二千县,每县约二百村,共约四十万村,本党同志,原约八十万,清党以还,约在百万左右(连预备党员在内),假定每二人举办一乡镇自治,则全国农村自治立可完成,即退一步而言,每县党员或各级党委,能各举办一村自治,则亦可树之风声,模范全国。”该书由汪兆铭题写书名,并且分别有林森和蒋中正的“治始于乡”和“乡治楷模”题字,可见在乡村建设方面曾经得到国民政府高层的认同。

  由于自身局限与时代之原因,这些实验区最终都昙花一现。不过,各个实验区都有可圈可点之处,时人也不吝积极评价。比如1937年,黄炎培曾先后两次谈到鹏溪实验区给他留下了美好印象:

  “江西善后工作,先后设农村改进区……我在临川参观第七区专员公署所办鹏溪农村实验区,一入村中,男女老幼皆彬彬有礼,屠夫放刀,织女停梭,皆来行礼。妇女会分任检查全村清洁,一月检查两次,一切设施头头是道,尤可喜的是耕牛保险,先是村牛疫,牛死百分之六十以上,乃延兽医治疗,同时施行保险……结果去年仅死一头。”“每头保险额为十元到三十五元,听牛主自认,包治牛疫。保险费取自百分之五。如保十元者,年纳五角。牛死赔百分之七十。”(黄炎培《赣游见闻》,《游客话江西》)

  青年党领袖李璜对鹏溪实验区同样欣赏有加,“计经行四村镇。不闻臭气,不见游猪,无乞丐,无喧嚣,儿童妇女皆彬彬知礼,民众生活虽尚未一概刷新,而革命事业确已达到乡村,周专员以半年之力得此,其亲民勤事,与其职员之实事奉行,诚足多也。”(李璜,《江西记游》)短短几年间,周作孚在临川办夜校47所,问学处9所,私塾170所,尤其注意动员妇女,因为“妇女为国民之母,生活改良,要从家庭着手”。

  并非所有乡村实验都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以南丰为例,在“特种教育”实验之后,该地经济情况并没有明显的改观。1938年江西省国民政府组织的社会调查显示,南丰县在“特种教育”之后,仍是一幅凄凉景象:“人口减少,田地荒废,收复后房屋残破,耕牛农具,一无所存,殆已全濒破产之境。”〔《江西各县社会调查概况表》,见《江西近现代地方文献资料汇编》(初编)〕

  乡村建设的主体与关键

  谁是乡村建设的主体,如何调动农民参与其中,这是一个不得不思考的问题。面对农村的脏乱差,周作孚谈到自己在日本留学时,已觉“日本之强,系从人民之家庭强起,入日本人之家,其妇女未有不振作者,基屋内未有不精洁者”。为此,在其督率下,1934年6月实验区在一个月内填平粪坑六千个,而使之迁往偏僻处,改良茅厕四百所,使其臭气不闻于外……不过,类似举措受到了很大的抵制。有农民说,当年共产党来,都没有取缔,你们为什么要取缔?周作孚以民众的生活导师自居,虽然这种推动对农民不无好处,但是这种反对也表明,农民是否跟随与认同,是乡村建设能否取得成绩,是否有效率的关键因素。

  与周作孚改建厕所时的“反对者蜂起”相比,董时进主持下的农业院在当地推广新稻种“鄱阳早”则要顺利得多,更得到民众的欢迎。因为农民知道了它的好处。农业院不仅是引进了稻种,提高了收成,而且在盐水选种方面,还把盐给买不起盐的农民使用。农业院或许是当时唯一不以政治挂帅而做出实事的机构。

  谈到救济农村,董时进注意到一个现象:“近数年来,国内朝野一致高唱救济农民,复兴农村,然而救济之声浪愈高,农民之破产者愈多,复兴之高潮愈盛,农村之崩溃愈速,可见非复兴不得其法,必救济之未切实努力。”为此,董时进开出两个药方:其一是救济农民不能压榨农民,“譬如人之不起,并非生病,乃系被人殴打,体无完肤。欲救此人,首须停止殴打,否则扁鹊再生,亦将束手”。在此意义上,不图地方政府救济人民,“能维持治安,自己不去扰民就可以了”。其二,就是在经济或者技术上想方设法增加农民的收入。(董时进《论复兴农村》,《独立评论》,1933年6月25日)

  与此相比,国民政府1934年开始在江西展开的乡村建设更像是稳定大局的权宜之计,而非真正以地方自治“奠民国万年有道之基”(刘世长编《地方自治讲话》)。具体到操作,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其一,乡村建设的首要目的是维护地区稳定,而非自治。

  以“匪区”为例,经历了几次围剿与反围剿,当地民生凋敝自不待言。1927年至1934年间,白舍坪实验区所在的南丰,苏区占全县总面积的94%。由于共产党“遍设列宁小学、民众俱乐部及其他教育机关,每县动辄以百数十所计,对于民众尽麻醉诱惑之能事,驯至一般成人、妇女、与儿童所表现者,皆反常悖理之意识”,国民政府认为当下最迫切的是“实行特种教育,以纠正其思想,健全其人格,发展其生计,扶植其生存,使均成为良好国民”。直至后来江西在全国率先推行保甲制度,并以“管教养卫”代替“自治”,以官治代替民治,孙中山生前倡导的“自治”实已名存实亡。如此扬汤止沸的乡村建设,更像是国家进入紧急状态下的政治动员。而所谓“特种教育”,与其说是为重建乡村,弗如说是为重建意识形态。

  原先的十个服务区,自从干事兼了区长,“服务与政治结婚”,其性质也发生了悄悄的变化。以前服务不问政治,可谓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但现在兼负政治任务,就不能不执行一点“伤脑筋”的政令,不得不卷入政治的旋涡。个中难处,就像今日中国的村民自治,本来村长当选后应该全心对农民负责,可上面下派任务,让他们同时负责订报纸、抓计划生育。自从干事兼区长开始做“伤脑筋”的事情以后,农民分不清什么是服务区,什么是行政区,只知道“老师们变了心”。(徐盈《江西农村改进事业的全貌》,《游客话江西》)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变成了新政府组织(New-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其二,乡村建设与农民最迫切的需要脱节。

  梁漱溟当年搞乡村建设,时常苦恼于“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知识分子忧国忧民,可是他们办乡村建设的工作研讨会,农民代表基本没有,“仿佛乡村工作讨论会和乡村没多大关系,乡下人漠不关心,只是乡村以外的人瞎嚷嚷”。而梁将此归咎于“农村偏乎静,我们偏乎动;农民偏乎旧,我们偏乎新”(《我们的两大难处——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在研究院讲演》,《乡村建设理论》)。这种“我们—农民”式的分析方法显然没有切中问题要害。如果农民真的偏乎静,偏乎旧,他们就不会义无反顾卷入到“打土豪,分田地”的运动中去了。

  乡村建设者希望农村有一个光鲜的外表,农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然而,农民最需要的是有可以耕种的土地,是摆脱贫穷。当然,乡村也的确需要文化建设与文化扶贫,但是如果没有其他更货真价实的可以改变他们命运的政策与行为,这种文化上的帮扶并无多大意义。重要的是,这种素质论实际上也是一种潜在的归罪,即把农民生活之所以艰难困苦简单归罪于农民的素质低下。农民将此视为负担,概是因为提高素质对他们而言,是成为模范国民之义务,而非现代国民之权利。当说,农民不应只是被同情的一群,更应是一群有欲望的人。此欲望人皆有之,绝非素质二字所能概括与敷衍。

  知识精英送文化下乡,可许多农民正挣扎在死亡线上,日出而作,日落难歇,“没时间读书”是因为这些书不能解决农民的燃眉之急。其不合时宜,就好比农民急着娶媳妇生儿育女,你却只送他一本书,并告诉他“书中自有颜如玉”。

  农民本是农村重建和复兴的基本力量,没有他们的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只能裹足不前。而对于农民而言,乡村建设的价值,既不在政治精英着眼于社会稳定的政治下乡,也不在于知识精英完成社会理想的文化下乡,而在于他们究竟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否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由此更不难理解,今天这样急功近利、与民争利、逼农民上楼的新农村建设何以会受到农民激烈的抵制。

  经年累月的被侮辱与被损害,使农民对来自政府的改造与建设早已“习得无助”,所以往往并不抱以热望。但如果因此断定农民组织不起来,又有失公允。为什么现今许多农民对村级选举无动于衷——“选不选都一样”,对修族谱却愿意出钱出力?究其原因,前者还没有让农民看到可兑换的“政治期权”,而后者直截了当,可以让他们的名字印在族谱上“流芳百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