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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隐忍、混乱与抵抗(3)


  美国西雅图有个叫伊迪丝?梅斯菲尔德的老太太,生于1921年,1966年搬进了巴拉德西北46街的一个两层楼的小房子。2007年,开发商计划在那个地带建造商业楼,征地拆迁进行顺利,但到了老太太这里,卡住了。尽管开发商一次又一次地提高赔偿金额,超过市值好几倍,老太不为所动。老太太相信,钱不能收买一切。对于老太太的“固执”,美国人没有炮制出什么“公共利益”来逼老太太就范。老太太也没有请律师,没有到华盛顿上访,没有投书媒体请求帮助,更没有像唐福珍一样自焚抗议,像杨友德一样自制“土炮”,只是对开发商说一个很简单的词——“No”。是的,如果老太太的物权能得到尊重,说个“No”字就足够了,轮不上记者、律师及其他公义之士义愤填膺地跑去维权。

  理论上中国农民可以说不,市场经济不允许强买强卖。如果生意谈不拢,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是杨友德只要说一个“不”字就可以了,何苦要这样动火、动刀、动土炮?不幸的是,在现实生活中,“联合推土机”南征北战,权力与资本之手所向披靡,征服城市,沦陷乡村。

  无权无势者如何抵抗?相较以前那些自杀式抗议而言,杨友德的“不自杀”显然多了一些理性。从他与记者的对白中可以看到他一直能够控制自己的抵抗节奏,这是一个时间感非常强的人。比如他会站岗放哨,“外面有亲戚朋友,如果有保安在集合,挖土机在挪动,我得到这个信息,就会24小时待在上面。吃饭就用吊桶吊上去。睡觉就在上面的躺椅上睡。”而且,杨友德坚称自己放土炮是为了延缓拆迁的进行,他不指望这门土炮能保护他,但希望能够争取110赶到的时间。

  这几年,因为经常回到乡下,与农民和基层干部有了较多接触,我深感民情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尤其体现在个体权利观念上。杨友德,这个看似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农民,其所忙碌的恰恰是要有尊严地活下去。没有谁比杨友德更爱惜自己的生命。在他看来,自杀是没尊严的。

  记得唐福珍自焚事件发生后,除了谈到那是一场“屋顶上的矿难”,我还谈到“悲观是卧底”,即悲观会与不如意的环境形成合谋,里应外合,掀翻我们的斗志。而且,从逻辑上说,那种自杀无异于是对自己的不幸命运落井下石,无异于在别人加害你时你自己又加害自己一次,而且后者是致命一击。

  杨友德始终保持着一种斗志。这一代人,不愧受过卫国战争电影熏陶,打起“卫家战争”同样驾轻就熟。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不绝望,不悲观,甚至也谈不上崇尚暴力。他并不往人群中“开炮”,他更像是在发送求救的信号弹。他相信亲朋好友,也相信政府,甚至不忘对政府“分而治之”——“是下层瞎搞,上层是光明的”。无论如何,他还要获得媒体与社会的支持,同时将具体的拆迁者从庞大甚至抽象的政府机器中剥离出来。简单说,是在不断给自己做加法,给拆迁者做减法。如果拆迁者只是别人握在手中的一把刀,那么他就要让这把刀与手剥离,使之被还原为一把刀,再锋利也没有力气助其挥舞。

  没有谁愿意生活在暴力与残酷之中。我在这里谈杨友德的胆识谋略与据理力争,更愿看到他点燃的永远是民权之礼炮,而非暴力之土炮;更愿听到人们追求公正的声音,不比旷野里的烟花寂寞。

  对于杨友德案,我也注意到一个事实——征地的是一家地产公司。当地派出所对他的行为也表现出罕见的仁慈与宽容。假如他面对的是政府,又将如何应对?他是否还可以大声说“不”?

  水稻田里种树

  2010年5月初,我回县城参加图书馆的开馆仪式。在九江下的火车,有朋友在车站外接我回永修。因为朋友的提醒,我才发现沿途有许多树种在田里。

  据朋友说,这里的树是省里统一要求种的,叫什么“一大四小工程”。让我好奇的是,当时本省森林覆盖率超过60%,在全国排第二,哪儿用得上特别安排绿化农田,用得着毁坏那么多农田?碰巧的是,当我在网上问询这件事的时候,《新京报》就此事刚做了一个调查——《江西强占耕地建225亿元绿化林 砍大树种小树》。据称,从2008年开始,江西省提出建设“一大四小”工程,预算225亿元(2009年江西全省财政总收入928.7亿元)。根据当地文件规定,公路两旁延伸10米范围内,必须栽上树苗,因此占用道旁农田现象普遍。路边常见直径约50厘米的树桩。当地人告诉记者,原先种植的杨树,至少生长了10年,有的达20年,现在则被砍种上新树苗。“一大四小”工程,也因此被当地农民嘲笑为“砍一棵大树,种四棵小树”。更有意思的是,这种栽种标准,被当地官员总结成“白天不见村庄,晚上不见灯光”。

  网上的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比如林业厅收取巨额规划费是否适当;是否存在垄断购苗谋差价的问题等等。我虽然没有就此调查,不便评述,但是有些问题想起来并不复杂,比如制约江西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不是绿化问题,农田更用不着绿化。以前听说过用油漆绿化荒山,现在乡村道路没有真正建好,却有大量的钱用在种树上,用树苗绿化农田,着实令人匪夷所思。荒唐的是,在一些长满了树的山上,也重新种上了树。更荒唐的是政府想怎么种就真的能怎么种。

  2010年夏天,日本专栏作家加藤嘉一到南开来看我,聊到他老家伊豆。据他说,在伊豆买一块500平米的土地,盖上房子,包括装修,也只要相当于100万人民币的价格。这位自称“三岁便开始种地”的青年才俊,当被我问及他的父母乡亲是否上访过时,他笑着摇头。道理很简单,在那有农协负责协调这些事情,而且,农协提供的不只是专业的、可持续的维权,它还让各地农协共通信息之有无,知道自己最真实的生存状态。

  “除了这些,从外貌上看,日本农村和中国的农村没有很大区别。”这是那天加藤嘉一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它让我忆起当年在法国农村的观感。乡村现代化,远非修几条公路,盖几排房子那么简单。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没有拒绝他人侵入的权利,没有决定自己未来命运的选票,你就不能说农民是这片土地上的真实主人。

  抵抗与观念

  百余年来,“争民主、争自由”的革命、革革命风起云涌,无论革命还是反革命,从整体上说这个民族都付出了相当惨痛的代价,而且很多在今天看来都是无谓的挫折与残酷。而这些挫折与残酷的发生,无一不与权利被轻视甚至被抛弃有关。

  为更好说明权利观念与时代变迁的关系,不妨从近百年中国历史中截取三个片断:

  其一是1928年,为了使小资产阶级变成无产者参加革命,中共中央指示湖南、湖北省委实行“烧杀政策”,“杀尽土豪劣绅、大地主,烧地主的房子”,湖南特委执行这一政策后,把从宜章到耒阳一线400多里长的公路两侧各5里内的城镇及农村的人和财物一律撤到边远乡村,然后把搬空的房子烧掉,片瓦不留。此暴行引发大批农民反水、以暴易暴,导致一千多名干部被杀。在《一个革命的幸存者——曾志回忆录》一书里,曾志特别收录了这段回忆,说明革命一旦违背民众利益将自食苦果,故引以为训。上世纪二十年代,革命暴力盛行,在观念上许多农民并未接受自己是革命的一部分,或至少不认为自己应该不计代价参与这场革命。此时私权观念仍根深蒂固,当私权遇到暴力,抵抗甚至报复随即萌发。

  其二是上世纪五十年代,革命已经完全压倒生活,革命暴力与“建设暴力”并存,后者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农民“被集体化”。虽然一部分人选择了抵制,但绝大多数人心甘情愿将自己奉献出去,包括上交刚刚得到的土地,砸锅卖铁去炼钢,有的甚至不惜献身。随着革命形势的展开,许多革命者及革命群众的确认为既然自己已是国家的主人,私权便不再重要。内在观念与外在压力合流,方有公有化运动之势如破竹。

  其三是本世纪初,革命暴力已经消退,“建设暴力”犹存,后者以暴力拆迁为代表。此时的民情与五十年代整体上的默默无闻大相径庭。个体的权利尤其是物权等观念渐渐深入人心,“钉子户”甚至成了时代精神的引领者。围观者的“无直接利益冲突”实际上暗含了“观念上的冲突”,因为他们不再认同强拆者侵害民权的行为。

  上述“观念上的冲突”是近三十年来中国最大的变化之一。它意味着制度上的抵抗虽然还未形成,但“观念上的抵抗”却在不断发酵。一方面,它解释了今日农村社会为何冲突不断;另一方面,它也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中国的未来走向与当务之急,即如何让公权力停在农民及所有无权无势者乃至全体公民的栅栏之外。

  3.第二颗子弹

  人类,多么荒谬而自负的物种!把几头近乎灭绝的野兽关进了笼子,便以为征服大自然了。人类,又是何等多灾多难!和野兽相比,他不仅要面对疾病和风雨的伤害,更要面对发生在经意与不经意间的同类相残,挨着刀枪、钢管和扁担。

  且不论一座座火山爆发,一顶顶王冠落地,落地后的王冠又让一群群人抢得头破血流,即便是在和平年代里,人类世界同样是险象环生。夺命的池塘、有毒的奶粉、徘徊在幼儿园外的刀客、马路上伺机报复社会的卡车司机、不可一世的城管,以及无药可救的疾病、空虚食人的矿井、九死一生的空难、嗜血的“躲猫猫”……这一切随时可能没收一个人的生命。更别说,日常生活中的人际挫折已足以令人垂头丧气:亲人的离逝、家庭的变故、朋友的背信弃义、“一个义人也没有”,种种绝望更教会人们放弃抗争,甚至放弃生命。

  减去12年

  那些来自意料之中或想象之外的灾难,让每个人都在生活中走钢丝,而人们赖以生存的也不是《宪法》,而是基于日常经验的种种“活法”。正是这个原因,又目睹了无数生离死别,知晓了人世间的种种灾难,每当我看到一位长寿的老人,想到他(她)能活过漫长而多灾多难的二十世纪,便不由得心生敬畏。让我叹息的是,今天的北京已经赶上巴黎,人均寿命超过80岁,而我所在的村庄却难得一见八十岁老人,最长寿的通常也都在七十岁左右故去了,算一算人均寿命大概只有六十多岁。

  2005年的一份研究报告佐证了我的判断。由于医疗服务保障的城乡差异,中国大城市的人均寿命比农村高了12年。数据显示,2002 年大城市的儿童死亡率为6‰,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而贫困地区则高达54‰。阳光之下,任何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同在中国,当你知道生活在农村意味着你比城里人少活12年,你就更能明白城乡之间有着怎样致命的不公正。

  上世纪八十年代,北京作家谌容写过一篇小说《减去十年》,感叹被“文革”耽误的十年。当你知道这个国家的农民比城里人平均少活12年,你作何感想?

  当然,在农村也有活得比较长的人,比如家在江苏的陶兴尧老人便活到了九十多岁。谁知戎马一生的他,却在抵抗镇政府的一次拆迁中绝望到引火自焚。

  汪中求进城

  2010年春节之后,我在北京与中学时的老师汪中求先生久别重逢,聊了近两天一夜。如今他已经是一位了不起的畅销书作家,一本《细节决定成败》能卖到数百万册。然而当他回想自己当年走出农村时的情景,至今仍略显激动:

  小时候家里穷,摔一跤父亲不会心疼我膝盖摔破了,而是责怪我把衣服摔坏了。因为膝盖会自己长好,而衣服不会。七几年我读完中学便回村子里务农了,当时才十五岁。按现在的说法是童工。想去乡里做信息员,没关系。奶奶认为我一辈子能做的最好工作就是到乡供销社当一个售货员,同样没关系。回到生产队里帮人拉渔网,累个半死还被人欺负。好在读了些年书,生产队便让我开手扶拖拉机。由于年纪小,身体还没发育好,再加上基本没吃饱过,不知道开翻了多少次车,有次被车甩出三四米远,险些把命搭上。要赶上下雨,被雨浇得眼睛都睁不开,车还得往前开。为了修车子,肚子里不知道吸进了多少柴油。

  总之当时在乡下受尽了苦,还赚不到什么工分。到后来,听到有些同学上了大学,我也准备去考大学。终于托了关系,报上了名。由于已经辍学三年,许多课都没有上过,那一年我真是拼足了命在读书。记得我们四个同学,站在石钟山上发誓:如果考不上大学,就从石钟山上跳下去。有家长知道这事,还捎来口信,说如果你们真考不上,就跟我到山里去采石头吧。好在天遂人愿,最后大家都考上了。

  那年考完后,我在家里继续务农,我很想知道成绩,又不太敢去县里看,于是挑了一担稻草到17公里外的县城去卖,就像游击队化装进城。待卖完了稻草,然后提着一条扁担去看成绩。辛苦一年,确信自己终于考上了,当时觉得此时自己死掉也没有什么遗憾的了。

  年轻时我觉得人世间最大的不公,就是城乡差别了。现在的人很难想象,我在县城第一次走进白瓷砖铺的厕所时都尿不出来,因为我舍不得或者害怕把它弄脏,就好像你不会在我家沙发上尿尿一样。十六岁那年,我有机会给当地的鱼苗公司去卖鱼苗,要在九江住宿一晚。那是我第一次住旅馆,而且是近百人的通铺,就这样还要十块钱一晚上。而我在乡下一天只能赚两毛钱,这意味着我在城里住一晚上,得在乡下工作50天。你说那时候农民有什么资本进城?记得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高烧不退,父亲以为我快不行了,于是和我说,孩子,如果你这次能熬过去,有什么心愿我都满足你。我和父亲说,我的心愿就是你能给我两毛钱,我想买一本连环画。然而在城里,随便坐一次公交也得四毛五。

  在我上大学后,同样深刻地体会到这种不平等。为什么城里孩子上学时是一个皮箱子,而我的箱子却是两个钾胺磷的纸盒子?想到这些不公平的事,我当时真有一种仇恨,恨不得有炸药将这个世界全炸掉。甚至,在我刚上大学的第一年,还有一种报复社会的心理。我不怕你笑话,当时在街上看到城里的女孩,有一种占有欲,有一种幻想的撕碎的快感、强暴的冲动。但这绝不只是性的原因,而是想为内心的愤怒找一个出口——为什么城里人和乡下人之间有那么多的不公平?

  汪老师对时代有着异于常人的痛感和理解,更是个时时不忘自救的人,所以才有了今天的成就,获得让自己还算满意的社会地位。尽管一切已经境过时迁,但是他曾经的愤怒,即使是在今天的社会,我还是可以隐约感觉到的。谈到当年的心境,汪老师与我坦言,倘使没有赶上改革开放,没有机会正大光明地改变自己的生活,也许他已经成为一个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