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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隐忍、混乱与抵抗(2)


  谈到城乡不平等,卢跃刚先生曾经打过一个生动的比喻:一驾向前奔跑的马车,上面本来坐着两个人,一个是城里人,一个是乡下人,他们同是马车的主人。后来,车跑不动了。老实巴交的乡下人就下去推车。马车又开始向前跑。可是城里人只顾自己风光,忘了把乡下人拉上车。车越跑越快,筋疲力尽的乡下人被远远抛在后头。乡下人努力地追上去,可他发现,车上已经没有了他的座位。城里人永远驾车在前面跑,乡下人永远在屁股后追,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种规矩:乡下人想搭车,要看城里人脸色。乡下人这才大梦初醒:自己成了苦力,成了一个只会“种庄稼的怪物”,马车已经不属于他了。

  故事并没有因此结束。事实上,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开始,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同样发现,马车也已不再属于他们。看各地政府的豪楼美宅名车,你就知道“天下为公”在有些人那里已经异化为“天下为公务员”。

  从身份到契约

  写下《城乡不平等的起源》这一题目,也不是因为有着卢梭那样的雄心壮志。不过,卢梭在探寻人类不平等起源时所表达的部分观点我还是赞同的。比如,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文明使人类堕落,远离了本性;而人类又不可能回到古时的平等,徒然心向往之。又比如,卢梭认为任何人都不具有统治自己同类的自然权利,合法权利的基础是人民自愿订立契约。在此基础上,人们虽然失去了“自然平等”,却获得了社会契约的平等。

  社会契约的伟大意义,十九世纪英国法律史家梅因在《古代法》中有很好的概括:“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至于如何保持这种契约之伟大,使之不沦落为一种表面上的契约、实质上的强买强卖或打白条,不使平等的公民权利沦落为一种具有歧视性的拉丁权利,关键就在于如何扶正契约精神并订立契约了。

  前文说到“打白条”。打白条有两种,一种是经济生活中的打白条,两方做生意,本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然而,交钱的一方因为某种优势或便利,拒绝立即交钱,这种拖泥带水把原本可以当天完成的交易以债务的方式延时,让生意只做到了一半。另一种是政治生活中的打白条,有号召力的个人、政党或政府允诺民众将来会得到某种好处,却又以某些原因加以限制,如现在条件还不成熟,导致这个承诺始终不能兑现或无限期暂缓。

  具体到政治白条也有很多种。有的是一种谋略,这种允诺就像曹操当年为了让士兵赶路便想出个“望梅止渴”的办法,以抵抗困乏,鼓舞人心。有的则纯粹是为了赖账与拖延,当生意已经做成,打下白条者尽享“欠债的是爷爷,讨债的是孙子”的好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种种借口都像是缓兵之计。有的或者直接将墨迹未干的白条撕毁,使所有政治债务一笔勾销,窃国大盗袁世凯当年称帝,便是一例。虽说袁世凯登基之时年号为“洪宪”,但这和宪政也没有多大关系。更何况,有宪法并不等于有宪政。倘使宪法上的权利不能兑现,那么这宪法就成了天底下最大的政治白条。

  拉丁权利

  世间风物异彩纷呈,世人旨趣各不相同。比如,许多人知道郭德纲,却未必知道唐德刚;知道拉丁舞,却未必知道拉丁权利。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国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不平等,在接下来的这一节我有必要简单说说什么是拉丁权利了。

  什么是拉丁权利?一切还得从古罗马说起。古罗马开疆拓土之时,对一些古老的拉丁城市采取了一种分而治之的政策,以瓦解与罗马对立的拉丁同盟。与此同时,在允许这些城市保留自治与先前的统治形式以外,由罗马单方面为其订立条约,给予这类城市的男性公民一种新的权利——“没有参政权的罗马公民身份”,这就是所谓“拉丁权利”。这些获得部分罗马公民权的拉丁男性公民,可以受罗马法的保护,但是作为“半罗马人”而没有选举权与参政权。

  “拉丁权利”成了二等公民的代名词。而这种拉丁权利在不同时期不同的地方亦有不同表现。比如清王朝当年对汉人做官便作了许多限制,汉人虽然在法律上受清王朝的保护,实际上在政治权利方面仍只是“半清朝人”。具体到新时代的中国农民,他们在名义上是共和国公民,但是种种非国民待遇,也使他们成为“半共和国人”。

  否则,你就很难理解为什么几十年间农民会被圈定在农村不能进城,为什么会有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天壤之别。即使近些年来城门大开,还有令人称奇的暂住证。这个证件像战时通行证一样似乎在暗示这个国家的城市进入了某种紧急状态,而这种紧急状态实际上是对农民进城权利的紧急剥夺。严格地说,我在这里将中国农民所享有的非国民待遇比作拉丁权利,对古时候的拉丁城市亦有失公允,因为至少它们享有自治权。而农民的自治权,很多时候只能缩减为负起“自己治病的权利”,而非“自我治理的权利”。

  不设防的乡村

  二战时期,罗马、巴黎曾经是“不设防的城市”。之所以不设防,任由德军长驱直入,是因为害怕德军毁灭其古老的文明。有一部电影,虽然叫“罗马,不设防的城市”(Rome Open City),写的却是当地人的反抗。然而在中国,乡村虽然给人一种封闭的面貌,与“open city”完全相反,然而,其不设防却是千真万确的。

  一次座谈会上,笑蜀先生提到这样一个观点:中国农村现在是最无力抵抗的时候。闻者无不默然。从整体上说,相较于战乱时期今日乡村无疑有大进步。然而在“皇权不下县”的旧时代,地方读书人与宗族领袖或多或少还是起到支撑乡村、抵抗种种外来入侵的作用;而现在,这些力量近乎土崩瓦解。至于组织,工人有工会,妇女有妇联,青年有共青团,私营企业主也有自己的协会——虽然有些组织名不副实,比如我在报社工作时,印象中工会只负责每月发五斤鸡蛋,仿佛时刻在暗示我要是想谈什么其他劳工权利就只能“玩蛋去”。但不管怎么说,虽然没有权利工会,这福利工会好歹也是个“涉利组织”。然而农民连这样一个发鸡蛋的组织都没有。所有福利,只能从自家老母鸡的屁股上掏。

  农民所受到的种种不公平待遇,世人早已了然于胸。由于身份原因,农民在城里就业困难重重。通常,除非通过高考或参军提干等几种有限的方式变更其身份,农民子弟只能继续当农民——直到社会开放了,农民才有机会升级为农民工。

  退休本是一项劳动者的权利,与休息权有同等性质。然而根据《宪法》第44条相关规定,这一权利也只限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国家工作人员,农民不能“养政府防老”,而只能养儿防老。当养儿防老也靠不住,就难免会出现付达信这样的农村老人,不惜在北京站广场持刀抢劫,以故意“抢劫入狱”的极端方式解决自己“两年没吃过肉”的生活困难与养老问题。北京亦有青年农民,为能享受监狱里的公费医疗,不惜以身试法。类似“自由换面包”的辛酸故事,不禁让人想起欧?亨利的《警察与赞美诗》。

  如上所述,衡量拉丁权利与普通公民权利的区别,关键就在于选举权与参政权。在推翻帝制以前,中国农民被排斥在国家政治生活之外,只能是做臣民、顺民,其结果是经年累月的矛盾引发社会大动荡,直至改朝换代。这便有了黄炎培所说的“周期率”怪圈。新中国成立后,农民在政治上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解放,名义上他们与工人阶级一起结成政治上的联盟,共同执掌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然而,事实上难得进城参政的农民所拥有的权利更像是一种辅助性权利。几十年前,历史虽然创造了农民陈永贵进城当上副总理的奇迹,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民的政治地位有了根本改变。

  为什么农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为什么农民进城做官后制定的政策仍在向城里人倾斜?除了农民没有自己的维权组织外,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城乡不同比例的现象也一直为人诟病。如1953年的《选举法》对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了不同规定,即自治州、县为4∶1;省、自治区为5∶1;全国为8∶1。这个比例一直延续到1995年,新《选举法》才统一把各级人民代表选举中的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数改为4∶1。在直辖市、市、市辖区,规定农村每一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从历届全国人大的构成来看,第一届有农民代表63人,占5.14%;第二届67人,占5.46%;第三届209人,占6.87%;第四届662人,占22.9%;第五届720人,占20.59%;第六届348人,占11.7%; 第七届与工人代表合占23%;第八届280人,占9.4%;第九届240人,占8%……由此可见, 在历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中,农民所占的份额与其有80%多数人口的事实极不相称。有人计算,即使按农村与城市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为8∶1的理论模型设计,假设农村人口占80%,城市人口占20%,则农村选出的代表也应占到33.3%,实际情况显然与此不符。而这一切,直到2010年3月修改选举法,城乡“同票同权”才得以确立。

  2008年几亿农民工中终于出现了3位人大代表,媒体竞相追捧,更给人一种石破天惊的感觉。如有评论指出,各版本《选举法》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为了在国家政治架构中突出“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而工人阶级当然是生活在城市的。无论借口如何,大家心知肚明的是,这样的规定既不合乎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也不合乎公民选举权平等的政治原则。

  除此之外,更关键的是现有农民代表如何履职。2009年两会期间,已年届八旬的农民人大代表申纪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一番表白同样意味深长。从1954年第一次骑毛驴到长治市,再辗转到北京参加全国人代会,这位全国人大代表先后跟毛泽东握过手,跟周总理吃过饭,被江泽民称为“凤毛麟角”,她也是中国唯一从第一届连任到第十一届的全国人大代表。她说55年来“我当代表就是要听党的话,我从来没有投过反对票”。这句“政治正确”的话也许反映了申纪兰老人的真情实感,然而“55年从来没有投过反对票”在这个时代已经略显突兀。以下是2009年两会期间《南方都市报》刊出的一段专访:

  记者:那一年见到主席了吧?

  申纪兰:我们都想着见毛主席,有的人说,见了毛主席,死了也不后悔了。开完会,主席接见我们,我们跟他照了相,握了手。我们都感动得眼泪都在眶子里把眼都蒙住了,看不清毛主席的脸,只看到下巴上的痣,只觉得毛主席的手很厚。大家都抢着跟主席握手,好多代表都没握上。

  ……

  记者:现在代表们表决的方式跟过去不一样对吧?

  申纪兰:两码事,过去是举手,现在是按。

  记者:你过去有不举手的时候吗?

  申纪兰:我非常拥护共产党。当代表就是要听党的话,我从来没有投过反对票。

  在普通农民不能通过一人一张的选票左右公共政策以前,来自农村的人大代表本来就屈指可数,而许多代表又心甘情愿地放弃了反对的权利,只将此履职视为自己的政治荣誉,这无异于将农民的参政权拱手让出,让分饼的人同时第一个挑饼。当农村成为不设防的“无人之地”,城乡差距只能是越来越大。

  然而当我们回顾历史,在古罗马时期代表平民利益的保民官之所以受人尊敬,就在于他们不仅是罗马平民用脚投票换来的结果,更在于他们可以适时说出“veto”(拉丁语,意思是“我反对”)。保民官的人身自由神圣不可侵犯同样将这种神圣性赋予平民。如果政府官吏对任何平民采取危害行动,保民官有权加以阻止。到后来,他们甚至对政府的法令或者元老院的决议拥有了否决权。现在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拥有的“一票否决权”,即是以古罗马的这一制度为渊源。据称,为了便于随时接待平民的申诉,保民官长期住在罗马,家门到晚上也是开着的。

  正是看到农民只有顺从而无抵抗公共政策的权利,上世纪九十年代,当《中国可以说不》那本书开始流行的时候,我更认为这个时代最需要的是“中国人可以说不”,是“中国农民可以说不”。否则,任何不合理的政策都可能在毫无杯葛的情况下顺利推行,这也是上世纪诸多不幸的根源。世间万物,都逃不出一个因果律,农民的非国民待遇,正是在他们一次次失去“说不”的权利后收获的。而农民以及全体国民若要获得应有之权利,首先得拥有说“不”的权利。如波多黎各政治家乔治?迪戈所说:“‘不’,肯定是,而且也是唯一的能够拯救被奴役的人们的自由与尊严的词。”

  2.无权无势者如何抵抗?

  前文说到,此一时代的当务之急,不是“中国可以说不”,而是“中国人可以说不”。我在这里强调的“说不”,其意义未必是具有进攻性的否定,而更多在于具有保守性的拒绝。我不否认你的房屋的价值,但你也不能提起锄头,将我所拥有的房屋捣毁或抢走我的土地。

  “中国第一炮兵”

  我们已经听过太多因为拆迁与征地酿成的自杀性悲剧了。回想2010年那位武汉农民“以土炮抵制拆迁”的故事,则多少让人眼前一亮。就像一个原本无精打采的人,听到了一个温暖的幽默,会心一笑。

  我最初了解到杨友德的壮举是在微博上。印象深刻的是那张照片。这位穴居一隅的武汉农民,像个训练有素的丛林战士。他的家园此时已被改造成战壕与哨所,仍然冒着青烟的炮筒和它的主人一样桀骜不驯。

  如果你只是看到这张照片,而没有任何其他说明,你一定误以为这是发生在东南亚某个战乱地区的新闻照片,或者是一张电影海报,就像电影《阿凡达》里潘多拉星球上的原住民抵抗地球人的进攻。身处转型期的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人们之所以不再需要小说,正是因为现实每天都在上演魔幻大片。可怜那些困顿失措却又志得意满的导演,似乎更热衷于演绎、杜撰历史上某些子虚乌有的宏大战争,却对现实中层出不穷的“一个人的战争”视而不见。

  在中国跑社会新闻的记者更像是战地记者。随后曝光的新闻采访也不时透露或者营造着这种“战时气氛”,极具影像的质感。比如某日,“又有几十人来到,有的人手拿盾牌,头戴钢盔,用推土机推进”。杨友德喜欢把维权叫战斗,或者说“打仗”。“如果说他们一个月攻打一次,我们一个月都会提心吊胆,不能睡觉,不能生产。这种折磨,只有经过抗日战争的人才晓得那种恐怖。我们就生活在恐怖当中。”你也许会说他的言语不无夸张,但那种“枕炮待旦”、寝食难安的心情却是无比真实的。这位武汉农民,将底层的抗争从“无兵器时代”、“冷兵器时代”带到“热兵器时代”,真不愧是“中国第一炮兵”。看到这样的新闻,你真忍不住要感慨农民的创新能力——没有农民,中国怎么进步?

  伊迪丝可以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