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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万物生长(6)


  再后来,因为日本人打过来,农学院恐无法继续维持,我们一家便在1937年陆续离开了。经长沙、武汉乘船回到重庆。我父亲留在莲塘直到年底。说到抗日,当时的南昌市长朱有骞是我的舅舅,他是工程师,做过南昌市工务局长,好像也协助过建立马当要塞,抵御沿江上来的日本军舰。这是我小时候听说的。你文章里写到的我父亲跟胡适辩论抵抗日本的事,我以前并不了解。不过现在看来,我站在胡适那边。我从小在北京上幼稚园,就会唱“打倒列强,打倒列强,除军阀,除军阀。努力国民革命,努力国民革命,齐奋斗,齐奋斗。”不过什么是军阀,我就不懂了。反正知道日本不好。有一次在北京跟父母游中山公园(北海?),看见一小群穿着很整齐的人,说是日本人,我就要去打他们。记得战争开始,那时我才八岁,就开始每天看报,看挂在父亲书房墙上的中国地图,了解战争情况。

  那个时代,我父亲的私人生活,我以为很难说简单。我父亲1900年生于今重庆市垫江县,20岁左右到美国留学。你在《两户人家》可以看到,他在去美国前依父母命结了婚。我母亲两岁时就做了孤儿,跟着哥哥一起长大,好在有姑父熊希龄的照顾。她先是嫁给了一个没人知道的四川人。可是我母亲到底是五四时代的人,认识我父亲后就一定要跟我父亲结婚。那是我父亲从美国回来在北大农学院教书以后的事了。当时我母亲那边的家人都很反对。由于姑父熊希龄的原故,在北京时她一直和几个兄弟姐妹、堂表兄弟姐妹住在一起,就连跟我父亲结婚以后也是如此,生活得极为愉快。我母亲去世前曾经写了一部回忆录。顺便提一下,熊希龄的事可以说的太多了,他的一生很值得研究。他的大女儿熊芝嫁给我的舅舅朱霖。熊芝的英文名是 NORA,是易卜生《傀儡之家》的主角。

  说到家教,我母亲没有刻意教我们几个孩子如何做人,倒是给了我们不少好书看(我记得有希腊神话故事),好的唱片(我现在还记得,也还会唱一些从唱片里学到的歌)。母亲在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的是“幼稚教育”,她教我们唱歌。

  在重庆沙坪坝,我最开始读的是南开中学。我喜欢南开,但没有念完。我个子比较高,坐在最后一排,可是眼睛近视看不清黑板,又不愿意戴眼镜,同学会笑戴眼镜是“四眼狗”。因为担心数学过不了关会留级,我就转到中大实验班去了。转学时有个智力测验,人家发现我英语不错,就收了我。除了英语,我对政治也比较感兴趣。当时主要订了两份报纸——《中央日报》和《新华报》,不过也经常换。我当时的立场是“反共但是并不拥国”,有点倾向于“第三势力”。南开中学那时候倾向国民党,蒋介石也喜欢来南开中学看看,当时抗战正酣,我们学生也很拥戴他。他来的时候,我们都跑过去向他敬礼,那时穿的都是童子军装。但是,自从看了一本美国人写的政治书,我对民主开始倾心。1946年春天到了上海后,我的政治观比较确定了,属于民主外加社会主义,算是费边(Fabian)社会主义吧。我在金陵大学读的是外语系,那时候还经常写信给家里,有时也会批评共产党,弄得我母亲很担心。我特别注重于戏剧文学是受夏济安(就是著名的夏志清的哥哥)先生的启发。我总是将文学与政治联系起来,所发表过的讨论中国现代戏剧文学的论文都是跟当前政治有关。

  1982年以后我先后多次回大陆,主要是参加一些研究性质的事情。有几次回四川及重庆,跟老家的人团聚。奇怪的是,我们很少谈及我们的家事。记得我读初中时,当时家在重庆的井口,我父亲买了一个农场,里面多半是果树,有苹果、桃子、蟠桃、柠檬等等,现在都没有了。也许是不愿意再揭疮疤,土改、反右、大跃进、文革……过去的苦难太多了吧。

  我父亲1984去世,我母亲1987去世。我们兄弟姐妹四个:我,董保和(妹),董保峨(弟),董保嵋(妹)。董保嵋是临床心理专家,于1996年因肝癌去世。我们都是在1951年感恩节那天到的美国。

  我父亲共有四兄弟,他是老大。老二董时敏,也就是在重庆的董保静的父亲。你看《两户人家》中董可法(即我父亲)的兄弟们,可以了解一些。此处我不愿意多说。老三董时恒,重庆大学体育系毕业,后在成都的西南体育学院任教。四年前在成都去世。老四董时光,极为严肃,也有幽默感。解放前曾翻译法国作家雨果的《九三年》。他曾在西南联大学医,可是受不了解剖尸体,就转入成都华西大学改学教育。大概在1947年左右去美国Colorado大学留学。之所以选择Colorado 大学,主要是因为一首歌,“Moonlight on the River Colorado, how I wish that I were there with you……”叔叔这个罗曼蒂克的理由,我从未和人谈起过。大概只有我知道,我是跟他学的这首歌。他最后的人生你知道。

  和我父亲一样,大陆改革开放后,我的看法变了很多。可是近两年来,我在网上看到太多负面的东西。像我这样生活在海外的人,只希望这个国家越来越好。

  对于董时进这个被遗忘的知识分子,学者谢泳有这样的一段评价:

  五十年代最初的日子里,中国著名大学里很多知名的教授都参加了土地改革,并且回来后写了文章。其他专业的教授写文章可能还有应景的成分,但是像当时清华大学教授潘光旦、全慰天、吴景超,他们都是社会学家,对中国社会问题过去都有非常高明的看法,但他们也写了针对董时进“江南无封建”说的文章,来证明土地改革的必要性。还有孙毓棠,他也以专家的身份写了《江南的永佃田与封建剥削》。一个时代,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知识分子在整体上丧失了独立性,是这个时代最大的耻辱,也是知识分子最大的耻辱。

  4. 为什么是土地拥有农民?

  旧时代有旧时代的自由。早在古罗马时代,为了摆脱贵族的控制,许多平民带着武器和生产工具离开罗马城,要到城外去建立真正属于自己的国家。面对这场“古罗马式罢工”,准确说是“罢国”,贵族与元老院不得不做出让步,满脸堆笑追上平民议和,平民随机提出要求,有权否决元老院决议的保民官制度即是由此而生。

  幸福,首先源于可以选择。一个人有可选择的权利,也就有了谈判的权利。只有人人都可以自由抉择,人类生活与人类利益才有可能从整体上达到最优。无论是“出埃及记”、“出罗马记”,还是我即将展开论述的“出乡村记”,背后的逻辑都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随心所往、自由迁徙的权利。

  尽管迄今为止,自由迁徙的权利在上世纪50年代的新中国得而复失,尚未重新成为一项宪法权利,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将要描述的“出乡村记”里的自由内涵势必贯穿了整个中国历史。

  中国人经常争论的一个问题是:“农民该不该拥有土地?”支持者多半认为那些土地本来就是农民的,国家理应归还地权。而反对者里也有不少替农民与政府“着想”,比如“有些农民孩子要读书,但手头没有钱,他要卖地;有些农民赌博赌输了,他要卖地,甚至卖宅基地、卖房子;把土地卖掉的农民就会成为失地农民,如果失地农民构成一个庞大的社会阶层的话,那么中国社会动乱之日就在眼前了,这是中国历史告诉我们的一个经验教训。”(魏城,《中国农民工调查》)李昌平同样担心农民会卖掉土地换酒喝。

  大凡神志清醒者,都知道这种担心只是酒话——凭什么断定农民不会安排自己的生活与财富?天底下,因为赌博而卖掉自己的土地者又有几人?

  上述争论并非本节讨论之重点。考虑到五十年前农民土地的得而复失,五十年来城乡分治限制了中国农民的迁徙自由,并上溯到千百年来各色帝王及其走卒对农民与流民的严苛控制,在此我更想说的是,在农民与土地之间中国似乎还有一个问题同样需要解答,即“土地该不该拥有农民”?

  普天之下,莫非民土

  我曾对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与今日中国的“普天之下,莫非国土”,“莫非王土”与“莫非国土”实乃土地所有制上的两个极端,前者土地属于一人,后者则属于所有人,但终究都不是“普天之下,莫非民土”,不是属于具体的个人。当农民失去土地又不能自由流向城市时,他们面临的是双重剥夺:一方面,原本属于他们的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继而实际上为国家或者政府所有;另一方面,因为严厉的户籍政策,他们不得不困守故土,真的变成“土地拥有农民”了。此时,农民已经成为帝国土地上的附属之物,即我说的“帝国稻草人”与“帝国不动产”。

  不能离开的天堂是地狱。没有谁是最后的胜利者。历代帝王的“地盘政治”虽然表面上风光无限,但对于王来说,同样暗藏无限危机与凶险。既然皇帝乐意如此“家天下”,乐意把有限政府变成“无限政府”,自然要担负“无限责任”。也正是这个原因,每逢改朝换代、王权破产清算之时,昔日莺歌燕舞的宫廷立即变成人间地狱,上吊的上吊,跳井的跳井,一夜之间所有政治权谋都开始让位于自由落体等力学定律。同样,在现代社会中,如果政府过度集权也会面临这种危情。关于这种危险以及有限政府的好处,清末的统治者已经开始察觉。1906年8月,载泽等五大臣出国考察各国宪政归来时曾递交《奏请宣布立宪密折》,折中提到实行君主立宪的三大利。其中第一大利便是“皇位永固”:

  立宪之国,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故于行政不负责任,由大臣代负之,既偶有行政矢宜,或议会之反对,或经议院弹劾,不过政府各大臣辞职,别立一新政府而已。故相位旦夕可迁,君位万世不改……

  至于那些被禁锢在土地上的人们,不仅要随时承受来自权力的种种侵害与剥夺,同样因为不许自由迁徙而丧失最后赖以自救的权利,其危险好比当一只船即将沉没之时,船上所有的旅客竟被禁止弃船逃生。

  斯宾格勒曾在《西方的没落》里感慨人变成农民后就像变成了一株植物:“他生根在他所照料的土地上……敌对的自然变成了朋友;土地变成了家乡。在播种与生育、收获与死亡、孩子与谷粒间产生了一种深刻的因缘。”其实,人对土地的感情是一回事,自由又是一回事,而且没有谁天生是权利上的“植物人”——如果社会足够开放,如果农民的地权能被承认与保护,如果农民可以自由买卖自己的土地甚至弃地而走(如旅客在紧要时“弃船求生”),他们就会恢复“人挪活”的本性。这样的时候,他们的境遇就不再是“土地拥有农民”而是“农民拥有土地”了——正如是公民拥有国家,而非国家拥有公民。

  逃亡满天下

  说到农民进城,很多人都会想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民工潮。事实上,早在民国时期,中国知识界便已经开始关注当时的“民工潮”。根据1923~1925年的抽样调查显示,农村人口的离村平均数为4.61%,而进入30年代,农民离村率有了大幅攀升。据1933年国民政府中央农业实验所对22省农户的调查,统计出“全家离村之农家”共有1920746户,占报告各县总农户的4.8%;“有青年男女离村之农家”共3525349家,占报告各县总农户的8.9%。到1935年,全国22个省中举家外迁至城市逃难、做工、谋生、住家的户数比分别为14.2%、21.3%、15.4%、8.2%,四项合计达59.1%,到别村垦荒、务农、逃难的占36.9%。同一时期对青年男女离村之去处的调查表明,因各种目的离村进城的达64.9%,而到别村务农或垦荒的为28.5%。(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转引自《近代中国农民进城的社会史考察》)

  1923-1925年不同地区农民离村规模比较

  地区 全人口 离村人口 离村人口率

  (人) (人) (%)

  江苏仪征 2084 30 1.44

  江苏江阴 3414 80 2.34

  江苏吴江 1372 67 4.88

  安徽宿县 3478 105 3.02

  山东沾化 5857 513 8.70

  直隶遵化 9085 241 2.65

  直隶唐县 6177 281 4.55

  直隶邯郸 4236 77 1.82

  直隶盐山 803 70 8.72

  浙江萧山 10355 795 7.58

  和今天一样,在中国近代城市人口性别年龄结构中,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者主要是男性青壮年人口,根据《独立评论》的老作者李景汉的调查,在1338位被调查者中,20岁至49岁“离村”的农民,占到71.28%。另据陈翰笙等人调查,广东、广西及河北等省的离村人口中,男性占85%以上,而年龄在20-40岁之间者,占四分之三以上。与此相伴的,自然是农田大量抛荒。1932年,《农业周报》刊文指出,“强健者多逃入城市,另谋糊口;而所残留于乡村者大都老弱贫病者流。农民麇集都市,都市固嫌人口过剩;但农民离乡,则农村基础根本动摇,农村经济惟有日见摧毁。”

  至于农民为何抛家舍业或者拖家带口进城,理由自然繁多。比如,天灾、人祸。天灾古已有之,至于人祸,主要指胡适所谓“五蠹”(贫穷、疾病、贪污、愚昧和扰乱)之一的扰乱。近现代中国满目刀兵之祸,最惨酷者莫过于太平天国运动。而江西在中国历史上更是有名的战场。为了天堂,多少人失去故乡。

  在中国冗长的历史里,“外患”往往都是偶发的;而“内乱”则多为历史的“必然”。在《晚清七十年》一书里,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先生这样概括太平天国运动,“时至晚清,改朝换代的周期已届,政府的统治大机器彻底锈烂,社会也百病丛生。广东洪秀全,一个典型‘三家村’土塾师,科场失意,转以‘拜上帝会’之名,于广西聚众起事,企图建立一个梦想中的‘小天堂’。一群狂热信徒被逼上梁山,化宗教信仰为政治力量,终至酿成死人无数的‘太平天国’大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