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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万物生长(7)


  二十世纪中国对太平天国的美化始于孙中山。为了反抗清廷,他公开号召同盟会会员、革命志士宣传太平天国,宣传洪秀全,以激发斗志。据宫崎寅藏《孙逸仙传》记载,孙中山甚至首先以“洪秀全第二”自居,因此大家便以“洪秀全”来称呼他。之所以如此,一是出于对太平天国运动史料缺乏足够的了解;二是出于政治目的。不过,孙本人在这方面还算清醒,他只赞赏太平天国反清的“民族主义”,但并不欣赏太平天国“只知有民族,不知有民权;只知有君主,不知有民主。”因为这样,“即使成功了,也不过是历史上的又一个封建王朝而已。”但是,在对太平天国的评价方面,孙中山的确没有开一个好头。由于过度拔高太平天国的历史地位,其后国共两党对具有反叛精神的太平天国运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抱持一种肯定的态度。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四人帮”对洪秀全的吹捧更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洪秀全几乎成了真理的化身。事实上,对于太平天国运动不仅西方学者不以为然,中国知识界也一直不乏反对的声音。除了胡适、钱穆认为太平天国是背叛孔孟、违反中国道统的邪恶政权,冯友兰同样否定太平天国运动,因为“太平天国是要推行神权政治。假如太平天国统一了中国,那么中国的历史将退到黑暗时期。”及至八十年代,在不少讨论会上,一些学者指责太平天国靠巫术起家,“上层搞特权,下层讲平均”,人民全无自由,《天朝田亩制度》是公开在搞奴隶制。许多西方人对此也颇不以为然。

  清帝逊位以后的几十年,中国依旧战乱无数。据统计,仅自1927年夏—1930夏天这短短3年中间,动员10万人以上的内战就多到近30次。由于长期战乱,大批散兵游勇变为土匪,一些没有生活来源的流民也加入了土匪队伍,不少地方因此成了土匪世界。河南南阳等地的农民外出耕田,有的甚至要背扛枪支以防止土匪抢劫。由于盗匪横行,一些农民只好求生于相对安定的城市。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农民的这种用脚投票很多具有逃难的性质。而这种用脚投票的传统在中国历史上也并不少见。以先秦为例,除了纵横家穿梭于各国之外,奴隶也经常逃跑。商代奴隶主贵族为了对付奴隶逃亡,采用断足等酷刑,惩罚逃亡奴隶。如此岁月,如果说统治者教化民众不外逃是为用脚投票避孕,那么以断足禁止奴隶逃亡则属于给用脚投票结扎。

  然而,尽管面临各种可能的伤害,甚至死亡,追求自由终究是人的本性。据《秦汉逃亡犯罪研究》记载,西周逃得最多的一次能够逃走三百户。到春秋时期,随着社会变迁的加剧,以政治逃亡为主,外加民众逃亡(民溃)、士兵逃亡(师溃)的逃亡几乎成了各国人口流动的主要方式。和以前以后的时代不同的是,春秋时的中国气象万千,对于用脚投票、四散奔逃者,各国政府见怪不怪,除了瓜分他们的财产外并不追捕。对于逃到本国的人,即使不殷勤接待,至少也不搞现代国家的遣返。此时政治松弛,邦国林立,由于有“市场政治”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各国民众在用脚投票方面的确是收获了前所未有也后所未有的自由。之所以说“后所未有”,是因为秦汉以后天下一统,社会被严格的户籍制度所控制。从今往后,社会成员没有得到政府许可,取得合法手续,私自脱离户籍的迁移都将被视为犯罪。

  除了上述逃亡的原因以外,二十世纪初中国农民出乡村同样得益于当时渐成气象的城市化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费孝通在三十年代出版的《江村经济》一书中谈到,此前一二十年,上海附近的城市机缫丝业的发展极快,城市工业吸引了大量农村人口。江村周围的蚕丝厂也是遍地开花,许多女青年被吸收到工厂里做工,江村16-25岁的女青年共有106名,“80%以上现在村外的工厂或在合作工厂工作。她们就是新的挣工资的人”。

  每当我重读《江村经济》里的这些段落,经济与社会生活中似曾相识的场景,难免会想起无以数计与小堡村村民一样满身力气的男男女女,他们因为中国城乡分治这一基本国策几十年不许外迁或打工,尽做“帝国稻草人”;而且,同样是他们,见证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民工潮像民国初期一样在这片土地上卷土重来。这种“而今迈步从头越”的折腾,又怎能不给人一种光阴虚掷、今夕何夕的历史悲情?一个多世纪以来,上溯到更遥远的年代,无论农民所为何由走出乡村,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而且,他们也有这方面的动力。正是这些权利的保守以及这些动力的驱使,使他们从一个死气沉沉的社会里走出来。不幸是,曾经冷暖自知、谋生天涯的背井离乡,在极端的时代竟然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而这种权利,在新中国建国之初是得到宪法保障的。

  户籍戒严

  1954年,中国颁布实施第一部宪法,其中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然而,1956年、1957年不到两年的时间,国家连续颁发4个限制和控制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文件。1958年1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标志,中国政府开始对人口自由流动实行严格限制和政府管制,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这意味着在事实上废弃了1954年宪法关于迁徙自由的相关规定,实行城乡的隔离与分治。到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此后便一直没有恢复。简单说,几代中国人的这项宪法权利和农民获得的土地所有权一样,变戏法般给变没了。

  至于这一政策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发展经济、稳固新生的共和国政权或为实现“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乌托邦梦想。如有分析所指出,与西方国家先发展轻工业、积累了大量资金再逐渐投资到重工业的发展模式不同的是,当时中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客观使得轻工业没有为重工业提供积累的机会”,只能通过“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让他动弹不得,永远种粮食这种方式来实现资金积累”,从而演变为一场对农民的“掠夺”。对此,在1953年9月11日的全国政协常委会第49次扩大会议上,时为全国政协常委的梁漱溟直言不讳:

  过去中国将近三十年的革命中,中国共产党都是依靠农民而以乡村为根据的。但自进入大城市以后,工作重点转移于城市,从农民中成长起来的干部亦都转入城市,乡村不免空虚。特别是近几年来,城里的工人生活提高很快,而乡村的农民生活依然很苦,所以各地乡下人都往城里(包括北京)跑。城里不能容,又赶他们回去,形成矛盾。有人说,如今工人的生活在九天,农民的生活在九地,有“九天九地”之差,这话值得引起注意。我们的建国运动如果忽视或遗漏了中国人民的大多数——农民,那是不相宜的。尤其是共产党之成为领导党,主要亦在过去依靠了农民,今天要是忽略了他们,人家会说你们进了城,嫌弃他们了。这一问题望政府重视。

  转天,毛泽东批评梁漱溟,坚持认为照顾农民是小仁政,发展重工业、打美帝是大仁政。施小仁政而不施大仁政便是帮助了美国人。随后几天,毛还在会议上还对梁漱溟使用了“以笔杀人”、“伪君子”、“彻底反动思想”等词语。有意思的是,就在梁漱溟与毛泽东争辩的时候,梁每一开始便有人将他打断,到最后会议决定对是否让梁漱溟发言进行表决。结果,除了毛泽东等少数人举手赞成梁漱溟继续讲话外,绝大多数人都举手表示了反对。就这样,曾经在延安与毛泽东可以聊上几天几夜的梁漱溟被剥夺了言论自由。这个历史细节十分耐人寻味,由此可见1949年后的中国社会渐渐失去了反对的声音,既非一日之寒,也非毛泽东一人所能为。

  由于认识上的局限,在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央政府反复强调失业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问题,所以不顾一切追求“全民就业”,到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中国政府很快宣布彻底消灭了失业现象,以至于在以后的19年间取消了关于城镇登记失业者的统计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公布。

  有一段历史渐渐被淡忘。在1952—1957年中国一五计划时期,大约有2000多万农民工已经自由流动进入城市。然而在1961年1月到1963年6月两年半的时间里,大约有2000万人从城里迁出。究其原因,从1960年开始整个宏观经济出现严重衰退,到1961年甚至出现了高达27.3%的负增长。而这里最有决定性影响的是粮食危机已经发生。当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离开了农业生产第一线,商品粮供应已经不能满足非农业人口急剧增长。

  说到城乡矛盾,***讲过一段意味深长的话。1961年5月21日至6月12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工作会议上,***谈到农民为工业化承受的负担问题时说:“现在地主阶级被我们打倒了,实际上是城里人跟农民争饭吃,争肉吃,争油吃,争鸡蛋吃,争棉花,争麻,等等。很多东西统统被收购起来,农民很不高兴。这样一来,就使工农之间发生了尖锐的矛盾。这个矛盾不解决是很危险的。”

  按人均计算,全国农村拥有粮食消费量1957年为409斤,但到1960年只有264斤。过低的口粮,加之没有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来弥补口粮的不足,致使农村出现了大面积的饥荒,并且出现了严重的非正常死亡。据《当代中国的安徽》一书记载,1957年底安徽全省人口为3064万,到1960年底只有2557万,减少了487万。

  由于大量的非正常死亡已经发生,考虑到不可能继续挖夺农民的口粮,中央政府决定精简城市人口以减少商品粮的供应。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一是鼓励职工返乡,三年间有近2000万人转回到农业生产,也就是上文提到的2000万人迁出城市, 只不过由于不能公开否定“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之三面红旗,这项涉及几千万人的大精简在当时执行得非常低调,没有作任何公开的宣传报道。二是开辟新的生产服务部门,使得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有所发展;三是限制农民进城,劳动部门规定凡在城市的企业、事业单位用人,只能从符合条件的城市青年中招收,1961年之后,要成为国营企业工人一般首先要有城市户口;四是鼓励知识青年上山下乡,1962-1966年有129.28万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其中插队的为87.06万人,到国营农场就业的为42.22万人。

  “狗日的户口”

  斯诺曾经感慨长城让中国人长年处于某种“戒严”状态之中。事实上,越来越苛严的户籍制度同样使中国进入了某种紧急状态。1964年,国务院转批公安部户口迁移相关规定的基本要点时提出两个“严加限制”:对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要严加限制;对从集镇迁往城市的要严加限制。1977年,国务院第一次正式提出严格控制“农转非”,此后公安部具体规定了“农转非”的内部控制指标,即每年从农村迁入市镇的“农转非”人数不得超过现有非农业人口的1.5‰。

  在《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费里曼、毕克伟、塞尔登合著)一书结语,作者这样写道:

  反市场的集体化教条主义把农民锁在村里,无视农民流动的要求和市场的力量,它们在有的地方已削弱了农民家庭文化中的保守成分。……由于贬低农民文化的价值,集体农庄看上去像一匹不能运货的跛驴。随着集体农庄与国家堵住了劳力流动的出路,不能充分就业的家庭劳力增加了。把额外的家庭劳动时间视为免费的农民家庭情愿辛勤劳动,谋取生计。因此,集体活动范围的无情扩大,使那些家庭感到家里像被盗了一样,而他们相信,他们的生活本可以过得更省更好。由于缺钱的集体农庄效益差且分配不公,农民家庭拼命地让某个家人在国营机构中谋得一份拿薪水的工作,不管什么工作,只要挣钱就行。为了勉强活下去,农民们只得适应这种环境。

  对于中国的城乡隔离,秦晖先生写过一篇《南非,中国的前车之鉴》,将中国与南非历史上的暂住证做了简要的比较:“中国的市场竞争力,来源于中国的低自由、低福利、低人权。中国如果不搞全球化,就相当于朝鲜,不可能有什么奇迹;如果不是低人权,也就相当于现在的东欧国家,也不会有太大的奇迹——全球化和低人权这两个加在一起,就有了奇迹。中国经济奇迹的终极因素,就是两个:圈地运动,农民工——如果没有这两条,就无法想象爆炸性的城市化和世界工厂地位。”两国有个共同的景观,就是大批的城管在街上巡查,可以将没有暂住证的人抓走。这也是当年孙志刚在广州死于非命的时代背景。

  在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下,上个世纪整个六七十年代自然流动的人口几乎没有,城市与农村以及城市之间处于一种“隔离”状态之中。出生在农村的孩子如果想进入城市,只有考学、参军(提干)、招工(或者顶替在城市工作的父辈)、婚嫁等非常有限的几种。而这一切,无一例外地成为小堡村村民走出乡村、“鲤鱼跳龙(农)门”的具体途径。

  户口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很快在城乡之间建立起一种基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教育等基础上的全方位不平等,农业人口因此沦为“二等公民”。

  19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户籍制度的松动,“农转非”控制指标有所调整,一些地方开始规定农民交纳一定数额费用就可成为当地有效市民,户口交易也因此成为近30年年户籍改革变迁中的独特现象。据有关报道,到1994年上半年,全国约有17个省共300多万人购买了城市户口,此项收入高达250亿元,这还不包括那些未登记在案的以及黑箱操作的部分。

  若干年前,《新周刊》杂志为此做了一个名为“狗日的户口”的专题,为农业人口沦为城乡分治下的“二等公民”鸣不平。梳理这一差别,最具反讽意味的是,直到1983年“严打”之时,许多罪犯的宣判词里仍有一条是“吊销城市户口”,其口吻颇似“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样悲哀的是,对于此时的中国农民来说,这种“政治权利”却是生而未有,连被剥夺的机会都没有。即使有朝一日进城打工,也像是这个国家的临时公民,不得不“暂住”在自己的国家里。

  “呼之则来,挥之则去”

  三年内有近2000万人口转回农村,在《大迁徙——1961-1963年的城镇人口精简》一书中有较为详细的叙述。尽管该书为我写作此文提供了不少素材,但是个中部分观点着实不敢恭维。比如作者在结束语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