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男儿当自强》唱遍香江,红透港九。
虽然大部分都是小年轻喜欢唱这首歌,但任何一个人当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浑身热血都会澎湃,郑桐以一个与歌坛无关的电影新人身份,一跃超过了一些老牌歌星,成为了1980年底,歌曲点唱率最高的歌曲演唱者、词曲作者。
这段时间郑桐忙得很,一直窝在家里写东西,他绞尽脑汁写了几首歌曲,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几首粤语经典歌曲,如《海阔天空》、《光辉岁月》、《真的爱你》、《一生何求》、《偏偏喜欢你》,加上《男儿当自强》、《梦醒时分》、《千千厥歌》总共八首粤语歌。
此时陈百强已经签约百代唱片公司,并在无线电视担当签约歌手,去年所唱的歌曲《眼泪为你流》还曾入选“港台十大中文金曲”,不过《偏偏喜欢你》却是两年后才推出的,而《一生何求》则更晚,乃是八十年代末推出的曲目,所以郑桐很理所当然地无耻剽窃了,不过这厮再剽窃之后,还是很有“良心”地在心里对着如今歌坛上的偶像级人物陈百强说了一句“对不起。”
至于beyond,那不好意思了,你们几个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玩泥巴呢,这几首歌歌喜欢,就先用了,以后凭你们的才华,再随随便便多写几首经典的不就OK了吗?
想到这里,郑桐不由得得意笑了,咱“穿越”过来,不能没点福利啊,黄沾和顾嘉辉这两个老家伙催得紧,加上咱是半桶水,为了凑一张粤语唱片,咱连女孩子的歌曲都剽窃了,作为男人,你们更没有什么可说的吧。
《梦醒时分》和《千千厥歌》两首,纯粹是因为郑桐喜欢,也曾听哪位男歌星翻唱过,觉得很有味道,所以才下意识剽窃掉,这两年香港粤语歌曲非常流行,已经从英语歌曲的铺天盖地中杀出重围,渐渐占据主导,形成了香港独具特色的粤语歌体系,如今如日中天的许冠杰、徐小凤、叶丽仪、陈百强之辈,也都是唱粤语歌成为歌坛大哥大、大姐大级别的人物,真正要唱,就从唱粤语歌来打响名号吧。
跟着黄、顾二人久了,郑桐也真正开始系统地学习作词作曲,现在的他不仅能唱,也能磕磕巴巴地弄出一些五线谱,虽然依旧有些“惨不忍睹”,不过比以前可强多了。
足足弄了一个多礼拜,才把八首歌曲弄出来了,看着一堆皱巴巴的纸片,他得意地吹了吹口哨。
因为坐得太久,郑桐浑身有些酸痛,他站起身来,不由得叹了口气,要是再这么下去,一身功夫就要废了。
他缓缓拉开架势,不住地震动全身筋骨皮膜,足足过了十几分钟,全身上下才渐渐发出声响,犹如清风过隙,犹如微不可闻的春雷之声,不过没有多久便渐渐消沉下去。
郑桐弹弹脊椎骨,不由得再度叹了口气,暗自道:“想不到竟然离暗劲越来越远了,看来这俗世红尘,还真是消磨意志的地方。”
他内心突然升起一丝警惕,不过转瞬间又把它放下了,当年师傅宋道人遭遇化境入“道境”的瓶颈,不惜踏破万丈红尘十余载,不就是因为红尘历练人吗?自己有自己的追求和计划,只要本心不失,红尘之中必能找到自己的本我,不让俗世污染。
想到这里,他眼神坚定起来,收了势,推开房门,出来客厅。
这两天李雨桐非常忙碌,自从她辞掉工作之后,一心一意遵照“老公”指示,先是到浅水湾四处打听半山区别墅的情况,对比了许久,才最终拿到了两套别墅回来给郑桐,一座位于中半山区的御花苑,一座是位于太平山顶的嘉惠园,郑桐当即定夺,买下了嘉惠园的面积三千多尺的一座别墅,花费足足一百五十多万港币。
这在当时是天价。
不过郑桐可是知道,只要再过一个八到十年,这座豪宅将会翻上数十倍甚至上百倍倍的价格,真正成为亿万豪宅。
既然是投资,地产就不能放过,等到将来有钱了,和政府打好关系,多弄几个房产项目,根据自己的“长远眼光”,未必不能与李嘉诚、李兆基等超级富豪一较高下。
买下豪宅之后,郑桐的财富立即缩水一多半,所以郑桐这时候才头疼,自己赚钱速度还是太慢,所以在黄沾和顾嘉辉及吴思远等人的催促下,希望趁着《黄飞鸿》大卖的期间,灌录一张唱片,赚上一笔,以解“穷困”之虞。
今天可能这丫头是去香港工商部门去弄成立证劵公司的事了,这事情也非常繁琐,加上成立公司后也要招人,这所有的事都是李雨桐一个人在操办,有的时候让郑桐觉得心疼,说要招一个专业人士太帮她,不过都被节省而勤劳的李雨桐推辞了,让郑桐心里非常感动。
这才是真正把自己当男人的贤淑女人,值得一辈子捧在手心呵护的女人。
嘭嘭,突然门外传来很大的敲门声,郑桐不由得一笑,这丫头是不是忘记带钥匙了。
等打开门,郑桐却发现门外站着两个陌生人,前面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身上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貂皮外套,里面是一件缀花衬衣,底下笔直的女式西裤,加上一双擦得锃亮的皮鞋,这身搭配让郑桐感到十分别扭。
在中年妇女的身后,一个大约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叼着一根烟,吊儿郎当的,耳朵上还吊着一只硕大的耳环,带着一顶鸭舌帽,身穿短袖牛仔衬衣,下面大码喇叭裤,一副新潮青年的打扮。
“请问你们找谁?”郑桐疑惑地问。
中年妇女冷着脸上下打量这郑桐,此时郑桐一身休闲装,脚下蹬着一双拖鞋,全身上下平平凡凡,丝毫没有吸引人之处,登时让那中年妇女更生出几许不满。
“我找我女儿。”中年妇女冷声说道。
“你女儿?”郑桐一愣,“这是我家,你女儿怎么会在这里?”
中年妇女眉头一挑,登时对郑桐的厌恶更深,语气更冷了,“我女儿叫李雨桐,听说她搬过来了,我想地址应该没错。”
郑桐顿时打开大门,热情地把中年妇女和那新潮青年迎进来,不住口地抱歉。
“对不起伯母,我不知道是您,请坐请坐。”
郑桐把两人迎进客厅,在沙发上落座,便去倒咖啡。
中年妇女趁着郑桐忙活的时候,站起身来打量着整个公寓,随即自顾自走到卧房门口,推开卧房的门,当看到里面大床上两只齐头并排放着的枕头和挂在衣服架子上的女式衣服的时候,她的脸色简直难看到了极点。
她愤愤地坐回沙发,一双手紧紧攥住拳头,望着端着咖啡过来的郑桐,眼睛简直要冒出火来。而那个新潮的小青年,坐在沙发上,翘着脚不停地抖动这,轻蔑地看了看郑桐,烟灰被他弹得到处都是。
郑桐感觉敏锐,他自然看得出来,这未来的“岳母”大人是善者不来,不过他也没有畏惧之心,自己和李雨桐是真心相爱,他也早就决定和李雨桐结婚,生在二十一世纪的他对所谓的父母之言完全是不屑一顾,只要自己喜欢李雨桐,谁也不能阻挡她成为自己的女人,就是她的父母也不能,这就是郑桐的决心。
“请喝咖啡!”郑桐仿佛没有看到李夫人的怒意,客气周到地奉上咖啡。
“你是郑先生吧?”李夫人咄咄逼人的眼神望着郑桐,没有等他回答,继续说道:“我女儿因为你辞掉了工作,我是听到这个消息才过来的,谁知道刚到女儿的公寓,房东竟然告诉我,我女儿居然搬到你这里来和你同居,你有什么权利教唆我女儿这么做,你还……你还唆使她和你同居,你简直是不要脸至极,你今天必须要给我一个解释。”
听到李夫人的话,郑桐微笑的脸色丝毫没变,不过他先没有理会李夫人,而是对那新潮青年说话。
“你知不知道在别人家乱弹烟灰是不礼貌的事情,烟灰缸就在桌子上,给我灭了。”
那青年听到郑桐的说话,脸上显露出怒容,一股潮红血色冲上脸,登时便要拍案而起,结果郑桐突然一声呵斥,震得他几乎腿一软。
“听见没有?给我灭了!”
郑桐的这声断喝,让那青年一哆嗦,看到郑桐眼里的一股煞气,登时惧意不由自主地冒了出来,手中的烟鬼使神差地摁灭在烟灰缸里面。
郑桐是何等见识的人,加上身上有功夫,又参加过战争,这样一个小混混在他蕴含气劲的呵斥下,岂能不惧?
郑桐的一声断喝,也让那李夫人身体微微一哆嗦,眼中闪烁过一丝惧意。
“李太,不好意思,现在我和雨桐还没结婚,就先称呼你为李太了,现在是自由社会,讲究的是恋爱自由,我和雨桐真心相爱,我很珍惜她,所以我会和她结婚。”
“因为我想照顾她,所以我让她搬过来跟我住,因为我想让她以后过上好日子,所以我让她辞职,李太,这样的理由我想应该足够了。”
郑桐的话登时又将李夫人的怒气勾了起来,她冷笑地指了指周围,“这就是你给她的好生活?你有什么能力给她好生活?你知不知道,我们家雨桐已经和别人订婚了?”
这句话让郑桐勃然色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