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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新一轮的劝说


  如果销售员第一次简短的劝说没有成功,那么,他应该立即进入新的劝说阶段,同时,他应该总结一下第一次劝说失败的教训。如果销售员已经写下了之前准备的后续劝说的要点,那么,他应该确保自己已经牢牢记住了它们。销售员要把之前准备的劝说理由一一派上用场,将商品吸引人的细节展示给顾客。在最后总结的时候,销售员的观点和理由都要力求简短有力。

  一般而言,直到劝说阶段临近结束时才能提及价格,因为如果过早提及价格,顾客的注意力就会集中在价格上。销售员要做的是把顾客的注意力吸引到商品质量上。

  不恰当、无关或者琐碎的事情不应该在劝说阶段提及。留给顾客理解一个卖点的时间不应太长,以免出现顾客开小差的情况。

  如果销售员的劝说在某个地方被打断,那么此时销售员就要注意,新的劝说要与之前的劝说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不能出现前后不一的情况。重新开始劝说时,销售员应该简单地回顾被打断之前的部分,从而将前后劝说恰当地联系起来。

  1.顾客的“真相”

  为了最大限度获得对方的认可,销售员应该表明,自己的工作是向对方提供服务。这种态度除了能为销售员赢得生意外,还能为他赢得主顾。向商店推销批发类商品的销售员要知道,他的客户批发什么种类、什么质量以及多少数量的商品可以实现收益最大化。销售员要利用自己的知识给客户带来好处。销售员在做生意时应该公平、诚实且讲究策略。他应该避免给客户产生这种印象,即销售员只关心交易而不顾顾客的利益。

  零售商店的销售员普遍采取的一种做法是真诚地向顾客寻求建议,将顾客最中意的商品卖给他,即使销售员知道建议他买另一件商品会更好,他也不会那样做。其实,更好的做法应该是给顾客诚实而又专业的建议,最终如何选择就看顾客自己了。这样做的话,销售员能为自己的生意赢得长久的主顾。

  举例来说,假设有一个妇女喜欢在洗涤时不会掉色的商品,如果销售员看到她正准备购买一种会掉色的商品,那么销售员就应该及时告诉她这个商品会掉色。销售员这样做可能会失去一次交易的机会,但是,这比让顾客感觉商店偷了她的钱并开始讨厌这家店要好。失去一次交易的机会比失去一个顾客要好千百倍。

  在推销商品时,及时肯定顾客的判断和评论是明智的。这常常可以令顾客很满意,因为每个人都相信自己是聪明的,自己的判断是明智的。当别人看到这一点并且承认这一点,他就会很得意。这种肯定在销售员和顾客之间建立了一种平等的关系,这样的话,顾客就容易相信销售员给出的购买建议是合理的、诚恳的。

  2.劝说阶段,商品说明很重要

  人们注意到的东西很大程度上与他们的利益、预想或误解有关。实验证明,一个人无法轻而易举地看到一个事物的重要特征。他可能会误解看到的东西,或者相信他看到了不存在的东西。对于顾客来说,顾客可能看不到商品特质的重要性及各特质之间的关系。

  为了让顾客准确地理解商品特质,销售员应该引导顾客观察商品时的注意力。销售员必须确保他让顾客看到了商品的各种特点和品质,即特质。商品说明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点。

  商品说明会引起顾客强烈的兴趣,这种兴趣使顾客想去进一步了解商品。此外,商品说明也会引起顾客本能的好奇心,这种好奇心使其迫切地想要了解商品。虽然,看别人做一件事比听别人讲一件事更有趣也更有意义,但是,最让人感兴趣的还是亲自尝试。

  在大多数的销售工作中,商品说明在劝说阶段很重要。商品说明的目的:一是告知顾客,商品有哪些赋予其价值的特性;二是向顾客展示,商品的这些特性以何种方式和原理赋予其商品价值。

  销售员应该向顾客口头陈述商品的价值及商品所能提供的服务。销售员在劝说时,要以论据和建议对商品说明加以补充,这样做是为了使顾客将购买意愿付诸行动。

  口头陈述是为了使顾客看到,商品的特性与商品的功能之间是怎样的一种关系,以及二者如何能满足顾客的实用性需要。

  在工作的时候,销售员不应该犯一个低级错误:因为顾客可以看到商品的实物,所以就理所当然地认为,顾客能真正明白商品将以怎样的特性和功能为其提供服务。

  对顾客来说,看样品或商品说明就是为了尽可能地了解商品,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要准确理解并区分商品的各个特性及各特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商品将如何提供服务以满足买家实用性需求。为了满足顾客更准确地理解商品的愿望,销售员需要给出合理的引导。销售员必须确保他的劝说激起了顾客的兴趣,并且他能以最简单的方式让顾客了解自己推销的商品。

  在对商品进行说明的时候,销售员不能自以为是地认为,由于商品的重要特征很明显,所以顾客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到并准确地理解它们。这是不妥的。同样,销售员不能简单地认为,顾客懂了商品说明就会去购买商品。因此,无论销售员多么熟悉自己的商品,都应该在商品说明中把商品的重要特征一一展示给顾客,只有这样,顾客才有可能准确无误地理解商品。

  3.销售员常被质疑的地方

  有时候销售员会利用顾客一时的冲动去卖掉商品。这种做法不仅遭到了普遍的质疑,而且还得到了强烈的谴责。

  在古时候,在一开始拍卖时,拍卖商就会把商品的价格抬得很高,之后在交易达成之前,拍卖商会逐渐降低价格。同样的手段也常被用于展销中,如展销中的商品会被标明一个很高的价格,之后每天都会下降一点,直到该商品被卖出去。

  在现代,如果拍卖商不能拍得高价,他就会接受低价交易。但是,一般而言,现代的做法比古代的做法更容易拍得高价,因为现代拍卖商的做法能激发一种竞争精神。他们让顾客相互竞争。这唤醒了顾客的斗争精神。与私人交易不同,在举行公众拍卖时,与别人竞标的顾客经常愿意出高价。在拍卖场合,有人出了一个价格,这会使人们倾向于相信,该商品的价值要远超过这个价格。用这种方式推销商品,顾客的购买愿望会因竞争得到强化,通常,顾客的购买愿望不可能靠商品本身的特性激发。

  如果销售员是在为一家不知名的保险公司工作,他会发现,虽然他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工作上,但是,取得的工作成绩却差强人意。这是因为,要推销出保险就先得推销自己的公司。一般而言,当公司的声誉已经在顾客中散播开来,不仅销售员会对自己的劝说更有信心,而且顾客也会更容易接受推销建议。是公司的声誉增强了销售员劝说的效果。

  4.富有“争议”的推销手段

  为了赢得顾客的信任并促成交易,一些销售员会在表演或舞会等场所取悦顾客。虽然这些手段偶尔会奏效,但是这些做法偏离了销售工作的初衷,而且使用这些手段也是颇富争议的。这种做法距离行贿只有一步之遥,常常会使销售员误入歧途。

  在工作中,一些销售员的成功依靠的是向顾客妥协,而不是吸引人的劝说,这种成功不能长久。在较易成功的劝说中,销售员根据顾客的实际需求展示商品的特性。如果销售员不能依靠劝说完成交易,那么这就说明哪里还存在很大的缺点。这个缺点要么是销售员自身的,要么是商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