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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日本“公娼制”的兴废(1)


  冯玮

  日本文化人类学者祖父江孝男指出:“在日本人的性意识中,存在着讴歌性的自然主义享乐之基层部分,和覆盖其上的儒教的严格主义共存的二元特征。”

  换言之,“严格主义”仅是表象,自然主义才是实质。在“三教鼎立”的日本文化中,日本土著宗教的神道教本身即立足于“自然主义”。据统计,《古事记》这本“日本神道教的圣经”共有35次直接提到性,包括性交和生殖器。许多深受神道教影响并沿袭至今的“祭”,充满了对性的崇拜。三岛由纪夫说:“祭是一种人类与永恒世界的庸俗的交配。这种交配只有通过‘祭’这种以敬神为名的淫荡活动才能进行。”

  日本的佛教亦淡漠“色戒”。日本中世纪既是佛教宣扬“性罪说”的时代,但也是前所未有的宣扬性享乐的时代;按胁田清子的说法,是“性罪说”的表象“性享乐”的本质。而日本曾经流行的“念佛舞”和“地藏祭”,则无异于性表演。日本的儒教虽然不接受与万世一系的“天皇制”相悖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孟子思想,但对《孟子·告子上》中的“食色,性也”之观念,却颇为推崇。日本的公娼制就是在朱子学作为“官学”全面影响日本的江户时代确立的。在日语中,“风俗店”即“色情场所”。仅此一词,即可使我们窥见日本人对“娼妓”的基本态度。

  鉴于中国迄今尚无关于日本“公娼制”之兴废的论述,笔者不揣浅薄,撰写此文,草述日本“公娼制”的嬗变。疏漏不实之处,敬请赐正。

  一“游女”获得官方认可

  中国人通常所谓的“妓女”,在日本最初被称为“游女”。顾名思义,所谓“游女”即四处漂泊,居无定所。“游女”源于何处,始于何时,迄今尚无定论。日本著名民俗学家柳田国男认为,“游女原初就是巫女”,但泷川政次郎在《游女的历史》中对此予以否定。他认为,“日本游女的元祖,是来自朝鲜半岛的朝鲜漂泊民白丁族”。

  奈良时代,被称为“游廓”的“妓院”开始出现。据史料记载,在奈良时代的养老二年(718年),为了满足在平成京(奈良)兴建元兴寺的工匠们的“性趣”,主管者在寺院附近建了一个“奴婢宿”,该“奴婢宿”就是“游廓”的缘起。

  随着“游廓”的接连兴建,“游女”也日渐增多。日本古籍《类聚名义抄》《和名类聚抄》等书,将游女称为“卖色女”或“夜发”。按明田铁男解释“所谓夜发,就是最底层的娼妓”。值得一提的是,游女中不乏才女,日本著名诗歌集《万叶集》中,亦留有她们的佳作。

  进入平安时代,即9世纪以后,游女开始定居于今天京都、大阪一代交通要道,尽管仍被称作“游女”。据大江匡房《游女记》所述,在一些交通要道,“游女”时常撑着小船在水面游弋,看见大船即主动靠近拉客。朝廷公卿、地方国司“凡有色心者,均和游女淫狎”。

  除了“游女”,平安时代还出现了被称为“傀儡女”和“一匹狼”的专为底层民众服务的“游女”,以及被称为“白拍子”的游女。据日本名著《徒然草》所述,“白拍子”得名于平安末期无笛鼓管弦伴奏的舞蹈。因很多“游女”女扮男装跳这种舞,因此“白拍子”遂成为“游女”的代名词。据称镰仓幕府创建者源赖朝的弟弟、著名武士源义经的情人静,就是“白拍子”。据《平家物语》《源平盛衰记》《太平记》等多部史籍记述,当时在战场上卖身挣钱的“游女”日趋增多,将军为了提升士气,经常召集“游女”劳军。此类“游女”无疑就是“军妓”之原型。

  此外,当时还有一种被称为“长者”的高级妓女,也人数日众。所谓“长者”,原意为“拥有很多土地的富人”。该词和“游女”结缘,主要因为当时达官显贵出行,经常下榻于富人私宅,富人常让当地美貌的“游女”,甚至自己的女儿招待达官显贵,久而久之,“长者”便成了“高级游女”的代名词。

  进入镰仓时代后,游女日渐增多,首任幕府“征夷大将军”(简称“将军”)源赖朝遂任命源义成任“游君别当”,负责裁断与“游女”相关的纠纷案。不过,“游君别当”仅负责司法,既不负责对游女的管理,也不负责征税。

  室町时代后,京都街头和神社寺庙附近,开始出现“茶屋”、“游女屋”群落。这种群落,就是“花街”“游廓”“游里”“倾城町”的雏形。据《灰屋绍益和吉野太夫》记载,“室町幕府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当政的应永四年(1392年),东洞院七条附近的倾城町获得‘免许’(执照),此为洛中(京都)游里之嚆矢。”也就是说,1392年京都东洞院七条附近获准建立的“倾城町”,是最早获得官方许可的“游廓”。这,或可认为是公娼制之滥觞。

  公娼制度的正式建立是1528年。据《日本游里史》记载,“大永八年(1528年),室町幕府设倾城局。同年6月,由春日修理太夫推荐,竹内新次郎出任‘倾城别当’。倾城局负责处理与游女有关的一切诉讼,同时负责颁发官许只鉴札(批文),同时每年向每个游女征缴15贯文税金。若游女不予缴付,则没收其财产。这一年是公娼的纪元元年。”

  至室町末期,“花街柳巷”在京都一些地方呈鳞次栉比之状。《师守记》《看闻御记》《荫凉轩日录》等公卿和僧侣的日记,均明确记载了当时“花街柳巷”的“盛景”。例如,著名禅僧一休宗纯的《狂云集》开篇即写道:“歌酒之客,前往此处者,皆为风流之情事。今街坊上,十间门面中有四五间为娼楼。”

  二“游女”的风光时代

  江户幕府建立后,德川家康即在堪称其“施政纲领”的《成宪百条》中强调:“设游廓虽非良策,但若加以严禁,则不义之大失将日显”,即明确宣布了对“游廓”只疏不堵的精神。根据这一精神,元和三年(1617年)三月,江户幕府颁布了《元和五条》,规定:(一)游女町不得设于非经允许的地区;(二)游女町只准白天营业,客人在游女屋滞留不得超过一昼夜;(三)游女不可穿着奢华;(四)游女町必须简朴,游女町管理者享受其他町管理者同等待遇;(五)如发现不明身份者,必须向官衙举报。

  《元和五条》颁布后,江户幕府将日本桥葺屋町北面一块长宽各约220米的四方形湿地(今天东京人形町一带),批给经营“游女屋”的庄司甚右卫门等作为建“游廓”用地。由于这块地方芦苇丛生,因此被称为“葭原”。1618年11月,葭原有“置屋”(根据客人要求派遣游女和艺人的店)17间、“扬屋”(召唤游女和艺人前来和客人玩乐的店)24间。不过,最初那里叫“游女町”“倾城町”,并不叫“游廓”,后由于四面有壕沟高墙,宛如城廓,所以被称为“游廓”。另外,因“葭”和“吉”同音,都读“よし”,故改称“吉原”。江户时代最大的游廓吉原,因此建成。

  吉原是江户唯一官许“游廓”。当时,住在江户的男人有两个愿望,一是去伊势神宫参拜;一是去吉原游乐。“世间暮色苍茫,唯吉原如同白昼,夜色黑暗沉沉,唯吉原月色皎洁。在约有两万坪的土地上,游女屋鳞次栉比,闪耀着无与伦比的光芒。”

  吉原地处远离町人集中区域的偏僻地段。随着江户人口的增加和商业的繁荣,吉原逐渐成了商业中心地段。幕府担忧武士成为吉原的“常连”(常客)至斗志丧失,遂决定将吉原迁至郊外。1656年10月,幕府下达命令,将吉原迁至浅草(今天的东京浅草)北面一个叫“日本堤”的地方,将总计600名“汤女”全部送往吉原,允许其夜间经营,禁止江户一切“汤女”(又称“风吕女”,即澡堂里的妓女)从事营业活动。之后,人们将迁址前的吉原称为“老吉原”,称迁址后的吉原为“新吉原”。

  在获准夜晚经营后,吉原开始成为“不夜城”。根据吉原游历指南《吉原细见》记载,1728年(享保十三年),吉原的“游女”人数为2552人,至1846年(弘化三年)达到7197人。“吉原”这一名词也随着“参觐交代”的实施而迅速传遍全国。随大名前往江户的武士,大都将去吉原一乐作为心愿。同时,由于晚上也获准营业,吉原的客源发生了显著变化:此前,因只能白天营业,只有武士有暇光顾。此后,白天忙于劳作无法光顾的町人,日趋成为吉原的主要客源。

  “游女”主要由被称为“女衒”的人贩子募集。因贩卖人口违法,所以“女衒”以“招工”的名义募集。“女衒”购得的10岁以下的“后备游女”叫“秃”,15岁以上的“预备游女”叫“新造”。吉原的“游女”一般至27岁“改行”。改行的“游女”或出嫁,或成为“私娼”,或充当“遣手婆”侍候“现役游女”。

  在“旧吉原”时代,“游女”分为“太夫”“格子”“端”三个级别。“太夫”色艺俱佳,待在自己的屋子里接客;“格子”待在有“格子”,即比较高档的“游女屋”接客;“端”则是一些小“游女屋”的“游女”的统称。在“旧吉原”时代末期,“端”又细分为“局”“端”“切见世”,其“游女”分别称“局女郎”“端女郎”“切见世女郎”。“局女郎”有自己的一间小屋,并在自己的小屋里接客,而“端女郎”和“切见世女郎”则几个人住在有一个个“割床”(隔间)的大房间里接客。在吉原,“游女”每年仅休息两天:正月初一和盂兰盆节。除了一部分高级“游女”,一般的“游女”几乎每天都要接客,即便身体稍有不适也不例外。

  至“新吉原”时代,虽然“游女”的数量显著增加,但是最上层的“太夫”的人数却显著减少。在“旧吉原”时代,“太夫”有七十人左右,但至宝历二年(1752年)仅剩一人。八年后,最后一名太夫退役,吉原再无“太夫”。在江户时代末期,原先仅用以称呼“太夫”“格子”等上层“游女”的“花魁”,开始泛指所有“游女”。“太夫”所以消失,究其原因,主要是元禄六年(1693年)幕府颁布命令,禁止大名、旗本光顾吉原。主要客源的骤然减少,使日常开销很大、需要有与其身份相配的房间和佣人的“太夫”难以为继。

  三私娼与公娼分庭抗礼

  虽然江户幕府屡禁私娼,但收效甚微。特别是在室町时代已经出现在“风吕屋”(澡堂)里为客人服务的“汤女”,以及产生于17世纪后半期、活跃于各地宿场(旅馆、驿站)的“饭盛女”两类私娼,更是人数日增。

  万治二年(1659年),江户幕府颁布了在交通命脉东海道的“宿场町”禁止卖淫的“游女禁止令”。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奈只能默认每个“宿场”可以有两个“饭盛女”。但实际上,一个“宿场”有二十多个“饭盛女”非常普遍。同时,随着江户日趋繁荣,一些“饭屋”逐渐发展为“料理茶屋”和“料亭”。这类餐饮店基本上都是包间,有被称为“仲介”的服务员负责送菜。这些“仲介”很快演变成私娼。此外,还有被称为“夜鹰”,即夜间在街头等拉客,以及“踊子”(舞女)、“船馒头”(船上的“夜鹰”)、比丘尼(打扮成尼姑的妓女)、“体重”(提着装有饼和馒头的笼子的小贩)、“枕艺者”(出卖色相的艺人)等各类私娼。

  私娼不仅日趋发展,而且和吉原“分庭抗礼”。其中发展最快的,是被并称为“四宿”的东海道四个“宿场”(旅馆):品川宿、内藤新宿、千住宿、板桥宿。这四个地区,今天都是东京著名的“红灯区”。其中最著名的,当首推新宿。新宿原是信州高远城主内藤氏从德川家康那里获得的一片别墅群。他将其中一部分用作“新的宿场”,并命名为“内藤新宿”,后简称“新宿”。追根溯源,今天日本第一大“红灯区”新宿的歌舞伎町,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发展起来的。

  另外,由于江户有很多神社寺庙,参拜者甚多,因此有很多参拜者歇脚、喝水的“水茶屋”。“水茶屋”设施简朴,最初的“水茶屋”仅供茶水,由年轻的“茶汲女”当服务员端茶倒水。至江户末期,“茶汲女”成了“茶妓女”。今天日语的“水商売”(“色情服务”)之义,即“典出于此”。

  四屡禁不止的卖淫行业

  进入明治时代后,以“世风一新”为目的,明治元年(1868年)11月,日本政府颁布了《卖淫女取缔令》,禁止私自卖淫。1869年3月,刑法官权判事津田真道发表了题为《废娼建议书》,认为允许娼妓存在,是对女性人权的无视,呼吁废除“公娼”(据称,“废娼”二字最初即出自此建议书),但未获政府认同。1872年10月,新政府颁布了禁止为私娼提供卖淫场所的《贷座敷规则》,但公娼依旧合法存在。当时,有人曾从晚上8点至9点在吉原门口进行过统计,在一个小时内,共有约1900人出入,其中14岁不到的约有50人,15-17岁的约有170人,18-24岁的约有500人。有人戏言,“那时逛妓院就像上厕所”。

  1882年4月14日,群马县贴出布告:“1888年6月前关闭全县所有游廓。”此布告成为日本官方全面“禁娼”之先声。1893年,群马县关闭了所有“游廓”。由群马县着其先鞭的“废娼运动”,很快波及全国,由各团体发动的废娼运动一时轰轰烈烈,但娼妓并未因此禁绝。

  进入昭和时代后,废娼运动继续展开。1928年11月,以松浦有志太郎为首的“京都废娼同盟”宣告成立。同年12月,“京都女权同盟”发表声明,呼吁废止公娼。秋田、福井、福岛、埼玉四县则通过了由“公娼废止期成会”提出的“废娼建议案”。1933年,日本内务省颁布了“娼妓管理规则改正令”。根据这一政令,原先处在“游廓”内不得擅自出入的娼妓得以自由出入。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为了构建“总体战体制”,很多娼妓成了劳动者,“游廓”也随之发生变化。例如,“先斗町歌舞练习场”成了“市设三条共同勤劳所”。

  战后,1946年1月,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发布了以“废除一切容许公娼存在的法规”为基本内容的指令,指出:“日本公娼的存在和继续有悖于民主理想,有悖于全国国民的个人自由发展。”秉承盟军总司令“旨意”,1946年2月20日,日本政府颁布了《娼妓管理规则》,废除了一切与娼妓相关的法规。公娼废止后,3165家妓院约10400名妓女“失业”。

  “公娼废而私娼兴”导致的性病流行,成为战后一大社会问题。据推测,1947年,日本全国性病患者为40万人左右,比前一年24万人增加了16万人。以此为背景,日本政府于1948年7月颁布了《风俗营业管理法》和《性病预防法》,允许在东京原先的“游廓地区”和“集团私娼窟”共17个地方经营“特殊吃茶店”,即默认卖淫。由于之前警察署为了对游廓等地区加强管理,在地图上将这些地区用红线标示。因此。民间俗称这些地区为“红线地区”。

  1956年5月21日,由于“废娼”呼声依然强烈,日本颁布了《卖淫防止法》,并于1958年4月1日全面实施。至此,历史悠久的“公娼制”寿终正寝。至这一天,全国39000间各种名目的“妓院”灯火熄灭,12万名娼妓“下岗”。

  今天,日本有着称之为“风俗业”的庞大的色情行业,是一个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卖淫防止法》第4条规定:“应用本法律时,须注意不要侵犯国民的权利。”因此,《卖淫防止法》只明确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拉客、介绍卖淫、诱骗他人卖淫等,并不处罚卖淫行为本身,否则有介入他人私生活、侵害人权之嫌。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日本“风俗”如此,岂能靠一纸禁令革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