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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不写想说的


我不知道你们是否也曾和我一样对自己的名字很陌生,甚至可以说有点排斥,害怕这个“坏东西”与自己扯上太大关系。很多时候,听到别人喊“王启蒙”或者在某张纸上见到“王启蒙”三个字,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人是谁,文艺一点的说法是“这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我自己的看法是人的肉体和灵魂是两个独立的存在,肉体只是灵魂的一个留宿,对我而言,“王启蒙”只是我肉体的名字,陷在文字中太久,被太多形而上的意识潜移默化,以至我对这个名字时常陌生,任何人可以把肉体拿走,我不在乎,(不必强调“我‘真的’不在乎”,那会让我感觉在垂死挣扎着让全世界理解自己。)肉体本就是我的一间房子、一件玩具,没了肉体更好,灵魂更透明干净,别人再也看不见寻不到我,这个世界也便完全属于了我。

但是,社会是咄咄逼人的,身边不断有人劝告我要提高社交能力以便日后在职场成大器,他们喜欢做人生规划,带着目的去生活,而我更喜欢漫无边际的生活,大概此生是以写作为生了,但我永远也不想以写作维生,我不要像东东枪那样说“我写书是为了还房贷”,这句话真实到残忍,打碎了所有文学工作者美丽的假象,即使这样,我仍然要呐喊“我不会为了生存去书写,活下去一定不是生命来这的目的,我不要爱情,不要家庭,不要朋友,我偏要独立行走,能活多久就活多久,能写多久就写多久,就是要问问你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彻底忠实于文字的人。”

在这个年纪,我没有经历像蒋方舟一样的沧桑,虽然她并不承认,但她确是见识了比我多得多的社会阴暗面,对人生的思考更加智慧和大气,而我所能写的只是平日生活里见到的些许人和事,更多的是自身犯的错和想象的我的样子。

我开始构想这部作品的时候正值高三那段血管喷张的日子,在同学们看来,那段时间我们应该把自己的所有都献给高考,而我正是在那些枯燥的课堂上开始在零星的碎片上记录下创作之初,经常在老师激情澎湃的时候我灵感小爆发,迅速随即撕下草稿纸的一块写下一些人名、一些片段,我总是很珍惜自己说过的话,我会把那些产量极少的短信、说说摘抄在小本子上,把这些一闪念的句子统统放进湖蓝色长方形铁盒里,用印有埃菲尔铁塔的盖子盖上,也并不想有朝一日会再打开来看看。但这次我是铁了心了要把这篇小说写下去,尽管我知道这是一个痛苦且漫长的过程。

我和周围人是不大说话的,甚至在刚刚过去的毕业季,在那些被贴上共患难的情谊下,我也没有保留同桌的电话号码,没有照毕业照,没有参加聚会,班长说:“蒙蒙(叫我恶心),去吧。”我说:“不去,太吵。”他说:“没劲。”我说:“就是没劲,去了更觉得自己其实真的挺没劲的。”他们说我故作清高,但我认为不是,这并不是为自己辩白,而是可怜我自己,因为好像这么多年来,我已经不知不觉丧失了说话的能力,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同情吗?说这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以前在课上我迫不及待地把写下的那些片段拿给同桌看,逼他拍手叫好,我自己心里明白,仓促的字迹加上舌如弹炮的解说更会让他迷茫,可他每每总是避开直面文字,而说些以后我要一炮而红的祝福语,那时我会暗暗鄙视他,也同时觉得自己真强势呀,期望他称赞却又感到这种虚伪的悲凉,在粉笔灰做背景,我自导自演的一场戏里,他是受害者,平白受了我一番言语的刻薄和精神上的羞辱,最后还摸不着头脑,感叹一句“这人真奇怪”。现在觉得他更像是在同情我,他什么都明白。

后来我也渐渐为自己的强势而感到耻辱,但这种行为却没有好转的迹象,用老师形容我班一个极其调皮至班主任无可奈何任其疯疯癫癫的女生的话叫“勇于认错,死不悔改”,我也是,我实在无法抑制灵感迸发时的喜悦,这快感胜于近距离感受某位大人物的体香。可即使这样,我给人看的也永远只是断断续续的文字,以前我还在写主流文字的时候,我羞于把自己的内心世界暴露人前,大家会说你无病呻吟,有一位朋友说过:“才多大的年纪就说自己不再相信生活,才多大的年纪就说伤透了心,才多大的年纪就说没有希望,才多大的年纪就经常发些蛋疼找抽的状态,人生那么长,你自以为的忧伤其实算个屁!”一开始觉得这槽吐得轰轰烈烈,但一细想,也许真的是你不曾历经别人经历的伤痛,因而你并未能真正触摸到别人的累累伤痕,当然我承认大多的伤感文字都有点酸溜溜的、故弄玄虚的嫌疑,像那些华丽的辞藻一样让我不屑,但我也常反思,是不是我还未走进他们的世界,正如我抱怨别人不懂自己的伤痛一样我也没能领悟到别人的伤痛。如果说“自以为的忧伤其实算个屁”,那么欢乐呢,是不是别人欢乐时我也要自命清高地甩一句:“因为你没能苦民所苦,所以才没心没肺地笑?”我开始相信,不管别人或悲或喜,我不置一词比口若悬河更尊重情感,任何一位笔者把自己想象的世界描绘出来都应该得到最起码的尊重。

现在我尽可能地把文章写得能乱则乱,不想要再循规蹈矩下去,也不想标新立异。最近看到一篇抨击“西藏旅游热”的文章,开头就说:“15年前,如果你去拉萨,别人会羡慕你,那是安妮宝贝小说中隐忍冷冽的女子和温润厚重的男子才配前往的‘圣地’,充满了诸如‘追随内心’、‘精神洗礼’、‘摆脱俗世’之类的隐喻。15年后,如果你去拉萨,别人会鄙视你:‘还能再俗一点?’”这段话对我的打击很深,我认为写得并不真实,作者以为诋毁拉萨、诋毁一群朝圣者就可以使自己的文章在恶俗中做到更清醒,然而这样的标新立异来得太刻意、太不真实,因为我看到的拉萨仍然是美的,也许在大多数人眼中拉萨都仍然是美的,这就够了,我宁愿继续做俗人眼中的大俗人一个。

我确是越来越希望无人读懂我简简单单背后对自己的反思,暂且不说什么对社会黑暗和人性泯灭的思考,因为站在一个理科生的角度,我承认对中西方文化知之甚少,站在学生的角度,我承认尚未深入到社会底层去体察民之疾苦。之所以在还未历经沧桑时就执笔写这部作品,原因有两点。第一,在高二的时候我发现我的记忆力正在减退,,虽然我不愿承认并极力佐证,但无可奈何的是的的确确我得了一种我还不知道名字的病,不管是生理上的还是心理上的,它都令我对写作生涯开始恐惧,也感受到了时间的宝贵,特别是对于一个还没有代表作的笔者来说,忘记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摊上了就纠缠到死。第二,当我读到《百年孤独》,走进马尔克斯的世界时,我是着实惊喜乃至惊吓了的,因为这和我构想的《杀死苹果》同样怪诞离奇,即使他是大文豪,我还是选择冒着模仿的罪名写下去,作此声明,绝非想靠他来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让大家误以为我是什么天才作家,狗屁,我只是一个经常逃课写了N份检讨书之类东西的大一学渣,而且辅导员预言我的这种学渣生活会在未来持续升温乃至腐烂变质不会好转,当然,我也不是那么好的材质成为臭豆腐。

我只是偶然在梦里和马尔克斯邂逅了。

哎呀,乱七八糟,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不过在我开始真正找个大本子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不应该像往常写文章那样不断反复审查,偏离了主线就及时纠正,这是一种阻碍情感宣泄的写作方法,尝试让文字滔滔不绝喷涌而出的欲望在我心中萌芽,在这里我要向你们说句抱歉,你们读到的文字可能并不连贯,甚至不知所云,希望你们能理解我一片为了尊重情感而怠慢文字的赤诚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