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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前辈们


一声号角,五百兄弟来相见。

风花雪依旧站在帐篷前,看着一股股黑烟从自己支起的空隙跑出。黑烟们很悠闲,希望自己能细水流长,用黑烟的状态多存活在这个世界一会儿。听见号角声,他无奈地从腰间抽出他的那把短刀,现在才发现那把短刀是生锈的,在阳光下,看起来凸凸凹凹的,完全不光滑。这把短刀和主人一样,经历太多的岁月,身体总会变得破旧,外表不在鲜艳,只能修行自身的内部。

风花雪握着短刀,隔空对着帐篷的棉门画了一个正方形,然后棉门就真的有一块正方形的布碎裂,突然出现的大空隙让黑烟慌不择路,相互压挤着溢出,黑烟散去的速度快了,拿着短刀的风花雪笑了,笑着他完美的杰作。

这一次,第一个来到风花雪的面前是那位眼纹壮年。眼纹壮年递给风花雪一条黄瓜,说:“大哥,这次上任的是一个小子,长得不错,有我年轻时的十分之一。”

风花雪疑问地望着眼纹壮年,一刀切断了黄瓜。

眼纹壮年接着说:“男人要懂得爱护自己。”

无辜的黄瓜被风花雪夺去,又被狠狠地咬了一口,鲜血直流。风花雪道:“可能这就是天意。”他说的天意应该指的是许败的到来。

速度最快的小眼睛老人为什么不是第一个了,因为他被许败缠住了,真实情况应该是许败被他缠住了。

听见号角声,许败像打了鸡血似的精神大作,他觉得自己应该能够马上找到大部队了,号角声可是集合的意思,这一点许败还是懂得的。循着号角声,许败渐渐靠近吹得满脸通红的小眼睛老人。

老人的气力真不是吹的,对于这种号角,一般壮汉不用技巧是完全吹不出一点声音的,而他吹得能让十里之内的人都听到,这真的说明老人的内功非常深厚,深厚到可以忽略他的年龄。

大概一分钟,老人才停止吹号角,他气喘吁吁地把号角重新挂在原处,心里难过极了,今天的倒霉事全部被他碰上了,如果那些人看见我吹个号角吹得气血上涌,还不笑得躺在地上。

“前辈,前辈。”许败远远地看见了小眼睛老人,高兴地大喊着。这是他来这里遇见的第二个人。

小眼睛老人听力还可以,抬头望去,看见远处有一小男孩傻傻地向自己招手,他再次睁大眼睛看,虽然小男孩身影还有点模糊,但是他可以确认他不认识,难道是大哥的私生子?老人坏坏地笑着,为老不尊。

快乐激发了许败的潜能,在老人思考的期间,许败提着一坛酒又跑快了一定速度,好像步法有点像刚才他追丢的眼纹壮年,但看起来许败就像一只喝醉酒的鸵鸟,步履蹒跚。他在学习刚才眼纹壮年的步法,虽然奇怪,但有些舒畅。

“前辈,小子许败,是来这里复职的,不知道我该怎么走啊!”这一个复职之路真的算是艰难了,许败不是路痴,而是对这里根本不熟,即使看过地图,现在遇见一个活人,他当然要直说,不然拐弯抹角地把这个活人又拐跑了。

突然眼前来了一个小男孩,而且小男孩还说自己是来复职的,小眼睛老人努力睁大眼睛仔细看看眼前大言不惭的小男孩,大笑道:“小子,长得还可以,怎么学会撒谎了。难道你没听说这个军队最小的士兵也有五十岁了?你觉得你能当这里的长官?”说是复职当然不会是来当个小兵的,这一点小眼睛老人还是知道的。

“小子知道自己年龄欠缺,但是做为兵人,这点年龄的差距我是不会害怕的,前辈,请问您是这里的兵吗?”许败道。

小眼睛老人摇摇头,然后两眼看着许败手里的酒,许败看见前辈的眼神,快速地把酒递上。

“我不是这里的兵,我是这里的主人,小子,以后不要随便在这里问别人是不是这里的兵,你要知道,我们这些人在这里待了一辈子,这里的一切已经和我们融为一体,这里已经是家。如果你真的是来这里当最高的领导者,你一定要把这里当做你的家。”小眼睛老人道,说的都是肺腑之言,因为他看得出眼前小男孩的眼神里没有谎言的影子。

许败揭开坛子上的封布,说:“前辈,那小子就自罚一坛,并感谢前辈的点拨之情。”

老人也拿过一坛,说:“小子,一个人喝多没意思啊!咱们一起,喝。”

没有原因,许败好像天生有这种让人乐意接近成为朋友的气质,小眼睛老人从第一次见面就接受了许败,他感觉自己好像是和自己的孙儿喝酒谈天一样。

小眼睛老人给许败感觉也是如此。

一坛酒,两个人,一老一少,站在号角旁边,酣畅地喝着。

“前辈,好酒量!”许败一口气把半坛子酒喝了,眼神有点迷离,但大脑还是清晰的。

小眼睛老人则是醉了,手一松,酒坛摔在地上碎成一片,脚步颠倒,马上撑在许败的肩上说:“这算什么?想当年,前辈我千杯不醉,小子,咱们还没喝好,走,前辈带你去一个地方,继续喝。”

许败尽量撑着老人,又要假装没有撑着老人,怕降低老人的热情,然后随着老人的指引向聚会的地方前进。

无烟的帐篷内,风花雪坐在首位,号角声过后,五百兄弟来了四百四十九个,唯一欠缺的就是速度最快的小眼睛老人。

帐篷内的血腥味渐渐被烤肉的香味抵消,众兄弟坐成五十排,围成一圈,一圈五排。这个做法从这个连诞生后就出现了,每个人都有自己唯一的位置,当这个人牺牲后,则会由后来补充的新兵坐上,这个位置也算是一种军人的荣誉。

在坐许多人都是没有换过的,在坐的许多人停留在武王境界已经几十年了,这算不算是一种悲剧?

眼纹壮年道:“风大哥,那老不死的怎么还不来?不会趁着叫人这个空挡又去找旁边住的王寡妇吧!”

眼纹壮年旁边一位大嘴巴老人跟着道:“肯定是啦!前些日子我还看见他们在街上眉来眼去的。”

“看来老不死的春天到了。”眼纹壮年笑道。

如果小眼睛老人真能告别单身,眼纹壮年一定会羡慕加嫉妒,但他心里一定会祝福小眼睛老人的。

经眼纹壮年提起的话题,帐篷里的氛围一下子活跃起来,每个兄弟都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人还共享自己的修炼经验。风花雪很乐意看见众兄弟这样,他们都是在刀上甜血的人,从来不能考虑自己的未来会怎样,他们唯一的未来就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所以开心一天就是一种幸福。

大家越谈越开心,眼纹壮年兴奋的拿出自己新研究的药,刚拿出来大家就赶忙帮他收好,不要他打开。这里的人可都知道眼纹壮年的嗅觉和正常人不一样,即使他的药真能起死回生。

突兀地,许败和小眼睛老人就出现在帐篷内,小眼睛老人靠着许败,大声道:“小子,前辈是不是很厉害?我说让你飞你就能飞,前辈可不是吹牛。”

惊讶的小伙子接着惊讶,喝醉的老男人依旧醉着。但两人的出现方式太过吸引眼球,所以在坐兄弟一时忘记谈话,都直勾勾地望着两个年龄差距几十的男人。

“小子,看吧,我说这里有酒,咱们接着喝!”小眼睛老人随手提起脚下的酒,豪爽地忽略他人的自我灌酒。

眼纹壮年注意到了老人身旁的许败,马上附在风花雪的耳边,指着许败小声说:“风大哥,咱们的新头头来了!”

风花雪手里拿着酒杯,听完眼纹壮年的话,酒杯刚好停留在半空中,里面的酒荡起一圈圈波纹,好奇的他在打量着许败,看许败是否跟眼纹壮年说的不错。

许败没有发放军服,而且那件刚开始的军服因为血迹洗不掉而被侍女丢了,所以现在的他穿着一套青色的长袍,一副书生打扮。许败长得不错,虽然没有达到惊为天人的地步,但是算得上赏心悦目了。

风花雪发现许败站在那里,无时无刻地调动着自己的身体,以保持靠在他身上的小眼睛老人的平衡,说明这个小子是有武功基础的,而且心非常细。他也嗅出许败喝了酒的,喝的不少却没有醉意,酒量不错,是个爷们。

许败给风花雪的第一映像很不错,风花雪含着笑喝完了杯子里面的酒。

“老不死的,何事让你这么高兴啊!”大嘴巴老人问道。

“你才老不死呢!我可年轻着了!我当然要高兴了,这小子答应当我徒弟了。”小眼睛老人边喝边说。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大嘴巴老人的问题一波接着一波,他也开始看向许败。

许败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在那里笑着,希望自己能给大家一个好的映像,因为以后大家会有很长时间相处的,一开始就闹矛盾会很不好进行以后的工作的。

大嘴巴老人也是阅人无数,他知道世人大部分都是善良的,善良的人笑的时候会给人一种舒心的感觉,而许败就是,并且许败没有装着让人感觉舒心,是发自内心的。

小眼睛老人一会儿就喝了一瓶,大声说道:“这小子不相信我的武功,不相信人可以在空中飞一定的时间,我带他飞过来了,你们看到他刚才傻傻的表情吧!我只是今天遇见这小子的,但忘年交可不在乎年龄这个问题,我觉得这小子不错,可以做我徒弟。”喝醉的小眼睛老师好像怕别人跟他抢徒弟似的,声音越说越大。

“前辈,你累了吧?要不坐下?”许败关心地问道。

“这怎么会累呢?”小眼睛老人醉得摇起了脑袋。

大嘴巴知道事情的经过了,准备考量一下许败,看他是不是一个练武的材料。大嘴巴老人倒满一杯酒,把酒直接甩向许败,道:“小子,喝一杯,如何?”

大嘴巴既然要测量许败,这酒杯当然有蹊跷,他在酒杯上赋置了一些斗气,使之更有冲击力,更加坚硬,斗气的量他尽量放到了最少,如果伤了许败,那喝醉的小眼睛老人可能会跟他拼命。

酒杯速度极快,许败反应得更快,他敏感地察觉到飞来的酒不是很好喝的,也推测出那位长着大嘴巴的老人可能是要考量自己的武功,自己当然不能退缩。

只见许败在酒杯将要撞到他的脸庞时,迅速出手,用大拇指和食指准确地扣住酒杯边缘,然后借力打力,将杯中的酒送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