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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宋:士大夫时代(7)


  这次和议的主要内容是:第一,宋称臣奉表于金,金主册封宋主为皇帝;第二,宋每年进贡白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第三,每年金主生辰及正旦,宋遣使致贺;第四,金国归还宋徽宗遗体和太后;第五,东以淮水,西以大散关为两国疆界;第六,宋割东方的唐邓二州和陕西商秦之半给金国。

  对于这次和议怎么看?

  在历史上一直有两种观点。注意,是“一直”。有些人近年来为秦桧翻案,好像是“敢为天下先”、好像是颠覆前人观点,其实是炒现饭。说这次和议是不平等条约,是屈辱、卖国的,痛骂秦桧是奸臣、卖国贼,这是主流观点,是普遍的民意,也都为大家所熟悉。比如有首诗中就有“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的句子。在这儿就不多说了。

  我们就说称赞这次和议的观点。早在宋代就有人为秦桧翻案,为他开脱罪责。宋人王明清说:“和议定后,卧鼓灭烽逾二十年,此桧之功不可掩者也。”后来,明代邱濬就说:“秦桧再造南宋,岳飞不能恢复。”郎瑛继续阐述道:“使急于用兵,徒促沦亡,故南渡以来,虽多良将,帝常为贼驱,和议之后,故缓民养,国方有久立之规。是桧之心虽私,而和之事则当。”清人王侃说:“南宋屈膝事大,亦畏天保国之道。”清代著名的史学家赵翼也说:“高宗利害切己,量度时势,有不得不出于此者,厥后半壁粗安,母后得反,不可谓非和之效也。”又说:“以和保邦,犹不失为图全之善策,而耳食者徒以和议为辱,妄肆诋諆,真所谓知义理而不知时势,听其言则是,而究其实,则不可行者也。”当代著名的史学家陈致平先生也说:“宋金和议之后,双方维持了二十年的和平,给宋朝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所以秦桧的主张和议,从客观利害来说,其得失很难定论。”

  绍兴和议是否真的如他们所说的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呢?

  我们首先回顾一下整个绍兴和谈的过程,来看看赵构、秦桧等人是怎么求到的这个“和”。

  绍兴三年(1133)冬粘罕正式派遣使者与南宋进行外交谈判,这正合赵构的心意,于是赵构就派章谊回访金国。这是两国和谈的开始。但是,在这个和谈的过程中,双方的军事行动并没有停止。这时的主动权在金国手里,战争的形势是金攻宋守。

  金军首先在西部战场发难。绍兴四年三月,兀术率领十万金军从和尚原进攻仙人关,与镇守仙人关的吴玠兄弟展开激战,战况极其惨烈。最终,双方打了一个平手,金军的战略目的没有达到,只能退兵。同年,金军又在东部战场上发动攻势,结果韩世忠在大仪伏击金军,大获全胜,生擒其将士挞不野等二百余人,接着又乘胜追击,金军仓皇而逃,不少人溺死在淮河之中。这就是著名的大仪之捷。

  这一年的十二月,金军再次发动攻势,进攻庐州,又被岳飞部将牛皋击退。金军大部分撤退到淮北,金宋双方在淮水一带对峙。不久,金太宗去世,金军撤退。

  绍兴五年,赵构再次派人出使金国,此人在金国待了两年,绍兴七年才回到临安。在这个期间,金国基本上没有主动南侵,相反倒是南宋这边对于金国扶植的伪齐政权发动了猛攻。绍兴六年,张俊屯兵盱眙(今江苏盱眙),韩世忠屯兵楚州(今江苏淮安楚州区),岳飞屯兵襄阳,刘光世屯兵庐州(今安徽合肥)),称为“四大屯”。以这四大屯为基地,宋军大举北伐,连战连捷,大破伪齐军,岳飞收复了蔡州(今河南汝南),而刘光世也收复了寿春,韩世忠则在淮阳击败了来援助伪齐的金军。这一系列的胜利,导致金国废掉了刘豫的伪齐政权。受到一连串胜利的鼓舞,主战派纷纷上书要求一鼓作气,收复失土。但是,赵构没有答应,而是继续和金国和谈。

  这个时候,我们还不能说赵构的策略是错误的,因为当时南宋的军事实力是否能一举收复中原,这个还不好说。如果能够谈出一个比较好的结果,那是于国于民都是有利的。

  绍兴七年,那个回国的使臣报告了徽宗已经去世的消息。于是,赵构就再派王伦出使金国,要求将宋徽宗的遗体归还南宋。年底王伦回国,带回来一个比较好的消息,说金国同意归还宋徽宗的遗体和赵构自己的生母韦贤妃,甚至还愿意归还河南之地。这真是太好了,如果能够一兵不发就能取得这样的结果,那么这样一条和议,怎么也谈不上卖国。

  绍兴八年到九年,双方军队都按兵不动,而使者来往不断。谈出来一个结果是:金国第一步先归还陕西、河南之地,其他的再议。赵构高兴坏了,下诏大赦,犒赏群臣。

  然而主战派,对这个和议是不满的。岳飞就上书说:“金人绝不可信,和好决不可恃,相臣谋国不臧,恐为后世之讥。”对此,我倒认为这是岳飞的不对,你凭什么一口咬定金人不可信呢?从国家利益出发,没有任何理由反对一项如此有利的和议,通过战争不见得能够取得比这个和议更好的结果。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宋金两国真的按这个和议执行了,那么秦桧绝算不上奸臣,岳飞当然也不会有不白之冤。可是,事实就是那么无情。

  赵构已经派王伦到开封去谈怎么交接的事了,然而却没料到金人真的如岳飞所言,推翻了原先达成的和议。是金人一开始就在忽悠南宋政府吗?和议是金人的缓兵之计吗?不是。原因是金国发生了政变。原先的当权者主和派首领挞懒被杀,以兀术为首的主战派掌握了金国的军政大权。

  主战派掌权,不但不会同意签订一个这么有利于南宋的协定,而且还要一举灭南宋。果然,第二年,也就是宋高宗绍兴十年、金熙宗天眷三年(1140),兀术率军分东、中、西三路大举南侵,西路撒离喝进攻陕西,东路聂黎孛堇进攻山东,而中路则是由兀术亲率十万精兵从开封南下。

  面对金国的突然毁约和大举进攻,南宋诸军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积极应战。例如,宋将刘钅奇本来是去接收洛阳的,走到半路上遇上了金军南下的主力。刘錡并未像很多人想象中的宋军将领那样闻风而逃,反而在顺昌城(今安徽阜阳)与兀术的精锐“铁浮图”展开激战,大败金军。就在此时,岳飞的援军也赶到了,一时间收复了河南许多州县,中原大震。

  就在这年的七月,岳飞率军与兀术的主力大军在郾城展开决战,兀术所率金军崩溃。这就是著名的郾城大捷。此战之后,岳飞乘胜进军,又与河北反金武装取得联系,一时间各地豪杰纷纷起义,响应宋军。同时,兀术不得不退守开封,甚至将金银珍宝尽数运往北方,准备撤退。可惜,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十二道金牌令岳飞班师的事情。岳飞只好放弃所攻占的领土,回到武昌。

  岳飞一退,金军又来。绍兴十一年正月,金军渡淮河南下。张俊、岳飞、刘錡、韩世忠、杨沂中、关师古等将率军反击,又几次打败金军。特别是拓皋之战,刘錡、杨沂中等再次大破兀术。据《宋史》记载,此战宋军死者九百人,而金军死者以万计。这个可能是夸张,但也肯定不是空穴来风。就在这场大胜之后,赵构、秦桧等人依然下令不许乘胜北进,各军回原先的防区。这一时期,在中原地区宋军对金军是胜多负少,而在关中同样如此。吴璘率军在扶风大破撒离喝,到绍兴十一年又收复了秦州及陕右诸郡。

  这个时候,究竟谁强谁弱?我们看看金人自己是怎么说的就明白了。跟随兀术南侵的大将韩常在论南北战事时说:“今昔事异,昔我强彼弱,今我弱彼强,所幸南人未知此间事耳。”就在绍兴和议签订的第二年八月,金熙宗叹道:“今之大金,非昔之大金矣。倘宋朝有志恢复燕云等路,汉军纵不南归,岂不北走哉!”

  就在这种金人已无力南侵甚至已有放弃中原之心的情况之下,赵构、秦桧自毁长城,以“莫须有”的罪名,杀了岳飞,并同时罢免了韩世忠,与金国签订了前面所讲的绍兴和议,屈膝求和。

  如果还有人认为绍兴和议是正确的、是有功的,理由大概只有这么两个。其一,连年征战军费太大,南宋当时的经济状况已无力支持战争,只能言和。其二,和议在主观上虽然是有问题的,但在客观上却给南宋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二十年的和平来之不易。

  这两个理由似是而非,根本站不住脚。

  先看第一个,南宋经济境况不佳,无力支持北伐战争。

  如果情况真是如此,那么我们就要反问了:既然没钱打仗,怎么有钱赔款呢?和议条件里写得清楚,每年纳贡白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此外,逢年过节还要再加送贺礼,也是“以钜万计”。这还不算南宋宫室朝庭这些达官显贵们的“只把杭州作汴州”的纸醉金迷生活的花销。此其一。

  其二,即使真的不能支持战争,那为什么不去争取一个更有利的和平条件呢?比如,为什么不按原先被金国单方面撕毁的那个协定来谈判,要求双方以黄河为界呢?为什么不像澶渊之盟那样成为“兄弟之邦”而要称臣呢?在屡战屡胜之下,所达成的和议反不如原先有利。这是功还是过?

  其三,即使一时之间不能支持战争,为什么在和议签定之前就解除武装并诛杀大将,和议谈成之后更是马放南山,而不是像越王勾践那样卧薪尝胆以图东山再起?

  我相信,面对这些问题,那些支持和议的人也不可能有有说服力的答案。

  说到这里顺便说一句岳飞是否应该被杀。有人认为岳飞等人功高盖主,统有重兵而且还有些专断,可能对赵构的皇位产生威胁,所以非杀不可。一个能力强、威望高而且手握重兵的将领的确对皇位有极大的威胁。这是毋庸讳言的。但是,所谓“高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敌国破,谋臣亡”。现在是高鸟未尽、狡兔未死、敌国未破,你赵构着什么急呀!刘邦要杀韩信,也得等他把项羽收拾了以后再杀呀?

  有人说了,当时岳飞北伐,河北群雄响应,而且都以岳家军为号令。如果他岳飞收复中原之后,自己称王、不复节制怎么办?一个杰出的领袖,必须懂得如何使手下的成就成为自己的成就,也就是说,要让旁人认为是你领导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