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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侵权三 工作下课 上访惹祸


侵权三工作下课上访惹祸

进入本世纪,枝江县委书记王松华之流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教育系统进一步疯狂打击,先前只是对教师的金钱层层盘剥,现在是对教师的身心进行摧残。

那时,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正值高峰时期,在校学生人数是现在的三倍,每个教室满满当当;授课教师的人数与现在相差无几,每个教师超负荷工作。然而,在师资特别紧缺的情况下,县里还要求每所学校大量裁减人员,每个学校都有教师下课的指标。谁下岗呢?群众评议!好像有文革的味道。别的单位是评先进,进行物质奖励,教育单位是评落后,进行下岗惩罚。现在想来,可气可笑。

俗话说,吃柿子拣软的捏。人老了,尽管不是老态龙钟,说话确实没有什么锐度了,身边的朋友也少了,一些人抱着欺老不欺少的潜规则,把很多老教师评下了岗,一些即将退休的老教师被迫含着热泪离开了三尺讲台,从此与教学无缘。

以雅畈中学为例,李贵修老师,数学专科毕业,中学一级教师,曾担任过学校教导主任、校长、书记,人老了,被裁了;蔡家富老师,数学本科毕业,中学一级教师,曾担任过乡镇教研员,人老了,下课了;汤维法老师,数学专科毕业,中学一级教师,腿部残疾,人老了,下岗了。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学校教师被人为减员,剩下教师承载的工作量必然大增,增量不增资,工资还在继续拖欠,各种补贴、津贴仍然没有发放,教师身心疲惫,学校运转困难,学生茫然若失,教育大失所望。

其实,被下岗也并非完全坏事。下岗者在私立学校谋份差事,重操旧业,收入会大大提高,关键是自尊心受到打击,心理不平衡,社会压力大。上岗者用虚伪的荣耀换来清贫生活;下岗者用真实的羞辱换来富有生活。大家有得有失。但不容辩驳的是,在教师内部搞竞争上岗,是挑起教师斗教师,对所有教师来说都是伤痛。

教师法规定,只有违法、违纪、不良行为的教师才有可能下课,除此外,任何人不能剥夺教师工作的权利。显而易见,县委书记王松华、教育局长方维民严重违法,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侵害了教师合法利益。

教师被下岗,憋有窝囊气,部分人到县里讨说法。县委书记、教育局长非但没有把下岗依据的合法性、评议流程的合理性解释清楚,反而把七星台中学的张必华老师抓起来关押了。更为荒谬的是,同事娄小军去探监时,也被王召唤警察给抓了。什么拘留证都不重要,只要王说抓谁就抓谁。这个土皇帝在枝江一贯公权私用,没有他干不成的事,只怕他想不到。以后还有对待教师的几狠招,你就等着瞧吧!

当书记王松华有话语权时,你根本就没有自由;只有书记王松华没有自由了,你才有话语权。

想当年,就教师下岗问题我写了一篇文章,就是不敢发表,怕抓!害怕以言治罪。今天有机会,我们穿越时空,回到当年的情景中来看这篇未曾发表的《关于枝江教师下岗的新闻调查》:

在湖北枝江,一场突如其来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像狂风暴雨一般猛烈地击打着辛勤耕耘的每一位园丁。然而,风雨过后却未能见彩虹。曾经历数次“运动”的老年教师们,没有那一次能比这一次的心情更加悲切、凄楚;曾经历现代教育思想熏陶的青年教师们,没有那一回能比这一回的心情更加悲哀、沮丧。现在,上岗的教师悲喜交加,下岗的教师悲愤至极。当见到一个个被疾风暴雨吹打过的人们,他们群情激奋,怀揣“一纲三法”,一次又一次地向人们倾诉不幸遭遇。

一、枝江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操之过急,其方案不尽合理,有违国家相关法规。

在新学期即将到来之际,枝江突然宣布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随即,枝江市委的改革方案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决定教师命运的第一环,是考核近四年来的德能勤绩,而德能勤绩的评价是老师互评和可查记载相结合的打分方法,这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人为因素和不合理的现象。

第二环是类似高考的方法填报竞岗志愿,这个志愿可不管专业对口,也不论水平高低,想填报哪个学科任教都可以。于是乎,炊事员填报了英语教学岗;英语教师填报了门卫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填报了中学岗;无锅炉工证的人员填报了高危作业的锅炉岗,且个个如愿以偿。至于教育、教学质量,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可全然不顾。由此看来,枝江市委的抓教育、保安全的法律责任在他们心中已荡然无存。

8月29日,是竞岗揭榜的日子。此时,老师们的心态不一,有喜有悲,有哀有怒。老教师李贵修,曾当过校长、书记;教过高中、初中,也有过辉煌的教学业绩。因近年生病住院,人老了交往又少,导致竞聘分数偏低,被迫下岗。他无不愤概地说:“首次人事制度改革,凭什么只认这四年的教学成绩?四年的光阴能反映我大半辈子的教学能力吗?况且教育部有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的学校不能以考试成绩跟学生排队,更不能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价教师工作的好坏。”还有很多教师对枝江市委解聘教师的具体做法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笔者查阅了教师们人手一册的《一纲三法》读本,《义务教育法》规定“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必须按照规定从事教育工作”;《教师法》对教师来源,丧失教师资格的行为和解聘教师的条件都分别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第十五条各级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给学校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对于确实超编的学校,《纲要》第43条中也有明文规定:“对超编人员,各级人事、劳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政府统筹下,通过多种就业渠道妥善安置,使其各得其所,发挥所长。”

老师们普遍认为,如果勤勤恳恳地工作,不违法乱纪,是不符合法定解聘条件而落聘的。与此相反,枝江市政府却违反了《教师法》第三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的规定,并“应当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让其下岗。

二、枝江市委与教师的新旧矛盾积怨已深,引起群情激奋,昔日园丁泪洒江城。

枝江此次人事改革的第三环就是签订应聘合同。当然,解聘的教师就会把一腔怒气洒向校长,认为是校长不合理的做法让其落聘的,而一些校长又认为是老师不识时务,无理取闹。于是,矛盾激化,在仙女一中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一场械斗,校长被砍得血流如注,教师被砸得伤筋动骨。昨日同一战壕的战友,今日反目成仇的冤家,两败俱伤的后果谁来负责!

还有很多教师不约而同地来到市委、市政府,要求兑现多年来拖欠、克扣的教师工资;要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去实施人事改革方案,但市委主要领导却避而不见。

在诉说无门之际,老师们选择了到省城集体上访的途径。市委得到消息后,迅即组织警察上路拦截,本地客车也受命拒载。十七名男女老少只好拼命地逃到荆州城,又马不停蹄地踏上了开往省城的客车。夜晚,在疲惫不堪中露宿武汉街头。此次上访,不但路途遥远,还要突破围追堵截,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由于来去匆忙,老师们依着单薄,怀揣微银,在饥寒交迫中,只是泪如泉涌。

当老师们来到省政府反映工资、下岗等诸多问题时,与先期到达的“追兵”不期而遇,在市委官员的训斥下,饱受屈辱。“上访的艰辛,难于名状。”方传德老师如是说。

三、枝江教育大裁员的背后,还严重存在缺编,空岗的另一面,人为之怪现象易于滋生腐败现象。

现在,枝江市各高中缺编各学科教师一百多人,各中小学缺编英语教师数十人,而枝江能胜任高中教学和英语教学的本科学历的教师比比皆是。枝江教育一方面在大力裁员,另一方面却又严重缺编空岗,其个中原因不得而知,可老师们只以为是枝江市委对教师经常向上反映拖欠、克扣工资的问题而产生不满,故意歧视教师而报复的。殊不知,笔者通过调查,在过去调动工作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如果想要调到待遇稍好一点的各高中任教,一般要进贡2000-5000元。显而易见,这块肥肉是不会通过正常调动让你轻易吃到的。

枝江教育人事改革刚刚落幕,在一些学校就出现了买岗、卖岗的黑幕交易,一个岗位叫价2000-3000元,腐败从上到下由此滋生。

纵观枝江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全过程,于法无据,于理不合。我们坚信,只要坚持依法行政,任何事情都是可以迎刃而解的。(2003年9月20日)

之后,《宜昌日报》发表了一篇类似文章,严厉抨击了枝江领导的错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