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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无得无说分(1)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 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请注意第六品

这一段经文是对第六品的进一步肯定。基本意思,在解第六品时,我们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任何一个粗通语文的人,都会明白,这一品经文,正证明我们对经文第六品的解释是正确的。如果没有南老的《金刚经说什么?》一书,我们对《金刚经》的阐解,也就早说完了。如来的大愿你知道了吗?知道了,行了,完了,好好去生活,去恋爱,去娶妻生子,去吃喝玩乐,去努力奋斗,去争名夺利......这不是劝人为恶吗?

有人会说,你若是正法,就应该如南老所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南老不是说了,今天的社会是:“站在物质文明的发展来说,时代愈来愈进步;站在人文、道德、精神来讲,愈来愈堕落,是退步的。迟五百年人的智慧变得越来越低,到了末法时代,人十二岁就可以生孩子,脑袋非常发达,四肢和两手脚越来越小,极聪明而没有智慧,草木可以杀人……”好可怕,世界末日何时到?

我不知南老先生说的这种景象与第七品的“诸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如何相呼应?佛学,一切圣贤之学,全是无用。佛学、诸贤圣之学,传了数千年,而人类的道德还是越来越堕落?!要这些学问,要这些大废话干什么?如果我理解得不错的话,在南老那里,东方诸圣贤的着作,莫过是一种道德教化,只有这种道德教化才能挽救人类,挽救生命。如果说得更具体一点,依南老的观念,人类的整体、生命的整体是不可救药的,东方文化强调道德教化,就是能救多少救多少,使这些个别人、个别生命成佛成圣贤,在末法时代到来时,人类与生命界不至于全军覆没。

一切都是孤立的,一切都是相互不联系的,一切都是个别的,这就是南老全部思想的哲学底蕴。南老不知注意到没有,这样的哲学底蕴,正是以承认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为前提的,这就从根本上违背了《金刚经》以及佛学以及东方文化的根本原则。

正如我们解第六品时所说,“持戒修福”也好,从“持戒修福”发展到理解诚信佛学和佛的大愿也好,乃至“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也好,人们能见到的“宇宙—生命”系统中的一切道德美德,其基本性质应是这样的:

第一,这都不是专门隶属于某一个个别生命的,而应是法身本有,“宇宙—生命”系统本有的“德”。

第二,这种法身本有的“德”,只有待因缘成熟后方能显现出来。因缘成熟,也不是某一个生命自己的努力而能成功显现的,必须是“宇宙—生命”系统的总体因缘成熟以后,才有可能作为报身显现。因缘不熟,劝善是无用的。能有人劝善,说明这种善作为一种“德”,其显现的因缘已经成熟,正如第六品所说,“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这段经文,是从化身的角度说的,是说这个化身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如果从报身角度说,是无量千万佛一起救他的因缘,其实这里既不存在化身的种善根,也不存在诸佛齐救度。关键是“宇宙—生命”系统,法身本有之“德”的因缘熟了,在生命与生命的相互交合、碰撞、融汇、斗争……诸如此类的运动形式中,因缘熟了,法身本有之“德”也便显现了。没有这种“宇宙—生命”系统整体的因缘的成熟,任何劝善修德都是虚妄的。但是,这种“德”一旦成熟显化,便会遍布整个系统,不会只是个别人的专利。这一切,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便是“历史的进步”。

第三,个别人有了这种“德”,这种“德”本身也不会是孤立的,“德不孤,必有邻”。作为报身,它会直趋完满,所谓圆满报身,一是此德会成普遍之德,二是此德会为法身本有之德即“至善”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在释迦看来,在他以前的“宇宙—生命”系统中显示出来所有的“德”,都为他的出现作了铺垫,参看《佛说无量寿经》中关于阿弥佛成佛过程的介绍,阿弥陀佛是“摄取二百一千亿诸佛妙土清净之行”才成了佛的,“众善奉行、诸恶莫作”不是作为人们主观妄想中的道德教条存在的,是为佛学最终救度生命作铺垫的,也是“宇宙—生命”系统“进化”“发展”过程中的一步。我们不反对提倡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但这不是究竟,最多不过是一种修福的手段,是历史进步的一个过程,而不是普度众生的根本手段。

第四,“德不孤,必有邻”。我们完全不必杞人忧天,现在已不存在什么“末法”“末日”,“末法”“末日”如果有,也不过是“宇宙—生命”系统运动历史长河中的一个低潮,这个低潮正是为下一个高潮作准备。物质文明的进步,必然伴随的是精神文明的真实进步。举一个例子,如今的生物动物保护不是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吗?人们已经慈悲到了动物,这不是释迦“舍身饲虎”的美德的普遍化吗?这不是“普度众生”的具体化吗?只有那些既不懂历史辩证运动的道理,又把中古时代中国旧道德当作“天理”不变的道德律令的人们,他们的观念太陈腐了,所以才会说现代社会的精神文明堕落了,才会把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分割开来。再说,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从根本上说是“宇宙—生命”系统固有之德的体现,两者的区分,是人为的妄想区别,二者本来是一体。认真读一读四十八愿,西方极乐的吃喝玩乐不是达到了极致了吗?释迦并没有把这些东西排除在生命存在之外。

教化是佛学的根本吗?

南老的讲经实在叫我们不好说,许多地方开始讲得好好的,往下一延伸就变味了,又回到他那“善护念”上去了。

第七品很明显是指第三品灭度一切众生大愿说的,是在进一步解释。我说了要灭度一切众生“令入无余涅”,这是法吗?你可以拿去用吗?对不起,无有定法,你用不了,也拿不走,什么也没有。你说这是一句空话也可以。既然可以把这句话当成一句空话,我也就没有得到什么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本身没有什么规定的内容。

南老接着讲没有出世与入世之分,佛法不离世间法,同时又引了《法华经》讲的“一切治生产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等等,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既然如此,还讲什么?还要佛学干什么?不是废话吗?

正是由于南老把《金刚经》分割得支离破碎,面对经文中的“无有定法”四字,面对“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等等内容,南老无法教给我们如何掌握这种“心法”,如何动用这些“非法非非法”来修行来善护念。这一切太玄妙了,只有我们这类修到家的人可以做到,你们众生还是受苦去吧。

不光是南老一个人,许多解《金刚经》的人,就是不注意《金刚经》全经的贯通性,上下文的衔接性,单讲一段,单讲一句。结果,《金刚经》被割离成了破碎的用“心”方法,就是这样,有些地方也无法讲通。像第七品“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无有定法”,就根本不可能牵强为人类可用的“心”法。

南老忠于自己的思想,把《金刚经》全当成一部做人的道德教育书,凡讲不通的地方,全拉到这一点上。你听南老是如何讲“无有定法”这四个字的吧!

“什么叫定法?佛说法等于一个大教育家的教育方法,不是呆板的办法,所谓因材施教,有时骂你是教育,有时候奖励人也是教育;恭维你是教育,给你难堪也是教育……”

释迦的水平,就是教育家?!因材施教,并不能真正解通“无有定法”,方法上可以因材施教,内容总是一定的吧?南老说是“使你自己的智慧之门打开就对了”。打开什么智慧的门,智慧的内容是什么?也就是说释迦想让众生明白什么?这不还是“定法”吗?

佛学不是诡辩学。

南老最后还是落到了一个“应无所住”上,也就是做人不要执着,随方就圆,随遇而安。这就是佛学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在东方文化中相对消极一些的道家学说,也不会如此消极。

东方文化到了这里,真是走到尽头了。

我们把南老在这一节中的观点排列一下,人们可以认真摸索一下南老的思路。

“各种生活的方式皆与实相不相违背,同那个基本的形而上道,并没有违背,并没有两样。……至于说成就的过程当中,修持方面的难易的不同而已。这也就是‘无有定法。如来可说’的重点。”

实相,就是“形而上道”,即总规律,绝对理念、理念……还是哲学。

再看:

“佛所说法,如果认为有个法可得,有法可取,那就错了;如果认为佛说法都是空,无法可取,更错了,所以说法者非非法。”

“这并不是说非法就是对的,不执着就是对的,如果你说这个人什么都不执着,你已经执着了,执着了一个不执着,所以非法非非法。”

多年来,不知有多少人被我们的大师们推到了这种“五里雾”中。与其这样,人们还不如去死心念佛,死心持戒,死心行善,这还有个抓挖处。今天许许多多学佛人的境况便就是如此。

最后连教化也没有了,就是非法非非法!?

关键是不知“愿力身”是什么,也就是不知“佛”是什么,“如来”是什么。

“非法非非法”

这个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是很简单的,别被那些玄玄乎乎的东西吓住了。

“非法”,不是法。不是你可以把握的修行成菩萨、成佛的具体方法。修成菩萨、修成佛没有什么方法,什么入定、念咒、念佛、打坐、持戒……都不是。

可是你也不能说没有法,法还是有的,你掌握不了,也不需要你掌握,你能掌握的就不是法。

这里还是从释迦的基本原理“缘起性空”说起。是因缘决定人心,不是人心决定因缘。在释迦这里,这个原则永远不会颠倒,而后来讲经的人都颠倒了这个关系,所以就无法理解“无有定法”“非法非非法”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