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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结爱


  皮皮终于明白,在荒谬的故事中,荒谬的人自有她的幸福。

  西西弗斯每次将巨石推到山顶,他看见了阳光,看见了大地,明白了生命的可贵和劳动的意义。

  谁说重复都是无效的呢?

  生命在重复中被一点一点地修改,我们在重复中走向新的开始。

  皮皮还是没有考上研究生。复试之后她去体检,以为可以拿到录取通知书。一直等到了八月底才被告知她被刷了下来。

  没有讲原因,但皮皮知道原因。

  她右臂的伤因为没有及时治疗,尺神经严重受损。右手不能抬起,不能抓物,渐渐地,前臂和手掌的肌肉也开始萎缩。她的手指没有感觉,终日像蚯蚓一样卷曲着。去了很多医院,也动过手术,怎么也治不好。

  不过,她很快就学会了用一只手打字,速度并不慢。

  她住进了闲庭街的房子,自习园艺,将贺兰静霆的花园打理一新。

  每到黄昏,她就泡上一壶好茶,坐在藤椅里欣赏自己种的花花草草。

  她还记得贺兰静霆的话。灵魂是有气味的。只要她还有一点点回忆,哪怕是极渺茫、极零星的回忆,每当想起他时,他会闻风而至。

  可是,她每天都在强烈地想着他。想着他们度过每一天,回忆她们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如果灵魂真有气味,气味一定很强烈。

  然而,每当风吹户牖,铁马响动,她都会不自觉地望向窗外。幻想会有一个穿着风衣戴着墨镜的人影向她走来。

  贺兰静霆从未来过。

  她经常回家里看望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奶奶。

  老人们心疼她,每次回来都备着好菜。

  每隔几天,妈妈和奶奶还是要吵架,她还是得当和事佬。最后还是会有一个人摔门而去,到了半夜又气呼呼地回来睡觉。

  没办法,这就是人生。

  皮皮在山下的花市里开了一个花店。她卖花和盆景,也卖种子。随着她的园艺越来越高,她赚了一些钱,在行内名声渐起,经常被附近的人请去当园艺师,帮他们种花,设计花园。皮皮很喜欢这个工作,鲜花和泥土,让她感觉亲切。

  有时她会幻想有那么一天,贺兰静霆会突然回到这间屋子,她觉得她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什么话也不说,直接去井底做爱。

  虽然贺兰静霆不再认得她,也许他们的身体和肌肤会保留一些记忆。

  她从不间断种植牡丹。期望贺兰静霆回来的那天不会饿着,她有最好的东西来招待他。

  这些都只是希望。

  四年多来,贺兰静霆从未回来过。

  有一天,她正在自己的花店里卖花,门前忽然停下一辆黑色的轿车。从里面走出一个俊美的年轻男人。

  那男人一身笔挺的西装,手里捧着一大把玫瑰,走到柜台前,忽然单膝着地:

  “皮皮,嫁给我,好吗?”

  她坐在柜台的高椅上,怔了半晌,才认出是家麟。

  “家麟?”

  眼前一错,柜台上又多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钻戒:“是我。”

  “你回来了?”

  “对。”

  她看了看硕大的钻石:“你发财了?”

  “是。”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恭喜发财。”

  “皮皮,嫁给我,好不好?”

  她想都没想就说:“不好。”

  “我刚知道你手臂受了伤,不要担心,今后由我来照顾你!”

  “你为什么要照顾我?”她问。

  “因为我爱你!”他大声说,“以前我错了。请让我认认真真专专心心地爱你这一次!”

  她将钻石还给他,淡淡地说:“谢谢你的心意。对不起,我不再爱你了。”

  “皮皮,”家麟急切地说,“你一向是最善良的,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不。”她说,“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

  家麟经常来看她,也来看她的父母和奶奶。甚至发动自己的父母提着厚礼来说亲。

  无论他怎么说,想什么办法,皮皮坚决不同意。

  好在秋季很快就来了,皮皮有她的任务,找了个借口离开了C市。

  每年秋季她都会去陕西及东北一带的农场买狐狸。她在大兴安岭贺兰静霆原先的农场里雇了十几个训兽师,训练狐狸的野生技能。然后成批成批地将它们放养到各处山林。最远的地点是西伯利亚。每年冬季她都穿梭在北方漫长的铁路线上,寻找更多狐狸可以生存地方。

  这年冬季也不例外。她选择了横穿俄罗斯的西伯利亚大铁路。从海参崴出发向东,跨越八个时区,将两千只狐狸分批送往沿路的森林和草原。这是世界上最长的铁路,全程九千多公里,走一趟要花六天半的时间。做完了工作,她从贝加尔湖东岸的乌兰伍德坐另一条支线经赤塔进入满州里。在满州里的物流公司里结了一些帐,她买了去北京的车票。

  火车又晃荡晃荡地开起来。

  她喜欢坐车的感觉,就像一条出了港的海船,不在此岸,也不在彼岸,仿佛进入了无间道。她那一腔无处着落的心情便在这无处着落的旅程中漫无目的地滋长。她长时间地望着窗外的风景,喝了一杯又一杯的茶。车里的客人们见她只有一只手臂可以活动,对她很照顾,提行李都主动有人帮忙。她喜欢好客擅谈的东北人,却怎么也提不起聊天的兴致。因为关于是她的事、她的职业都太过离奇,不提倒罢,一提便会引起旅客的好奇心,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她宁愿什么也不说,支支吾吾地了事。

  长途旅行乏善可陈,她在车箱里看完了一本武打小说,又看了两个电影,觉得昏昏欲睡,便索性睡了。列车运行时间是二十八个小时,凌晨三点的时候她完全醒了,火车正停在天津。她到站台上走了走,呼吸了一下冬天冰凉的空气,上来时发觉肚子饿了。餐车就在隔壁,而且是新型的,除了提供三餐还有摩登的吧台,提供各种酒水。她进去点了一杯奶茶,两块蛋糕,服务员精神居然很好,奶茶香喷喷的,蛋糕仿佛刚从烘炉里出来,她一只手端着茶杯,找了个座位。

  餐车里倒有好几位客人,有四个人坐在一起打牌。前面的一张椅子上坐着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

  等她看清了他的脸,心头一震,险些将手里的茶杯跌落。

  那人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复又将头转向窗外,手里握着一杯冰水。

  原来他真不认得她了。

  她觉得一阵气馁,手一软,加之火车正在拐弯,托盘没托稳,“当”地一声茶杯掉到地上。她连忙弯腰去捡,不料托盘上的两个小蛋糕也掉下来,一直滚到桌底。左手没有右手灵活,只能一个一个地来。正要猫腰去捡掉得最远的那一个,忽然有只手抢过来,帮她将涂满奶油的蛋糕捡了起来,扔进垃圾筒里。

  她的心很乱,不知该如果何是好。道了谢,在旁边的位子坐下来,即而意识到这是他的座位,连忙又站起来:“对不起,坐错了位子。”

  “没关系,我可以坐到对面去。”他挡住了她的去路,逼着她又坐了下来。

  “您还是要奶茶吗?我去替您端过来。”他淡淡地说,很绅士的样子。

  她知道他看见了自己畸形的手,才要来帮她。

  正要推辞,他已去了吧台。知她是无心之过,服务员做了奶茶却没有收钱。

  他端来了奶茶,细心地放到她的左手边。

  “谢谢!”她由衷地说道。

  “不客气。”他淡淡一笑。

  她不知不觉地凝视起他的脸。贪婪地打量着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节。

  他什么也没变,笑容、长相、口音,乃至说话的语气都和从前一模一样。

  没有了往日的忧郁,他看上去更加年轻,更加英俊,且充满活力。

  她一直痴痴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咳嗽了一声,她飞快地收回目光,赧然一笑:“你看上去很像一位我认识的人。刚才我吓了一跳,还以为真是他呢。”

  话一说完她就后悔。这意思让人误解,且显得轻薄,有故意套近乎之嫌。

  “是吗?”他将信将疑,“小姐是哪里人?”

  “我住在C市。”

  他神态茫然,好像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城市。

  “你呢?”

  “我住过很多地方,最近这几年我住在芬兰,赫尔辛基。”

  “那么远?你是华侨吗?”

  “算是吧。”

  “你会说芬兰语?”

  “会。”

  “那你是来中国旅游的吗?”

  “嗯……对。”

  “认识一下,我姓关,叫关皮皮。”她伸出手。

  “我姓贺兰。”他迟疑了一下,握住她的手,他的手掌很有力,很温暖,“贺兰觽。”

  “觽?哪个觽?”

  “您猜猜看,猜中了,您可以向我提出一个小小的要求,我会力所能极地满足您。”他神秘地说。

  “有几次机会?”

  “一次。”

  “是不是角字旁的觽?笔画最多的那一个?”

  他的脸上露出惊奇的神态:“小姐,您是字典专家吗?”

  “不是。”

  她想了想,说:“现在是不是轮到我提要求了?”

  “对。”

  “您能到我的包间来帮我一个忙吗?”

  “当然可以。”在沉闷的旅途中终于遇到一件有趣的事儿,他的笑容很愉快。

  他跟着她到了她的包间。里面只有她一个人。

  车上有暖气,她穿着一件棉布衬衣。她笨拙地将扣子一颗一颗地解开。

  扣眼很小,解开不是那么顺利。她的手颤抖得厉害,心跳得更快。

  他平静地看着她。过了一会儿,问道:“您在干什么?”

  “脱衣服。”

  她颀长的身躯赤裸地出现在他面前,不知是紧张还是激动,肌肤涌起阵阵寒栗。她抬起脸,坦然地凝视着他的双眸。

  看得出他很窘,也很惊异。但他一言不发,保持镇定。

  “女士,您这样做是危险的。”他淡淡地警告。

  “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他等着她说下去。

  “我是一只动物。”

  “您是一只动物?”

  “对。和你一样,我们属于脊椎类,哺乳纲。”

  他的眼神很深,深不见底,而他的目光突然间变幻了起来。

  “我对动物学不感兴趣,女士。”

  “黎明快要来了。今天是晴天,你可以看见太阳吗?”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沉默。

  然后他说:“不,我看不见,我从没看见过太阳。”

  她拿起他的一只手,放到自己的胸前,让他感受自己的心跳:“不用看,太阳就在这里。”

  冰凉的手心,扑朔迷离的目光。

  走廊传来到站的广播声。

  “北京快到了。”他迷惑地凝视着她的脸,“您住在北京吗?”

  “我在北京转飞机,去C市。”她有点狼狈,呼吸一下子变得很急促,“你呢?”

  “真巧。”他说,“我也去那里。我们同路好吗?我可以帮你提行李。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关皮皮。”

  番外1:当祭司遇见沥川

  自从换了承包商,C城晚报的食堂就成了附近几家文化机构中的奇葩:味淡、油少、搭配奇特、风格怪异。据说主厨郭师傅曾经在大学食堂里干过,面对来自祖国八方的大学生,他的菜单扛得住上千种口味的检验,什么玉米炒菠萝、汤圆炒辣椒、橘子炒卤蛋、猪肝炒香蕉……还能在C城晚报这个不足两百人的小庙里翻船?

  话说关皮皮在吃到“黑暗料理”的第三天就向自己的顶头上司张主任强烈抗议了。张主任五十来岁,是报社最老一批员工,从报社成立的第一天起就在这里工作。办公室主任这职务,说轻不轻,说重不重,承上启下,就本质而言是为全社的记者和员工服务的。按理说他得替民请愿,但他没吱声,反而怪皮皮年纪轻轻就吃不了苦,挑三捡四,要是生活在革命的岁月或者三年自然灾害,那还得吃草根树皮呢数落完皮皮,张主任有急事要出门,打发她去会议室帮自己找假牙。主任的口里有两幅假牙,一上一下,不知为何,经常脱落,特别是在汇报工作的时候。

  关皮皮赶到会议室时,会议刚散,有几个人还留在那里聊天。皮皮猫到桌下找了半天,才在一张椅子底子找到了假牙,于是用餐巾纸包着塞进口袋,正待起身,耳边传来一个大骂的声音:

  “莫问我,我想静哈子!虾仁有这么炒的撒?紫菜、榨菜有这么放的撒?瞎搞!瞎放!莫告诉我他有色盲,我看他是仇恨社会,想毒死我们!”皮皮一听这浓重的武汉腔就知道是财务室的小唐,“跟主任反映,他装聋子。你们记者也不帮我们说个话,你们天天在外头吃香的喝辣的,哪里管我们在这里天天没油没盐、清汤寡水?卫记者,你跟社长关系好,你跟他反映反映这个事情!再搞下去要出人命哒!”

  小唐的话有点夸张,皮皮倒觉得在理。社里的作风是息事宁人稳定第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大家也养成了动不动就“以小见大”的习惯。再小的事也得往大里说,一直说到人命上,才会引起一点关注。

  “小唐,这事我们记者也有意见,要是一般人早就开了,”卫青檀道,“你不知道吧,这郭师傅是郭社长老家那边的人,听说是他嫡亲的三叔,当年上大学,是三叔给的钱。现在郭社长主管行政,给退休的三叔找个事做,人家也不是不够格,大饭店、大学食堂都干过,还有中级厨师的证书呢,你说他不行,他说专业的事你不懂,能扳倒他吗?”

  “那怎么办?现成的食堂不吃,要我天天点盒饭?”

  “对街的‘小四川’盒饭做得不错,有十个品种,都是川味,算下来不比这里贵多少。跟郭师傅置气不划算,你点盒饭得了。我这还有两个活动的餐券,你挑一个,改善改善生活?”

  “哟,小卫,还是你贴心!那我就挑这张吧,还有饭后抽奖呐!”

  “没问题,下回有餐券我给你留着!”

  皮皮听见小唐离开,从桌子底下钻出来,倒把卫青檀吓了一跳。

  “青檀姐,我中午也没吃好,剩下那张餐券给我吧。”皮皮涎皮涎脸地道。

  “小鬼,吓我一跳!”卫青檀扫了一眼会议室,发现人都走光了,低声道:“我这里还有张好的,给——”

  她从包里里翻出一张邀请函,皮皮接过来一看,请柬是三折的,镂空的外封,设计十分雅致。打开一看,写着“C城博物馆中秋酒会”,时间、地点、承办单位,还有着装要求。一看即知,规格不低。

  “这不是今天晚上吗?”皮皮道,“你自己不去?”

  既然请了媒体,就不是一般性地吃喝,一定有什么重要的新闻发布。

  “我有个重要的稿子,约了当事人采访,也在这个时间。本来不想去了,既然你没吃好,就替我去看看吧,就说你是实习记者,有什么材料拿一下,回头我看了觉得有必要写报道再说。”

  社里这么多记者,卫青檀与皮皮最为交好,虽然出身名牌大学新闻系,却不端架子,听说皮皮想当记者,总记得鼓励她。

  “好嘞!”

  饭不能白吃,就算冒充记者也不能显得太外行。皮皮花了半个小时在网上找到C城博物馆的相关报道,这才知道博物馆因为藏品越来越多,旧馆在城中地段无法扩展,几年前就计划在南丰路修建新馆,预算一点三个亿。文物局批了一个亿,银行贷了两千万,剩下的钱由博物馆自筹。据说已经筹到了,所以晚宴请了本地商界的名流,特别是捐过款的,过来小聚,有联络答谢之意,同时正式宣布项目启动。

  酒会的地点就在本地著名的“海棠会所”。皮皮早早坐了出租车本想提前五分钟到达,不料半路遇到堵车不说,还蹭了尾,两个司机为是谁的责任大吵了起来,等皮皮赶到时,已经晚了二十分钟。

  这会所在热闹的平安路,两边都是商贸区,一到夜晚可谓灯红酒绿、纸醉金迷——霓虹灯一家比一家亮,闪得眼都花了。大约为了压住周围的气势,海棠会所平地多出了十几级宽大的台阶,迟到的不止皮皮一位,陆续有人向会所的大门走去。

  皮皮快步走上台阶,见左边有个人一手扶着楼梯,一手拿着手杖,正慢吞吞地上楼,步子十分笨拙。皮皮觉得背影很熟,过去一看,果然认识:“王先生?”

  那人身子一滞,转过头去,一双眸子在黑暗中辨认良久,方笑道:“是你啊,皮皮?”

  “我过来采访。”

  “嗯。你先去,酒会只怕已经开始了。”他走得慢,不想耽误她。

  皮皮知道他的全名叫王沥川,身体不好,做过手术,腿也有点跛,但没想到这么严重,在高低不平的地方几乎是举步维艰。忙扶住他的胳膊:“没事,我其实是来蹭饭的,错过开场白,直接开吃是最好啦。”

  他的胳膊动了一下,礼貌地摆脱了她的手:“谢谢,我自己可以。”说罢专心上台阶。

  怕他一不留神摔倒,皮皮不敢撇下他,于是陪在一旁,换了个话题:“小秋姐呢?没跟您一起来?”

  “她有本书在翻译,今天交稿,正焦头烂额呢。”

  理想的婚姻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王先生和小秋是皮皮打小最羡慕的一对夫妻。他在家时很少出门,皮皮每次去,两夫妻都粘在一起。无论什么家务活都是两人一起做:洗衣服,一人熨衬衣,一人叠裤子。做饭,一人洗米,一人炒菜。打扫房间,一人擦桌,一人拖地。有一次她甚至看见王先生上厕所,小秋都陪着进去……别墅那么大,房间那么多,这两人始终出现在同一个空间也是醉了。

  “哈,想起来了,您是建筑师,新馆的工程正要招标,所以请您过来看一下项目?”

  “盛情难却。”他很谦虚,“他们下个月开始招标,本地有不少建筑师都接到了邀请。”

  两人边走边说,终于到了大门。王沥川抢先一步帮皮皮拉开门,立即有人迎了过来:“沥川,你终于到了,这一位是小秋吧?”

  那人四十岁左右,圆脸,小眼,肚子有些发福,伸手过来和王先生握了一下。

  皮皮的脸涨得通红,连连摆手:“不是不是,我……他……我们……”

  “她是C城晚报的记者,是过来采访的。”王沥川很淡定地看了皮皮一眼,目光中有股令人镇定的力量,“这位是赵馆长的助理李海潮先生。”

  “C城晚报,哦哦哦,卫青檀,对不对?晚报的王牌,复旦的高材生?”

  皮皮窘大了,又连忙摆手:“不是不是,我是……是卫青檀临时派来帮她……帮她拿资料的。”

  她改口快,李海潮改口更快:“临时记者,有前途啊!特别是在卫青檀的手下。好好干!多报道报道咱们的新馆项目!”

  “一定一定。”

  皮皮看着李海潮拉着王沥川走向大厅的深处,将他介绍给更多的人,人群一下子将他们分开了。皮皮这才想起自己来会所的主要目的,找到餐台,大吃特吃起来。

  酒会由C城博物馆的赵国涛馆长主持,他宣布新馆项目由副馆长余子健及馆长助理李海潮共同负责。项目总面积一万三千平方,展厅面积五千平方,分地上和地下两个部分,下个月启动招标。所以今晚来客除了名流政要,还有一些本地的建筑师。

  皮皮很快就吃撑了,去接待处要了项目资料。接待处的小姐热情地将她引到吧台,说酒会请了位外籍调酒师,鸡尾酒超棒,一定不能错过。大厅里站满了人,毕竟大家来这里的目的都不是吃饭,而是结交朋友、联络友谊、交流行业资讯。酒吧上零星地坐着三两个人。皮皮诧异地发现王沥川也坐在其中,旁边放着半杯澄汁,正埋头用圆珠笔在一张餐巾纸上画着什么。皮皮素爱菠罗味,点了一杯Pina Colada,见沥川画得专心,不敢打扰他,只在一旁默默地看着。

  这男人本来就帅,聚精会神的样子就更好看了。眉头拧着,灯光打到坚挺的鼻梁上,一张脸半明半暗,如空谷幽壑,又如黄昏的沙丘,五官轮廓如几何形状那般完美流畅。相比之下,他太太的相貌就太普通,寻常人看了都觉得不配。而王先生即便在婚后对太太还是一幅一往情深的样子,就令人羡煞了。皮皮痴痴地看着,忘记了时间。

  一会儿功夫,他画完了,蓦地抬头,皮皮假装喝酒,赶紧将脸低下。

  他“Hi”了一声。

  “您在干嘛?”皮皮笑道,他伸出食指,把餐巾纸挪到她面前,上面画着一个奇怪的建筑立体图。外围是个支楞八叉的石头,仿佛刚从大山里挖出来,面朝街道的那一面却是笔直的平面,像被刀削了一下。

  “你觉得新馆是这个样子好不好?”

  皮皮没什么艺术细胞,左看右看,看不出名堂,只觉得很怪,也很独特。

  “如果没有这些棱角,它像一个削了一块的土豆。”

  他笑了起来,露出整齐漂亮的牙齿,整张脸忽然有了一种奇异的光泽。

  在皮皮接触过的男人中,比较自卑的会比较随和,比较自信的都很霸道。但王沥川给皮皮的印象很特别。他很自信,但不霸道,很突出,又很宁静,看似随和,却不易说服。无论言谈举止都不伤人,但也绝对不好相处。她从没见一个人的身上有这么多的矛盾体,却又以这样和谐的姿态统一在一起。

  见皮皮摸不着头脑,王沥川解释道:“应该说这象征着——”

  “玉矿石?”旁边的一位酒客忽然接口,目光定在餐巾纸上。

  沥川的眼睛亮了亮,点头。

  酒客好奇地伸出手:“May I ……have a look?”(译:我可以看一下吗?)

  皮皮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说句英文,是显得档次高么?沥川于是将餐巾纸递给他:“Sure。”

  皮皮的面前伸出了一只男人的手,修长、干燥、白皙带着清晰的骨节,无名指大大地长于食指。吧台临近暖气的出风口,本来很温暖,这只手伸出来,她立即感到一股寒气。

  除了寒气还有香气,一股深山老林的味道。皮皮曾经读过一个科学研究,无名指长于食指的男人会比食指长于无名指的男人更富有,更有音乐天份,更具异性吸引力,但同时他们也更危险、更容易坐牢或者发疯。

  说话人坐在王沥川的右侧,皮皮坐在左侧,她伸长脖子看了一眼,发现是个穿着黑色条纹高领针织衫的男人,拉长的领子罩住了半个下巴,双眼戴着一双巨大的墨镜。以至于他整个脸露在外面的部分只有一个挺直的鼻子和一张薄薄的带着讥诮的嘴唇。

  从他的皮肤和声音上可以感到他很年轻,不到三十岁,但皮皮很奇怪有谁会在晚上戴墨镜,又在这种场合穿高领毛衣。请柬上不是有着装要求的么?为这个皮皮还找好闺蜜借了件真丝长裙,认认真真地化妆打扮了一翻,以至于王沥川都认不出来了。她的第一个猜测是他的脸怕是有烧伤,或者被流酸毁容,不方便以真面目视人。

  墨镜君拿着餐巾纸细看,又道:“临街的这面是玻璃吧?象征着璞玉被切开时的样子?”

  “对,绿色的玻璃,一种特别处理过的浅绿色。”沥川道,“北美有家厂子能做出仿玉的效果。”

  “可是——这么不规则的形状,结构上怎么支撑呢?”

  皮皮心想,好嘛,这两人还真是知音,越谈越专业了,把她完全撇在一边。

  “钢结构。”王沥川拾起圆珠笔在上面画了几道直线,“这是主梁,整个结构弄下来,预计需要至少四千多吨的钢材。”

  “四千多吨?”皮皮惊讶极了,“你确信这么多钢是用来建博物馆,而不是建大桥?”

  “不算多呀。”王沥川道,“光螺栓都要四十多吨呢。”

  隔行真是隔山。餐巾纸漂亮的草图被建筑师这么一说,一拆分,在皮皮的脑中就成了一堆铁。

  “预算只有1.3个亿,”墨镜君道,“够吗?”

  “你是指,设计成这幅图的样子?”

  “对。”

  “不够。还有与之匹配的室内设计,也会很贵。”

  皮皮忍不住插口:“博物馆的运营靠政府的财政支持,光靠收门票根本不行。我觉得馆长不会因为你设计得好看就愿意增加造价。或者你设计个简单一点,便宜一点的。”

  “我也觉得他不会。”王沥川将餐巾纸揉成一团,扔在桌上,“坐在这里无聊,随便画画而已。这项目我不打算参加,最近工作太多没档期。”

  皮皮喝了一口酒,一个蓝衣女子匆匆忙忙地向他们走来,正是王沥川的妻子谢小秋:“哈,找了半天,沥川你在这里?”

  “小秋姐!”

  “皮皮你也来了!”小秋笑道。

  “你交稿了?”沥川问道。

  “对。”

  见妻子满头大汗,王沥川站起来,帮她脱掉大衣,正要给她点饮料,小秋将他喝了一半的橙汁喝下一大口,对皮皮道:“我来抓他看电影。刚才开车路过电影院,看见广告上打着老片回顾——《沉默的羔羊》——这片子我好久没看了,沥川,还记得吗?”

  “嗯哼。”他嘴角弯了一下,浮出一道奇怪的笑意。

  “除了这个,还有《异形》系列,一共四部,今晚通宵吧?”

  “Ok。”仍然是笑,幽幽地,宠溺地。夫妻之间仿佛有什么暗语,无声地交流着。

  皮皮看呆了,半张着嘴,羡慕得心都快飞了。

  小秋将澄汁一饮而尽,拉着沥川的手道:“走吧,快开始了。——皮皮,回头见,到我家来玩,问你奶奶好!”

  她语速很快,风风火火地,但动作很慢,耐心地等着王沥川慢吞吞地站起来,又慢慢地陪着他向门外走去。两人边走边说,手势翻飞,不一会儿功夫消失在了人群中。

  不知不觉,皮皮长叹一声。

  “干嘛叹气呢?”墨镜君道,“这男人是长得帅,可惜一身是病活不长。我要是你,压根儿不打他的主意。”

  蓦然间皮皮的脸烧得通红,觉得心思被揭穿了,不禁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冷笑:“我打谁的主意了?关你什么事啊?平白无故你咒人家干嘛!——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

  那人被她一顿抢白,扭头不理她,拾起桌上那团餐巾纸,抹抹平,四四方方地折叠起来,似要收藏。只听得头顶一声爆喝:“你想干嘛?偷创意是吧?呃——别告诉我你也是建筑师哦!我是记者,如果你想盗他的图,我就捅出去,揭穿你!”

  说罢拿起一只笔,在餐巾纸的一角写下了“王沥川”三字,旁边还加了一个“C”,上面画了一个圈:“这是有版权的作品!”

  他笑了,定定地看着她:“揭穿我?你知道我是谁?”

  皮皮一愣。这人包得这么严实,根本看不清全貌,换个装束,走在大街上谁也不认识:“你是谁,大名说出来我听听。”

  能进这个酒会的不会是普通人物。媒体一共来了十五位记者,刚才在大厅拿资料时皮皮都见过了。这人要么是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要么是名流,要么是建筑商。看他对王沥川的设计那么感兴趣,最大的可能就是后者。其实皮皮倒不觉得他会偷创意,这只王沥川的草稿,扔在这里就说明他不介意被偷。她只是被他刚才的话刺激到了,就要找茬。

  “我是一位活了千年的‘祸害’。”

  他的嘴一弯,似笑非笑,身子向后晃了两晃,觉得自己挺逗的样子,皮皮觉得他那么晃,幅度那么大,高脚椅怎么就不翻呢,翻在地上,她正好踏上一只脚,就畅快了。

  多年以后,当皮皮回忆起往事,才体会到这句话的幽默,但在当时,她只觉得墨镜君在戏弄自己,将酒杯一推,头一扭,气乎乎地走了。

  两年过去了,皮皮再也没有关心过这件事。只记得那天晚上她吐得厉害,把在酒会吃到的好东西全部吐完不说,还去医院挂了水。后来她将一堆资料交给了卫青檀,次日报纸第四版上发了一条不到三百字的消息,连张图片都没有。新馆座落在南丰路,在C城的西南角,离皮皮家、家麟的大学和报社都沾不到边,所以皮皮也没去看。

  直到有一天报社组织全体职工去郊外射击场打靶,大巴路过南丰路,皮皮这才看见了建设中的新馆,不禁在心里“咦”了一声,这不就是王沥川画的那个“土豆”吗?

  简直跟餐巾纸上的一模一样,正面是削成平面的玻璃墙,两侧和后面都是“怪石”,各种尖角、各种凸凹——在这遍大街的正方型低矮建筑群中格外醒目。

  而且漂亮。皮皮没想到一张草图落成实体会这么好看,竣工以后,它肯定是要印成名信片变成C城标志的节奏哇。

  难道真的被盗图了?

  拿起手机一查,设计师果然是CGP的王沥川,看来他最终还是参加了竞标。新闻说因为他的设计得到了专家的高度评价,但也导致了工程总造价的攀升。彼时副馆长余子健刚被提拔,想做点大事,于是又四处周旋,说服了两位本地商人捐款,这才凑齐了全部的资金。

  皮皮又朝着那“土豆”多看了两眼,就兴致勃勃地打靶去了。这事在她心中没留下太多痕迹。

  岂知过了一周,正在上班的皮皮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听声音很陌生:“请问是关皮皮小姐吗?”

  “是我,您哪位?”

  “我是C城博物馆的馆长助理李海潮。还记得我吗?有一次在海棠会所——”

  “记得记得,”皮皮立即想起了那个说话滑溜的胖子,“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

  原来新馆快要落成,但也债台高筑。主要原因是一位承诺捐款的富商认捐的款项迟迟不到位。而当时他的“大手笔支持本地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新闻都上了各版头条。博物馆派人催了几次,希望捐款能早日到账,遇到各种托辞。捐款毕竟不同于欠债,不好翻脸说狠话,对外还不能张扬,更不能发牢骚,不然一生气真的一分钱不给,前面的功夫都白瞎了。

  “这不……就是诈捐么?”皮皮说。

  渐渐地她听出了李海潮的用意:希望晚报派名记者去采访这一位富商陆总,但不能说是博物馆的授意,最好这名记者能逼着富商说出到款的具体时间。如果到期没付,就会刊出负面的新闻报道。李海潮说该富商在本地及全国的饮料业都有非常有名望,这种报道对他的产品及声誉绝对是重量级打击。

  皮皮倒吸一口凉气,看来做慈善真不是说说而已,博物馆为了钱也是拼了。

  既然是这么大一档子事,皮皮又不是正式的记者,觉得自己所能做的,无非是看哪位记者有空,关不关心这个话题,然后帮他联系一下。

  不料李海潮说:“我找了卫记者,她不大愿意去:一来她采访过这个人,也采访过他的企业,人家当年非常热情也非常配合,一来二去就成熟人了,利用新闻变向催款这种事她干不来。二来这位陆总做过不少善事,对C城的文化、教育以及医疗都有过捐款,不能因为这一笔钱没到,就说他诈捐,说到底慈善的事还得人家自愿才行……”

  皮皮总算明白了:“所以你想到了我?”

  ——明摆了是得罪人的事儿,卫青檀不能去,得找个小人物当替死鬼。

  “是卫记者大力推荐的你,关小姐,能帮个忙吗?”李海潮道,“你甚至都不用提笔,就跟陆总说你听说了这么一件事,有笔捐款没到位,想采访他,让他向公众澄清一下。总不能让新馆停工吧!”

  皮皮想着那个快要建成的“土豆”,多多少少跟自己有点关系,何况还白吃了人家一餐,吃人嘴软,还是干点什么吧。于是点点头:“我试试。”

  果然,富商之所以是富商一定有过人之处。皮皮给陆总的助手打电话,给公司发邮件,去他的公司堵人,陆总就是不见她。皮皮也不泄气,天天去那家公司报到,被他的一群手下推三阻四以各种理由拖延。前前后后磨了五天的嘴皮,他的助理才终于说,公司的律师在,有问题问他吧。

  律师说捐款是陆总做的口头承诺,没什么法律效力。签了捐赠书,也没进行公证。而且他们也不是一分钱没捐,承诺六百万,已经捐了一百万,只是最近金融环境不佳,经营面临着一些困难,暂时拿不出这个钱而已,以后有钱一定会付的。皮皮于是问可否有个大致的时间期限,他摇摇头,表示说不准。

  整个谈话没超过五分钟,皮皮就被律师打发出来了,连杯茶都没给喝。出了大门她给李海潮打电话,把情况说了一下,李海潮很沮丧,但也预料到了,叹道:“其实当时捐款的还有另外一位。他承诺的款项第三个月就全部到帐了,而且说过如果钱没有捐齐,还可以找他。”

  皮皮一听,差点气歪,一拍大腿吼道:“早说啊!既然他开了这口,找他要钱不就完了!”

  “情况是这样的,”李海潮忽然压低了嗓门,“这人特别神秘,当时说话的时候,旁边没别人,就只有我和他在场,听语气是随口说的。他捐的数目本来就比陆总多,跟博物馆的关系也比较深。现在经济大环境不好,我要去找他兑现,他可以立即改口说不记得有这话,那不是当面打脸么?——再说陆总名气那么大,一直说会给,大家心里都抱着希望,要是这位给了,陆总过些时候也给了,大家会说我们贪心,吃了东头吃西头,以后都不肯捐款给我们了,就更麻烦了。”

  皮皮觉得这事越搅越深,都是商界顶级高手在play,自己掺和那么多干嘛,于是打起了退堂鼓:“那李助,不好意思,我也只能做这么多了。你总不能让我拿把刀去替你们催款吧!”

  “要不,你假装采访这个人,把陆总不肯付钱的事摆一摆,试探一下他的口气?”

  “这个……”

  “他周末晚上八、九点喜欢在‘联记茶庄’喝茶,但拒绝见任何记者,他的行踪你要假装是自己调查出来的……这事跟我没关系。”

  “找到他倒不难,只是人家已经捐了。因为别人不肯捐又去找他捐,他是冤大头吗?我这么白眉赤眼地跑过去,不是明摆地招人讨厌么?”皮皮越来越有一种被人利用的感觉,心里非常不爽。

  “为了祖国的文化?为了新馆这个C城最漂亮的建筑早日竣工?”

  也不知是哪根筋抽了,最后皮皮还是硬着头皮去了联记茶庄。

  到的时候八点刚过,她以为要等一会儿才能遇到那个人,不料他已经坐在那里了。墨镜、高领衫、盖住耳朵的毛线软帽,整张脸没了,戴着无线降噪耳机,耳朵也没了。

  那个“祸害”。

  李海潮不肯说出他的名字,也不肯说他在哪里办公,只说他经常坐在靠窗的第二张桌子上,那茶庄生意清淡,一向没什么客,那个位置只要他去了,总有。

  皮皮想,若是那人没见过,还真不好意思厚着脸皮去搭讪。既然见过,打招呼倒方便了。正琢磨着怎么说话,他先开了口:“是你?”

  “是啊。我可以坐这里吗?”

  他点点头,做了个“请”的手势,她拉过椅子在他对面坐下来。

  墨镜君取下耳机,扬起脸,透过黑黑的镜片打量她。

  “好久不见。”他的态度倒很熟络,“也来喝茶?”

  “嗯……”皮皮觉得嗓子干燥,肠胃也有些不舒服,随手拿起茶单翻看,服务员过来,她点了一杯冻柠茶。

  他捏着茶杯,在手里转来转去,看她喝茶的样子。

  “还记得吗?那个博物馆新馆——画在餐巾纸上的那个——已经快竣工了。”皮皮开门见山。

  “是啊,你也关心这事?”他悠然地说,“想起来了,你当然关心,你喜欢那个建筑师。”

  他还记得!皮皮瞪了他一眼:“对,我是喜欢那位建筑师,我还喜欢罗伯特·帕丁森。”

  “所以你是特地来找我的?”

  “我是晚报的实习记者,目前在调查这个项目为何停工以及可能出现的诈捐情况。据我的调查,你是这个项目后期资金的两位主要捐款人之一。”

  “怎么,”他的脸色阴了阴,“怀疑我诈捐?”

  “不是不是,你的已经到位了,感谢你对本市公共文化做出的巨大贡献。——但另一位还差很多。”

  “这不关我的事吧?”

  “关你的事。”

  “嗯?”

  “听说这个设计是你向馆长大力推荐的。大家都喜欢,但觉得造价比较贵,所以很犹豫。于是你提出超过原预算的那部分你愿意捐助一半的款项,馆长又找来陆总答应了另一半,才最后拍了板。两年过去了,这位陆总所承诺的钱,只到账了六分之一。”

  墨镜君微微动容:“这不大像是老陆的作风啊。”

  “的确不像,因为去年三月份他还给C城大学捐了八百万以他命名的奖学金。捐款的事迹和当年他捐助博物馆一样,上了各大报社版面、电视新闻的头条。还赢得了去年‘本市十大慈善家’的光荣称号。但据我调查,这个八百万也只到账了八十万……”

  “……”

  “没有这个钱,新馆面临停工,贷款利息也越滚越高……”

  “所以李海潮让你来找我?”

  “不不不,”皮皮赶紧道,“不是李海潮。是一位关心新馆建设的博物馆退休干部向报社透露的线索,希望通过记者的介入让陆总落实自己的承诺。”

  “你找过陆总,他怎么解释?”

  “他拒绝见我,说没有时间,让我找他的助理。他的助理既不回我的电话也不回我的邮件,我就去公司找他,助理以各种理由搪塞,有一次终于答应见我,我从上午九点一直等到晚上八点加班的人都走了他也没出现。最后接待我的是公司的律师,我兴冲冲地去,三言两语就被他打发了,连把椅子都没让我坐,一杯水都没请我喝。还说如果我胆敢写什么影响陆总名誉的报道,他会起诉我、起诉报社……”皮皮想起调查这件事遇到的挫折,真是义愤填膺越说越气,墨镜君突然打断她:“十一个小时?”

  “什么?”

  “从上午九点到晚上八点一共是十一个小时。他居然让你等了十一个小时?”

  皮皮看了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得,刚才那翻话白说了,这位墨镜君也太能歪楼了。

  “我等多久不重要,重要的是新馆……”

  “你的时间很宝贵,皮皮,你的时间,非、常、宝、贵。时间就是生命。”

  这回轮到皮皮歪楼了:“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就是知道。”他神秘地笑了。

  “那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名字不能告诉你,不过我有外号。”

  “什么外号?”

  “祸害。活了千年的祸害。”他捉狭地笑了。

  皮皮两眼望天,站起来收拾东西。

  “话没说完呢你就走?”他说。

  “你说得很对,时间就是生命,我不能浪费在你这里。”她悻悻地说道。

  “喝完这杯茶,皮皮。”他的声音立即柔和了,语气中多了一丝诚意,“请喝完这杯茶。”

  她坐下来,喝了一口茶,被酸酸的柠檬味呛得一机灵。

  “新馆还差多少钱?”

  “五百万。”

  “我捐。”

  这是皮皮完全没料到的回答,她吓了一跳,以为自己听错了:“你捐?为什么?”

  “因为你肯为我坐下来,喝完一杯茶。”

  “……开什么玩笑呢,我哪有这么重要?”

  “重要,皮皮,你很重要,你都不知道你有多重要。”

  他们聊了大约两个小时,一些很零散的、不相干的话题。墨镜君从不谈自己,也没有揭开过自己的面目。为了迎合他的好心情,皮皮回答了他很多好奇的问题,包括告诉他自己有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叫陶家麟。

  直到分手时皮皮仍然觉得墨镜君的话不靠谱。和李海潮的情况一样,现场只有两个人,他仍然可以改口,能约束他的只有心中的道德。

  次日下午,皮皮接到了李海潮的电话,告诉她剩下的五百万缺口已经到账了。

  “是陆总的钱?”

  “不是,是你昨天见的那位朋友。”李海潮的声音里充满了喜悦,“他说被你说服了。关记者,你真能干。”

  “是我应该做的。”

  “馆长说,为了感谢你的付出,博物馆决定给你一张十年免费的门票。”

  “谢谢馆长,我不能要。”

  “为什么?你不喜欢文物?”

  “不是不喜欢,等新馆建成后,每当路过它时,我想对自己说,我也为它的落成做过点什么。”

  番外2:祭司与千花

  正月的杭城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市一直开到三、四更,而本城著名胭脂师的“紫烟铺”则一直开到五更钟鸣,与早市无缝对接。铺子左边是陈三老儿的卦摊,打着一个大大的招牌:“时运来时,买庄田,娶老婆。”右边是崔婆婆的糕饼铺,卖的是五香糕、生糖糕、松花饼、素油饼、白酥烧饼。对面巷口是方师傅杂货店,卖青白瓷器、笔墨纸砚、兼营各色时花,门前摆着插瓶的瑞香、梅花、兰花、水仙紫烟铺的掌柜是姐妹俩,姐姐千花,妹妹千蕊。每当姐妹俩一阵香风地从陈三老儿面前路过,陈三就会翻着一对没有眼珠的白眼对一旁的徒弟小四道:“这两丫头不一般啊。”

  “怎么不一般了?”

  “没人味儿。”

  “有仙气。”小四道,“特别是那个漂亮的姐姐,从来不笑,脸总是冷冰冰的。上次孙大人府里的二公子——刚中进士的那位——来找她搭讪,她都爱搭不理。”

  “仙气?”陈三老儿的鼻子哼了一声,“我看是妖气吧。”

  城里人说,千花的到来给这一带的女人带来了莫大的福音,因为她掌握着久已失传的“渥丹”绝技。每天早上,姐妹二人推着独轮小车去西湖汲水。回来后将水灌入作坊里的一只青铜古鼎,再放进各色独门香料煮沸。当水里滚出绿豆大小的泡泡时,千花拂袖一挥,也不知袖子里藏了何物,或只是纯粹做法,沸水突然溢出浓浓的紫烟,厚厚一层浮在鼎中。此时此刻,候在一旁的千蕊将一块预先备好的纯白锦絮盖在鼎上,不到半个时辰,紫烟尽入絮中,浓若鲜血、色如朝霞。姐妹俩将锦絮裁成小块,一一放入白玉盒内售卖,便是名闻千里的“紫府胭脂”:细腻、润泽、芬芳、持久。点上唇间,一日之内不会消落,还散发着薄荷的香气。

  姊妹俩初到杭城,新制的紫府胭脂名动一时,成为达官贵人的赠礼佳品,订购一空,供不应求。用街坊邻居的话来说,姊妹俩靠着“煽风点火一炉烟”发家致富了,应当趁热打铁在另外几条街上开分店。再不济也该雇两个伙计一个账房搭把手。但姐妹俩却一切亲力亲为,每天从早忙到黑,从黑忙到亮,既不睡觉,也不关门,拿出车轮战的劲头挣钱。

  这一日是正月十五天刚亮,千花与千蕊刚做好一批胭脂,两人里里外外地忙着上货,冷不防发现铺子的柜台边安静地站着一个男人,似乎已经等了很久,见她们如此忙碌,也未出声。还是千花首先发现的。

  “客官?”

  是个英俊的盲人。玉台巾、阳明衣,装束整洁。目光奇特而空洞,手里捏着一根又黑又细的木杖,闻声将脸准确地转向她:“我想买一盒胭脂。”

  千花用抹布擦了擦手,道:“客官要什么颜色的胭脂?”

  男人怔了怔:“胭脂不就是红色的吗?……还有其它颜色?”

  “红有很多种啊。”千花傲然说道,“有粉红、妃红、品红、桃红、银红、大红、绛紫、绯红、朱红、火红、嫣红、枣红、酡红、橘红……”

  男人完全听糊涂了:“你推荐一种吧,给女孩子的。”

  千花道:“年纪几何?”

  “十七。”

  “肤色?”

  “白净。”

  “那就用‘嫣红’。”她从柜台上抽下一个绣花锦囊,将一盒胭脂装入囊中,打了个同心结,递给他。

  “谢谢。”他掏出一锭银子放到案上。

  “不用那么多。”她打开抽屉找夹剪,打算把银子剪下一块。

  “不用剪了。”他淡淡地道,“劳驾你把这盒胭脂送到万松岭的张府,张令仪小姐。”

  他的语气里有一种不容置疑的权威,让傲气的她很不舒服。

  “对不起,我们不送货。”她的回答直截了当。

  旁边有把椅子,他坐了下来,看意思是不肯走了。

  千蕊赶紧过来圆场:“客官,要不……我帮你叫个轿夫过来?这里离万松岭还有点远呢。”

  男人沉默了一下,问道:“两位是昆凌族的?”

  姐妹俩同时一愣,如果有人站在面前,而她们却不能感觉到半分同类的气味,这人在狐族的级别非同小可。千花打量着他,忽然,一个念头闪过脑海。狐族中有那么一个人,只有那么一位,有日盲症。

  她连忙下跪垂首:“昆凌族千花磕见祭司大人,请祭司大人赐福。”

  千蕊脸色一变,也跪了下来。

  等了半天没有回答,抬头一看,那人已经不见了。

  两人面面相觑。

  千花和千蕊从来没见过狐族的大祭司贺兰觿,只是听过一些关于他的传说。一般来说,祭司大人是慈爱的。只要遇到他,认出他,要求赐福一般都会答应。

  真永之乱以后,行踪不定的祭司大人已经很难见到了。只要有人见到,还真没有出现过要求赐福遭到拒绝的情况。

  更何况跪在他面前的是昆凌族人见人爱的第一美女千花。

  千花看着面前空空的座位,喃喃道:“刚才……祭司大人……他……”

  千蕊摇摇头:“没给你赐福。”

  万松岭的张府女眷众多,好多是紫烟铺的常客。千花拎着一个花篮,内装两套六盒各色胭脂款款下轿,先不忙进府,绕道后街东门的赵总管家看望钱妈妈。钱妈妈以前是张府的奶妈,丈夫死后嫁给总管张友富。这钱妈妈颇有些姿色,接过千花的胭脂,笑不绝口。一阵寒暄之后,千花问道:“前儿遇到潘大人府上的李婶,她们府里的三公子潘少庭刚中了秀才,托我问问你们府的千金张令仪的八字……”

  “嗨!别问了。”钱妈妈一摆手,“跟你悄悄地说,二小姐今早刚刚过世,府里乱成一团,正办后事呢。”

  “啊?”

  “说来也是可怜,二小姐打小喜欢自己的表哥,两人悄悄定下了终生,两边的父母知道孩子们的心事,也都睁只眼闭只眼。这表哥天资聪颖,勤奋好学,第一次进京赶考就中了探花,被吏部尚书相中做了女婿。为了前程就不理睬这边了。小姐听到消息的当日就吞金自尽,被她娘死活拦住。于是改成绝食,开始只是不吃,一饿七天,瘦成了一根面条,前天开始,水也不喝了。府里请了几位小姐、奶妈轮番去劝都不管用。这不,今早就咽气了。”

  千花在心里“哦”一声,祭司大人您这是逗我玩的吗?让我辛辛苦苦跑一趟送胭脂给死人呀?于是叹了一声道:“这趟专程过来,是有人托我把这盒胭脂送给府上的二小姐,我还以为有什么喜事儿呢。”

  “倒也用得着。里边正入殓呢。这孩子可怜,饿得脸尖尖的,一点血色也无,盖棺之前打扮一下也是好,免得给她爹妈看了伤心。”钱妈妈接过胭脂道,“让你费心了。府里这么多人,这种时候找一盒胭脂还是有的。也不知是谁送的?”

  “一个男人……瞎子。”

  钱妈妈恍然:“你是说——贺道长?”

  千花呆了呆:“贺道长?”

  “那几天小姐病重,府里求神拜佛,什么法子都试了,她亲娘的眼睛都快哭瞎了。后来就来了一位年轻的云游道长,长得还挺俊的,说是有法子劝她回心转意。大家都束手无策,这会子也只有死马当作活马医。岂知那道长往小姐的床前一坐,小姐原本昏昏沉沉不省人世的,忽然就睁开眼,跟道长说起话来。大家高兴极了,以为有救了。小姐真的又活了两天,还被道长扶着去后花园散步呢。哪知她性子格外顽固,有力气说话,有力气走路,还是不肯吃饭,最后说自己去意已决,索性连水也不喝了。道长昨天对老爷说,怎么劝也没用,只怕挨不过今天了,让我们准备着点儿。说完就走了。”

  千花听了这话,知这女子身世绝非一般,倒是应了一个狐族的古老传说:几百年前祭司大人曾经爱过一个女人,遭到狐帝的强烈反对。两人在私奔的路上被抓,女子被处以极刑,祭司大人被监禁。放出来后就掀起了著名的“真永之乱”。

  南北分治之后,南岳狐族基本上是一团散沙,大家偶尔去观音湖聚会,祭司大人有时也会现身。修仙的申请他也会批准,至于祭司大人平时都在干些什么,和谁在一起,经常去哪里——没人知道。

  有人说祭司大人在所爱的女子身上做了记号,从此踏上了寻找来世的旅途。也有人说那女子被狐帝诅咒,每生每世注定早夭。

  “那钱妈妈你先忙着,铺子里还有生意,我不多打扰了。”千花站起身来。

  “你来了正好,这里有个东西是道长的,请你还给他。”

  钱妈妈说罢打开抽屉,拿出一个红绳穿着的珠子递给她:“这是在令仪的手腕上发现的。身边的丫环、妈子都说不认得,也不是府里的。这几天道长一直陪着她,大概是道长的东西。”

  千花拿到手中一看即知这是一颗魅珠,想了想,道:“也许是道长有意送给她的,就留在她身上不好吗?”

  “这道长倒也斯文懂礼、但毕竟是个陌生的男人啊。他的东西怎好放进小姐的棺木里呢?”

  千花觉得也是,将魅珠收入口袋,笑了笑,告辞而去。

  回到铺中,千蕊迎出来,神色紧张:“姐,你可回来了!”

  “怎么了?”

  千蕊没开腔,用嘴呶了呶,千花撩开门帘,椅子上安静地坐着祭司大人。

  “殿下,您要的东西已经送过去了。”千花轻声道。

  “嗯。”贺兰觿站了起来,似乎有话要问,沉吟着没开口。

  “张小姐……”千花观察着他的表情,迟疑着。他的脸微微地偏向她,似乎在等她说下去。

  “……今早过世了。”千花柔声道,将魅珠递给他,“这个还给您。”

  他接过去,握在手中。脸上的表情很难懂,看不出是喜是悲,只是茫然地点点头,向门外走去。

  “殿下!”千花叫住他,垂首道,“千花恳请殿下赐福。”

  他顿了顿,连身都没有转,淡淡道:“不用了。你的福气够好了。”

  “殿下,恕千花愚钝,”她颤声道,“千花做错了什么吗?”

  “当然没有,”他的嗓音忽然很温和,也很真诚,“只是今天我的福气不太多,没什么可以赐给你的。你没沾上晦气已经很好了。”

  说罢便在两个女孩的目瞪口呆中消失了。

  千花呆呆地站在屋里,浑身冷嗖嗖的,觉得祭司大人的语气很平静,里面却有一种令人心碎的东西。

  祭司大人离开的那一天,紫烟铺破天荒第一次歇业,千花对千蕊说:“我累了,想休息几天。”说罢拎着包袱只身回到五夷山的老岩洞,在那里一睡二十年,静心修行,消除邪念。

  邪念没有消除,反而在二十年的不断反省、揣摩、回忆中愈演愈烈。

  她知道自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祭司大人。既然邪念终日萦绕心头,不如出山历劫,将祭司大人收入囊中。毕竟千花是昆凌族的一颗明珠,无数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还从未尝过被拒绝的滋味。

  千花出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转弯抹角地找到了昆凌族大护法青阳。谎称自己有几个姐妹想修仙,希望能找到祭司大人得到他的批准。青阳是贺兰觿最好的朋友,一定知道他的下落。

  “你最容易找到他的地方就是观音湖。”青阳说,“二十年一度的观音湖聚会,他基本上都会去。”

  千花掐指一算,最近的一次应当就在一年之后的三月三日。

  《云笈七签》有云:三月上巳,宜往水边饮酒燕乐,以辟不祥,修锲事也。

  狐族二十年一度的盛会便是选在仲春之月、上巳佳节。观音湖边春草如茵、沙白如雪,靠近桑林的一角聚着一群貌似寻常的踏春男女,拿着花、捧着酒、带着时鲜的蔬菜瓜果在草地上谈笑玩耍。有人斗花、有人斗草、有人斗茶、有人射覆。

  为了这次盛会,千花梳了个百花分肖髻,特地在发间别了一只五彩丝带编成的燕子。照本地的风俗,立春这天要“戴春燕”,所谓“彩燕迎春入鬓飞”是也。她还带来一篮子自己做的养生药丸和各色胭脂。其实以她修行的年限,来这里还不够格,不免各种拜托各种打点。不过,有谁会拒绝美丽的千花?

  祭司大人穿一袭青衫迎风伫立在柳树下,与几个柳灯族的青年说话,千花远远地看见,没好意思挤进去,独自去湖边垂钓。她找了一块高高的岩石坐下来,一杆甩出去,也没放饵,坐在石上以手托腮,悄悄地瞄着贺兰觿。

  找祭司大人说话的人很多,一批接着一批,千花等了一个时辰,终于失去耐心,见他此时身边站着三个昆凌族女子,是蔡家的三姐妹,自己都相熟,于是拎着篮子凑了过去。

  “哎,千花!他们说你带了好多草药?”老大莲花道,“有胭脂吗?”

  “有啊,带了一堆。知道你们喜欢。”她递上去一盒,“莲姐,这是今年最新的配方调出来的,我记得你一向用海棠红,闻闻看,喜欢这味道不?”

  莲姐打开一闻,笑道:“好香啊。喜欢喜欢!——那我可不客气地拿走了。”

  “千花我也要!”

  “我也要!”

  她的两个妹妹一起叫道,千花于是一人给了一盒。那莲姐颇识眼色,知道她过来有话要对祭司说,于是牵着两个妹妹道:“你们聊,我带着她们去那边射覆。”

  千花一脸通红地看着贺兰觿,半天没支声。

  贺兰觿以为她找自己有事,见她支吾着不说话,便知道多半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也不问她,指着篮子道:“你带了养生的草药?”

  “哦,对。”千花的心突突乱跳,从篮子里拿出一个小瓶,“这是鼠耳草做的龙舌丸,健脾开胃的。……还有这个是柏叶、花蕊和茯苓研末调蜜做的,叫做凤花丸,吃一颗白发变黑,吃两颗齿落更生,吃三颗延年益寿——”

  他很感兴趣地拿到手中摸了摸,问道:“有治眼睛的吗?”

  “呃……这个……没有。”千花窘了,这才想到这是白天,祭司大人看不见。他手里没像往常那样拿着一根盲杖,所以她也忘记了。但她看见他唇边滑过一抹笑意,大约是拿她开玩笑,那颗紧张的心顿时安静了。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千花。”

  他的表情一片茫然,显然已经不记得她了:“找我有事?”

  千花心里有点委屈,也不好提醒,只是微微屈膝行了个礼,道:“千花特地过来请大人赐福。”

  “我给你赐福,你送我两瓶凤花丸可好?”他道。

  “千花以为大人的赐福是免费的。”

  “那就一瓶?”

  千花跺了跺脚:“为什么别人求您赐福您二话不说就赐了,我求您赐福就要收费呢?这不是贿赂么?”

  “哇,好小气。”

  他笑了,一看就是逗她开心的。随即伸出手轻轻地在她头顶上摸了摸,“祝你生意兴隆,财源滚滚。”

  千花站起来,痴痴地看着他,将两瓶凤花丸塞进他的手中:“给。”

  “多谢。”

  “大人……喜欢垂钓吗?”

  他摇头:“不大喜欢。”说罢脸微微一偏,脸上笑意更浓。

  祭司大人的笑真美,千花看呆了,过了片刻才知道他并非冲自己笑,而是冲着不远处的一个蓝衣女子而笑。那女子捥着袖子,露出一双细瘦的胳膊,正与莲花三姐妹开心地射覆,笑声如银铃在千花耳中叮当作响。

  不知为何,她觉得很刺耳,很放肆,不敢想象有谁敢在祭司大人附近笑得如此豪放。

  蓝衣女子大概是赢了,手里拿着两串铜钱,拎着裙子喜滋滋地跑过来道:“贺兰,我赢了!我赢了!看,好多钱!”说罢将铜钱弄得哗哗作响。

  千花打量着蓝衣女子,发现她长相平凡、头发黄、个子矮、一脸的营养不良,笑起来没心没肺地像个弥勒佛。

  “这位姐姐会做草药,送你两瓶凤花丸,拿着。”贺兰觿将药瓶交给她,女子将身一转,对着千花笑得更加灿烂,“谢谢姐姐!我还没玩够哪,她们在等着我!”也不等贺兰回话,撒腿向树边射覆之处跑去。

  此时天色忽暗,空中响了两道炸雷,紧接着暴雨倾盆 、电闪雷鸣。千花从包袱里抽出油纸伞正要打开,见贺兰脸上微变,问道:“子衿呢?”

  千花愣了一下,这才明白“子衿”是蓝衣女孩的名字。正要抬眼张望,远处一棵大树下传来几声尖叫,有人叫道:“来人哪!有人被雷击中了!”

  地上倒着一个蓝衣女子。

  是子衿。

  千花不明白为什么每次与贺兰觿相遇,都在他心爱的女人去世的那一天,仿佛厄运是自己带去的。在接下来的一百多年她千方百计地“遇见”他,但每次见到的都是祭司大人忧郁的眼神和失落的背影。

  令他失魂落魄的女孩身世各异,相貌平凡,年纪轻轻,死于各种荒唐的理由:火灾、溺水、中毒、跳崖每个女孩的离去对她来说都是一次新的起点、新的机遇。她竭尽所能地去邂逅、去引诱、企图牵手、期待相守,却连一道挽留的目光都没得到。

  “我可以让他喜欢你。”云泰说。

  屡试不成后,千花回到五夷山,躺在自己的岩洞里生闷气,一气就是三十年。有一天她出洞散心,在一条山涧边遇到了云泰。

  云泰与千花同岁,曾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人共同开始修炼。二十年后千花修成人形,云泰却保留了狐身。他是狐界唯一的一个想长寿但不愿做“人”的狐狸。懵懵懂懂的少年心事、豆寇年华的那些爱情,因人狐相隔渐行渐远。

  “你有什么办法?”千花心动。

  “这座山里有一种草,能够让他忘掉旧情,只爱你一人。”

  千花看着云泰,觉得他的话没有说完。

  “条件是你答应我一年中有一半的时间变回狐形。不一定住在五夷山,我熟悉你的气味,总能在山野中找到你。”

  她的心激烈地纠结了起来:“多久?多少年?”

  “嗯?”

  “要我变回狐形多久?”

  “永远。”

  她的脸白了,凝视着那双狡黠的狐眼,目光变作乞求。若在往日云泰定会心软,但这次他高高地昂着头望向远方,不理睬她。

  千花想了想,一咬牙,点点头。

  云泰不知从哪里叼来一串紫色的果子,千花吞入腹中,一日之后,身体开始散发一种葡萄酒的香味。

  就这样她带着一身的葡萄味儿下了山,却一直没找到贺兰觿。为了信守约定,只得过着半人半狐的生活。野狐的日子十分清苦,在山野中流窜,时而被虎狼袭击,时而被猎人追逐,远不如住在人间守着一爿店安全。最让她不安的是,只要她变回原形,云泰总能找到她。聊着聊着就想亲昵,忍不住会动手动脚,千花完全避不开,只能想方设法地躲着他。

  就这么过了五十多年,千花终于在观音湖畔再次遇到了祭司大人。这一次,一切顺利。贺兰觿带她去了桑林,在桑叶的催发下,在葡萄酒的香味中,他轻轻地吻了她。接下来的日子虽还是若即若离,但他已不再居无定所,更不会扮作游方道士终日在大街小巷中穿行。

  他在杭城买了一套宅院,决定住下来。在她的守候和痴缠下渐渐迷惑,渐渐遗忘,开始留恋家的温暖。她对他无微不致,悉心奉迎。祭司大人的心其实很软,以她的智慧,抓住一个男人,与他情投意合一点不难。她很快促他定下了婚期。

  为了不出意外,千花打通关系去县衙查了方圆百里的户贴,这一带三十年内出生的女孩没有八字纯阳的。尽管如此,她的心仍然忐忑不安。因为贺兰觿从来没送给她自己的魅珠。

  她以为在桑林中可以拿到,他没给。

  她以为定居杭城可以拿到,他没给。

  她以为定婚那天肯定可以拿到,他还是没给。

  但这种东西除非赠送,她真不好意思开口要。狐族的婚礼不似人类,两人遇见了,喜欢了,就搬在一起,没有门当户对,不要三书六礼,一旦交换了魅珠就必须从一而终,不能见异思迁。

  祭司大人既未向她索要过媚珠,直到定婚也没有交出自己的魅珠。对于狐族这最重要的“换珠大礼”显得毫无诚意。千花心中郁结懊恼,却也没有绝望。女孩子家,吃相不能太难看。何况他已答应娶她,魅珠还会跑掉吗?

  也许喝完了交杯酒,就会有的吧。

  转眼到了婚期的前夜,两人都很兴奋。一起到天香阁吃了饭、喝了酒,回家路上半醉的千花走路直打晃,贺兰觿只好扶着她。

  穿过一条漆黑的小巷来到小镇的主街,眼前忽然一亮,道旁挂满了花灯和纸条,一大群游客聚在灯前猜谜,叽叽喳喳十分热闹。

  人多事杂,千花拉着贺兰觿就要走,他却很有兴致地停下步来,拿起一张纸条念道:“少年白发老来黑,有事秃头闲戴巾,凭你先生管得紧,管得头来管不得身。——打一物。”

  千花素来不爱读书,加上还有七八分醉意,瞪着眼想了半天,摇头。

  “这是笔嘛。”祭司大人捏捏她的鼻子,笑道。顺手又看了一张,念道:“打得重,叫得响,叫得响,越要打。”

  千花拍手道:“这个我知道,是小孩。”

  贺兰觿道:“为什么?”

  千花道:“小孩淘气被爹妈打,越打哭得越厉害。”

  “都哭得厉害了,为什么还要打?”

  “太淘气啊。”千花认真地说,“我小时候就是这样,总是挨打。”

  贺兰觿摇头不信:“我猜是木鱼。”

  “小孩。”

  “木鱼。”

  “究竟是小孩还是木鱼?不可能有两个答案吧!”千花笑道。

  忽听身后一个软糯的声音道:“是木鱼,下面还有两句呢。”

  两人低头一看,原来那写着灯谜的纸条被人撕了一半掉在地上,上面还有六个字:“无头发,没肚肠。——打一物品。”

  果然是木鱼。

  两人转过身去,只见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一手拎着兔子灯,一手举着糖葫芦,正笑吟吟地看着他们。

  “哇,小小年纪能识字,不简单。”贺兰觿笑着道,“这道谜算你猜对了,要什么奖励,叔叔买给你。”

  女孩子歪着头上上下下地打量他,过了半天指着他的手腕道:“叔叔,我可不可要你手上的这颗珠子?”

  半醉之中的千花听见这话,酒顿时醒了,厉声喝道:“胡闹!”

  她的嗓音很尖锐,几乎在吼。女孩子吓得浑身一抖,糖葫芦掉在地上,又是心疼又是委屈,眼泪扑扑直掉,呜呜地大哭起来。贺兰觿蹲下身子,摸了摸她的头,轻轻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小桂子。”

  “抬起头,让我看看你的脸。”

  小桂子抽泣着抬起头,贺兰觿接过她的兔子灯照了照她的脸,用袖子帮她拭去眼泪,目光十分温和。

  “别哭了,我给你变个戏法。”他张开右手放在她眼前,一正一反,“手上什么也没有吧?”

  她好奇地看着他的手掌,点点头。

  他伸手在空中一抓,往她耳边上一摸,摊开时,掌心已多了一枚红色的珠子。

  没等千花反应过来,小桂子拿着珠子叫了声“谢谢叔叔”拔腿就跑。一眨眼功夫人影就不见了。

  在这一瞬间,空中忽然散发出一道深山木蕨的气味。

  千花愣了愣,知道祭司大人刚刚种过香,不禁长叹一声:“刚才是我做梦还是真的?这丫头抢走了你的魅珠?”

  他站起身子,淡淡地道:“是我送给她的。”

  她气得转身就走,他什么也没说,默默地跟在她身后。回到屋中,千花喝了一杯茶强自镇定、思考对策,却看见祭司大人收拾起了行李。

  她的心猛然一沉。

  “千花,”他轻轻地说,“我要走了。”

  “去哪儿?”

  “继续我的旅途。”贺兰觿打开门。

  “那我呢?”她虚弱地道。

  “你继续你自己的。”

  祭司大人推门而去,再也没有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