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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黑色的魔刀 (二)


良久,祝九缓缓地说道:“阿芙姑娘不是被人劫走的,她是被人带走的。”

苏妙玉愣了一下,然后转过身十分急切的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祝九微微一笑,道:“这里一点打斗的痕迹都没有,这只能证明两个问题,一是那个人武功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阿芙姑娘还没来得及还手就已经被他点了穴,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他武功再高也不可能连一丝蛛丝马迹都不会留下。那么唯一有可能的就是来这里带走阿芙姑娘的人,阿芙姑娘一定认识,而且是心甘情愿跟他走的。”

苏妙玉的脸有点红,他被一种名为羞愧的情感所包裹着,为什么自己连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都没有觉察到。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祝九似乎是看出了苏妙玉的心中所想,微微一笑,十分爽朗地道:“苏公子,没有注意到是人之常情,在所难免的事情。”

苏妙玉拱了拱手,有些惭愧的道:“因在下一时的疏忽,给两位添麻烦了。”

谈千昕微微一笑耸了耸肩,道:“你不必在意,我会帮你找到阿芙姑娘,也顺便看一看是谁想要陷害我姐夫。”说到最后,他的语气渐渐冰冷了起来。

苏妙玉点了点头:“小兄弟说得是,我也很想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

两个人相视一笑,互相忘却了之前发生的种种不愉快的事情。

人与人之间往往会因为某一件事情而互相仇视,也往往会因为某一件事情而相互欣赏。

小镇又变得喧闹了起来。

花归雁皱了皱眉头,十年的流浪生活使他变得开始厌烦喧闹的生活。

“听说了没有,城隍庙死人了,二十多个人就那么躺在那里。”

“当然听说了,听说杀人的那个人叫什么花归雁。你记不记得十多年前,这里也住了一户姓花的人家?”

“记得,怎么会不记得。”

“那家的少爷就叫花归雁。”

“这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那小子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

顾佳期看了看面无表情,一言不发的花归雁,“花大哥,他们这样说你,你就不生气吗?如果换了是我,我肯定会十分生气的。”

花归雁点了点头,他不在乎别人说些什么,因为即便是你在乎也不会有所改变,别人还是会那样说。他微微一笑,然后十分淡然地道:“别人怎么说,又有什么打紧的,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身正的人又怎么会怕影子是斜的。”

顾佳期点了点头,然后也微微一笑。

不一会儿,花归雁淡淡地说道:“你先回去,我一个人去城隍庙看一下。”

顾佳期摇了摇头,十分坚决地道:“不,花大哥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你不怕吗?”花归雁道,“那种地方不应该女孩子去的。”

顾佳期笑了笑,道:“有什么好怕的呢,他们活着的时候,我都不害怕他们,死了我又问什么要怕呢,再说了,有花大哥我什么也不怕。”

花归雁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她会是一个胆大的姑娘,他微微一笑,然后说道:“好,你跟我一起去看看。”

当花归雁走进城隍庙的一刹那便注意到了墙壁上的血字,他突然觉得有些好笑,那不可能会是他写的,他的字没有那么难看,而且他也不会故意留下自己的名字。他看了一眼死掉的人们,他们的身上只有一道伤痕,脸上都带着惊讶的神色,他们是被人一招杀死的。石柱上留下了几道痕迹,花归雁抚摸了一下石壁,然后眉头微锁。

顾佳期看着花归雁:“花大哥,有什么线索了没有。”

花归雁点了点头:“好刀法,这么快的刀我还是第一次见。”他会过很多刀法高绝的人,但是没有一个人的刀会被这个人的快,即便是当年号称天下第一刀的千败老人也要逊色他一些。

顾佳期问道:“这个人的刀有多快,难不成比花大哥的剑还要快。”

花归雁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这个人?”

顾佳期眨了眨眼,好奇地道:“谁?”

花归雁又看了一眼石柱,淡淡地道:“千败老人。”

“千败老人?”顾佳期想了想,然后道,“我想起来了,爷爷曾经跟我说起过这个人。千败老人年轻的时候曾经挑战了天下所有的刀术名家,但是却没有赢过一次,所有人都嘲笑他,但是后来,有一个年轻的刀客挑衅千败老人的时候,千败老人一刀杀死了他。这件事传到了江湖上,所有的江湖人士都不以为然,但是当千败老人灭掉那个年轻刀客所在的门派之后,便没有人再敢小瞧千败老人。千败老人喜欢用一把黑刀,那把刀的刀锋据说跟纸一样细,但是刀背却跟砧板一样粗。不过花大哥,这跟千败老人有什么关系。”

花归雁微微一笑,“他的刀只怕比千败老人还要快上一分。”

顾佳期一下子长大了嘴巴,她无法相信花归雁刚刚所说的话。千败老人的刀是江湖上最快的刀,没有人敢去质疑这件事情。

花归雁转过身淡淡地道:“我没有开玩笑,他的刀确实要比千败老人的快,但是刀法却没有千败老人那般纯熟,不然这些人的伤口也不会深浅不一。”

“我们走吧,这里很快就会被人挤满,到时候我若是留在这里可没办法说清楚。”花归雁淡淡地说道。这些尸体里没有那个人,那个他最讨厌的人。他讨厌一切自命不凡的大侠,他觉得他们很无聊。侠究竟是什么,千百年来又有谁可以说得清楚,又有谁算得上是侠呢?

顾佳期点了点头,然后慢慢跟在花归雁的身后。

夕阳烙在这里每一寸的地方,刚抽条的绿柳上,刚出芽的嫩草上,像是绝美的画卷,宛如世外桃源般美好。只是这世外桃源也将要被鲜血所染污。桃源将不再是桃源。花归雁望了一眼写下去的夕阳,忽的想起了杜牧的诗。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当人们注意到夕阳的美丽的时候,又有几人会想起黄昏即将会来临呢?

一切美好的背后都会隐藏着一个无比丑陋的存在,任谁都无法否认掉这个事实。

花归雁微笑着道:“我最喜欢这个时候,每当我看到那轮金色的太阳的时候,我就会有一种很心安的感觉。就像是我还是一个孩子,有人陪在我的身边一样。”过了一会儿又道,“只可惜,须臾过后便再也看不到,四周漆黑一片孤独的让人有些害怕。”

顾佳期微微一笑,然后道:“花大哥,你一点也不像是一个武林中人,倒像是一个家学渊源的书生一般。对了,花大哥本来就是一个书生,花大哥曾经当过金科状元。”

花归雁呵呵两声,“那段时光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那段时光与我就像是这艳丽的夕阳一般,美好而又短暂。”

顾佳期看着花归雁,她有一种感觉,眼前的这个人离她无限的遥远,她无法触及到他的衣角。花归雁侧过脸对着她微微一笑:“我们之间或许也是像这夕阳一般的存在。”

顾佳期点了点头,不可置否。

“所以,我会好好珍惜这段时光。要不要吃糖葫芦,我买给你。”花归雁笑着说。他的笑让人着迷。

顾佳期看着他,心里一阵酸楚,他终究没有打算让她陪他一起分担。她在心里暗自叹息了一声,然后微笑着说道:“花大哥,你是不是觉着我是个累赘。”

花归雁愣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温声说道:“没有。”

“真的没有?”

花归雁微微一笑,然后摸了摸顾佳期的头发,平静地说道:“我从来没有那样想过,你多心了。况且,江湖上一直传闻人去楼空有三大爱好,第一好酒,第二****,第三好赌。我是不会觉着你是个累赘的。”

顾佳期撇了撇嘴,然后道:“江湖传闻,又有多少是真的,多少是假的,有的时候即便是自己的眼睛也会出错。”

花归雁点了点头然后仔细回味了一番顾佳期的话,淡淡地道:“确是如此,这话是前辈说的吧。”

顾佳期微微一笑,道:“你怎么知道这话是我爷爷说的?”

花归雁淡淡道:“直觉,我的直觉向来十分的准确。”

他的直觉又怎会不准,若是不准的话,他又怎能活到现在呢?

江湖不管过多久,江湖中的豪客不管换多少,江湖都只是一个角斗场,稍一失误便会身死人手。

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里叹零丁。

这般滋味只有彻彻底底地受过的人才会知道,才会清楚。

花归雁的手突然一伸,两根指夹住了一柄飞刀。他的眼睛像是鹰隼一般的锐利,花归雁的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

“你怎么了,花大哥。”

她并没有看到那柄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