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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血字的研究(16)


  在这种困难情况下,即便复仇的愿望再怎么强烈,一般人都会心灰意冷,放弃复仇了。可是,杰弗逊·侯波的决心却不曾动摇。他带着自己那数量少得可怜的钱财上路了,在美国到处寻找锥伯和斯坦节逊。当他没钱了,直接就在当地随便找个工作来糊口。时间一年年过去,他乌黑的头发中间也冒出了银丝,可是,他仍然到处流浪,就好像是灵敏的猎犬——不达目的,绝不善罢甘休。他所有的身心都倾注于报仇雪恨上,甚至已经当成了一项事业。为了完成这件事,他甘愿奉献一生。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无意间透过窗口看到了仇人的脸,可是,这一眼却让他认识到:他苦苦寻找的仇人现在就待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内。他立刻回到破破烂烂的住所,详细地做好复仇的计划。真是无巧不成书,在那一天,锥伯也认出了这个紧盯着他的流浪汉,并且还从他的眼中看出了杀机。所以,他让自己的私人秘书——斯坦节逊和自己一起,迅速向当地的治安法官报告:他往日的情敌因为忌妒、怨恨,现在正伺机杀害自己。因此,当天晚上,杰弗逊·侯波就被抓到牢里了。由于没有保人来保释他,所以他在里面待了好几个星期。等到他被无罪释放以后,他发现锥伯的住所早就人去楼空了。那两个人去了欧洲。

  侯波的复仇大计再一次落空了。然而,他心里对锥伯和斯坦节逊的怨恨又一次激励了他,要他不能放弃,继续追寻。可是,因为没有路费,他必须再工作一段时间,并且省下每一块能省的钱,来支持自己的追踪。终于,在他积攒够了能够支撑生活的金钱之后,便起程向欧洲前进。和之前一样,他仍旧是在欧洲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地寻找着他的两个仇人。如果身上没钱了,无论多么低三下四的工作他也会去做,但是,追踪敌人的步伐却总是晚了一步。在他抵达圣彼得堡时,他的仇人已经去了巴黎;等他到了巴黎,他们又刚刚去了哥本哈根;在他终于来到丹麦的首都——哥本哈根时,还是比他们晚了几天,那两个人又去伦敦旅行了。最后,他在伦敦将他们逼到了绝路上。关于此后发生在伦敦的事件,华生医生在日记中记载得可是非常详细,毕竟那些都是老猎人自己叙述的内容。不过,那个故事,之前我们就已经看过了。

  十三、再录华生回忆录

  这个罪犯虽然一直极力地反抗,但是很明显他对我们并没有恶意,因为在他发现自己已无法逃脱时,就和善地笑了起来,并向我们表达了歉意,希望他刚刚在反抗时,没有伤到我们任何人。他接着看向福尔摩斯,说:“我想你是想把我送到警察局吧。我的马车就在门外停着。如果你们能松开我的腿,我就自己走下楼上车。毕竟,抬着我下楼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好像是觉得这个要求有点过分。可是,福尔摩斯马上就同意了罪犯提的要求,并且解开了捆在他脚腕上的毛巾。然后,他缓缓地从椅子站起来,又伸展了一下两条腿,那样子像是在证明:嗯,它们的确重获自由了。

  至今,我仍然记得那天我看着他时心里的念想:比他更加魁梧健壮的人恐怕是少之又少。坚定又有活力的神色映射在那张历经沧桑的黝黑脸庞上,如同他那惊人的体力一样,让人无法忽视。

  他平静地注视着福尔摩斯,用由衷佩服的语气说道:“要是警察局要应聘一名局长的话,你绝对是最有资格当选的人。你对于我这个案子的侦查方法,确实是十分周密严谨的。”

  福尔摩斯没回答他,只是对那两个侦探说:“你们最好和我一块儿过去。”

  雷斯垂德赶紧说道:“我给你们驾车。”

  “很好,那葛莱森就和我们一起坐车吧。哦,对了,还有你,华生。我相信你现在已经被这个案件勾起了兴趣了,所以你也同我们一起去一趟吧。”

  我自然是爽快地答应了,然后他们就一起下楼了。这个罪犯似乎根本不打算逃跑,老老实实地上了他的马车,我们紧跟着也上去了。雷斯垂德乖乖地当起了车夫,高扬着鞭子赶马,没多久,我们就到了警察局。在这里,我们被人带到了一间小屋子里,一名警察记录了我们带来的罪犯的名字,以及他被指控杀害的两个人的名字。那个警官面容白净、神色相当冷淡,他既呆滞又死板地完成了他的工作,说道:“本周之内,法庭就会审讯这名犯人。杰弗逊·侯波先生,在法庭审讯之前,你还要说什么吗?不过,我得提前告知你,接下来你说的话都会被记录下来,必要时或许会作为判定你的罪行的证据。”

  罪犯侯波慢慢地说:“各位尊敬的先生,我要说的话还有很多,我希望把我的罪行完完全全地说出来。”

  这个警官疑惑地问道:“这些话在你接受审讯的时候再说出来不是更好吗?”

  侯波平静地回答:“那如果我永远都无法接受审讯呢?哦,千万别误会,我并没有打算自杀。我听说你是医生,对吗?”在他问出这个问题时,同时转过身来,用他那凶狠而又漆黑的眼睛看着我。

  我答道:“没错,我是一名医生。”

  “既然这样,请用你的手按一下这个位置。”他用被铐起来的手指了指胸口,并微微笑了下。

  我按照他说地按了按他胸口,立马就感觉到里面那种异常的跳动。他的胸腔在微微颤动,就像在一座不牢固的建筑里面,运行着一台大功率的机器一样。屋内一片寂静,我甚至都听到了他那胸腔里的微弱的嘈杂的声音。

  我困惑地说道:“这是怎么回事?你患上了动脉血管瘤!”

  他神色不变,稳稳地说:“他们都这么说。就在上个星期,我去看过医生了,他告诉我,血瘤已经快要爆裂了,我也活不了几天了。我患上这个病也有好几年了,情况一年比一年严重。当初我在盐湖城的大山里生活了很久,因为长期的风吹日晒、过度劳累,还经常吃不饱,慢慢就得了这个病。可是,我现在已经报仇了,至于还能活多久,我一点都不在意。然而,我非常乐意在死之前交代清楚我的罪行,也好方便以后的记载。我可不希望在我死了之后,其他人认为我只是一名普通的罪犯。”

  警官和两个侦探匆匆地协商了一下,斟酌着同意他说出自己的罪行是否妥当。

  警官朝我看着,问道:“华生医生,在你看来,他的病情真的会突然恶化吗?”

  我真诚地回答:“确实有可能。”

  于是,这个警官说道:“既然这样,为了我们公正的法律,我们首要的责任是获得他的口供。侯波先生,你想说什么现在都可以说了。但是,我还是需要再次提醒你,你所有的言论都会被记录下来的。”

  “那么请让我坐着说吧。”我们的罪犯一面说着,一面就自己坐在了椅子上,“这个血管瘤让我比以前更容易感到疲累,更何况,就在半小时之前我们还激烈地争斗了一番,这些对我的病情可没有好处。我现在半截身子都已经入了土,我还有什么理由向你们撒谎呢。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我要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至于我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已经无关紧要了。”

  杰弗逊·侯波平静地说了这段话,然后重重地靠到椅背上,慢慢地说出了下面这让人难以置信的供词。在他交代的时候,依旧是泰然自若,而且还条理清晰,似乎从他嘴里说出来的只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小事罢了。在此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一篇补充说明的供词的准确性是百分之百的,因为那些都是我伺机抄录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的内容。在他的笔记本上,准确地、逐字逐句地记录了罪犯最原始的供词。

  他说道:“关于我憎恨这两个人的原因,对你们来说,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他们都是罪孽深重的人,犯过罪,还曾经害死了两个人——露茜和她的父亲。所以他们都死不足惜,付出生命也是他们咎由自取。他们是在很久以前犯下的罪,现在我也找不到证明他们有罪的证据,更不可能在法庭上去控诉他们。但是,我的确知道他们有罪,所以我下定决心,一个人担起了法官、陪审员和行刑的刽子手的全部任务。如果你们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只要你们站在我的角度思考,我相信,你们也会这么做的。

  “露茜——就是我刚刚提到的那个女孩,二十年之前,她原本是要做我的妻子的,但是却被锥伯逼迫着嫁给了他,后来郁郁寡欢,含恨而终。在我取下她手指上的结婚戒指的那一刻,我就对自己发誓:就算耗尽一生,我也必须让罪恶的锥伯认识到自己犯下的罪行,并且受到惩罚;同时,我要让他看着这只戒指死掉。所以,我不远万里走遍了两个大洲,坚持不懈地追赶着锥伯和斯坦节逊。我会一直带着这枚戒指,直到我追上他们。他们天南海北地奔走,想让我追不上他们,并把我拖垮。可是,他们只是白费心思。现在,锥伯和斯坦节逊都已经死了,他们都死在我的手下,虽然我很有可能明天就会死去,可是,至少在我死之前,我终于知道:我已经完成了我在这个世界的使命了,并且完成得很出色。除此之外,我别无所求。

  “锥伯和斯坦节逊有很多的钱,但是我却身无分文。所以,对我来说,追踪他们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在我抵达伦敦的时候,我已经是一穷二白了。于是,我决定在这里找个事情做来养活我自己。因为我对于赶车、骑马相当熟练,就像是走路一样简单,所以我去了一家马车厂找工作,毫无疑问,立刻就被录用了。每个星期拉车只需要付给车主一定的租金,剩下的就都是我的了。尽管不多,但是我总是能想尽办法勉勉强强地生活下去。对我来说,最困难的事情就是不熟悉那些街道。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虽然世界上街道错综复杂的城市有很多,但是都比不上伦敦的街道。我不得不随身携带一张地图,直到我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车站的位置之后,拉车的工作才开始变得顺利起来。

  “我四处寻找了很长时间,直到无意中碰到了他们,才找到了他们的住所。他们就在泰晤士河的对岸,坎伯韦尔的一家公寓里。我很清楚,只要我找到了他们,他们就已经在我的掌控之中了,并且现在的我也留长了胡须,所以他们不会轻易认出我来。我一直紧紧地跟在他们的后面,等待机会下手。同时,我也告诉自己:这一次一定要杀了他们。

  “尽管如此,他们差一点就又溜走了。他们出现在伦敦的什么地方,我就会像影子一样跟到什么地方。我有时候赶着马车,有时候步行。很显然,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着马车,这样他们就没有办法甩开我了。为了跟踪他们,我只能在清晨或者在深夜拉点生意,赚点费用,但是,这点钱根本就不够要交给车主的租金。可是,我现在只想着能亲手杀死他们,其他的我都顾不上了。

  “然而,他们确实相当狡猾。他们肯定也猜到自己会被人跟踪,所以他们从来不一个人出门,也从来不在晚上外出。在这两个星期的日子里,我天天都赶着马车,紧紧地跟在他们身后,但是他们一次都没有分开过。尽管锥伯常常喝得烂醉如泥,但是,斯坦节逊一直都很谨慎。我每天都起早摸黑地监视着他们,却总是找不到机会下手。但是,我一点都没有灰心失望,因为我知道,报仇的机会很快就到了。唯一让我顾虑的反而是我的血管瘤,万一它提前破裂了,那我的复仇大事就前功尽弃了。

  “最终,有一天傍晚,我赶着马车游荡在陶尔魁里,也就是他们的住所的所在地,突然间,我发现一辆马车停在了他们的公寓前面。很快,有人搬出来了一些行李,没多久,锥伯和斯坦节逊也走了出来,然后坐上车离开了。我急忙快马加鞭追了上去,并和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在那时,我感到非常恐慌,担心他们又要再次换住所。马车在尤斯顿车站停了下来,他们拿着行李下了马车。我赶紧找了一个小孩子,让他拉住我的马车,自己则悄悄随着他们进入月台上。我在旁边听到他们在询问去利物浦的火车;站上的人告诉他们:刚刚开出了一班去利物浦的火车,近几个小时之内不会再有第二班的火车了。听到回答后,锥伯非常高兴,斯坦节逊却是相当懊丧。我混在人群之间,和他们靠得非常近,因此,他们的每一句话我都听得一清二楚。锥伯说,他还有点私事需要去办。假如斯坦节逊能够等着他,他保证尽快回来。但是斯坦节逊并不同意,试图阻止他,还提醒他,他们之前约定好要一直待在一起,绝不一个人行动。锥伯仍然想要说服他,说这件事非常微妙,只能他一个人去办。后来,我没听到斯坦节逊说的什么,但是锥伯就开始大声喝骂,愤恨地说,斯坦节逊只不过是他雇用的仆人,压根就没资格装模作样地训斥他。这样一来,斯坦节逊算是自讨没趣,就不再说什么了,他就和锥伯商量,如果锥伯没有赶上最后一班去利物浦的火车,就去郝黎代旅馆找自己。锥伯粗暴地回答,不会那么晚,十一点之前他就能够回到月台上了。之后,他就单独离开了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