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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初见孙和尚


或许是老李对我有所芥蒂,联系去演艺吧演出的事,都快一个星期了才有消息。也或许是老李根本就没介意过,终于还是为联系好了一个演艺吧演出的机会。

我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揣度人心,所以更多时候我说话做事更随个人心意,说了就说了,做了就做了,至于什么后果我都能接受,从不怨天忧人。对于老李,我也是这样的。事情无果,我肯定不会怪老李;事情办成了,我当然要感谢老李。

这也或许正是造就了我这么多年虽然与人无怨无仇,却也一事无成的原因。我这么说,并不是说要成就一番事业,就要与人结怨,而是想说我的人生平淡无味。

老李确实值得感激。他不仅给我联系了全市最好的演艺吧,还亲自开车陪我去面试,搞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

老李说,马上要见面的人是我多年故友,关系一直很好,还经常约我去帮他主持晚会。姓孙,人送外号孙和尚,不过这孙和尚可不是你叫的,你得叫孙总。

哈哈,我笑道,那是自然。

一进孙总公司的大厅,就有前台小姐迎过来问道,是找孙总的吧?这边请,我带你们上去。

老李道,都是老熟人了,就不用你带路了,你忙你的吧。

那好。那女的笑道,接着还是补充了一句,从这儿上去,二楼左手最里面一间。

老李停下来扭头对那女的笑道,这还用你说啊?右手最里面一间,那是卫生间,我想,孙总肯定不会在那儿办公的。

那女的“扑哧”一声笑了。

老李得意洋洋地迈步上楼,我紧跟其后。

二楼左手最里面一间,一进门第一感觉是,这间办公室装璜得很有文化气息。字画古玩雕塑古书应有尽有,倒像是进了一间博物馆。办公桌后面坐着的人更是不同凡响,一身休闲西装,头戴一耐克鸭舌帽,我还以为见到了刀郞,心里还有荡过一丝惊喜。

微笑如果是由内而外发自内心的,就最能打动人。孙总或许正是看到了我脸上展现的笑容,居然起身绕出办公桌外与我握手。这种礼遇怎敢不及时接住。我上前一步,伸双手与他相握。

老李倒毫不客气,也不过来握个手,自己先一屁股坐进沙发里,就开始在面前的茶几上忙活着斟茶沏水了。

听老李说,你有一手绝活是吧?刚坐定,孙总就开门见山的问道。

是。我突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回答的像是在说谎。

今天可以展示一下吗?

随时都可以展示。老李抢答道,慌什么?先喝杯茶再说。

听老李这么一说,我除了对孙总笑笑之外无话可说。

好,先喝杯茶再说。孙总一边向后倒向沙发靠背,一边取下鸭舌帽挠着头皮笑道。

他这么一挠头,刚才还觉得有点像刀郎一样的文艺气质荡然无存,没戴帽子的头顶留着齐根修剪的发型,看上去更像是刚放出来没几天的样子。我就又想起了电影《功夫》开场时冯小刚扮演的黑帮老大出场的情形,禁不住就又想笑。

如果帽子是一个道具,那他绝对是一个技艺精湛的演员,只是帽的一戴一脱,就为我们展现了两个鲜活的截然不同的形象。

老李掌控舞台有能力,表现在生活中多少让人有些不适应,多数情况下没人跟他计较,不过,就连今天这个像是刚放出来没多久的孙总也选择了顺从,多少让我有点吃惊。老李像是主人一样沏好茶,洗好茶杯,一人倒上一杯还送到跟前。

三个人一起端起杯子各自呷上一口又放回原处。

孙总首先笑道,老李啊,你那朵玫瑰最近怎么样?也没见你带她过来了。

老李道,你倒是总惦记着,要不,我让给你?

算了吧。朋友妻不可欺。孙总笑道,哦,不对,不是妻,应该是朋友的朋友不可欺。

我知道他们在说谁。不错,正是玫瑰。

我突然觉得做女人真是可悲,让男人们聊起来就像是在聊一件物件;做玫瑰这样的女人更可悲,因为没有名份,甚至可以被拿来送人。当然,我也知道,老李和孙总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况且,玫瑰想跟谁那是她自己的事,不会是老李所能让的。

我不喜欢男人们聚在一起这样聊女人,通常情况下我会躲开,如果没法躲时就只能浑身不自在地听下去。好在两个人并没有继续这样聊女人,我才不至于在躲开和不自在地听两者之间犯难。他们接下来聊了些娱乐新闻,这跟他们的职业倒很是相称,不过,尽是些让人惊诧和好笑的花边新闻。我不插话,只是陪着听,陪着笑,陪着喝茶。

茶过三巡,话题终于才又聊到了我,并最终决定带我到演艺厅展示我的绝技。

演艺厅不愧于号称全市第一,里面装饰得富丽堂皇,我还是第一次进入这样的地方,令我有些眼花缭乱。而更令我感叹的是,虽然是第一次来这里,我居然不是来观看演出的,而是准备要在这里表演的。

人生就是一出戏,命运是我们的导演,可它并不发给我们剧本。命运只是为我们设置好场景,至于每个角色该怎么演,剧情又该如何发展,我们皆可尽情发挥。

我站在舞台中央,老李和孙总就坐在台下前排观众席位。掠过老李和孙总的头顶往后看,是一排排空荡荡的座椅。有那么一瞬间,我看到台下座无虚席,一张张期待的面孔和一双双专注的眼睛,还听到了雷鸣般的掌声。我一时竟分不清那个是虚幻,那个是真实。

严格上说,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演员,而让我没想到是,我竟然对舞台产生了依恋和渴望的情愫。我不知道是我天生就是做演员的料,还是人人都有表演的****?

当我再一次把眼神落在前排的老李和孙总脸上的时候,我冲他们略鞠一躬,微微一笑,终于开始了我的展示。

跟第一次在老李面前展示的一样,我并没有做太多的发挥就结束了我的表演,自信告诉我那已经足够了。

孙总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但还是站起来为我鼓掌,并大呼“精彩”。没想到,一个人的掌声在偌大的空间里回荡,却也能震耳欲聋。我看到老李看着我笑,我也笑了,我们两个人心里都明白,这事算是成了。虽然我压根就没觉得这事会成不了,但我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激动,我的赚钱梦想又翻启了崭新一页。

晚上吃过晚饭,一个人在出租屋里上网看电影。从前的日子一直有芳芳的陪伴,并不觉得这个城市会让人孤单。那时,每天都活得很充实,平时也难得能挤出一点儿时间来看看电影,而现在大把大把的时间只能用来看电影。

自从跟芳芳分手后,这个城市似乎变了个模样,变得开始讨厌我和让我讨厌。我好想回到更久一点儿的从前,回到学校的宿舍去,虽然也只是十几平米的空间,却从没有孤独的侵袭。我在想,或许那个时候也是有孤独的,孤独就像一个幽魂,一直都迷漫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只是有些地方它没闯进去而已。

现在,当我被孤独包围撕咬的时候,我想到了我那些散落在这个国家各个角落的同学和朋友,我幻想着他们中的某一个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带我去吃烧烤喝啤酒,带我去迪吧嗨歌劲舞,带我冲出这孤独的包围圈。

可是那注定只能是幻想,我知道每个人都干什么,不过都是生计那些事儿,他们或许也会想到我,甚至即便是他们知道我的处境,也没人有睱来顾及我的。

一切正如作家史铁生所说,孤独是命中注定的,是与生俱来的,你只可能是你自己,没有人会理解你的。

可是,我现在并不指望谁来理解我,我只想有一个能一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陪伴在我身边的朋友。可是,眼前却是一个只有我一个人的城市。

现在,当我在出租屋的时候,我是不愿意趴着窗户观看外面的街景的,因为那里满眼都是一对对的情侣,即便不是情侣也是三五成群的朋友,这些让我的孤独感倍增。

之前我不看电影的时候,会一个人飞出去散心。在灯光达不到的更高的夜空俯看这个城市,你会有各种新奇的感受,各种新奇的发现,这些足以驱散心头的孤独感。但自从从派出所出来后,我已经改掉了晚上飞出去瞎逛的习惯。胖警察的话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善意的劝导,我没有理由不听他的话。

人不能只靠看电影就能过日子,人是需要朋友的,同性或者异性的,大家相互交流思想,互相交流感情,而这种交流虽然也可以通过邮件、电话或视频等多种方式来实现,但最有效的永远是当面沟通。邮件、电话或视频等方式只不过是信息传递的途径,而面对面的沟通才是生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交流。

有了交流,就有摆脱孤独的机会,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能意识。换句话说,孤独是推动人类群居生活的原动力,孤独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孤独促成了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并让人类繁衍成为一种可能。

孤独就像撒旦一样,用他与上帝截然不同的方式,支撑着人类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