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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二天一大早,等不及闹钟把我叫醒,我就已经睁开了眼。匆匆吃完早餐后,我攥着二十块钱出了门。

今天我没有去影视吧的打算。也许这是我胆小的心理在作祟吧,我总是觉得昨天的那个男孩不会就此善罢甘休。

在曼听大寨里,还有许多许多家黑网吧,这也是我第一次去影视吧见到同学后才知道的。同学告诉了我两家离影视吧很近的黑网吧,一家是“酸角汁商店”,另一家叫做“人情小超市”。两家都是夫妻店,而且正好相邻着。我选了一条不需要经过影视吧的小路进入了曼听大寨,赫然映入眼帘的是酸角汁商店,我于是径直走了进去。

这个商店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但每次来都会厌恶这里的脏兮兮和乱糟糟。一进入商店,陈旧的货架和杂乱无章的摆放着的满架的垃圾食品就会赫然进入我的视线,那包装上泄露着油污和布满着灰尘的廉价货不会引起我的食欲,反而让我感到十分恶心。商店内仅有的两台电脑紧靠着玻璃柜台,玻璃柜台内井然有序地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廉价香烟,最贵的也就是二十块的玉溪。这令我不禁回想起,大概半年前,有个小孩趁着人群熙熙攘攘,偷了一包香烟,被发现后在无情的老板面前下跪,哭的死去活来的场景。

商店的两台电脑只是摆设,仅两台电脑怎么够我们玩?往商店尽头走,是一座住宅,左侧紧靠着楼梯的那个房间才是真正的黑网所在。目前里面有六台电脑,加上商店里的两台,就有八台电脑,我们于是形象地称这里为“八台”;后来,老板增购了两台,我们仍然叫它“八台”;再后来,警察来了,老板吃亏后没心思再做,卖了九台,只留下一台电脑,从此很少人会再来这里,“八台”这个称呼也就随风飘逝、流转失传了。

老板见到我来,先是一愣,随即笑容满面地拿出了一个笔记本。他问:玩里面还是玩外面?玩十块?我回答:玩里面,十块。我递给他二十元钱,他找了我十元,在笔记本上写了我上机的时间以及押金。我接过钱,顺便瞥了一眼笔记本。七点半,好,差不多可以玩到十一点钟了。

我往商店后面走去,很快就到了楼梯边的房门前。门是关着的。我迫不及待地拧开门把手,侧身进入后顺手把门关了。安静的房间内有着两行电脑,我找了个背朝着门的第二行第三列的位置坐了下去。刚坐下去,我就发现其实房内还是有一个人的──坐在我对面的一个女孩──十三岁左右,长得很是漂亮,大大的杏仁眼,小巧的鼻子和如同樱桃般的嘴唇,玲珑剔透的雪白肌肤──我最喜欢的是她的黑发,她那乌黑亮丽的发丝在挂灯的照射下好像能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她的黑发能够彰显出她那无限的青春活力,她只要捋一下头发便能让这死寂的房间显现出一片的勃勃生机,便能让我昏暗的心中充满阳光。我在不停地幻想着,却没有注意到她也在盯着我。等我回过神来,发现她带着一种惊讶的表情嘴巴微启着向我投来目光。我不禁有些脸红,觉得有些失态。虽然我的目光转向了他处,虽然我很想说声抱歉,但是我太紧张了,心思一点也不在电脑游戏上,更没有勇气开口了。

那个,请问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吗?最后她打破了这沉寂又尴尬的局面。

当,当然可以,是什么事?只要是我能做到的,就一定帮。我很紧张,感到脸上火辣辣的,也不敢去正视她的脸。

我快下机了,想多玩一会。但是我的钱用完了,你可以借我十元钱吗?她很不好意思地说道。

没问题,我正好还有十元钱。我站起身,从兜里掏出十元钱并且递给她。不用还啦。我说。

还是一定要还的,我先去跟老板加时间啦。谢谢你了。她挪开椅子,去商店了。

不用谢。

后来我都意识越来越微弱,视线也越来越模糊,满脑子都是游戏里的刀光剑影。

不知不觉中,太阳已经挂在了高高的天际上,房间里也都洒满了阳光。此时黑网吧里已经陆陆续续挤满了人,再也没有空闲的位置了。我瞥了一眼手表,已经到十一点了!连原先坐在我对面的女孩都走了。我本来打算关了电脑回家去,可是我在游戏里的朋友邀请我再玩一局。好意难却,我于是去跟老板赊了账,又进入了游戏。

这一局游戏打得十分痛快,开盘二十分钟,我们就掀起了两次团战,敌方被我方打的狗血淋头、溃不成军。眼看着第三次团战的序幕即将开始,我方胜券在握之时,却有一件令我始料不及的事阻挡了我胜利的脚步。

一阵紧促的脚步声传来,又有四个小混混走了进来。他们当中最大的跟我差不多高,比我瘦很多。他径直向我走来,捏着我的肩膀,他身上那股浓烈的烟和汗臭混合的味道传到空气中,被我不小心嗅如肺中。他很不客气地说道:

你下啦!

这样的混混一定不好惹。他有钱,能玩电脑能抽烟,还有三个小弟在身边,一定是某个帮派的。所谓帮派,就是某些不学无术,心狠手辣而又家境富裕的纨绔子弟不惜钱财垃党结派的团体。这个团体内还分等级,还有工资,甚至包下了几家黑网吧供成员娱乐。但是你若想享受这样的待遇,就必须有胆量,敢打劫,有力气,敢打架,有义气,对组织忠心耿耿,让你往西就往西,叫你上你就得不分青红皂白地上。因此,成功加入一个帮派无疑是令人羡慕和尊敬的,加入了一个帮派,就会得到这个帮派的保护。

我不是还有一些时间的么?进入英雄联盟后,中途退出是要封号的。昨天断网,我的号没有被封已经够幸运了。如果今天再次退出,就一定会被封,明天就没法玩英雄联盟啦。

老板说了,不准赊账。兄弟,赶快下了吧,我还等着上呢。

马上马上,你等一会。我们团一波,就赢了。此时我哪有心思再投入到游戏里,我的操作明显缓慢了许多。又因为心急,一波团下去,我们居然被杀了个精光。我们原先的优势很快不见了,胜券在握也变成了无力抵抗。那个“兄弟”越来越看不下去了,等待不得,就说:

赶紧下啦,不要玩了。

马上马上,就快了。我活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然而我又不肯甘心被封号。我开始催促起队友来,然而他们也烦得很,根本就没把我的话听进去。我们又团了一次,仍然大败,我怯怯在后尚有一命,于是被敌方追的落荒而逃。

我叫你兄弟是看得起你,你他妈到底下不下?他的语气很凶,看起来不是在开玩笑!

马上马上,就最后一分钟了。我终于决定放弃胜利,我发起了投降。可是队友们不但没心思和我配合,也一点不愿意投降,就算我说出了各种十万火急的理由。补课迟到、约会迟到、甚至连婚礼迟到我都用过了,可他们就是不愿意投降。我终于绝望了,开始调出任务管理器。

我可不是在开玩笑。你再继续玩下去,我就拿啤酒瓶干你。他咧开嘴笑了笑。

是呢是呢,他小时候就在学校里用一个棒球拍那么大的玻璃瓶砸破了一个小娃的头。他小弟中的一个附和道。

我把英雄联盟关了,然后匆匆走出了这里。

行走在洒满阳光的路上,我脑子里还是在不停地想着游戏。我给了自己一个乐观的想法:英雄联盟那么多区,明天我换一个区玩就是了。

可是,我想那么多,怎么就没有想到过,为什么游戏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已经那么高了?

这也许就是我的人性中的弱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