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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虎狼之师是怎样炼成的(4)


  这一点就和古代西方很不一样。在古希腊的城邦里,公民是城邦的主人,作为主人,他们有拿起武器保卫城邦的义务。他们的武器、甲胄和马匹,都是自费的,而不是国家给的。但在中国,老百姓不是公民,而是臣民,他们不是国家的主人,而是国家的“儿子”(也就是“子民”)。在这种情况下,发动战争是国家的事情,军队的一切开销当然也要由国家来提供了。

  这也正是商鞅极力强调农业的真正原因。推崇务农,耕地种田,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壮大军力,攻城略地,兼并诸侯。据记载,在战国时期百余年的混战中,秦军的规模之大,足有上百万,而当时秦国的人口总共也只有500万。也就是说,在秦国,每五个人中就有一个人在军队里服役。如果,这百万秦军都是专业的常备军,军事机器一旦发动起来,不知道要花费多少物资和金钱,日耗千金恐怕也只是个小数目。如果再赶上旷日持久的鏖战,日积月累,那绝对是个天文数字。在消灭楚国的战争中,秦国投入兵力60万,耗时两年。如果秦军一个普通士兵一个月的口粮是40斤左右的话,我们可以计算一下,两年下来,秦国花费的粮食就有5亿斤之多。如果维持百万常备军,再除去各级行政官员等不从事生产的人员,剩余的从事劳动生产的秦人是无论如何也生产不出足够多的军粮的,更别说其他物资了。如果真是这样,秦维持自身国家的正常运转都成问题,那要靠什么去统一六国?

  正是基于这一点,秦国才采取了我们上面所提到“兵农合一”的兵役制度。老百姓平时是农民,耕地种田,为国家提供粮食等物资;打仗的时候就集结为军队,上战场杀敌,这样就可以在国力既定的情况下拥有一支足够在战国驰骋的大军,平时需要负担的常备军也没有“百万之数”了。商鞅就是要通过法律把国家的人力资源利用到极致。在秦国,不可能有游手好闲的人,也不可能有坐吃山空的人,所有的人都在法律的规定下为国家的利益而忙碌着,从而创造了其他六国难以企及的物质财富。从这一点上看,商鞅绝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马克思主义者,始终坚信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源泉。

  除了粮食以外,军工生产也是同样重要。虽然军队的主导是人,军队的战斗力也由人来发挥,但是一支赤手空拳或者持有劣质武器的军队,即使再勇悍,再好斗,所迸发出来的战斗力也会大打折扣。

  军工当中,首先是军队配备的马匹。在冷兵器时代,马匹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军事物资之一。将官领兵需要战马,骑兵也需要马匹进行作战,战车的行动更需要马匹的牵引。毫不夸张地说,没有马匹,不仅军队的作战能力要降低几个档次,军队的机动性也会成为大问题。因此,对于马匹的饲养和规格方面,秦军有着严格的要求:军马必须要有五尺八寸以上的体型,否则就不适合人坐骑;军马还必须要经过严格的训练,以便更好地服从于骑手的驾驭;甚至对于马匹的进止回旋,秦法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我们后面会谈到,秦国的牛马都是在国家农场中饲养的,有专门的官吏负责训练。如果饲养出的马匹达不到要求或者训练不到位,不仅主管养马的官员要受到处罚,就连当地的行政官员也要负连带责任——要么罚款,要么免职。

  在武器的军工生产方面,秦国采取的则是目标管理的方式,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和养马不一样,兵器的制造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并不是单个人所能完成的。何况,制造兵器是个技术活,并不是人人都能把青铜或铁打造成符合规格的武器。由此,秦国的军工管理分为四级,从相帮、工师、丞到工匠,层层把关。一件武器每经过一道工序,每经过一个阶段,负责人都要把名字和生产时间刻在武器上。当武器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时,调查的人员就可以通过兵器上刻的名字查到相关的责任人和生产时间。这就使得每一个军工生产人员都必须小心翼翼地保证每一件武器在自己的工序上不会出任何岔子,而高级别的军工生产负责人则要保证整个生产系统不出任何纰漏。秦国众多的兵工厂能够大批量地制造出高质量的兵器,而且生产出来的兵器都能够符合统一的规格,就是零件也可以互换,这种金字塔式的四级管理制度是根本保障。

  无论是军粮还是军工,国家都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来保障生产出来的粮食和制造出来的兵器毫无延误地输送到战场上。就粮食而言,国家在全国各地都设有粮仓,同时设置“仓啬夫”一职,负责粮食的征收、保管和储存。最后再由国家来统一调配全国的粮食供给军队。军队里每个现役军人的口粮都由国家定时定量地供给,什么时候吃饭,吃多少,都要按规矩来,否则就要严惩。正因为这样,运送到前线去的粮食都是有记录的,这就防止了运送粮食的人在当中倒卖粮食,谋取私利。就武器装备而言,国家在各县都设有“库啬夫”一职,分管武器的供应。武器和盔甲这些军事设备,生产出来以后一般是保管在武器库里,战时统一配发给士兵使用,战争结束后则统一收回并继续保管和维护。如果配发给士兵的武器出现了质量问题,或者武器在保管过程中出现了生锈、变钝等情况,相关责任人都要受到惩罚。

  打仗的好处多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后,穷兵黩武,把人当成了杀人的机器。而秦国,之所以制定了在今天我们看来如此残忍、毫无人性的国家政策,不仅仅是因为战国时代狼性生存的需要,其中也或多或少的是出于秦国和商鞅本人对于人性的看法和理解。

  在商鞅看来,人是不能清闲的。人一旦清闲,就会没事找事,招惹是非。而一旦出了是非,国家辛辛苦苦创造起来的财富就会在内部白白消耗掉。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闲人出横事。工作忙起来,根本没有时间去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但一旦无所事事,就可能会犯错误。商鞅认为,为了克服人的这种劣根性,就不能让国家太平,让百姓清闲和安乐,而是要不断地发动战争,让老百姓忙碌起来,把多余的能量释放出去。否则,一旦贪图享乐,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国内就会出现所谓的“毒虱”。一个国家只要有了这种“毒虱”,即使很富强,也会被削弱。反之,贫弱的小国只要不断打仗就不会惹上这种“毒虱”,从而强大起来。总之,战则强,不战则弱,不战则垮,这就是商鞅鼓吹战争的一个重要理由。

  上文已经讲过了,商鞅所说的“毒虱”,基本上就是儒家礼乐文化的一些信条,也就是今天我们称之为“文化”的东西。在商鞅眼里,文化恰恰是治理国家的绊脚石,根本不利于统治国家,完全应该去除。想想也对,如果人们受到的教育多了,有文化了,肯定会开始反思自己的生存状态。一旦老百姓觉醒了,商鞅那一套法律就难以实行了。相反,让人们不去学习,不去思考,对自己的生存状态不去反思,自然就会乖乖地遵守国家的法律,老老实实、规规矩矩,不敢越雷池半步。所以商鞅说了:“老百姓不热衷学习文化,那就会变傻,变傻了就不会到处去惹是生非,百姓不惹是生非,国家就不会不太平。”

  对外推行战争也是这样。一个国家的人民文化教养一多,大家都去遵守礼法、修善积德,搞什么“兼爱”、“非攻”了,讲什么孝悌、诚信了,不去攻打人家的城市,抢人家的地盘,砍人家的脑袋,都变得文质彬彬,温良谦让,个个想争取诺贝尔和平奖了,侵略战争还怎么发动得起来?灵魂高贵了,肉体就要萎缩。没有了战斗力,终将会成为别人嘴里的美餐。何况秦国的野心还不仅仅是谋求生存,而是要征服六国,并吞四夷八荒。于是,在灵魂和肉体之间,商鞅毫不犹豫地抛去了灵魂,而选择了肉体。

  由此可见,秦国对于软绵绵的礼乐文化,自商鞅变法开始就已经发难了。后来,秦始皇焚书坑儒,也不过是延续了秦国的一贯做法。“秦制本商鞅”,始皇不过“守之”而已。至于李斯在秦始皇耳边的那些煽风点火,说文化的这个那个坏处和儒家知识分子的各种劣习,也并不是他首创的,商鞅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早已经讲得很透彻了。更何况,自商鞅变法开始,秦国就已经在“焚书”了。《商君书》中明确记载说,谈论《诗经》和《尚书》的人都要被杀头弃市,要是胆敢私藏这些书籍,那就要全家灭门。韩非在《和氏篇》中的记载也证实了商鞅的确是“焚书”的始作俑者,是他让孝公烧毁诗、书的。把“焚书坑儒”这笔烂账统统记在秦始皇和李斯头上,确实有些冤枉他们了。

  说到这里,我们或许能够明白为什么秦国会如此热衷于战争了。同其他六国相比,秦国眼里的战争已经不仅仅是生存或者争霸的手段了,而是治理国家和夺取天下的不二法门。对外力压诸侯需要强壮武力,对内统治子民需要丢弃道德教化,要做到这两点,还有比战争更好的办法吗?战争不仅能够抢夺别国的地盘和财富,还能够让老百姓忙碌起来,没有闲暇去思考,变得呆傻迟钝,岂不是一举两得?正是基于这种思考,商鞅治理国家的办法与其他诸侯正好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你讲仁义道德,读诗歌,听音乐,搞什么“白马非马”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而我却是去文退德,恩威并重,赏罚共举,独裁高压;你让你的老百姓去弹琴鼓瑟,斗鸡走狗,踢球下棋,我却是打压商业,扶持农业,垦草积粮,摩拳擦掌,枕戈以待,瞅准时机就带领一大群饿狼吃你个精光。结果自然是:秀才见了兵,有理说不清。再高贵的灵魂,再高尚的情操,再高雅的情趣,在虎狼之师的铁蹄下也只能落个灰飞烟灭的下场。到最后,你的土地、珍宝、钟鼓、美女,还不都是我的?到了后来,秦每次灭掉一个诸侯,都会仿造他的王宫,在咸阳北面山坡上重新建一座,然后把俘虏来的美女、钟鼓都迁到这里面。这不正是在向全天下宣扬这种成者王侯败者寇的强权逻辑和霸道哲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