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书屋 > 仙侠 > 超时空救赎全文阅读 > 第4卷 第九章 法律的宣判

第4卷 第九章 法律的宣判


  刘广峰是第一个被朱成贵杀害的,那天晚上,刘广峰终于在村里落单了,他打完麻将自己回家。在经过朱成贵家胡同的大门口时,被躲在自家大门内等待他的朱成贵,从背后袭击,被朱成贵用斧头砸中了后脑勺晕了过去,当时并没有直接死。朱成贵把刘广峰拖到自己家大门里面,然后回来把喷溅有血迹的积雪全部打扫干净,就回了家。

  没有死透的刘广峰被朱成贵先是拖回了家,被朱成贵用绳索套住脖子勒死后吊了一晚上,后来又被朱成贵从房梁上卸下来用刀剁了。

  朱成贵记得那个监狱死刑犯说的话:“反正杀一个是死,杀两个也是死,索性我就多杀几个,把跟我有过节的那几个人都杀了,那我就赚够本了。”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夜里,朱成贵用同样的方式又杀了韩志武和李嵘。

  而何雪梅是这四个被何雪梅杀害的四个人当中最无辜的一个,她一个农村妇道人家和朱成贵并没有过节,她也只是一个朴实的农村妇女,从未得罪或者看不起过朱成贵,恰恰相反,善良质朴的何雪梅还非常同情朱成贵这个人,觉得他是个很可怜的人。

  应了那句老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朱成贵杀何雪梅时完全把何雪梅当成了自己的猎物,杀红眼的朱成贵已经彻底丧失了人性,那个晚上的朱成贵早已变成一个嗜血的冷血动物。

  一个充满兽欲的人格分裂者。

  而何雪梅确实是被朱成贵奸杀的,那天夜里的那条黑影就是朱成贵。朱成贵是先何雪梅一步到了孙学海家宅基地北房屋后面的,他想趁孙学海失踪进去弄了何冬梅。

  当朱成贵正在那里想怎么才能进到何冬梅的屋里时,

  这时另外一条黑影来到了何冬梅家门外,那个黑影在何冬梅屋外轻轻敲了几下门,说了声:“冬梅,我回来了,开开门让我进去。”

  何冬梅就把屋门从里面打开,让这个人闪进了屋里。

  后来何雪梅就来了,恰巧赶来的何雪梅羊入虎口,正好成了朱成贵的猎物。

  朱成贵从监狱释放出后,回到村子一年多了他还没碰过女人。

  不是他不想碰,是因为他没有机会。

  村里人都知道朱成贵的家境和他的病情,谁也不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在村子里待了不到半年,这个朱成贵思前想后,就在自己家里的南屋里挖起了地窖,他准备抓一个女人回来。

  那天晚上,正好何雪梅送上门来,朱成贵就把何雪梅弄回了自己家里。

  一直反抗的何雪梅使朱成贵暴怒,他把何雪梅在地窖关了一天一夜后,最后用斧头劈杀了她。

  “如果那天晚上进入何冬梅家的黑影是孙学海,那么孙学海就没有死,”回到现实的郑义想。

  “可是李振伟和孙学海如果不是朱成贵杀的,这两个人现在又在哪里呢?”

  朱成贵系列杀人案很快轰动了夏城市。

  人们开始议论纷纷:“这种杀人魔头最好赶紧判死刑吧!!!”

  “朱成贵当年杀了他的父亲,就该判死刑的,怎么现在又给放出来了杀了这么多人!!!”

  “朱成贵没被判死刑是因为他杀人的时候还不到十八岁,还是未成年人,所以不能判死刑。”

  “法院说朱成贵是精神病,精神病人杀人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那正常人杀精神病人就犯法了,看朱成贵家就是这样。”

  “这次朱成贵杀了这么多人,毁了这么多家庭,这次看法院怎么判朱成贵。”

  而此时法院的法律工作者正在研究朱成贵杀人的时候是在犯病的情况下杀的还是在没犯病的情况下杀的。

  因为中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杀人有两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十八条原文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换句话说如果朱成贵如果是一直处在发病状态,是属于完全不能认识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那他就是完全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样的话朱成贵就有可能免于处罚。但民事责任由其朱成贵的监护人承担,很显然朱成贵没有监护人。

  如果朱成贵在杀人时是间歇性精神病人,那他就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身为间歇性精神病的朱成贵如果杀人,在他杀人的那一刻,如果是很清醒的处在未发病期,朱成贵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么说来,如果朱成贵正好发病了,处于发病期,朱成贵就可以从轻抑或减轻或者免于刑罚的。

  这条中国的法律是不是很绕,也很可笑。

  朱成贵最终因为患有精神病没有被判处死刑。

  判决书下来的那天,郑义看着新闻陷入了沉思:“中国的法律口口声声说着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同样的前提下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冲突时,以保障人权优先。”

  可是法律的制定者真是个可笑的骗子,难道他们就没想过,过分尊重了精神病杀人者的人权,而那些被精神病杀了的人的人权又如何去保障了,那些家庭破碎了的人权又如何去保障。

  想到这里郑义觉得那些制定法律的人真是个跳梁小丑,可笑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