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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第二节:开庭r

第二天按时开庭。刑庭大概是固定的,其设置与克城县的法庭基本一样,只是要大得多也空旷和多,下方是大厅,大厅里摆放着很大一片木椅子,样子像观众度位;正面的左方是律师席,右方是公诉席。一个特制的铁栏放在审判席的正前方,颜色是黑色的,有点阴森,从摆设的架势和颜色的设计上看就对被审者产生了一股威慑力。r

尤天北和律师先到,然后是书记员拿着本子也进来了,紧接着庭长和陪审员也到位了。尤天北没想到的是,担任审判长的不是别人,正是法院主管刑庭的注副院长,尤天北找过他反映情况所以是认得的。但心里免不了直犯硌噔:副院长怎么当上了审判长?r

审判长宣布开庭。于是各就各位,尤天北自动走进那个有些阴森的铁围子,面对法官坐在那把铁椅子上。r

今天公诉方缺席,法院已正式下达过开庭通知,前天和今天我们又通知了,但检察院没来人,照常开庭!现在由被告陈述!审判长说。尤天北看了律师一眼,律师便开始陈述。大约只要了十几分钟骆律师就把整个案子冤枉的有关理由、证据陈述完了。然后就是审判长作法庭调查,原则是问什么尤天北答什么,如移交工作的时间问题、到地方上班的时间问题、部队财务章是怎么管理的、为什么要承认拿了钱、笔记本的时间是怎么回事等等。尤天北对这些问题根本就不需要考虑,一件件都记在心里,所以答得十分顺畅。这个程序大约进行了四十分钟左右就结束了。然后就是双方证人出庭作证。作证的时间大约用了一个多钟头,法官反复地寻问证人一些细节问题,譬如:事隔几年了你们怎么记得住吕其给钱那天尤天北就不在沉县部队的?你们与尤天北是啥关系等等。证人说我们查了那个时间尤天北正在装修房子,而装修房子的时候我们和尤天北在他家玩麻将,之所以能记得住那个时间,正好老张家的弟媳生孩子,我们还喝了喜酒呢。然后出示了出生证和户口本。r

中间休息,审判长把书记员和陪审员叫到右边那间小小的休息室进行了简单的讨论。认为情况已清楚了,开庭前需要调查的一些问题也得到了澄清,可以休庭。其他几个人同意了主审法官的意见。于是重新开庭进行最后一个程序——由尤天北作最后陈述,审判长有补充的就说,没有就不要说了。r

休息时若大一个大厅只留下尤天北与骆律两人,骆律师给尤天北讲:利息的事本来就有,你可以说,这是都知道的嘛。尤天北说:我怕把问题搞复杂化了,没说这些,要说一下也可以,这是事实。于是在作最后陈述之前尤天北便作了补充。然后陈述:首先感谢法庭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刚才我的代理律师陈述的意见就是我本人的意见,我是冤枉的,要求法庭公正判决!r

第二天审判长把其他两人叫到办公室:这个案子你们两是怎能么看的,谈谈你们的意见吧。r

案子的关键一个是笔记本的产生问题,另一个就是尤天北是否收到吕其送给现金。第一个问题已证实是吕其把情况告诉尤天北,尤天北记的笔记,这个说法可以成立;证人出庭证明了尤天北当时并不在沉县部队,而是在柯城市修房子,小孩出生日期是关键,这几个证人的证词是可信的;到于其他情节我认为都是次要的。所以,我认为可以认定尤天北无罪。但是,从卷子中看这个案子并没有完,还有几十万根本就没有搞清楚,而且吕其本人就是一个最大的嫌疑人,为什么检察院会终止侦查?我想中间一定有问题。书记员说。r

对,我也这么看。我同意书记员的看法。另一位法官说。r

那么说你们都认为尤天北是无罪的。通过昨天审理这件案子来看,尤天北的确是冤枉的。但问题复杂在于前两审都是判有罪,而我们这次审理的结果却正好相反,我所担心的并不是案子的本身,而是可能来自其他方面的反应,尤其是检察院那边的反映。如果我们判无罪,检察院会不会抗诉?当然,抗诉是要有新的证据支持。但检察院只要一抗诉就有可能出现新的证据,这种情况过去我曾遇到过,搞得法院非常被动。再说,审委会决定再审时也是困难重重,意见也不一致。如果再上审委会,谁也保不住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啊!副院长毕竟经历得多,想得也复杂得多,提出了其他两位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