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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第三节:审委会r

我认为还是要重证据的,我们中级人民法院是独立办案的审判机关,不仅对尤天北负责,同时也要对国家对人大负责。不能照顾其他因素太多,多了就没有公正了,你说是不是,汪院长?另一个法官说。r

你说呢?汪副院长面对书记员问道。r

我觉得你们两人说得都有道理,考虑因素太多也不好,老杨说得对着呢。书记员说。r

那好吧,我去给石院长汇报,听听他的意见如何?汪副院长说。r

于是,审判庭确定尤天北无罪。r

汪副院长给石院长把合议庭的意见原原本本地作了汇报,同时也谈了自己所担心的问题。石院长说:老汪,我们不能考虑那么多。现在法院判案子太难,就是外界干扰太多了。上次人大对我们法院还提到过这个问题。你是管刑庭的副院长,就要大胆地干,一定要公正判案子。你说是不是?r

石院长没有对尤天北的案子究竟怎么判并没表态,但汪副院长已明白了他的意思。于是有些担心地说:上次许书记就不同意尤天北的案子再审,他说一二审都判决有罪,再审没有意义。r

有没有意义不是谁说的,他不是搞法律的,注重政治意义。但我们国家不是天天都在喊法治吗?一个案子审判得对与错,对一级法院一级党组织来说算不了啥,任何时代都有冤假错案,尤其是只讲政治的时候。但那是不对的,法制是全国人民的大事。过去那种认识是十分错误的,一个民族的哀!现在既然让我们在这个岗位上,我们就要主持正义,正义的本身就是意义,而且是非常重要意义!不管他,明天上审委会!石院长一锤定音。r

第二天,七个审委会委员全部到会,会议由石院长主持。r

汪副院长汇报刚结束,刑庭迷庭长第一个发言:这个案子二审是我们庭办的,虽然案子中有些细节不够那么清楚,但主要情节是明确的,尤天北承认贪污了。按办案中不成文的习惯,只要当事人承认了的一般就给定罪,这是其一;其二,不瞒大家说,这个案子检察院给我打了电话,要按一审判,所以,我们就这么判了,当时也是上过审委会的。这次如果判尤天北无罪,追究我们错案和国家赔偿事小,检察院那边怎能么说?而且,还搞死一个行长!r

迷庭长刚说完,纪检组长接着发言说:一审审理这个案子时我是主管刑庭的副院长,我们曾给检察院谈到过一些细节不够严谨,而有些问题还没搞清,不适合起诉,还提出放掉吕其是不对的。但他们说这是上边指定办的案子,必须办,所以就判了。如果我们判无罪,我担心会出现反复,到那时就麻烦了。待纪检组长说完,石院长说:我提醒大家注意,其他因素可以说,但主要的还是讨论尤天北有没有罪的问题。大家要把住重点发言。r

于是,下一个发言的是立案庭庭长:我个案子我没参与审理,但从整个案子情况看应该是无罪的。刚才汪副院长汇报的情况看,公诉方对案子调查是不清楚的,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尤天北拿了吕其送给的钱。而且,证人也是很有身份的,自愿出庭作证,因此,可信度可想而知。而公诉方却没有人证,唯一证人吕其,其实吕其本人是这个案子的犯罪嫌疑人。况且,我们传了几次他也不愿出庭,检察院也曾几次要求他出庭作证,但没有。所以,我认为应判无罪。r

民事庭庭长发表了与其相同的意见。r

最后只剩下许书记和石院长发表意见了。石院长是会议主持人,当然应该发言在最后。许书记想了想,轻轻咳嗽了一声,然后慢条斯理地说:听了大家的发言,我想得最多的还是沉县的行长死了。这个案子涉嫌四人,死了一个祖朋,放了一个吕其,判了一个冼明还没有直接关系,如果再判尤天北无罪,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检察院把这个案子搞错了?检察院搞了错案,而且还死了人,这在社会上该是啥影响?而且据我所知,祖朋的老婆还在闹事,为祖朋伸冤,冤什么?祖朋当行长那么多年,能没问题?他家的房子那么大那么好,光装修就得花过十万八万的。所以,祖朋死有余辜,该死!至于尤天北,当处长那么多年,我在县上当书记时就知道部队钱多得很,别说区区几万,算个啥?只怪办案组没能力,也说明尤天北这人太狡猾,不承认就没罪了?怪事!所以,我认为一、二审是对的,尤北羽有罪!你说是不是?许书说完问石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