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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圆满


在写下以上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中国。想起印度的一切,恍如隔世。

德里的印度门,一滴眼泪样的泰姬陵,瓦拉纳西的出生石阶,穿着纱丽浸泡在恒河里的女人,鹿野苑的断壁上涂着金粉,占西街头领救济饭的穷人,克朱拉霍酒店后花园婚礼上的大眼睛少女,阿旃陀石窟里的菩萨执莲花壁画,还有月光下的舍利弗塔……我常会突如其来地想起一些诸如此类的片断,仿如电影预告的片花镜头,但是不能往深里想,想真了就觉得是梦,觉得有一缕清风吹过,消逝无声。

昨日种种,比如昨日死;未来种种,比如今日生。

如果真像的大辛所说,我本是被玄奘携入中土的菩提枝上的一片树叶,曾经听过佛陀千万遍诵经声,遂得以借一点佛荫修炼成人。那我也只是芸芸众生中最平凡不过的一个俗人,终究不是信徒,亦不能悟道或者看破,也从没想过皈依。

生与死,贫与富,爱与憎,聚与散,也许这些因果我永远都参不透。即使会,大概也要再过几个世纪,再经过几道轮回,才会终于有所醒悟的吧。

而大辛,如果他真是佛座前的一朵莲花,我相信他比我更有夙慧,更有佛心,终有一天会修成正果。

我们有过那么深厚的渊源,那么辛苦的寻找,而后终于相逢又分开——既便终究是有缘无分,但我相信轮回,相信因果,相信我与大辛之间的一切,已然圆满。

就像恒河边的妇人对杜尔西达斯说的:

“我的夫君在我心里,已与我融为一体。”

我与大辛也一样。我的手指上戴着他亲自设计的戒指,我的身体里流淌着他的鲜血,是他给我第二次生命,我们合二为一,生死不离,世上可有一种关系比此更加亲近?我所求的一切,佛祖只会给我更多。

我将再也不会因为自己的无人怜爱而哀泣,因为我已经知道,谁才是那个得到佛祖垂怜的孩子。

我甚至特地去拜访了继父的家,请妈妈和两个异姓姐姐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留下几条印度披肩做礼物。

这是十年来我和两个姐姐第一次和睦相处。不知道是怎么样的因果让我们今生有这样的联系,但我不想把恩怨再带到下一世。无论如何,既然相逢,不如结一段善缘。

散席之后,我独自步行回住处,看到月亮在天边微笑。是满月,映衬在澄净如波的夜空下,美得像一朵莲花,令人动容。

于是,我站下来久久地看着那朵莲花,笑了。

序或跋

刹那即永恒

文、菊开那夜

去过印度的人分为两种,要么从此爱上欲罢不能,要么恨之入骨永无牵连。印度的冲击力太震撼,对原有世界具有强烈的颠覆性,致使观者的感受往往趋于两极分化。我属于欲罢不能者,西岭雪也是。虽然我是穷游,她是奢侈风。可我们爱上的都是同一个印度。

我并非一开始就爱上印度,尤其是拉肚子拉得死去活来时真的很难心平气和地去体会它的美。离开印度后,忽然那份潜藏的爱恋就慢慢地弥漫开,致使于半年后再度重返印度。是的,我爱上这片神奇的土地。它对于不同宗教的包容,对于人类苦难的悲悯,对于生活的沉静解释,对于人体内在的极度反省,对于死亡的自在洒脱……无一不是我所迷恋的。

西岭雪对于印度的热爱不会比我少,因为她竟然写出了一本印度小说。听说她写的是爱上出家人后,我第一反应是,啊,印度版的诱僧吗?爱上僧人是很难写的,气氛渲染得不够就是妖精想吃唐僧肉。诱僧的标准造型不是陈冲演绎李碧华的小说,也不是钟丽缇的《色戒》,而是吴承恩用一千个妖孽白骨精做陪衬,让姗姗来迟的女儿国国王,情意绵绵唤上一句“御弟哥哥”。

诱僧说到底,就只能人神交战,用眼神杀得遍地落花,实质上却连小指头都没有勾过一下下。诱僧理应是****的最高境界,对姑娘、对和尚都是高难度考验,借问御弟哥哥,对佛祖的大爱真的超过了肉体凡胎的本能情欲吗?借问御弟哥哥,千本佛经,能否消抵我眼波流转?御弟哥哥,你究竟是人还是佛?

和尚是不怕白骨精这种魔障的,怕只怕真的遇上一个值得心心相印的美好女子,使自己在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吟唱中,内心慢慢掀起一片温柔的涟漪。

《步步莲花》,很可贵的地方是将两种不同文化融合得自然优美,中国的诗词和印度的神话彼此对应着,却无突兀之感。就像中国姑娘谈娜兰爱上异域的僧,很多美丽的东西都无须言语不问缘由,有着内在共通、共同磁场,音乐也好,传说也好,爱情,也好。

有人说,爱情不是败于倦怠就是败于遗憾。其实爱情就从来没有成功的可能,它就像人体自身一样,出生就迎来必然的毁灭,它的主角会寿终正寝,它的色泽会枯朽腐烂。爱情最美的可能就是像谈娜兰和大辛这样,如果领会了真实与幻境界限虚无,如果已经打破了我执的藩篱,朝朝暮暮与片刻刹那,没有什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