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斯科特·施维默
一位挚友
钻井发生过一次爆炸事故后,道森·科尔开始出现幻觉,那天他差点死掉。
他在油井上工作了十四年,料到早晚会发生这样的事。一九九七年,他曾目睹一架直升飞机刚要着陆时失去控制,在甲板上坠毁,瞬间化作耀眼的火球。他试图救援,背部被灼伤,诊断为二级烧伤。一共死了十三个人,大部分死去的人当时在直升飞机里。四年后,钻井上一辆吊车倒塌,一块篮球大小的金属碎片飞出来,差点把他的脑袋削平。二〇〇四年,飓风“伊万”肆虐的时候,他是留在油井上的几个工人之一,狂风以每小时一百英里以上的速度扑来,掀起的巨浪让他担心万一油井倒塌的话,他是不是应该先抢只降落伞在手里。除此以外,还有其他的危险。工人会在油井上滑倒,或者有什么东西断裂砸下来,割伤或淤青更是家常便饭。道森看到的骨折数不胜数,钻井上发生过两次食物中毒,像瘟疫一样击倒了全体人员;两年前,二〇〇七年,他目睹一艘运送供给物资的轮船在离开油井不久开始下沉,直到最后一分钟才得到附近海岸警卫汽艇的救援。
但是,爆炸却是另外一码事。因为没有石油泄漏——这次事故中,安全系统有效防止了大量石油溢出——所以,爆炸还够不上成为全国性新闻,几天后就被忘得一干二净。但是,对亲历这场事故的人来说,包括他本人,这足够引起一连串的噩梦。在爆炸之前,那天早晨平淡无奇,他正在监控油泵,直到其中一个储油罐突然爆炸。他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猛地被爆炸引起的冲击波甩到了旁边的棚子上。爆炸过后,到处都着了火。整个钻井平台覆盖上一层石油,迅速变成了地狱,所有的设备都被熊熊火焰吞噬了。后续的两次大爆炸,更加猛烈地震动了油井。道森记得他从大火深处拖出几具尸体,但是,第四次爆炸比前几次更剧烈,再次把他抛向空中。他模糊记得自己掉进水里,无论如何他都可能性命难保。他接下去记得的一件事,就是在墨西哥湾漂浮,那里大约离路易斯安那的弗米利恩湾以南九十英里远。
跟大多数人一样,他来不及穿上救生衣,也够不着其他漂浮装置,但是,在汹涌的波涛之间,他看见一个深色头发的男人在远处招手,仿佛在呼唤他游过去。道森奋力朝那个方向游,与海浪搏斗,最终筋疲力尽。衣服和靴子拖着他下沉,胳膊和腿渐渐无力,他明白自己快不行了。他觉得自己在慢慢接近,尽管汹涌的波浪使他无法确定这一点。此时,他在附近一些碎片中发现了一只救生筏。他使尽剩下的所有力气,终于抓住了救生筏。后来,他听说自己在水里漂了近四个小时,离开油井近一英里,最终被赶到现场的一艘补给船搭救。他被拖上甲板,安置在船舱里,跟其他幸存者会合。道森由于体温太低,冷得发抖,而且感到眩晕。他的视野一片模糊——后来被诊断为中度脑震荡,但是,他还是意识到自己有多幸运。他看见人们手臂上、肩膀上有可怕的灼伤,有的人耳朵正流着血,有的人照料着折断的骨头。他们大部分人的名字,他都知道。油井上只有这么些地方可去——这里实际上就是大洋中间的小村落——所有人早晚都要去咖啡厅、娱乐室或者健身房待着。然而,有一个男人,看上去有点面熟,越过拥挤的房间,似乎正盯着他。他有一头深色头发,大约四十来岁,穿着一件蓝色的防风夹克,也许是船上某个人借给他的。道森觉得他看上去跟环境不相称,更像是个办公室文员,而不是个粗鲁的石油钻工。那个男人招了招手,道森一下子记起了早先在水里看见的那个身影——那么,是他——顿时,道森感到脖子后面的汗毛倒竖起来。他还没来得及确定自己不安的来源,有人扔了一条毯子到他肩头,他被领到角落里,那里有个军医等着给他做检查。
等他回来坐下,那个深色头发的男人已经走了。
接下去的一个小时,更多的幸存者被救上船,道森的身体渐渐回暖,他开始想其他钻井人员的情况如何。这些他共事多年的人,现在一个也看不见。后来,他得知死了二十四个人。最后,大部分尸体找到了,但不是全部。道森在医院里康复的时候,忍不住想到,事实上有些同事的家人,甚至都无法看他们最后一眼。
自从爆炸以后,他一直都难以入眠,不是因为做噩梦,而是因为他总是感到自己被人看着。他感到……被鬼魂盯上了,虽然听上去很荒谬。无论白天还是黑夜,他的眼角时常瞥到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当他转过头去,那里总是既没有人,也没有任何东西,这难以解释。他怀疑自己脑子是不是糊涂了。医生说,事故造成的精神压力给他带来了后创伤反应,而且大脑还没从脑震荡中完全恢复。这解释得通,听上去很有逻辑,但是,道森觉得不对头。他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医生给他开了一剂安眠药,但是,道森从来没有去配过药。
他有了六个月的带薪假期,另一方面,法律程序正在启动。三周后,公司给他提供了一笔安置费,他签署了文件。此前,已经有半打律师联系过他,都迫不及待地希望第一个提出集体诉讼,但他不想折腾了。他接受了赔偿,支票送达的那天,他就签收了。他的银行账户里有足够的钱,让有些人相信他很富裕。他来到银行,把大部分钱秘密转账到开曼群岛的某个账户上。然后,钱被转移到巴拿马一个用极少的文件注册的公司账户,再秘密转移到最终目的地。像通常一样,这些钱的去向再也无法追踪。
他只留下足够用于租房和其他少量开销的钱。他所需不多,想要的也不多。他生活在单幢的活动房屋里,房子坐落在新奥尔良市郊一条肮脏道路的尽头,在人们眼里这幢房子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二〇〇五年“卡特里娜”飓风肆虐的时候,这里没有被洪水淹没。活动房屋搭在堆起来的煤渣地上,塑料的边栏暗淡、开裂。本来是临时搭建的,但随着岁月流逝仿佛变得永恒。房子里有一间卧室和一个浴室,还有个狭窄的起居空间,厨房狭小得只能塞得下一个迷你冰箱。房子几乎不能隔热、隔音,连年的潮湿使地板弯曲变形,以致他好像一直都走在斜坡上。厨房里的油毡边角都裂开了,巴掌大小的地毯被磨得很薄,狭窄空间里摆放的家什都是他多年来从廉价商店里淘来的。墙上连张做装饰的照片也没有。虽然他在那里生活了近十五年,那里却只不过是个吃饭、睡觉、洗澡的地方,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家。
虽然房子很旧,但是几乎一尘不染,就跟嘉顿区的住所一样。道森一向有些洁癖。每半年,他整修一次房子,修补裂开的地方,把缝隙填满,不让鼠类和昆虫爬进窗子。每次回钻井前,他都会用消毒剂擦洗厨房和浴室的地板,把碗橱里可能发霉变质的东西扔得干干净净。他通常工作三十天,然后休息三十天,除了罐头食品,任何吃的东西不到一星期就会变质,特别是夏天的时候。回来以后,就给房间通风,里里外外重新都会擦洗一遍,尽力祛除霉味。
住在这里很安静,他就需要这样。他的房子离开大马路四分之一英里远,最近的邻居就住得更远了。在钻井待了一个月之后,他就想安安静静的。他在钻井上永远无法适应没完没了的噪音。那是非自然的吵闹。吊车不断地运送补给,直升飞机、抽水泵、金属没完没了地撞击,钻井日日夜夜地汲取石油,刺耳的声音不绝于耳,道森打算睡觉的时候,喧闹声还是一刻不停。他试图适应钻井台的噪音,但是,一等他回到活动房屋,当太阳高照的时候,他就会被几乎完全的寂静击中。清晨,他听见鸟儿的歌声在绿树间流淌;傍晚,太阳落山后几分钟,他就会侧耳倾听蟋蟀和青蛙一齐鸣唱。这通常令人心旷神怡,但时常听到让他想家,这时他会躲进房间里,把回忆驱走。他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简单的日常琐事上,那些平凡日子里占据他全部生活的琐事。
他吃饭,睡觉,跑步,举重,修理汽车。他总是漫无目的地开车,开很久很久。他时不时去钓鱼。他每晚读书,偶尔给塔克·霍斯泰特勒写封信。他的生活就这样。他没有电视机,也没有收音机,虽然他有部手机,但是通讯录里只有工作伙伴的号码。他每个月购买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然后进书店看看,但是他从不冒险去新奥尔良。十四年来,他从未去过波旁街[1],也从来不会去“法国区”闲逛;他从来不去“人间咖啡馆”品尝咖啡,也不去“拉菲特铁匠酒吧”发泄情绪。他不去健身房,只在活动房屋后面几棵树之间,支起一块褪色的防水布,在布棚底下运动。他不看电影,也不在星期天下午“圣人队”踢球的时候,去朋友家坐坐。他四十二岁,从十几岁以后就没有约会过。
大多数人既不会也不愿意像他一样生活,但他们并不知道他的存在。他们不知道他曾经是个怎样的人,做过些什么;他也希望日子一直这样过下去。
不过,六月中旬一个温暖忧郁的下午,他接到了一个电话,过去的记忆随之鲜活起来。为此,道森请了大约九个星期的假。近二十年来第一次,他终于要回家了。这个想法让他很不安,但他知道自己别无选择。塔克不仅仅是一个朋友而已,而更像他的父亲。道森回忆起那一年,他的人生发生了重大的转折,在寂静中,他仿佛又一次看见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当他转过身,却什么都没有发现,他再一次怀疑自己是否要发疯了。
电话是北卡罗来纳州奥利安托镇的一名律师摩根·坦纳打来的,他说塔克·霍斯泰特勒过世了。“有人会好好处理后事的。”坦纳解释说。道森挂了电话,第一反应是给自己订飞机票和目的地旅馆,然后给花店打了电话,安排快递鲜花。
第二天早晨,道森锁上活动房屋的前门,道森走到屋后,来到停放汽车的锡皮棚库。那是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四。他带上仅有的一套礼服和一个帆布包,包裹是半夜整理的,他正好睡不着。他打开挂锁,卷起车库门,看着阳光泻向汽车,他从高中时代起就对它修修补补。这是一辆一九六九年产的坡顶汽车,这种车在尼克松时代回头率极高,如今回头率还是很高。车看上去好像刚从装配流水线上下来,多年以来无数陌生人想从他手里把车买走,但道森都回绝了。“这不只是一辆汽车而已。”他告诉他们,之后便没有做更多解释。塔克一定会明白他的意思的。
道森把帆布包扔到乘客座位上,礼服放在袋子上面,然后娴熟地坐到方向盘前。他转动钥匙,引擎轰隆隆作响,恢复了生机。他慢慢把车开进砂砾地,然后跳下车去锁车库。同时在脑海里检查了一遍,确定带上了所有的东西。两分钟后,他就开上了大马路;半小时后,他抵达新奥尔良机场,把车停在长期的停车场。他不愿意离开汽车,但是也没有办法。他收拾好东西,前往航站楼,航空柜台那里有一张飞机票正等着他。
机场很拥挤。有手挽手走着的男男女女,有去看祖父母或者去迪斯尼乐园的一家人,有往返于学校与家之间的学生,还有一边拖着行李箱,一边打电话的商务人士。他在缓慢移动的队伍中等待着,直到航空柜台开始出票。他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件,回答了基本的安全问题,然后拿到登机牌。飞机在夏洛特中转,滞留了一个多小时。情况不算糟。等飞机在新伯尔尼降落后,他就可以拿到租来的汽车,然后再开四十分钟。假如没有任何耽搁,他下午晚些时候就会到达奥利安托镇。
直到坐上飞机,道森才意识到自己有多累。他不能确定自己最后是几点睡着的——他最后一次看表的时候已经快四点了——但他知道自己还是在飞机上睡着了。他到城里好像没事可做。他是独生子,三岁的时候,妈妈跟人私奔跑了,爸爸整日酗酒,后来撒手人寰,算是给了世界一个清净。道森多年来从未跟任何一个亲戚说过一句话,他现在依然也不想重叙什么旧情。
路上时间很短,干脆利落。他办完了必须的事情,也不想再多耽搁。他算是在奥利安托长大的,却从未真正属于这里。他所了解的奥利安托镇一点都不像地方旅游局广告里描绘的那种世外桃源。对于只在那儿待过一个下午的大多数游客来说,奥利安托是个不同寻常的小镇,居住着艺术家、诗人和退休人员,他们的暮年生活除了在纽斯河上航行外再无其他。那里少不了古色古香的镇中心,到处都是古玩店、画廊和咖啡馆;每周举行的节日之多,对不到一千人的小镇来说简直不可思议。但是,他从孩提时期到青年时期所熟悉的真正的奥利安托,居住着从殖民时代起在这里扎根的人家。小镇居民有麦考尔法官、哈里斯治安官、尤金妮亚·威尔科克斯,以及像科利尔和贝内特那样的家族。他们拥有这里的土地,经营农场,出售木料,做各种生意;他们是这座小镇强有力的潜流,这块地方永远是属于他们的。他们也使小镇保持着他们想要的样子。
道森十八岁时就看破了这一点,二十三岁时他再度意识到这些,终于离开小镇去寻找更好的生活。科尔家的人在帕姆利科县——尤其在奥利安托镇——很不受欢迎。据他所知,自打他的曾祖父起,科尔家族的每个成员都坐过牢。他们犯下的罪行五花八门,比如打架、斗殴、纵火、杀人未遂以及谋杀,这个大家族的农场杂树丛生,乱石遍布,俨然是个拥有自己规则的王国。农场里有几幢摇摇欲坠的木屋、单幢的活动房屋和堆放垃圾的仓库,散布在亲戚们称之为“家”的宅地上,连地方治安官,除非万不得已,也不愿意来这里。猎人们在这一带肆无忌惮,无疑认定“入侵者会被当场打死”不仅是对入侵者的警告,而且是对猎人的特许。科尔家族的人贩私酒,贩毒,酗酒,打老婆,虐待孩子,偷东西、拉皮条,甚至还有病态的暴力倾向。现在已经停刊的一份杂志发表过文章说,他们一度被认为是罗利东部最邪恶、报复心最重的家族。道森的父亲也不例外。他二十几岁和三十出头时,大部分日子是在监狱里度过的,犯下的罪包括用冰镐刺伤一个挡了路的男人。他两次涉嫌谋杀接受审讯,却被宣判无罪,因为目击证人失踪了,连家族其他成员都知道不要惹恼他。至于母亲怎么会嫁给他,这个问题道森从来不敢提起。他没有责怪母亲逃跑。在童年的大部分时间,他也想逃走。他也从未责怪母亲没有带上他。科尔家族的男人总是不可思议地把孩子当作专属品,假如他母亲这么做,他毫不怀疑父亲会追踪母亲,不择手段地把自己夺回来,对此,父亲已经说过不止一次。当然道森也不会蠢到问父亲,假如母亲拒绝放弃儿子,父亲会怎么做。道森已经知道答案。
他疑惑究竟有多少家族成员还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当他最终离家出走时,他除了父亲,还有一个祖父、四个叔叔、三个姑妈以及十六个堂兄弟。现在,堂兄弟们都长大了,生儿育女,也许家族成员增加了,但他一点儿都不想。他是在那个世界里长大成人的,但是,就像他并不属于奥利安托,他也不属于他们。也许他的妈妈,不管她是谁,跟这里有点关系,但是他跟他们不一样。他在堂兄弟中间特立独行,从来不在学校里打架,并且成绩不错。他滴酒不沾,也不碰毒品。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堂兄弟们跑到城里滋事,他总是躲得远远的,通常他会告诉他们,他要照看蒸馏器或者帮忙拆掉某个家族成员偷来的车。他总是埋头做事,尽力不引人注目。
他在努力保持某种平衡。科尔家族也许是一帮子罪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很蠢,道森出于本能知道,他必须尽最大努力掩藏起他的与众不同。他大概是学校历史上唯一一个学习足够努力,却故意考砸的孩子;他知道如何伪造成绩单,使它看上去比实际上差;他学会了趁别人转身时,用小刀划破易拉罐,倒空啤酒;当他把工作当作借口避开堂兄弟的时候,常常忙碌到半夜。有一阵子这样挺管用,但是,时间一久就露陷儿了。他的一个老师告诉他爸爸的酒搭子,说他是班里最好的学生;叔叔和姑妈开始注意到,他是堂兄弟里唯一一个循规守法的人。这个家族把忠心耿耿和服从视为一切,他与众不同,这就是最大的罪过。
这惹恼了他的父亲。即使在他蹒跚学步的时候,父亲就经常用鞭子和皮带打他;他十二岁的时候,父亲就对他拳打脚踢。父亲会把道森的胸口和后背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一个小时之后,又把注意力投向孩子的脸和腿。老师们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由于担心自己家人的安危,他们只当没看见。道森从学校回家的时候,治安官假装看不见他身上的瘀青和伤痕。其余的家族成员当然觉得这没有问题。他的堂兄阿贝和“疯子”特德不止一次地跳到他身上,像他爸爸一样狠狠地打他——阿贝认为是道森招惹了他,“疯子”特德就是心血来潮。阿贝人高马大,拳头就跟大腿骨那么粗,脾气急躁,充满暴力,但是比看上去要聪明得多。而“疯子”特德是生性残忍。在幼儿园与别人争奶油夹心蛋糕时,他用铅笔刺伤了一个同学;五年级时,他把另一个同学送进了医院,最终,被赶出了学校。有谣言说,他才十几岁的时候,就杀死了一个收废品的人。道森意识到最好不要还手。而且,他在忍受拳打脚踢的时候,还学会了遮掩,直到堂兄们最终打厌了,也打累了。
然而,他从未卷入家族事务,而且愈发下定决心永不涉足。随着时间流逝,他发现他尖叫得越厉害,他父亲打他的次数就越多,于是他咬紧牙关一声不吭。他父亲不但暴力而且是个打手,道森出于本能知道打手只打能赢的架。他知道总有一天自己会强壮到能够还手,那时候他再也不用害怕父亲。当拳头雨点般砸向他的时候,他努力想象母亲跟家族切断所有联系时拿出的勇气。
他竭尽全力加速这个过程。他在树上绑了一个塞满破布的麻袋,每天一连几小时地击打。他尽可能地举起石头和机车零件。他整天做引体向上、俯卧撑和仰卧起坐。他满十三岁之前就长了十磅肌肉,到十四岁又长了二十磅。同时,他也长高了。十五岁时,他几乎跟父亲差不多高了。他满十六岁前一个月的晚上,他父亲又喝醉了,拿了根皮带来找他,道森站起身从父亲手里夺过皮带。他告诉父亲,假如再动他一根汗毛,他就把父亲杀死。
那天晚上,他没有地方可以去,就在塔克的汽车修理站躲了一夜。第二天早晨,塔克发现了他,他就跟塔克讨份活儿干。塔克没有任何理由帮助道森,道森不仅是个陌生人,还是个科尔家的。塔克从后裤兜里掏出丝质手帕擦了擦手,力图看清他的来意,然后伸手去拿香烟。当时,他六十一岁,做了两年鳏夫。当他开口说话,道森闻得到他呼吸中的酒气,他的嗓音很刺耳,透出不带过滤嘴的骆驼牌香烟的残渣味,他自幼就抽这种牌子的香烟。他一口纯粹的乡下口音,跟道森一样。
“我瞧你会拆汽车,你会把它们重新装起来吗?”
“会的,先生。”道森回答说。
“你今天上学吗?”
“是的,先生。”
“那么,你放学后就到这里来,让我看看你怎么干活。”
道森使出浑身解数,证明他是有用的。下班后,天就开始下雨,道森偷偷溜回汽车修理站躲避暴雨,塔克正在等他。
塔克什么都没说。他猛抽他的骆驼牌香烟,斜眼看着道森,一言不发,最后他终于回到房子里。道森再也没有在家族的领地上过夜。塔克没有让他付房租,不过道森要自己买东西吃。几个月过去了,他开始第一次思考他的未来。他尽可能存更多的钱,唯一的挥霍是从废品店买回了一辆坡顶汽车,以及从路边小饭店买来一加仑重的罐装甜茶。傍晚,他干完活就边喝茶,边修理汽车,同时,他幻想着上大学,这是科尔家的人从来没做过的。他考虑过参军,或者租一间自己的房子。但是,他还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决定,他父亲就出乎意料地出现在汽车修理站。他带来了“疯子”特德和阿贝。他们俩都带着棒球棍,道森能看见特德口袋里刀的形状。
“把你挣的钱给我。”他父亲开门见山地说。
“不行。”道森回答。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小子。所以我把特德和阿贝带来了。他们会打到你把钱交出来为止,怎么样我都会把钱带走,要么你就乖乖地把逃跑欠下的钱给我。”
道森什么都没有说。他父亲用一根牙签剔着牙缝。
“等着瞧吧,我只要在城里制造一起案件,就足够要你的小命。也许是入室盗窃,也许是纵火。谁知道呢?干完以后,我们就栽赃些证据,打个匿名电话给地方治安官,然后让法律来解决问题。你晚上一个人在这里,没有不在场证据,我才不管呢,你剩下的日子就要在钢筋水泥的监狱里烂掉。你就再也不会让我糟心了。所以,你为什么不乖乖把钱交出来呢?”
道森知道父亲不是虚张声势。他从皮夹子里掏出钱,不动声色。他父亲数了数钱,把牙签吐到地上,咧开嘴笑了。
“我下个礼拜还会来的。”
道森只好照办。他想办法从挣的钱里藏起一点点,继续修理那辆坡顶汽车,以及买甜茶喝,但是,他的大部分钱都给了他父亲。虽然他猜塔克知道发生的事情,但塔克从来没有直接跟他说什么。倒不是因为他害怕科尔家族,而是这不关他的事。不过,他开始多做一点饭,他一个人吃不完。“还剩下一点饭,你想吃就吃吧。”他拿出一个盘子走进汽车修理站。然后,他多半一言不发地走回屋里。他们之间的关系便是如此,道森尊重这种关系。道森也很尊敬塔克。塔克以他的方式,成为了道森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无法想象有任何事情可以改变这一点。
直到有一天,阿曼达·科利尔走进了他的世界。
虽然他认识阿曼达有好几年了——帕姆利科县只有一所中学,他大部分时间跟她一起上学——他直到三年级的春天,才第一次跟她说上几句话。他一直觉得她很漂亮,但他不是唯一觉得她漂亮的人。她很受欢迎,坐在咖啡馆里的时候,身边总是围绕着朋友,男孩们争先恐后地想引起她的注意。她不仅是班长,还是啦啦队队长。她家境富裕,因此她对他来说就像电视演员一样遥不可及。他从来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直到化学课上,他们被分配成实验的搭档。
这个学期他们一起摆弄试管,一起学习准备考试,他发现她并非如自己想象的那样。首先,她对自己是科利尔家的人,而他是科尔家的人毫不介意,这一点让他很吃惊。她笑起来清脆、无拘无束,笑容淘气而意味深长,仿佛她知道什么别人不知道的秘密。她有一头浓密的蜜色秀发,眼睛好像温暖的夏日天空。当他们把化学方程式记在笔记本上时,她会碰碰他的胳膊,引起他的注意,这种感觉会在他心头萦绕几个小时。当他下午在汽车修理站工作时,他经常发现自己克制不住地想她。直到春天,他终于鼓起勇气,问他能不能给她买个冰激凌。这个学年快结束时,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了。
那是一九八四年,他十七岁。夏天结束时,他意识到自己坠入爱河。当空气变得凉爽,秋天红黄相间的落叶堆积在地上时,他确定自己想要跟她一起度过一生,虽然这个想法很疯狂。第二年他们依然在一起,甚至变得更加亲密,只要可能,他们就每时每刻黏在一块儿。跟阿曼达在一起,他就很容易表现出真正的自我;跟阿曼达在一起,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满足。直到如今,有时他还会满脑子都是跟她在一起的最后一年。
更确切地说,他满脑子想的都是阿曼达。
在飞机上,道森很快适应了飞行。他在后半段旅程有个靠窗的位子,旁边坐了个年轻女人,她大约三十五六岁,一头红发,身材修长高挑。不是他特别喜欢的类型,但是人够漂亮。她在找安全带的时候,斜靠在他身上,于是回头歉意地笑了笑。
道森朝她点了点头,觉察到她正打算打开话匣子,便转头凝望窗外。他看着行李车离开飞机,脑海中又像往常一样浮现出关于阿曼达的遥远记忆。他遥想起第一个夏天,他们一起在纽斯河里游泳的日子,他们互相给对方梳洗时,他们的身体是多么光滑。当他在塔克的汽车修理站修他的车时,她总是坐在长凳上,双臂紧抱着曲起的膝盖,他多么想永远看着她坐在那里。八月里,他终于第一次让汽车跑了起来,他就开车带她来到海滩边。在沙滩上,他们一起裹在毛巾里,手指缠绕在一起,谈起了他们最喜欢的书,看过的电影,他们的秘密,以及关于未来的梦想。
他们有时也吵架,道森瞥见了她性格中激烈的一面。他们之间的别扭不多也不少,但是,尽管脾气一下子会爆发出来,他们也会迅速地言归于好。有时候,为了一些琐屑小事——阿曼达总是固执己见——他们会怒气冲冲地争吵,但通常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即便有些时候他真的很生气,他也无法不欣赏她的真挚,一种出自深情的真挚,因为他的生命中没有谁比她更关心他。
除了塔克,没有人理解她看上他哪一点。刚开始,他们想把恋情隐藏起来,但是,在奥利安托这样的小镇,流言四起是无可避免的。她的朋友们一个接一个离她而去,她的父母早晚会知道这件事情。他是科尔家的一员,而她是科利尔家的闺秀,光这一点就让人心灰意冷。起初,他们抓住一点希望,以为阿曼达只是处在叛逆期,所以努力对这桩情事视而不见。后来,他们发现这不起作用,阿曼达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他们拿走了她的驾照,禁止她使用电话。那年秋天,她一连好几个星期时不时地被关在门外,而且周末禁止外出。他们从来不允许道森踏进家门,她父亲只跟道森说过一次话,把他骂作“不名一文的白人瘪三”。母亲恳求阿曼达结束这场恋情,到了十二月份,她父亲再也不跟她说一句话。
他们周围的敌意,只是让阿曼达和道森之间的关系更紧密,道森开始在公开场合牵起她的手,阿曼达紧紧地拉着他的手,向所有劝她放手的人示威。但是,道森并不天真;虽然阿曼达对他来说如此重要,他总是明白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不会长久。所有人、所有事都在跟他们作对。当他的父亲发现他跟阿曼达的事后,就在收取道森的薪水时问起了她。虽然,他的口气里并没有明显的恐吓,但单单听见他提起阿曼达的名字,就让道森觉得反胃。
到了一月份,她满十八岁了,她父母对这段感情依旧万分恼火,他们虽然停止干涉,但还是会把她赶出屋子。当时,阿曼达并不在意他们的想法——起码她总是这么告诉道森的。有时,她在跟父母大吵一架之后,会半夜从窗户悄悄溜出卧室,跑去汽车修理站。他经常会等她,但有时候他是被她轻轻推醒的,她会跟他一起躺在沿着修理站地面铺开的垫子上。他们会一起漫步到小河边,当他们坐在老橡树低垂的枝丫上时,道森会用手臂搂着她。月光下,梭鱼在水面上跳动,阿曼达会讲她怎么跟父母吵架,有时气得声音发抖,但她总是小心翼翼地照顾他的情绪。他因此深深爱她,但是,他明白她父母究竟是怎么看他的。一天傍晚,她跟父母又吵了一架,眼泪扑簌簌流了下来,他充满柔情地说,对她来说他们还是不见面的好。
“这就是你希望的吗?”她轻轻地说,声音有些嘶哑。
他把她拉得更近,用双臂拥抱着她。“我只希望你幸福。”他轻声说。
她躺进他的怀里,把脑袋靠在他的肩头。当他拥抱着她时,他从来没有这么憎恨自己生来就是科尔家的人。
“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是最幸福的。”她最后喃喃地说。
那天夜深了,他们第一次做爱。接下来的二十多年,他一直记着这些话,那一夜的记忆,深深地印在他的心间,他明白她所说的也是他内心所想的。
飞机在夏洛特降落后,道森把帆布包和礼服甩在肩头。走过航站楼时,他几乎没有注意到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的脑海里一幕幕闪过他跟阿曼达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夏天。那年春天,她收到了杜克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是她从小女孩时起的梦想。别离的惶恐一直萦绕在他们心头,再加上她的家人和朋友的孤立,他们愈加渴望能在一起度过更多的时间。他们在海滩一待就是好几个钟头;开车到很远的地方,将车载收音机开到最大声;或者他们就在塔克的汽车修理站待着。他们立下山盟海誓,她离开之后,一切都不会改变;他会开车去达勒姆,或者她会回来。阿曼达毫不担心他们找不到解决办法。
然而,她的父母却有别的打算。八月的一个星期六早晨,在她原计划动身去达勒姆之前的一个多星期,他们在她逃出家门之前堵住了她。苦口婆心的说服工作主要是她母亲做的,虽然她知道父亲坚定地站在母亲那一边。
“这件事已经拖得够久了。”她母亲开始说,声音出奇地平静,假如阿曼达继续跟道森见面,那么她九月份就得搬出这幢房子,自己养活自己,他们也不会为她付学费。“既然你在虚掷光阴,我们为什么还要浪费钱送你上大学?”
阿曼达试图抗议,她母亲又开始苦劝。
“他会把你拖下水的,阿曼达。现在你年纪太小,不会懂得这一点。假如你希望像个成年人一样自由,你也应该承担起责任。你跟道森在一起,就是在毁掉自己的生活——我们没办法阻止你。但是,你也别指望我们会帮你。”
阿曼达一下子从家里冲了出来,她只想找到道森。当她来到汽车修理站的时候,她已经泣不成声了。道森紧紧地拥抱她,听她断断续续地把故事讲完,直到她的抽泣渐渐平息。
“我们要搬到一起住。”她说,脸颊还沾着泪水。
“住哪儿?”他问她,“这里?在汽车修理站?”
“我不知道。我们会想出办法的。”
道森保持沉默,低头看着地板。“你得去上大学。”他最后告诉她。
“我才不管什么大学,”阿曼达反对说,“我只在乎你。”
他垂下手臂。“我也在乎你。所以,我不能毁掉你的前程。”
她摇了摇头,有些手足无措。“你没有毁掉我的前程。是我的父母。他们对待我好像在对待一个小女孩。”
“那是因为我的缘故,我们都知道这一点。”他踢着灰尘,“假如你爱某个人,你就应该放手,对吗?”
她的眼睛第一次闪亮了。“然后她会转身乞求你的爱,乞求你别放手。这也是意料中会发生的对吗?你就是这样想的吗?这种陈词滥调?”她抓着他的胳膊,手指掐进他的肉里。“我们不会落入俗套的,”她说,“我们会找到办法的。我可以找份女招待的活儿,或者不管做什么,我们可以租个房子。”
他尽量保持声音平静,希望自己不会说不下去。“怎么行呢?你以为我爸爸从此不会来找我麻烦?”
“我们可以搬到其他地方去。”
“去哪里?带着什么呢?我一无所有。你不能理解吗?”他停住了,她没有回答,他最终继续说道,“我只是试图变得现实一点。我们在讨论的是你的人生。而且……我不会继续在你的生活中停留。”
“你在说些什么?”
“我是说,你的父母是对的。”
“你不是这个意思。”
她的声音里,他听出了某种近乎恐惧的东西。尽管他渴望拥抱她,却故意往后退了一步。“回家去。”他说。
她靠近他:“道森……”
“不!”他吼了一声,迅速避开她,“你没有听见。都结束了,好吗?我们努力过了,但是没有用。生活还得继续。”
她的脸色变得像蜡一般,仿佛失去了生命。“那么,一切都结束了?”
他没有回答,而是强迫自己转过身,朝汽车修理站走去。他知道自己只要再多看她一眼,就会改变主意,但是他不能对她这么做。他不愿意这么对她。他躲进坡顶车打开的引擎盖,不让她看见他的眼泪。
她最终走了。道森滑到车旁覆满尘土的水泥地上,在那里躺了几个小时,直到塔克走出来,搬了把椅子坐在他的身旁。他们沉默了很久。
“你分手了。”塔克终于说。
“我不得不如此。”道森几乎说不出话。
“是啊,”他点了点头,“我以前也听说过这样的事。”
太阳已经高高升起,汽车修理站外的一切笼罩在一层静谧中。几乎像死亡一样寂静。
“我做得对吗?”
塔克把手伸进口袋,拿出香烟,仿佛在回答前拖延时间。他拿出一支骆驼牌香烟。
“我不知道。你们之间有种魔力,别不承认。魔力使忘却变得艰难。”塔克轻轻拍拍他的背,起身走开了。他还从来没有跟道森讨论过阿曼达。他走开时,道森眯起眼睛看着阳光,泪水又涌了上来。他知道阿曼达永远是他生命中最好的部分,是他永远希望了解的自我。
他不知道的是,他再也看不见她,再也无法跟她说话了。一星期后,阿曼达搬进了杜克大学的宿舍,一个月后,道森被捕了。
接下去的四年,他都是在铁窗下度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