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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鸵鸟鸵鸟在这里


在车上的大BOSS脸色可不是很好,随手调出个轻音乐电台,克制住自己飙车的冲动。

向小词则是继续将“鸵鸟生存法则”发扬光大,然后“敌不动,我不动”。

连瓷庄园里。

向小词头低垂着,完全一副小可怜“大爷你饶了我吧”“大爷你当我不存在吧”的表情。

连夜邪扯了领带扔在一旁,打开旁边的药箱,“我们几天没见了?”

嗯?居然没问她秦良的事。暗自庆幸,同时,好奇怪怎么有种心虚的感觉。

那有几天没见呢?三五天?好像有一段日子了,从那天被他飙车吓到后,就没见过了,而且一点消息都没有。

关键是她从来没发现这件事,整日在剧组乐呵呵很开心。

连夜邪倒了些红花油在手上,冷着脸道,“脚。”

向小词乖乖把右脚伸过去,然后一双大手温柔的按着肿痛的地方。偷偷看着他的侧脸,有些分神——基因真好,长这么好看。却见那薄唇牵动又是一句,“为什么电话都没有一个?”

这下她倒是答得爽快,“我没有您的手机号码。”当然……有也不会打。

男人手下一顿,眉毛一挑,“手机拿来。”输入完又面瘫脸道,“这是私人号码,不准外泄!”

忍住撇嘴翻白眼的冲动,向小词继续识时务的乖乖接过电话。

总裁大人揉按好,收拾好药箱后扔出一句,“走吧,去洗澡。”

不是吧!双手抱胸!小白兔一脸贞洁烈妇抵死不向恶势力低头的样子。

冷脸连总裁终于嘴角勾起笑,“你身上有我没看过的地方么?”

看见那瞬间涨红的脸,还有粉粉的耳垂,连总裁忽然心情大好,心念一动,已经低头朝那小块软肉咬去,顺利的听到一声抽气声,又辗转向那红润的嘴唇吻去,味道真是一如既往的美好。

“唔……不是……说要洗……澡么”向小词费劲地挣扎提醒。

连夜邪已经来到那白皙的脖颈,成功印下一个红痕,气息也有些不稳,“先……吃了。再去洗。”

“你……你手上,有药味……”

“嫌弃我?嗯?”

这后果当然是更激烈的狂风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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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小词迷糊着醒过来时,觉得似乎有温暖柔柔的东西包围着自己,舒服得紧,微微张开眼,发现自己躺在浴缸里,而身后依靠的赫然是一副赤裸又炽热的躯体。一只手横在她腰间,另一手则把玩着她濡湿的头发,一圈一圈绕在指尖又松开,然后再一圈一圈重新缠绕上去,如此反复乐此不疲。

掀了掀唇,想要说话,却觉得简直一点力气都没有,头一歪靠在人胸膛,竟然又沉沉地睡去。

连夜邪静静地看着怀里小人的反应,看她又睡过去,脸上的笑意荡漾开来,那睫毛又长又密,像是把小刷子,似乎想确认一样,伸手轻轻扫了扫那睫毛,小人儿眼皮颤了颤却没有醒过来。

连大总裁心情很好,拿手指一圈一圈绕着那乌黑的发,这小宠物还挺有趣呢!

第二天,等向小词从沉沉地梦境中醒来时,已然天光大亮。灰色亚麻质地的窗帘,微微摆动着,阳光从缝隙间落了进来,一点一点,却闪耀无比。

她扭头,对着晃动的窗帘,怔怔看了好一会儿,才有些回神,动了动身子,大腿根部切切实实的酸软汹涌无比。

索性又躺平了休息下,略微侧头就能瞥见,旁边的位置空荡荡的,露出的半边白床单上还有些旖旎的痕迹。下意识扭头朝向浴室那边,待了几秒,也没有人围着松垮垮的浴巾出来。

有些莫名自己的举动,扯着嘴笑了笑,慢条斯理开始起床:浴室冲好澡,穿好内衣裤,罩上一件小圆点长到脚裸的睡裙,趿拉着一双拖鞋便往下楼去。

楼下王妈正在客厅里剥豌豆,已经装了满满一碗,一个个绿油油的圆润可爱。见到向小词下搂来,忙拍拍手起身到,“向小姐起来啦,快过来坐着。饿了吧?今天有鸡汤哦。”

妈咪妈咪呀,又是鸡汤?!饶了她吧。

只一会儿,王妈就端着个白瓷碗出来,身边还紧紧跟着一只黄色狗狗,那狗两眼放光直盯着那白瓷碗,任谁都看得出它馋得可以。

“来来,趁热喝两口,这肉炖得多嫩啊,还有加野生天麻,很补的呢。”

对着王妈期待的眼神,向小词讷讷地接过碗,眉头却不自觉皱起,这加了天麻的味道,她还真是有些不习惯。

“快,试试。”王妈看她面上迟疑,嘴里又催促道,“呐,这次还不是一般的鸡,你看看,是正宗乌骨鸡呢!”

与向小词情况截然相反的是,旁边吐着舌头的某货,正一脸馋相的盯着她看,似乎不理解她那难以下咽的表情是为哪般。它又看了看白瓷碗,舌头吐得更厉害了,嘿哈嘿哈的喘气声越发明显。

“塔耳过来!”王妈冲着流哈喇子的那货喊了一声,又不好意思对向小词道,“你别理它,它刚吃过。”

这家伙,被训了一声,现在竟然看着她装忧郁起来,舌头也不吐了,眉头隆起呈八字,耳朵耷拉着,只歪着头看她,可怜巴巴的。

向小词觉得这家伙真可爱,特别是跟某人比起来的话,“王妈它叫塔耳?是什么品种?”

这一问,可是问到王妈心里去,话匣子打开就收不住了,把这家伙,才短短两年人生中,包括各种贪吃卖萌闯祸捣蛋的事情,全都跟向小词倒了个透彻。

原来这货就是拉布拉多犬,大名叫塔耳塔洛斯,小名叫塔耳。个性特点么,就是馋得出奇和常常很傲娇。

傲娇么?咦——向小词心下鄙夷,大约养狗真是要随主人的,连拉布拉多都傲娇了。

塔耳在一旁安静的听着两人谈话,但是始终不愿离去,眼神里哀切的,时不时看一眼白瓷碗,又扭头趴回原地。

看它那样,实在可怜得紧,向小词拣出一块完全没有骨头的鸡肉,略微俯身,“呐,塔耳,只吃这一块啊。吃了还要的话,下次就没有了哦。”

也不晓得这家伙是真听懂了么,颠儿颠儿吃了以后,真的没有再讨要,只是一个劲用脑袋往她腿上蹭啊蹭,过了一会儿跑走后,不知从哪里叼了一个拼贴布的小鸭子出来,放在向小词身边,然后又巴巴望着她。

“塔耳喜欢你,要你陪它玩呢。”王妈在一旁适时的解说到。

这个布艺的小鸭子,是塔耳的专属玩具,并且是除了连夜邪以外旁人都碰不得的东西。现在又多了一个向小词,可以陪它和小鸭子一起玩“你扔我捡”的游戏。

向小词觉得自己肯定是疯了,明明腰腿都酸软不已,一听王妈说遛狗时间到了,居然自告奋勇要带塔耳出去遛遛。

这下好了,一到外面,塔耳便撒欢的往前冲,她只有勉强提起步子在后面跟着,真切的变成了塔耳遛她了。

终于气喘吁吁到了,庄园后面大片草坪上,坐下一边休息着,一边把手里的布艺鸭子甩去,很快某货就得意的摇着尾巴捡了回来,如此反复N次以后,某货总算不那么亢奋了。向小词唤它过来时,也乖乖过来,不再拱着她的手,要她扔鸭子一起玩。

从此以后,这一人一狗的友情,就从一块鸡肉和反复“调戏”小鸭子的过程中建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