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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不过来扣你工资


  小心的瞄了眼高冷的总裁大人,算了,给自己气受也不要给钱气受,“季佑安。”

  妈呀!好别扭,不过为什么心里有点美滋滋的感觉呢?

  季佑安听到自己的名字从温怜的小嘴里吐出来,浑身一震,如果去掉姓氏会不会更好听?

  “叫我佑安。”某得逞的人还不满足,开始得寸进尺了。

  就算是兔子也有被逼急的时候,温怜这只温顺的小兔子,终于被大灰狼逼急了。

  “季佑安,你别太过分。”拿着筷子的手直指季佑安面门。

  嗯?小女人发飙了,可是发飙的时候叫他的名字怎么就那么好听呢,听了真是身心舒畅啊。

  总裁大人舒畅了,接过温怜手中的筷子,又从筷篮子里拿了一双筷子塞进温怜手中,“快吃饭吧,不然凉了就不好吃了。”

  季总裁亲自动手给他和温怜盛了汤,摆好筷子,坐在椅子上,一副我很乖的样子等着温怜一起吃饭。

  温怜见着也不好再发火,摘掉围裙,“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回去了。”

  一听温怜要走,脸上立马乌云密布,黑着脸道:“过来!”

  这样的季佑安让温怜害怕,刚刚雄赳赳气昂昂的气势,一下子烟消云散,变回小兔子。

  “饭我已经做好了。”明明说好了给他做饭的,现在饭做好了又不让走,是几个意思嘛!

  当然是傲娇总裁大人要留你吃饭的意思咯!

  当然,咱们温怜心思单纯,从没有往那方面想过。

  “你做这么多,我怎么吃得完?要懂得节约知道吗?赶紧过来,不然扣你工资了。”

  好嘛!看在工资的份上,还有好吃的份上,吃就吃,反正又不让她给钱,她还省了。

  略带怒气的坐到季佑安对面,也不看他,自顾自的吃着饭。

  季佑安看着小女人气呼呼的样子,觉得非常可爱,胃口也大好。

  饭桌上静悄悄的,只有偶尔筷子碰撞碟碗的声音,静逸却美好。

  这么美好的时刻,却被急促的门铃声打扰,温怜看向季佑安,季佑安像一尊佛一样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放下碗筷起身开门。

  “季少,你……”顾非白还没看见开门的人就嚷嚷起来,踏进门了才看到门口站着一个怒视自己的人。

  季佑安也没想到这个时候顾非白会来找自己,视线看向温怜,只见她死死地看着顾非白,恨不得上去撕了他一般,心沉了沉。

  如果,哪天她知道了一切会不会不顾一切的离开自己?

  三个人,谁都没有说话,时间好像停止了一般。

  在温怜即将爆发出来的时候,顾非白非常识趣的离开,“你们继续,就当我没来过。”

  温怜听到他的话,一脚踢过去,还好顾非白闪的快,不然准吃温怜一脚。

  泪水决然而下,她一直以为那个人就是顾非白,现在顾非白见她在另一个男人的家里,而且还是同室相处,居然让他们继续,继续什么?他把她当做什么人了?

  见温怜因为顾非白的话这么伤心,心里很难受,难道她在意顾非白?

  犹豫许久才将心里的疑惑问出,“你在意他?”

  天知道他说出这句话有多艰难,说完之后期待又害怕的等待着她的答案。

  “我怎么会在意他,我只会恨他,如果不是他,我怎么会?怎么会?”她不想让他知道自己是个多么不堪的人,怕他瞧不起他,怕他厌恶她。

  他是唯一一个靠近她,不被她害怕,讨厌的人,抛去身份,如果可以,她真的很想和他在一起。

  她不是圣女,她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小女人,她也希望有个白马王子,出现在她身边,做她的依靠,她的骑士,护卫着她。

  现在,这一切都完了,他一定会知道她不堪的过往,远离她,厌恶她。

  没有脸面再出现在他的面前,拿了包就往门外冲。

  “你去哪里?”季佑安及时拉住温怜的手,现在她情绪激动,可不敢让她一个人离开。

  “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家了。”使劲儿甩,想要挣脱那只手,却是徒劳。

  “我送你。”拿过鞋柜上的钥匙,牵着温怜的手走。

  另一只空着的手试图掰开季佑安的窒桎梏,却发现季佑安越抓越紧,“你放开。”

  “不放。”她可是有前科的人,放手后的后果不是他能承受的,他宁愿她现在痛一点点,也不要她再出现意外。

  把温怜安置在副驾驶座上,季佑安才放开手。

  温怜傻傻地看着季佑安,难道他不在意吗?

  哦,对了,她在他眼中只是一个保姆,他整天这么忙,哪里有时间在意一个下人呢?

  心里有些酸酸的,怕他在意她和顾非白之间的事,又怕他只是把自己当做佣人。

  温怜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贪心了?

  温怜心里难受,季佑安何尝不是?两人相互猜测,都不将心里的想法说出来,就这么折磨着自己,也折磨着自己在意的人。

  车外霓虹闪烁,看着热闹的街,温怜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看客,看着这座城市里每天发生的事情。

  从大学开始,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四年,明明非常熟悉的城市,却感到陌生,每到这个时候她就会特别的想家,想妈妈。

  季佑安分神看向温怜,寂寥孤独的身影,明明非常淡薄的身子,却要承担起不该自己的责任。

  其实他对温怜的了解不是很深,只知道她是农村的,家里的条件怎么样他不是很清楚。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犹记得那时候跟在自己身后的小身影,身子淡薄的一阵风都能吹跑。

  明明已经十四岁的年纪,身体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衣服虽然干净,却是打了不少补丁。

  农村的孩子非常懂事,没有城里富豪里那些孩子们的勾心斗角,争奇斗艳。

  虽然她们打扮的非常漂亮,在他眼中只不过是为了掩饰内心里的肮脏。

  温怜就是那种即长的漂亮,又心灵美的人,天生的璞玉,只要稍加雕琢,就会亮瞎他们的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