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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方寸山的山大王


敢情遇见了个山大王。布里兹扯了扯嘴角,他本身就对那些仗着家底耀武扬威的公子哥儿无感,何况是个往自己家小溪里撒尿的愣头小子。“你说这水是你家的,证据呢?”

“村里的人都知道,方寸山从百年前就一直是洛家的土地,”洛尘双手环胸,满脸都写着“你是哪根葱居然敢管我要证据”,“方寸山的土是我家的,水也是我家的,你在别人家的后院里取水,却没有经过主人的同意,不问自取就是偷!今天洛爷爷打赢了三只王八,心情好不抓你见官。”

这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猴崽子哪里像主角?主角不是应该心怀柔情仁义善良行侠仗义把需要帮助的人当作亲爹伺候的傻叉么?一出场就炫富巴不得全天下都知道你是富二代,这么做真的不怕被读者嫌弃嘛!!

“错!大错特错!”布里兹竖起一根手指,表情既认真又狡黠,“世间万物,无时无刻不在运动,就像这片叶子,它今天在树上,属于这棵树,现在我把它摘下来了,这片叶子还属不属于这棵树?如果我把叶子埋在泥土里,久而久之叶子腐烂,变成了一堆泥土,你是继续管它叫叶子,还是改口叫它泥巴?昨天的溪水流淌到了山下的河道里,那是算作方寸山的水呢,还是山下蒙河的河水?”

这是一个折磨秃无数西洲哲学家的悖论问题,布里兹一番长篇大论下来,最终得出了“你所拥有的是一百年前的山和一百年前的水,而我刚才喝的是一百年后全新的山溪,与你家半毛钱关系没有”的结论。

听完布里兹一番长篇大论,洛尘也总结出了——这货就是一***神经病。

亏得他能站着一动不动地和一个脑子不正常的怪人争辩了半天,洛尘皱了皱鼻子,转身忽然看见几条黑色的身影在林中一瞬而过。

黑影的移动速度很快,前脚平稳地踩在第一个枝头,后脚轻盈地落上下一个落脚点,动作隐秘而悄无声息。

“我靠了,先撤。”洛尘脸色变了变,一个猛子就要往溪水里扎——“鞘”处理外来者的方式一向凶残,不小心卷进去就是一个死字,更不用说他是顺着山上的河道偷偷游到村外玩的,触犯了“活人与狗不得擅自出村”的规矩。要是被那帮家伙发现自己不但偷溜而且和一个来历不明的黄毛呆在一起,洛尘的爹就算把方寸山卖了也救不回儿子一条小命。

一只有力的大手忽然从后方扣住了洛尘的衣领,与此同时无数利刃如暴雨般倾泻而下,一柄梅花剑贴着洛尘的鼻尖呼啸而过,剑尖没入溪水中央的一块卵石之中。

布里兹一手拎着熊孩子,一手拉着头顶的树枝,翻身而上。这个动作极其考验腰部力量,洛尘看似瘦小,实际上也有近百斤的重量,不知道这个小孩是吃什么长大的,全身硬邦邦的。

“你拉我干什么!”洛尘额头都是冷汗,“要死自己去死好不好……”

“臭小子我刚才要不是拉着你,你现在就是一支肉串。见鬼,东洲人的剑是拿来射的么?”说话间一把平头剑几乎是贴着布里兹的头顶擦了过去,有茂密枝叶的阻挡,剑没有行进太远便挂在了枝桠上,“那群人什么来头?”

“侍卫队?刽子手?保姆,或者都是。”洛尘说,“他们是来处置入侵者的,你不跑我可要撤了。”

布里兹死死地拽着他:“入侵者,额……我好像是记得上山的时候有拆掉几个陷阱之类的东西……”

“总之被‘鞘’抓住就死定了,那群暴力分子动起手来能拆掉半座山。友情提醒到此结束!”洛尘一根根掰开布里兹的手指,谁料这黄毛怪人忽然像只八爪鱼似的整个人贴了上来,肌肉结实的手臂箍住少年的肩膀,“喂!你到底要怎样!”洛尘暴怒。

“要死一起死。”想一个人溜掉门都没有,布里兹猥琐地想着,这小子神色慌张,十有八九是翘家出来的,如果把小鬼交出去能免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他不介意出卖所谓的正直的灵魂。

实际上那种东西早在百八十年前就被贝里斯家的人卖光了,导致在他们遗传给子孙的基因里的节操值很低。

“低头!”布里兹低喝一声,单手撑着树干一记扫腿,借着旋转的力度将那把从死角飞来的宽刃剑踢入一边的山石之中,惊魂甫定,只听脚下一阵可可查查的声音,二人的身体一空,直直地朝地面栽去——树枝终于承受不住两名年轻人的体重,光荣就义了。

“靠了……”洛尘眼冒金星地爬起身,他的脑袋被树枝划破个口子,好在伤口不深,要命的是屁股火辣辣地痛,就像被打了几十个板子。

三面包抄而来的黑影将他和黄毛男人避退到了溪边,黑衣人一共四名,他们都带着般若面具,狰狞的鬼脸即使在白天仍然充满了威慑力。其中一个黑衣人坐在对面岸边的岩石上,洛尘稍稍转脸便能看见对方探究的视线,他连忙低下头去,狠狠地抹了把脸,血和泥巴混在一起把少年变成了一个大花猫。

“嗨,我们需要谈谈。”布里兹举起双手向“鞘”们展示自己空白无物的手掌,以此表示自己没有恶意,尽管是和洛尘一起从树上摔来,他却像没发生过那事一样,衣服依旧整洁,除了那头金发有些凌乱之外,“首先声明……”

“我们没什么好谈的。”坐在岩石上的男人说,和其余三名同伴戴的白色面具不同,他的面具是红色的,两支涂抹了金色颜料的犄角在阳光下流过白金的光泽。布里兹很想吐槽说这种面具在西洲一般只有唱戏的戏子才会佩戴,并且是在扮演怨妇的时候……这群家伙一直以来都是带着搞笑面具办差的么?果真是——文化差异,文化差异。他清咳两声,努力不把心里话说出来。

“你能走到这里,说明有些本事。可惜也只能到这里了。”红脸男站起身,他的声音清冷又生硬,仿佛在烈日下放了一块冰,兹兹地散发着凉气,“青铜所在之处的秘密不可泄露,即使逃走,鞘也会追杀你到天涯海角。”

“兄弟你这语气是认真的么……如果是一群漂亮的小姑娘的话,被追杀到天涯海角这种誓言,我或许会给出相对浪漫点的回复呢。”

“呵呵。”何况阴冷地哂笑,他身形一动,出现在宽刃剑上,双手插兜居高临下地俯视着面前这个发色奇特、服装怪异的外国人,“有什么遗言?”

“哦看来这里的暴力政策还是有点人性化的,我的遗言很简单就是找到我失散多年的兄弟,他的名字有点长一共三百多个字你最好找张纸记下来……”

“臭小子跑了!”有人惊呼,在众人的注意力都在金发碧眼的西方人身上时,一边的洛尘暗暗地摩拳擦掌做着逃跑的准备,当一名“鞘”发现俘虏少了一个,他已经沉入水中游远了。

“法克!没有义气!”布里兹骂骂咧咧道,“遗言里再加一条——不找到那个小子臭扁一顿我是不会死的!”

“这条作废。”何况说,对于洛尘的逃跑他毫不关心,显然是已经知道了少年的身份,“该上路了。”

他抽出了背后的负剑,这是把雕刻着精致莲花图案的双刃剑,剑护上的莲花颜色鲜艳,随时会滴出血一般,用布里兹的话来评价,“是柄漂亮又****的好剑”。

布里兹说:“我不是来打架的。西洲剑术协会第三席布里兹·贝里斯,受会长之托前来进行今年的货品贸易,我要求见你们的村长。”

“不行。”何况说。

“靠了!”布里兹担心自己用家乡话骂人何况听不明白,特意换上了刚从洛尘那里“学来”的土话,“真是倒霉……我要怎么做你会相信?”

“我的工作是铲除一切可能对村子产生威胁的可疑者,保护村子。”何况面无表情——当然布里兹也看不见他的表情,“工作不能和私人情感或其他部门混淆,这是常识。”

“言下之意是你只负责杀人别的都不管么?”布里兹有些无语,他很久没见过大脑回路如此简单的人类了,稍微弯一下换个角度思考会死?“有句古话叫什么来着——宁愿放过一百不可错杀一个!你今天杀了我,日后你们村长问起来,责任谁担负的起?给我一次机会,还你一个未来!”

“……”何况放下横在布里兹脖子上的红莲剑,“通行证。”

“……啥?”

“通行证。”何况冷冷地重复,“只有持有通行证的人才有进村的资格,你既然是那里派来的,必然有通行证。给我通行证,我带你去见村长。”

布里兹愣了愣,他接到了任务之后,所有的准备工作以及行李打点都是斯坦因一手包办的,鬼知道通信证长什么样子……在布里兹充满了颠簸的记忆中,斯坦因似乎真的给过自己一张小纸条,满脸认真的说着很重要之类的话,可惜当时在海上,他晕船晕得连亲娘都不认识,怎么会去在意一张小纸片?或许它还在自己衣服口袋的某个角落,或许在斯坦因给他的时候,这片小纸条就被当做擦拭呕吐物的玩意扔进海里去了。

“我找找我找找。”布里兹说。

何况倚在树荫下,冷眼注视着金发青年摸索着全身上下所有的口袋,汗水将他滚金边的领口浸湿,而那一头柔顺的金发却在阳光下越发耀眼,“找到了!”布里兹一声欢呼,从某只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纸团。

何况接过布里兹抛来的那团纸球,大概是被揣在口袋里****过无数次的缘故,整个纸张皱巴巴得像张陕北老农布满褶皱的脸,并且散发着男人独特的汗臭味道——抛开这些不谈,何况挑挑眉毛,将那张平摊开的地图亲手贴到布里兹眼前:“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