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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东方少年与西方来客


当夏日的风钻过大石道狭长陡峭的一线天,卷着炎热的灼气吹入青铜村、蔓延到每个农家小院的时候,人们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开始如火如荼地准备着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火神祭的各项琐事。唯独北面河头口的洛家,十年如一日地大门紧闭,从厚重的门板后传出的,是常年不见停息的叮当声。

“噹”“噹”“噹”呆板而有力的敲打,仿佛永远不知道停歇一般回响在青铜村湛蓝的天空。

——那是把神明拒之门外的一家子啊。碎嘴的农妇们在河道洗衣时,如此细语着。

“小禾啊,以前是个热情开朗的孩子呢,从小就喜欢咋咋呼呼的,是村子里出了名的调皮鬼。”伛偻着背的老妪叹了口气,“自从他家媳妇丢下刚刚出生的孩子仙去后,那孩子就一直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很少出门啦!这父子两个也真是命苦啊。”

“不提还好!一说到洛家那块滚刀肉我就气得哟……看看他上次把我儿子打的!没娘的孩子就是没有教养。洛禾这个当爹的也不管管。”一个颧骨突兀的妇人尖着嗓子说。

“听说这洛家曾经是大陆上最受尊敬的铸剑师,自从一百年前跟着村子避世之后,便没落下去了呢。”

“洛、风、百里、龙这四家,说好听了是建村伊始的有功之臣、四大家族,说难听点,现在除了风家,另外三家与普通人家有区别?瘦死的骆驼再怎么比马大,那也是死的啊!”

农妇们叽叽喳喳地八卦着,躲在树荫之后的叶敏拧干了最后一件衣裳,与椎衣棒一同收拾在木桶里,莹白玉润的双脚就这么****着踩在泥巴地上,瘦小的身子提着半人高的木桶往河口上那户大门紧闭的人家走去,精致的脸庞上纤长的睫毛微微低垂,蔷薇花瓣一般的嘴唇轻抿,她面无表情、一脚深一脚浅的走着,留下一串轻重不一的脚印。

“哟,这不是叶大美人么。”斜地里走出三名少年,高矮胖瘦参差不齐,高高瘦瘦的大男孩手中持一金刚长棍,随性地坎在肩上,笑容轻浮;矮个子的少年腰间挂着四把牛头匕首,风帽遮住半边脸;最左边胖墩墩的小胖子抱着半个大西瓜,兀自啃的开心。这三人正是青铜村的风氏三兄弟,其中大哥风奇与洛家的“滚刀肉儿子”齐名,是村子里出了名的混世大魔王。三个人围着叶敏绕了个圈,“火神祭就要到了,你怎么不在家里练习翻花啊?”

“这么漂亮的手,做这些粗活累活太可惜了。你那个没用的哥哥就不知道帮忙分担一点么。哦对了——我差点忘了,洛小狗哪里会洗衣做饭啊,那个连附灵三级都过不去的白痴。”风奇一边说,一只手一边搭在叶敏的肩上,瘦成一根竹竿的他站在自己两个矮胖弟弟中间,有种莫名的喜感,“要是我有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妹妹,才舍不得让她累着——要不要考虑到我们风家来做养女?反正都是做养女,我们风家的家庭条件可是青铜村第一的!绝对比呆在洛家舒服的多。”

啃西瓜的风状插嘴道:“要是我是个女孩子,大哥你对我会不会也那么好?”

“去去去,”风奇瞪了三弟一眼,“我才不要肥的像猪一样的妹妹!”

“我要回去了。”叶敏漠然地说,她始终低垂着眼帘,目光停留在脚尖。

“别急着走啊,”风奇拉住叶敏,“难得见面聊个天。”

两条平淡的柳叶眉微微蹙起,少女还未张口,只见三兄弟中最沉默寡言的风行抬起手臂,低哑着嗓子说了一句:“洛尘。”

河道旁的小山坡上,额头绑着一根粗麻绳的刺猬头少年俯冲而下,闪电一般,或许是不小心绊倒了什么,少年一个趔殂。风奇看见他就笑了:“洛小狗,你什么时候改行当豪猪了?”

“我呸!你才是豪猪,你全家都是豪猪!”刺猬头少年飞奔上前,一巴掌拍开叶敏肩膀上的那只手,“把你的猪蹄拿开!”

“拿开就拿开。”风奇揉着发红的手腕,“谁稀罕?”

洛尘转过身:“小敏,这帮畜生没对你做什么过分的是吧?”

叶敏摇摇头,提起脚边的木桶,“我先回去了。”

“我和你一起……”洛尘说,刚要跟上去却被三条胳膊阻拦下来。

“洛小狗,你妹妹走了,你不留下来跟哥几个玩玩?”

“小狗是我爹才能叫的,什么时候轮到你们三个瞎BB了?”少年皱眉,对面前趾高气扬的三兄弟很是不爽,“我叫洛尘!”

风奇哈哈笑道:“我就是你爹啊,小狗,快叫爹!”

“你要是我爹,我就是你大爷!”洛尘大怒,扑上去一口咬住了风奇的耳朵,“龟孙子,叫爷爷啊!”

风奇被咬的嗷嗷作痛,却依旧咬着牙根子狠狠地狼嚎着:“狗儿子!狗儿子!啊啊啊杀人啦——”

一旁的风行风状这时才回过神来,连忙上前把洛尘和自家大哥的耳朵分开。

“呸!”洛尘朝地上吐了口血水,“真臭。”

“狗儿子,咬的挺狠。”风奇捂着鲜血淋淋的耳朵,咬牙切齿地说,“你们愣着干什么。给我打啊!”

三兄弟互相对望几眼,像是得到了某种信号,三个人不约而同地大叫着向洛尘扑去,“啊呀呀呀——”

火球般的太阳高高悬挂在透蓝的天空,地面已经着了火,似云非云、似雾非雾的灰气低浮在空气里,扭曲着眼前的景象,溪流附近的乔木开的茂盛,努力撑开绿伞以遮蔽着辣人的阳光。

布里兹擦了一把额头细密的汗珠,等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一直抓在手上地图已经被他当做擦汗的手帕****得一团模糊。

“真是倒霉啊。”这是布里兹一贯的口头禅,每年夏天向青铜村采购武器的工作,一直是家里那个老不休一手包办的,今年却因为某种“不可抗力”丢到了他的手上。位于东洲大陆以北的青铜村,是个早在一百年前便脱离了凡尘俗世隐居世外的“隐之村落”,每家每户的村民都练得一手精妙的打铁手艺,是名副其实的铁匠村,每年八月仲夏,布里兹所属的剑术协会都会不远万里从西洲大陆漂洋过海来到青铜村,用布匹、矿石以及西西里独产的葡萄美酒交换十把上乘武器。

习惯了西洲温带海洋性气候的布里兹,第一次来到东洲便留下了不好的回忆——热,除了热还是热,头顶的大灯泡一直超常挥发着烤箱的热量,而他就是那只等待烤熟的万圣节火鸡。

“水……”他抖了抖腰间的水囊,空空如也,早知道在船上的时候憋着不吐出来就好了。回想起海上的那段颠簸时光,头又有点晕了,脚下的土地开始轻轻地摇摆晃动……这一定是幻觉。

偏偏在这渴死人的关口,他那以啰嗦闻名整个西西里王国的随从仍不知疲倦地在他耳边叨叨,毫不珍惜宝贵的唾液资源:“大人,这次的任务事关重要,它的成败与您能否坐上下一任会长之位息息相关,会长大人之所以将这次SSS级极机密任务交给您,不仅是对您实力的肯定,更是一次考察,不勒不勒不勒……”

“你想多了,斯坦因。”布里兹沙哑着干涩的嗓子说道,“恐怕等我百年以后入了土,那老不死还在****里左拥右抱快活着呐——活了一个多世纪的怪物,把一生的心血全扑在如何巩固政治地位上的野心家,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地将偌大的剑术协会拱手让人呢。何况那是他心爱的小宝贝。”他半是调侃半是讽刺地说。

“非也非也。”斯坦因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与自家主子一身的****气不同,他是一个严肃正经、颇具学者气息的年轻人,“再怎么说您也是贝里斯家的嫡传长曾孙,在基因与辈分的选择上您是最具优势的。”

“或许吧!”布里兹有点不耐烦地敷衍。

是不是首席继承人,又有什么关系呢?大概是在贝里斯家的基因里流淌着一种名为“滥情”的遗传性****病,光是曾祖辈的长辈布里兹就有十几个,到了父亲这一辈,他的叔伯姑妈们能编成一个大型旅游团……这样一个光凭人数就能对抗王国直属军队的种马家庭,换做谁也不想要吧。

真是——倒霉到家了。本以为东洲充满了亭台楼阁和在亭台楼阁上莺歌曼舞的东方美女,实际上除了光秃秃的土山,什么也没有。

“根据可靠情报,青铜村内居住的村民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是早在一百年前便消亡的铸剑师的后人。”斯坦因滔滔不绝,“来东洲之前,下官翻阅了有关百年前东西之战的大量资料,终于在一本名为《风火》的史诗集中发现了一条线索——在黑色与金色交替的时候,骑着蜥蜴的男人走向了西方,对屹立在尸骸之巅的不屈勇士表达了臣服。”

“蜥蜴!那个丢了智商的诗人怎么不写对方骑着一只母鸡?”

“当时人们对事物的了解不够全面,诗中提到的蜥蜴其实是指东方大陆独有的一种两栖生物,学名大鲵。”斯坦因耐心的解说着,毫不在意布里兹话语中浓浓的嘲讽,“关于那只大鲵,在《世界百骑奇谈》第八章三十六页有详细的描述……”

布里兹连忙抬手叫停:“够了斯坦因,我的朋友,现在不是学术论文的研讨发布会,并且我对蜥蜴不感兴趣。”

斯坦因推推眼镜,一脸正派:“是大鲵。”

“……”

见布里兹不再言语,斯坦因又继续回到了先前的话题:“《风火》中有这样一段诗词描述:手持正义之剑的勇士,将浸满鲜血的刀锋拍打在败者脸上,命令新仆永远消失,此后世界再无战火……您听出来其中的隐喻了吗?大人?”他望向身旁,眼前却是一片空荡荡的树林。

“斯坦因那家伙,越来越啰嗦了。”清凉的溪水敷压在脸上,灼热的气息瞬间消散,布里兹呼出一口浊气,只觉得全身的毛孔都舒张开来,他抚摸着佩剑上的宝石,接下腰间的水囊,准备灌一些溪水饮用。

伸入溪流间的手忽然顿住了,布里兹全身僵硬,像是被雷劈过一般。

对岸的山石上,站着一个毛头小子,一头刺猬似的黑发不羁地竖立着,他解开裤腰带对着下方的小溪就是一通释放,黄色的液体呈抛物线高空落下,落入溪水中溅出点点水花。

布里兹触电似的丢掉水囊,恼怒:“喂!”

有人?洛尘提起裤子,只见一名身材高大的青年人正火冒三丈地冲自己竖着中指,这个人一头闪耀的金色头发,鼻梁高挺,皮肤比洛尘见过的任何姑娘的肌肤更白皙,他穿着有着奇怪领口和衣摆的长衫,携带着没有剑格的细剑。他的眼睛是蓝色的,比晴朗天空的颜色深一些。

洛尘从没见过生得这样乱七八糟的人类,就像他认为全世界的狗都像村子里的草狗一样,全世界的人也应该是黑头发黑眼睛的。他一个纵身跃下山头,几个起落就来到了布里兹面前。

“你是从哪里冒出的黄毛?”

布里兹觉得好笑,这句话明明是他的台词,“你又是哪家的小鬼,知道什么叫做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不能随地大小便?”

“呵呵,这整座方寸山都是我家的,大爷我爱往哪尿往哪尿,”洛尘翻了个白眼,“倒是你,全身上下都可疑,说,刚才是不是想偷我家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