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沙发上的苟大福此时也注意到了快步走向自己的罗良才。
罗良才虽然对苟大福再熟悉不过,但此时看到苟大福还是略微的愣了一愣。年过50岁的狗叔已经发福,将近1米8的身高,加上约200多斤的体重,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名天天应酬的富商或者高官。
罗良才打量着苟大福。一张方正的国字脸上没有蓄须,笑起来也并未露出过多的皱纹,皮肤竟是保养得很好。他对苟大福的印象还停留在六年以前,甚至更远。当时的苟大福并非慈眉目善,加上常年混迹在道上的那股子痞气让陌生人都不敢多看他几眼。而如今的苟大福那股痞气早已不在,看人的眼神中充满着自信和威严,不怒自威。再联系他的身份,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从电影中走出来的黑帮老大哥。
“狗叔。”时隔六年,罗良才第一次见到苟大福,巧合的是见面的地点也在罗岚原来经营的“1990”酒吧。
“坐下说话。”苟大福挥了挥手,一旁的男子识趣的走开了,罗良才坐在了苟大福对面的椅子上,现在酒吧里只剩下他们两人。
“良才,怎么这么多年都没找过我?”苟大福瞬间收起犀利的眼神换上一副慈眉目善的表情来,变脸之快连罗良才也暗下惊叹。
也许是这一声良才,加上苟大福那熟悉的声音,瞬间击碎了罗良才的戒心。罗良才似乎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股脑的把他这六年来的经历向苟大福道来。而苟大福只是安静的听着罗良才的“倾诉”并未插上一句话。
似乎是感到肚中饥饿,苟大福伸出左手看了眼手表,并打断罗良才,“你先喝口水吃个饭,我们再好好谈。”不由分说,苟大福拿出手机招呼了手下赶紧准备午饭。
罗良才眼尖,一眼看出来苟大福戴的手表和手机可不一般。经典款的百达翡丽,限量镀金的蔬果最新款手机,他也根本没想到苟大福现在混得是这么好。
苟大福也早就练就了察言观色的本领,看到罗良才盯着自己的手腕,知道罗良才对自己现在的身份地位还不了解。他干咳一声,说道:“你从小性子就急,一时想不开我都理解,可为什么突然玩起来失踪。你知不知道,你本应有数不清的财富和光明的前途,而你却跑了。倒是便宜了我,唉......”
罗良才越听越糊涂,“狗叔,我不明白你指的是什么。我爸走得早,我妈也没留给我什么,至于为什么躲着你,其实我是怕连累你,当时的我就是一个废人。”
“你这孩子!岚哥走的时候也托我关照你,再说光凭岚哥和我的关系,有我苟大福一口肉吃,也绝不会少了你罗良才的份。我苟大福虽然是个粗人,但我讲的可是义气!”
苟大福显得有些激动,说着说着以前的那股痞气就回来了,而罗良才听着却十分亲切,他心里的那一块石头也终于落了下来。狗叔对罗岚的情谊显然是他不能理解的。在苟大福看来,罗岚去世后罗良才就像是自己的亲儿子一样。
“良才,别的不多说,既然你回来了,我所拥有的一切你来接管。”
“狗叔,你误会了。我不向你要任何东西,我只想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其实这次联系你,我也是迫不得已。”罗良才心里十分忐忑,他怕苟大福误会自己这次是来分一杯羹的。毕竟,当一个人突然发达了,往往都会有数不清的人过来攀亲带故,这是一种社会现象。
罗良才又把遇到张珣的前因后果讲了出来,只是没有把以前暗恋张珣的事说出来。
苟大福听后不置可否,在他看来这完全就是一出英雄救美的戏,联想起罗良才以前的夜夜笙歌的经历,他也就半信半疑了。
这时,苟大福的手下送来了饭菜,罗良才也不客气拿起筷子就开始吃。苟大福却没有马上动筷子,似乎在思考着什么。等到罗良才狼吞虎咽的吃完饭后,苟大福又先递给他一根烟,随后才给自己也点了一根。
“良才,你知不知道狗叔现在的财富和地位?你知不知道狗叔这些年在做什么?”
这恰好是罗良才最想问苟大福的问题。苟大福的别墅,名表这些都只是财富的沧海一粟。而如今苟大福的穿着打扮、还有那种从容不迫的气质不可能是一朝一夕能养成的。必须到了一定的地位,拥有一定的财富,接触的人自然而然也都是金字塔顶端的那部分人,只有这样才能有这种气场。罗岚没有读书,而高晓月又崇尚上流社会,所以罗良才从小就被灌输着不同的价值观和文化,而他最擅长的就是接触各种阶级的人,恰当的切换自己的谈吐和气质。
“说实话,我真不知道。比起狗叔你,我现在只是一个在普通不过的小百姓罢了。”罗良才自嘲的说道。
罗良才的回答显然出乎苟大福意料,他本以为罗良才是得知自己发达后来攀交情的。现在看来罗良才对自己是一无所知,只是从一些细节判断到自己已经今非昔比了。
苟大福心里还在犹豫着要不要全部告诉罗良才,但此时罗良才的一句话却让他不得不透露出一些隐秘的信息。越老,越多疑。苟大福不会完全的信任现在的罗良才,但毕竟罗良才是罗岚唯一的儿子,而没有罗岚,肯定也不会有今天的苟大福。
“我妈有什么消息吗?”罗良才装作不经意间的随口一问,其实心却跳得很快,毕竟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啊。纵使高晓月有千万般对不起自己,也无法抹去自己和她之间的血缘关系。
苟大福叹了口气,答道:“你妈的事,我不能瞒你。嫂子在两年前得了急病,已经去世了。其实,嫂子她没有对不起你,她是身不由己。唉,都是岚哥的安排......也是为了你......”
罗良才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猛地站起来,“狗叔,你说什么,我妈她......她不是改嫁去国外生活了吗,她怎么会......不可能的,我不相信。她骗了我和我爸这么久,不就是想拿走钱吗,肯定是有人骗你!”
“当时岚哥知道自己撑不了多久,而你还小。他也无法相信除了嫂子和我之外的任何人,所以他只能把产业暂时交给我和嫂子。等到时机成熟的那一天,我和嫂子也会让你选择,是子承父业还是另谋它路。而谁知你却一声不吭的走了,我和嫂子只能继续做下去等你回来。令我想不到的是,嫂子没能等到这一天,也怪不得你,只怪当初我放任你自由,没能早些告诉你一点东西。”
苟大福说到一半又点了根烟,似是不知从何说起一些秘密。
“我不明白,你说我妈没有对不起我,那她为什么变卖我爸的家产,为什么躲到国外不见我。我爸的产业?需要她跑到国外?我爸有什么产业我不知道的?”罗良才仔细的思考着罗岚去世前几个月的行为和言谈,隐约捕捉到一些东西,但却没有丝毫头绪。如果说罗岚对自己确实有所隐瞒,那又有什么是怕对自己的亲生儿子说的。
“那些酒吧只是岚哥的幌子,他其实不是一个商人。岚哥曾经是境外最大洗钱公司的一员,担任华夏总监助理,是公司在华夏的二把手!而岚哥走之前把你妈调去了美利坚当接头人,把我扶上了这个位置!”
罗良才心中炸起一道惊雷,他虽然有一些心理准备,但他万万想不到的是父亲的真实身份是这样。他又不得不相信苟大福说的话,如果狗叔说的都是真的,那很多事情便可以解释得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