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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吃酒席


  “亲家母啊,你怎么还跑去跟他们俩割猪草了呀,快快快,我们这边堂屋里那桌还差一个人,你先去坐席吧。”

  姜母笑着摇了摇头,“没事没事,让他们先吃吧,我回头再吃也是一样的。我跟淑兰去看看猪仔去,顺便洗洗手。”

  猪圈和灶房,都是在后院的。

  邓宁心看着姜母的手的确有点脏,便也没再强求。

  *

  等姜淑兰三人丢完了猪草,洗了手出来的时候,第一轮席面已经进行到差不多一半了。

  三个人忙了一通,都觉得肚子里有点儿痨肠寡肚的,就想着今天也不谦虚了,等会儿第二席一开,他们就先吃了再说。

  于是三个人就无所事事的站在不远处看热闹。

  的确是有热闹的。

  江怀县这一带,结婚的时候有一个习俗。

  那就是新娘子进门的那一天,男方家的酒席上,新郎官是要带着新娘子在吃饭的时候出来认亲敬茶的。

  这杯茶可不好喝,喝了茶,你就得给茶钱,多少都是你的心意。

  但一般来说,都是比较亲的长辈给的多一点,其他人就给的少一点,还有的甚至为了不给钱,直接选择不喝茶。

  这会儿,张秀琴就正带着沈凌云和樊春芳两人一桌一桌的敬茶收茶钱呢。

  沈凌风穿着的是姜淑兰特意给他做的中山装,左胸口还别着一朵红色的纸花,新娘樊春芳则换了一套大红色的二夹棉外套,黑色裤子,踩了一双红色绣花鞋。

  这年代化妆技术还不够好,她的脸上也就是简单的装饰了一下,但毕竟年轻,随便捣腾捣腾,也十分美艳动人。

  沈凌风的手里提着一个茶壶,樊春芳则端着一个画着红双喜图样的茶盆,茶盆里放了六个陶瓷茶杯。

  走过一个人,张秀琴就教两个人怎么称呼,新娘子叫一声长辈的称呼,加上一句请喝茶。

  要喝的,端起一杯茶喝下去,顺手从荷包里摸出准备好的茶钱,附带一句祝福。

  ‘拿去发财’,‘早生贵子’,‘两姊妹和和睦睦好好过日子’等等。

  这一切,姜淑兰都是经历过的,看了两眼没有再看。

  盯着就近一桌席满上一个小孩子,一幕有趣的场景,让忍不住勾起了唇角。

  又是无奈,又是好笑。

  “妈,我要粉条,我要粉条。”

  那小孩也不知道是村子哪家的,一边使劲的呵着气,一边使劲的拽着他身边的妈大叫。

  “你都辣成这样了,就别吃了,吃这个豆芽吧。”

  说着,夹了一筷子豆芽扔进了孩子的碗里。

  小孩见状,哇啦一声就哭了起来,孩子妈变了脸色,忙将豆芽夹走,给他夹了一筷子粉条。

  “吃吧吃吧,辣哭了别找我。”

  小孩哪里会哭,见了粉条,巴巴就吃了起来。

  正在这个时候,每桌席面孩子们最看重的东西上来了。

  圆子粑粑。

  其实就是糯米食,做得比糍粑小很多,一桌八个人,圆子粑粑一桌就是十六个,每人两个是定数。

  一看到圆子粑粑,孩子们都激动了。

  那小孩也跟着一个激动,姜淑兰就看到他想张嘴尖叫的动作一顿,随后就看到他剧烈的咳了起来。

  明显,呛着了。

  孩子妈急忙放下碗,正要看他的情况,就看到那孩子忽然头一仰,一个喷嚏震天一响,随着那声喷嚏,一根白花花的粉条就从他的鼻子里面喷射而出,落到了对面那个人的脸上……

  “噗嗤……”姜淑兰实在是没忍住,笑了出来。

  “怎么了?”

  沈凌云听到她笑起来,好奇的问了一声。

  姜淑兰抬起手,指了指那个孩子,“那孩子,喷了一根粉条到那人脸上。”

  沈凌云愣了一下,随即别开了视线。

  他喜欢干净整洁,干活做事能够忍受,可这种场面他就不喜欢了,而且他是个马上要吃饭的人。

  “有什么好笑的,别看了,脏死了,一会儿你还吃得下?那边那桌空了,咱们过去坐吧,头班席差不多了。”

  果然,他话音刚落,负责主管这场喜宴的总管,就开始嘶吼起来。

  “各位帮忙老少,可以撤碗筷了,而是摆第二班席了。传菜的,到位了到位了,打菜的打饭的,也可以到位了。”

  在总管的一番吆喝下,第二班席很快进入正轨,沈凌云刚刚没有陪到姜成一起吃饭,这会儿便不想去跟人喝酒,就坐在了姜淑兰和姜母的旁边。

  “凌云,你怎么坐在那儿?你要喝酒,到堂屋那桌去,陪他们喝一杯啊。”

  总管一路看过来,就看到沈凌云坐在一堆女人孩子中间,他那大身板,太扎眼了,总管忍不住说了两句。

  沈凌云忙挥了挥手,“叔,我陪我岳母吃,您让别人进去坐吧。”

  总管深深看了他一眼,开玩笑似的道:“是陪你岳母呢,还是想陪你媳妇?”

  当下所有人都朝着这边看了过来,看着靠在一起座位尤其紧密的两个人,哈哈大笑。

  姜淑兰顿时觉得面红耳赤起来,朝着他小声建议。

  “要不然你还是去里面吃吧,我陪我妈就是了。”

  他这么高一个坐在这里,的确很突兀啊。

  沈凌云却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叔,看破不说破嘛,就是吃个饭而已,坐哪儿不是坐。”

  总管闻言哈哈笑了两声,朝着他竖了个大拇指。

  “行啊好小子,行吧,先让你吃点,等会儿我吃饭的时候,你可要过来跟我喝两杯啊。”

  沈凌云忙点了点头。

  酒席上开始传菜,跟沈凌云几个坐在一起的正好是张秀琴娘家的亲戚,带着几个孩子,第一道菜是一盘酥好的花生米。刚搁上来,七手八脚开始夹,沈凌云见状,忙拿了一把用来盛汤的勺子舀了半勺,放到了姜母的碗里。

  “妈,走那么远的路过来,饿坏了吧,多吃点。”

  姜母一愣,随即扯着嘴角笑了笑。

  “不用给我夹,我自己来就成了,你们自己也吃吧。”

  沈凌云没说话,勺子一伸,正要再给旁边的姜淑兰舀一点儿,就看到对面伸过来一直黑黢黢的手,直接把盘子一把端了起来……

  PS:小孩子那个段子,来自于生活中的现实,不过当时不是吃酒席,是几个同学一块儿吃午饭面条米粉之类的。然后大家就讲笑话嘛,一个同学就噗嗤一声,从鼻孔里喷了一根面条粗来……当时的滋味儿也是酸爽的吧,毕竟我们重庆人都吃的狠辣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