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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巧遇钦差


  男孩子幼年多点挫折对成长有好处。

  总比那没娘的荷花强。

  宁老娘虽然护着大郎跟荷花,终归有照顾不到的地方,荷花心思细腻,免不了伤春悲秋,哪天闲下来把荷花接到城里,当女儿养,博佑也可以多个疼爱他的姐姐。

  人类历来是群居动物。

  没朋友,没手足,会养成孤僻的性子,将来融入难以融入社会。

  也许,应该给博佑找个爹。

  前世有很多女网友在网上发帖子说不想嫁人,到头来嫁人仍是惟一的归宿。

  穿越后虽然多个拖油瓶,但心底对爱情是有过憧憬的。

  是谁说过,没有爱情的女人是不完整的。

  远远的地方传来打更的声音。

  三更天了。

  宁馨迷迷糊糊的进了梦乡。

  次日一早,起来给博佑做饭,送他去学堂,回来收拾家务。

  隔壁的曹府。

  阿江兴冲冲回来。

  “少爷,属下去了趟老树村,宁家的小娘子原来是个寡妇,她十三岁那年嫁到一个姓楚的人家,原来姓楚的是个短命的,新婚不久见阎王去了,楚家人想夺宁小娘子的嫁妆,把她赶出来。宁小娘子眼见没了活路,千里迢迢回到娘家,真是可怜啊,那会子她还怀了孩子,独自走那么远的路,没被强盗奸杀都是命大。少爷,你说楚家咋这坏,儿子都死了,连儿媳肚里的孩儿都不要了,还夺人家的嫁妆,真是没人性啊没人性!”

  曹子涧可不管姓楚的人家有无人性,他得到自己想了解的,调查结果让他很满意,挥挥手让阿江去账房领二十两银子。

  “爷,您起来了,昨夜睡得可好?”春娘婀娜多姿的出现。

  曹子涧摆摆手,让她退下,情绪正好着,哪能让她败坏了。

  春娘咬咬牙退下,昨晚大人回来,自己像个傻瓜似的亲自侍奉他洗脚,哪知这没良心的洗完了把她赶出去。

  可怜春娘白天被关在柴房都吓死了,纡尊降贵赔小心,却闹了个大红脸。

  隔壁的小蹄子看老娘怎么整治你!春娘咬牙切齿。

  接连下来几天,宁馨趁着博佑上学时间在街上逛逛,希望找到维持生计的商机,带孩子过日子,坐吃山空是不成的。

  如果有个既能赚钱,又能体现穿越女性质的生意,做起来也有成就感。

  做生意跟找男朋友一样,总得自己称心如意吧!

  开铺子是个好主意,但开什么样的铺子?望着街两旁那些鳞次栉比的餐馆客栈她就头疼,前世就不是管理人才,跟各行各业人交道非她所能。不过,她有自己擅长的,就是比这个时代的人多了许多见识。

  她可以开铺子,卖奶糖,卖奶茶,卖奶牛蛋糕,卖刨冰。

  前世这样的生意都不少赚,何况古代大千世界只有她独自经营。

  脑海中闪过宁老爹大夏天卖冰块被大户人家抓去逼交秘方的事,感到不太保险,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跟有权势的人合作经营才是道理,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她也可以开馆授徒,曹子涧说她连环箭在军队里都属罕见,想来不难成为古代版的李小龙。

  中午时分,宁馨进了一家馄饨店,要了碗牛肉馄饨坐在窗前吃,边疆小县城没有禁吃牛肉的规定,这家馄饨做得十分地道。

  龙头县有吃面条的习惯,但宁馨不喜吃面条。在宁家时候,别人吃面条,她宁愿喝汤,吃糜子馍馍。只是她吃的糜子馍馍又有不同,她喜欢用软糜子和硬糜子参合了,热水汤过,放入笼屉蒸了,用油煎着吃,只是自从煎过一次就被宁老娘骂败家,说哪有这么糟踏油的,之后很少吃油煎糜子馍馍。

  宁馨想起前世的玉米面,从前最讨厌吃玉米面,现在竟有些想念,还有烤玉米、烤地瓜、烤土豆、五香花生,番茄炒蛋、今后很难吃到了。

  其实她现在最想吃的是油泼辣子。

  怎么好东西都在美洲大陆呢?

  宁馨面对一大碗热腾腾的馄饨突然没了胃口。

  “哎,你听说了吗?前儿孙县尉被京城来的钦差大人抄家了,孙县尉被钦差砍了头,妻儿老小关进了龙头县的大牢,听说今一早,衙役们从牢里把孙县尉的家人拉去了南街的人市上,等着发卖呢。”

  正是饭口时间,来吃饭的人不少,中国人就这样,聚在一起总有事情可聊。

  宁馨对桌子上的几个食客喝着小酒,打开了话匣子,有一句每一句闲聊。

  “你才知道啊,就在南街的人市,我大早上去看了。老孙家的几十个男女站到台上那叫一个可怜,奴才们还能好卖一些,那些个主子爷的,谁看见了不吐上两口唾沫,别说花钱买了,不上去揍两拳就不错了。可怜孙老太爷都七十多了,生生的给气死了,两个差役用草席子卷了拉去城外,听说扔到恶狼谷了。”

  “都是儿孙们不孝啊!”

  “那能怨谁,只能怪孙老太爷不会养孩子,别人家咋养出正经有出息的好孩子,单他家出了孽障。说起来,这些年咱们龙头县的百姓没可少被老孙家祸害。远的不说,就说去年沈记绸缎庄那件事,沈掌柜多好的一个人,可孙家愣是说沈家卖的绸缎有问题,打死了沈掌柜不说,还夺了他们家的铺子。”

  “就是就是。”最先说话的那人附和,“老孙家是咱龙头县的一害,仗着上面有人,在县里横行霸道,被他们家夺了田产房屋的百姓不知有多少,老孙家总算遭了难,大快人心。”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从前的那些个县太爷任期完了就走人,没有敢招惹老孙家的。听说钦差大人手持尚方宝剑,一路斩杀下来,连折子都不用上,大同那边来的消息说,孙家在大同的亲戚早在十天前下了大狱。”一个邻桌的食客参与了谈话内容。

  宁馨不知怎么的,曹子涧的身影在脑海中掠过,想起那天被人追杀和后来的一些表现,如果他不是钦差,谁会是呢?

  “这位大哥。”宁馨向邻桌的食客微笑道:“我听说新来的钦差大人是个脾气古怪的糟老头子,一只脚快踏进了棺材,因为自知时日无多,才不怕得罪人,不知死活的大杀四方,不知道我说得对不对?”

  那食客是钦差大人的超级粉丝,听了这话猛地跳起来,瞪着眼珠子喊:“你这小娘子咋竟胡咧咧,还有家教吗?什么叫一只脚踏进了棺材,钦差大人不知有多年轻,长得不知有多俊。你想当他家的使唤丫头还不够格呢!”

  “就是,钦差大人身边的姨娘是从县太爷从大同来的花魁,又好看又知情识趣,等闲的妇人哪里放在他的眼中。”

  这几个食客全是钦差大人的粉丝。

  宁馨表情讪讪的,曹子涧那骚包,她可没想过要成为他的入幕之宾,跟那些姨娘抢男人,啊呸,前世都不屑做的,今世没有老爸老妈逼嫁,还能委屈自己不成。

  宁馨付了饭钱,离开馄饨店,刚出了门,就见街上闹哄起来,有人喊钦差大人出巡,速速回避。

  古代的百姓很有自觉,不等差役喊多几声,便见那挑担子的,抬轿子,骑马的,推独轮车的,齐刷刷的往路边去。

  宁馨正在观望,便见街头路上,正有一行人浩浩荡荡往这边行来!当先的骑马的男人一身光鲜亮丽的贡品绸缎,高高绾着冠发,长若流水的发丝服帖顺在背后,微仰着头,朱唇轻抿着似笑非笑,璀璨的眸子微微上挑,更增添撩人风情。

  正她的新邻居是曹子涧,在他左面的是侍卫阿江,右面的是昨晚一起打扑克的侍卫,名字好像叫大虎。

  曹子涧以沉静优雅的姿态端坐的马背上,雍容华贵,俊朗风流,富贵逼人。

  百姓们看到天人之姿的钦差从面前骑马过去,都屏住呼吸,连大喘气都不敢。

  曹子涧骑在马上原本目不斜视,行到馄饨店门口,忽的往这边偏了偏脸。与宁馨的视线不经意的交汇,她浅笑了一下,眸子潭水般的沉静。

  “在这里遇到你,真是巧了,正好我要去西市一趟,带上你吧!”

  “我没想过要去南市啊!”宁馨愣了一下,自己是有赚钱的打算,但龙头县北贵南贱,北城住着有钱人,南城住着穷人,到南城做生意能赚几个钱。

  “等到了南市再说,你会骑马吗?”在曹子涧想来,射箭的技术那么好,怎么可能不会骑马。

  “会一点。”宁馨前世学过骑马,但多年没骑了不能保证骑好,反正在城里不需要纵马驰骋,能骑就行。

  “阿江,牵一匹马过来。”

  阿江人很不错,见宁馨身段窈窕,生怕她跌下马背摔断纤细的小蛮腰,牵来一匹性情温顺的母马。

  宁馨经常上山打猎,又跟宁老爹学过功夫,身姿灵巧的一踩马镫,上了马背。

  曹子涧眼里透出赞赏,两腿夹了夹马腹,他身下飞雪得到主人指令,小跑着前行。

  宁馨两手抓住缰绳,跟在他的身后。

  对于这个不按牌里出牌的男人,她实在不知道用什么心情对待他,想起博佑向自己要爹的事,暗自啐了一口。

  曹子涧风度翩翩,年少有为,不知是多少人眼中的乘龙快婿。封建时代等级森严,她比谁都明白,不能奢望,不敢奢望。

  赶出夫君家门的事不能发生第二次。

  宁馨心情冷静下来。

  混沌店门口看热闹都惊讶的张大嘴巴,有几个是店里聊天的食客,其中一个埋怨另一个道:“看你刚才都说了啥子话,好好的小娘子,你咋能那样埋汰人家?”

  被埋怨的那人争辩道:“我没说啥子,是你一直在说好不好,那小娘子年轻又美貌还会骑马,我夸还来不及哩。”

  街上的百姓望着远去的鲜衣怒马消失在街头,起了一片嗡嗡的议论之声,有老人道:“钦差大人龙凤之姿,仪表出众,谁家生下这样的儿子,半夜睡觉都会偷着笑醒了。”

  “便是那小娘子也标致可人,模样一等一的好,跟钦差大人是天生的一对,地造的一双。”

  “大户人家养得孩子说话走路有模有样,哪像咱家的孩子走路东倒西歪,东家串西家走,就知道吃饱了不饿,成天的瞎咋呼。”

  “你家的孩子一定是那德行,我家的孩子不知有多好。”旁边一个人笑呵呵的,“刚才那小娘子骑马的样子真是养眼,不晓得是不是本地人,咱龙头县会骑马的女人可不多见,可惜了,竟是给钦差大人当了妾的料。”

  说这话的人一副可惜状,好像没给他老婆是很大的遗憾。

  “你咋说话呢?”先头说话的被鄙夷了自家孩子,正有气,瞪着眼珠子道,“俺看那小娘子配钦差大人正合适,活该你这条老蛤蟆嫉妒去吧!”

  这些话,宁馨已经听不到了。

  骑着马儿,随着曹子涧来到南城区的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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