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书屋 > 其他 > 中国文化史 (北大大课堂)全文阅读 > 第15章 刑法(3)

第15章 刑法(3)


  刑法自汉至隋,起了一个大变化。刑字既引申为广义,其初义,即专指伤害人之身体,使其蒙不可恢复的创伤的,乃改称为“肉刑”。晚周以来,有一种象刑之论,说古代对于该受五刑的人,不须真加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