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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中国的妇女(2)


  然而人们可能又会问我:“那么爱呢?一个真正爱着他的妻子的男人,能忍心去爱家中在她身旁的其他女人吗?”对此,我的回答是:是的——为什么不能呢?因为一个丈夫真正爱他的妻子,并不意味着他应该终其一生拜倒在她的脚下并爱抚她。一个男人是否真正地爱他的妻子,取决于他是否渴望并试图让每一件事都合情合理,不仅仅保护她,而且不伤害她,不伤害她的感情。那么,要带一个陌生女人到家,必然会伤害妻子,伤害她的感情。但是在这里,我认为,正是这种我所谓的“忘我教”保护妻子免于受到伤害,正是中国妇女这种绝对的无私,使她有可能在看到她的丈夫带别的女人进家门的时候,不感到伤害。换句话说,在中国,正是妻子的那种无私,使她能允许丈夫纳妾,而不伤害到自己。在此,让我指出一点,因为在中国,一个君子,一个真正的君子,没有经过妻子的同意是决不会纳妾的,而一个真正的贤妇或淑女,只要她的丈夫有纳妾的正当理由,是决不会拒绝的。我知道许多事例,因为没有孩子,已过中年的丈夫想纳妾,但是因为妻子拒不同意而作罢。我甚至还知道这样一个事例:有个丈夫,他的妻子有病,身体很差,因为他不想从他的妻子那里要求这种无私的牺牲,所以当他的妻子催促他纳妾时,他拒绝了,而他的妻子没让他知道,未经他允许,不仅为他买了一个妾,并且实际上强迫他纳妾进家。事实上,在中国,保护妻子,使其免遭妾的辱骂,便是丈夫对妻子的爱。所以,与其说在中国丈夫因纳妾而无法真正地爱他的妻子,不如说正是因为在中国丈夫如此真心地爱他的妻子,他才有纳妾的特权和自由,而不必担心滥用这种特权和自由。尽管这种自由、这种特权,当国家中的男人的荣誉感很消沉时,就像目前在这个无政府主义的中国,常常被滥用,但我依然认为,在中国,在丈夫被允许纳妾的家庭,对妻子的保护是她丈夫对她的爱,是她丈夫的爱,而且,我必须在此补充一下,是他的智慧,真正中国君子的完美修养。我想知道在一千个普通的欧洲人和美国人中,是否有一个人能在同一个家里拥有超过一个的女人,而不把家变成战场或地狱的。简而言之,正是这种智慧,真正的中国君子的完美修养,使丈夫在得到和拥有一个侍女,一个手架、一个眼睛架,和妻子同处一个屋檐下时,他的妻子有可能不感到受伤害。而概括起来,正是那种“忘我教”,即贤妇或淑女的绝对无私和丈夫对他妻子的爱以及他的智慧——一位真正的中国君子完美的修养,就像我说过的,使纳妾在中国不仅可能,而且并非不道德。孔子说:“君子之道,始于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孔子的原文为:“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译者注]

  现在,有些人可能仍然怀疑在中国丈夫们是否能够以他们的真爱,深深地爱着他们的妻子,为了使他们信服,我能从中国的历史和文学作品中提出充分的证据。为此,我非常想在这里引用和翻译一首唐代诗人元稹为悼念亡妻而作的挽歌,但可惜的是,这首诗太长了,不适合引用在这篇已经显得太长的文章里。那些熟悉中国人的人,不管用何种方法,他们若希望了解那种爱情有多深——那种爱情是真正的爱,而不是性的激情,虽然后者在现在的时代中常常被误解为爱——在中国,一个丈夫对他妻子的爱有多么深,他应该去读一读这首在任何一本普通的唐诗集中都能找到的挽歌,挽歌的标题是《遣悲怀》。但是因为我不能为了说明我的意图而引用这首挽歌,我会在此用一个现代诗人写的一首四行短诗来替代它,他曾经做过已故总督张之洞的幕僚。他携妻子同行,作为总督的随员到达武昌,在那里呆了许多年以后,他的妻子去世了。随后,他也不得不立即离开武昌。在离开武昌时,他写下了那首诗。诗的原文是:

  此恨人人有,

  百年能有几。

  痛哉长江水,

  同渡不同归。[本诗为辜鸿铭为爱妾吉田贞子所作。]

  这首诗用英语来说,意思差不多是这样的:

  This grief is common to everyone,

  One hundred years how many can attain?

  But tis heart breaking,o waters of the Yangtze,

  Together we came,but together we return not.

  诗中的感情是如此深挚,即使同丁尼生的诗相比,如果不是更加出色,至少也毫不逊色;而且所用字数更少,语言更简洁。丁尼生的诗是这样的:

  撞啊, 撞啊, 撞啊,

  撞在冰冷灰色的岩石上,哦,大海!

  ……

  哦,虽然你手的抚摸已消失不见,

  然而,你的声音却依然在耳边回荡!

  但是现在,在中国,妻子对她丈夫的爱又是怎样的呢?我认为不需要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一点。确实,在中国,按规矩,新娘和新郎直到结婚那一天才能互相见面,然而,新娘和新郎之间仍然有爱,从唐代的一首四行诗中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一点:

  洞房昨夜停红烛,

  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

  画眉深浅入时无。[本诗为唐代诗人朱庆馀所作《闺意》(又名《近试上张水部》)。]

  上面这首诗的英文意思差不多是这样的:

  In the bridal chamber last night stood red candles;

  Waiting for the morning to salute the father and mother in the hall,

  Toilet finished,in a low voice she asks her sweetheart husband,

  “Are the shades in my painted eyebrows quite à la mode?”

  不过,在这里,为了理解上述这些,我必须告诉你们,在中国,婚姻是有讲究的。在中国,在每一桩合法的婚姻中必须具备“六礼”。首先,问名,即正式提婚;其次,纳彩,接受丝织的礼物,即订立婚约;第三,定期,定下结婚日子;第四,迎亲,即迎娶新娘;第五,奠雁,在大雁之前奠酒祭神,即盟誓婚姻,据说,这是因为大雁被公认是所有配偶之爱中最忠贞的动物;第六,庙见,在祭祀的庙殿里举行宣告仪式。这六礼中的最后两项最为重要,因此,我会在此更详细地描述一下它们。

  第四礼,迎娶新娘,现在,除了在我的家乡福建省还保持着这种古老的风俗之外,别的地区通常都省却了,因为它使新娘的家庭必须承担很多费用,也造成了太多的麻烦。现在,新娘是被送到新郎家去的,而不是被迎娶的。当新娘到达那里,新郎在门口迎接,亲自打开新娘花轿的门,领着她到家里的堂屋中。在那儿,新娘和新郎拜天地,也就是说,他们面朝堂屋的大门跪下,在苍天面前,一张桌子上摆着两根点燃的红烛,然后丈夫把祭神的酒倒在地上,倒在新娘随身携带的一对大雁面前(如果没有雁,也可以用普通的鹅来代替)。这个仪式就被称为奠雁,在雁的面前奠酒祭神;在男女之间盟誓婚姻——他发誓对她忠诚,而她也发誓对他忠诚,就像他们面前看到的这对大雁一样忠实。从这一刻起,可以说,他们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自然亲密的夫妻了,此时他们仅仅受约束于道德律,即君子之法,他们彼此已经互许了荣誉的承诺,但还没有受到公民法律的约束。因此,这个仪式可以被称作道德的或宗教的婚姻。

  此后就是所谓的新娘和新郎之间的交拜仪式了。站在堂屋右边的新娘,首先在新郎面前跪下,同时新郎也向她跪下。然后他们交换位置。新郎现在站到新娘站过的地方,向她跪下,她也像他一样回礼。那么这种交拜的仪式,我希望在此指出,毫无疑问地证明了男人和女人之间、在丈夫和妻子之间,是完全平等的。

  就像我前面说的,那种盟誓婚姻的仪式可以被称为道德的或宗教的婚姻,以区别于三天之后的所谓的公民的婚姻。在道德的或宗教的婚姻中,男人和女人在道德律的面前,在神的面前,结成夫妻。这种契约到目前为止只存在于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之间。在中国,在社会和公民的一切生活中,家庭取代了国家的位置——国家只充当了一个上诉的法庭的角色——而在这里,在这种我称为道德的或者宗教的婚姻中,家庭还没有对男女之间的婚姻或契约进行认定。实际上,从婚礼第一天开始,一直到第三天公民的婚姻进行的这段时间,新娘不仅不被介绍,而且不允许和新郎的家人见面。

  这样,在中国,新娘和新郎过了两天两夜,可以说不是作为合法的夫妻,而是作为相爱的夫妻生活的。在第三天——随后,中国婚姻中最后一个仪式到来了——庙见,在祭祀的庙殿里宣告的仪式或者说公民的婚姻。我认为,在第三天举行这个典礼是因为这合乎《礼经》中三日庙见的礼仪。不过现在为了节省费用和减少麻烦,通常都在第二天举行。这个仪式——在祭祀的庙殿里宣告的仪式,如果家族的祖庙在附近,当然在祖庙进行。但是对于那些在城镇和城市里生活、附近没有祖庙的人们,这个仪式就在小型的祠堂里进行。在中国,每一个有名望的家族,甚至是最贫穷的人家都有这样的祖庙或祠堂。这种带有一个牌位、或在墙上贴有红纸的祖庙、祭堂或祠堂,就像我在别处说过的那样,在中国,它们是孔子的国家宗教的教堂,相当于在基督教国家中的教会宗教的教堂。

  这个仪式——庙见,由新郎的父亲开始,如果没有父亲,就由家族中最亲近的年长成员代替,跪在祖先的牌位前,对祖宗的亡灵宣告,家族中的一位年轻成员现在已经迎娶了妻子进门。然后,新郎新娘相继跪在同一祖先的灵位前。从这一刻起,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结成了夫妻,不仅在道德律或神的面前,而且在家庭面前、国家面前、公民的法律面前。因此,我称这种庙见的礼仪——中国人婚姻中在祭祀的庙殿里宣告的仪式——为公民的或国民的婚姻。在这种公民的或国民的婚姻之前,这个女人,这个新娘,根据《礼经》的规定,还不是一个合法的妻子(不庙见不成妇)。如果新娘碰巧在庙见之礼之前死了,据《礼经》的规定,她不许葬在她丈夫的家族墓地里,纪念她的灵位也不能放在丈夫家族的祖庙里。